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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了充分掌握我市非公有制企业党建工作的实际状况,进一步理清和明晰工作思路,切实有效地加强对非公有制企业党建工作的指导。今年5—6月份,我们集中力量通过召开座谈会和上门走访等方式,围绕如何进一步加强非公有制企业党建工作,重点对非公有制企业党建指导员和企业党务工作者队伍建设情况进行了调查,现将有关调研情况汇报如下:
一、加强两支队伍建设是贯彻非公有制企业以人为本党建工作新理念的必然要求
调查中,各地普遍反映的一个问题就是在非公有制企业中开展党建工作难,不仅较之以往公有制企业要被动困难,而且也体现在工作的实际进展的缓慢上,传统的党建工作理念、组织运行规则、组织与人的行为关系正在面临着新的挑战。具体主要表现在以下几个方面:一是在新旧体制转轨时期,面对激烈的市场竞争,一些非公有制企业在竞争中存在着较多的不合法、不合理的行为。由于自身经营的不规范,非公有制企业特别是业主一般对代表政府立场、维护公有制经济利益的党组织持排斥态度。二是随着传统企业制度向现代企业制度的转换,非公有制企业的经营目标、理念更趋向于追求经济效益,企业的管理体制设置主要围绕企业的生产经营展开的,党组织在企业通常没有制度化的设置和安排,党的工作难以融入企业的主体工作,逐渐被边缘化,党的作用,包括参与企业经营决策、获取相应信息、进行组织动员、实现监督保证等,往往难于发挥。三是在非公有制企业中,人与企业的关系相对不稳定,不仅企业关停并转变革频繁,而且企业人员流动性大,各种岗位上的人不易长久地占据一种明确的职位,领导与被领导之间的界限正在逐渐模糊,导致党员与党组织的关系也不断发生变化,党组织难以形成稳固的力量。这些体制性障碍从客观上制约了企业党组织的正常建立、设置、活动并发挥作用。因此,在市场经济这种新环境、新形势下开展党建工作,简单沿袭传统的党建工作理念,依靠行政体制力量来推进,较难取得明显成效。要使党的工作在非公有制企业赢得主动,关键要靠“人”去做工作,必须贯彻以人为本的工作理念,大力加强非公有制企业党建工作指导员队伍和企业党务工作者队伍建设。只有通过抓好两支队伍建设,充分发挥两支队伍在联系、沟通、协调企业方面的主观能动作用,才能在非公有制企业与地方各级党组织之间架起桥梁,从而赢得非公有制企业对党建工作的认同和支持,实现非公有制企业党建工作新突破。
以往的实践也证明,选派党建工作指导员到非公有制企业是推进非公有制企业党组织建设,有效壮大非公有制企业党的力量,扩大党的工作覆盖面的有效切入点。而非公有制企业在建立党组织以后,党建工作搞得如何,党组织能否充分发挥作用,关键取决于是否有一支好的党务工作者队伍,是否有一个好的支部书记。抓好非公有制企业党务工作者队伍建设,是增强非公有制企业党组织的凝聚力、战斗力和创造力,巩固和扩大党在非公有制企业中的阶级基础和群众基础的根本着力点。
二、两支队伍建设的现状及不足
随着对外开放的不断扩大和改革的不断深化,我市非公有制企业的发展呈现了高速增长的态势,目前全市已注册登记的各类非公有制企业达11000多家,其中实际开业的且产权、组织形式合一的有6200多家。非公有制企业的迅猛发展,给我市经济发展注入了强大活力,但同时也对党的基层组织建设提出了新的挑战。为此,在去年下半年中组部对非公有制企业党建工作提出新的要求后,全市各级高度重视非公有制企业党建指导员队伍和党务工作者队伍的作用,积极探索依托两支队伍建设推动非公有制企业党建工作“两手抓”的新路子。在党建指导员队伍建设方面,市委组织部专门下发了《关于选派非公有制企业党建工作指导员的意见》,进一步拓宽了党建指导员的选派范围,明确了工作职责和工作方法,强化了考核管理,落实了政治经济保障措施;在苏州市进行党建指导员培训后,双集中利用一个月的时间,在市里专门举办了各镇党建指导员骨干培训班,在乡镇组织开展了党建指导员全员集中培训。经过发动和培训,全市的党建指导员队伍已从原来的190人扩充到850人。目前全市职工50人以上无党员的企业和职工100人以上未建立党组织的企业都有专人负责党建指导工作。广大党建指导员在各级党组织的统一领导下,坚持有目的、有计划、有步骤地深入企业开展指导工作,既向企业积极宣传党的路线、方针、政策以及国家的法律法规,引导企业依法经营,照章纳税,又积极帮助企业创造党建工作条件。在企业党务工作者队伍建设方面,坚持拓宽企业党务干部用人视野,严格按照政治素质好、组织能力强、懂经营管理、文化水平较高、熟悉党务并善于做思想政治工作的要求,采取外聘、内选、委派等方式,切实加强了企业党组织负责人的配备;针对非公有制企业的特点,既加大了在企业经营管理层中培养选拔党务工作者的力度,又对现有党务工作者提出了要在企业兼职化、多能化的要求,增强企业对党务干部的认同感。同时,还对企业党组织书记落实了岗前培训和两年轮训一次制度,不断提高企业党组织书记的业务能力和工作水平。经过配套联动建设,目前两支队伍的工作富有活力,成效明显。今年以来全市已新建各类非公有制企业党组织72个,其中在职工100人以上的企业中新建独立党组织43个;全市共计向非公有制企业输送党员394名,在企业发展新党员116名,其中在职工50人以上原来无党员的企业中新增党员332名,不到半年时间就基本完成全年计划的50%。到今年6月底,全市已在非公有制企业累计建立党组织654个,其中企业独立建支408个,联合建支246个,已拥有党员7594名。
但在调查中,我们也发现两支队伍建设尚存在着不少亟待重视和解决的问题,归纳起来主要表现在三个方面。
1、两支队伍在数量上与非公有制企业的迅猛发展态势不相适应。尽管我市已建立起一支数量达850人的党建指导员队伍,但这一数量与我市6000多已正常运行、5000多需要重点加强指导的的非公有制企业还远远不相适应,平均每个指导员要指导7—8个企业。且现有指导员绝大多数都是兼职的,要利用业余、空余时间指导好这么多企业的党建工作,显然是力所不能、力所不及的,工作很大程度上还流于形式,处于被动应付状态,根本谈不上如何主动、创造性地开展工作。而企业党务人才的缺乏也是当前制约我市非公有制企业党组织组建的重要因素。从我市已经建立的200多个联合党组织所覆盖的1800多个非公有制企业的情况看,其中不乏三名以上党员的企业,之所以不能实现独立建支,很重要的原因在于企业缺乏党务人才,特别是没有合适的支部书记人选。
2、两支队伍的素质能力与非公有制企业的需求特点不相适应。这个素质能力不是简单以个人的文化学历和思想水平来衡量的,而主要体现在开展党建工作过程中个人是否具有适应非公有制企业特点的能力上。非公有制企业是一种经济主体,经济效益始终是其关注的中心,在实际工作中就表现对有关经济性的问题就比较有兴趣,对各种经济关系的处理就比较关心,对各种经济型的人才就比较欢迎。从我市现有的党建指导员队伍的人员构成看,经济管理、社会管理以及党群工作三类人员几乎各占三分之一,但由于自身工作的专业性特点,体现在每个人身上,两方面的能力往往是不统一的,结果导致受企业欢迎的经济社会管理人员,不会开展党建工作,擅长党群工作的人员,不受企业欢迎,难于开展党建工作;从企业党务工作者的情况看,也明显存在这个问题,即使一些既能适应企业经营管理工作,又懂得党的基本知识、基本理论的党务干部,也由于对非公有制企业新的党建工作运作机制研究不够,不能很好地围绕企业的生产经营实际开展党的工作。突出表现为对企业既要突出经营者的经济中心地位,又要强调党组织在职工中的政治核心地位,在思想上、实践中都感到比较困惑,从而带来工作中的被动;对如何组织教育引导党员职工,把立足本职岗位发挥应有作用同实践“三个代表”重要思想有机结合起来,感到无从入手。
3、两支队伍开展工作的方式与现阶段层层级级抓非公有制企业党建工作的要求不相适应。自去年下半年中组部提出“职工在50人以上的非公有制企业要有党员,职工在100人以上的非公有制企业要有党组织”的新要求以来,从上至下层层级级都在认真抓贯彻落实,省市组织部门相继提出了非公有制企业党建工作三年规划,要求花三年时间,使非公有制企业基本做到“双有”,使三分之一的非公有制企业党组织能按照“五好”要求充分发挥战斗堡垒作用。这个目标,起点高、时间紧、要求严,完成这样的目标任务,不仅需要我们有与时俱进、改革创新的精神,而且还必须落实科学、合理、规范、适用的工作方法和措施。但由于党内有关基层组织建设的法规、条例以及文件,对非公有制企业党建工作只有方向、原则性规定,还缺乏具体、可操作性的政策措施,在实践中也没有摸索出系统规范、可以借鉴推广的经验模式,使目前基层的实际党建工作开展仍处于无序化状态,两支队伍开展工作的方式方法总体上还比较落后、滞后。目前大多数党建指导员还基本停留在联络员角色,只起到信息反馈、掌握动态的作用,对如何具体指导非公有制企业开展党建工作心中无数,加上兼职化的特征,思想上也没有给予足够的重视,不能主动深入基层研究新情况,发现新问题,提出新思路,创造性地开展工作。而多数企业党务工作者由于受党性认识、政策理论水平的局限,对党组织在企业中地位职责定位尚不明确,找不到或找不准企业党建工作的着力点和切入点。在党组织活动的内容上,与企业的中心工作贴得不紧,对企业的发展起不到促进作用;在活动的空间上,比较局限于企业内部活动,对如何适应改革开放的新形势,实行内外结合、上下衔接还不够;在活动的形式上,还以传统的那种灌输式教育为主,理论和实践教育结合得不够紧密,双向交流渠道不畅。少数甚至存在“受雇于人必受制于人”的思想,开展工作理不直、气不壮,一味迎合企业主,使企业党建工作变调走样。
三、加强两支队伍建设的对策建议
针对两支队伍存在的不足,我们认为,要进一步加强两支队伍建设应采取以下几方面的对策措施:
一、扩大非公有制企业党建工作指导员和党务工作者的选派范围,进一步扩充两支队伍数量
面对非公有制企业数量的不断增长,党建工作难度不断增大的趋势,要充分发挥两支队伍对推进非公有制企业党建工作的主导作用,现有两支队伍在数量上还显得明显不足,必须进一步扩充两支队伍。对党建指导员,要按照一名指导员一般指导2—3个企业,最多不超过4个的要求配备,在现有基础上把指导员队伍的数量再增加一倍,从力量上保证实际党建指导工作既能突出规模企业重点,又能兼顾中小型企业,全面推进非公有制企业党建工作。考虑到目前机关干部是党建指导员队伍的主要来源,而且大多数已进入了指导员行列,继续在机关干部中挖掘已无多大潜力,必须进一步拓宽指导员的选派范围:一要从改善村级企业建支率低的现状出发,把指导员的选派范围向农村党员定工干部扩展;二要从积极发挥老同志余热、余力的角度出发,把指导员的选派范围向机关、企事业单位的退养、退休党员干部拓展;三要从加大对非公有制企业的实际影响力出发,把指导员的选派范围向与非公有制企业有紧密业务联系的条线管理部门延伸;四要从有利于今后企业党建工作开展的长远打算出发,把指导员的选派范围向非公有制企业党员中的骨干分子、优秀分子、积极分子延伸。扩充企业党务工作者队伍,则更要注重工作的前瞻性和计划性,逐步建立以企业内部培养、选拔为主,外聘、委派为辅的用人机制。要加大从企业中层以上岗位的党员中的选拔力度,注重“把企业骨干培养成党员骨干,把党员骨干培养成企业骨干”,同时把加强党的组织建设与工会、共青团组织建设结合起来,对是党员的企业工会主席和符合条件的团组织书记,可以兼任党组织负责人,不是党员的,要列为重点培养对象,具备条件的要及时发展。要建立企业党务人才库,把非公有制企业的党务工作者纳入人才管理范围,拓宽视野,从企业的各个层次、社会的各个方面,发现挖掘企业党务人才,并有计划地向企业推荐、输送,积极探索解决党务工作人才供需矛盾的有效途径。
二、强化党建工作指导员和企业党务工作者的具体职责,切实加强两支队伍的工作考核和管理
为使两支队伍在实际工作中目标更明确,任务更具体,必须根据党章对基层党组织职责的原则性规定,对两支队伍的具体工作职责作进一步的细化和分解。对党建指导员,要在现有当好党建联络员、宣传员和协调员的基础上,进一步强化指导推进职责:一要强化党建指导员做好企业发展党员的职责。鉴于目前非公有制企业党员总量还少、党的力量比较薄弱的现状,指导员必须把发展党员工作作为党建指导工作一个基础环节来抓,在坚持发展党员“十六字”方针的前提下,着力做好企业特别是那些规模大、影响大但党的力量薄弱的企业的发展党员工作,及时把身处企业生产经营管理一线以及重点岗位、关键岗位的企业骨干吸收到党内来,为这些企业组建党组织、发挥党组织作用打好基础,创造条件。三要强化党建指导员帮助企业建支的职责。对达到建支条件的非公有制企业,指导员要及时按照规范的程序和要求,指导帮助企业健全组织设置,加强班子建设和制度建设,改进工作方式,积极开展党员教育管理活动,充分发挥党组织和党员的作用。三要强化党建指导员一线战斗员的职责。在一些特殊情况下,指导员应代替一名企业党员、一名企业党务工作者,深入企业党建工作一线开展工作。对没有党员的非公有制企业,指导员必须从物色积极分子开始,到新党员培养完成,全过程参与企业发展新党员工作;对有党员但缺乏领导力量的企业,指导员要及时充入企业党员队伍,切实担负起企业党组织的领导职责。
对企业党务工作者,要在继续宣传贯彻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加强党员的教育管理、团结凝聚职工的基础上,着重加强以下几方面的职责:一是做好企业人的职责。找准党建工作与企业工作的结合点,围绕企业生产经营,在开展企业党建工作的同时,努力在企业的经营管理工作中寻找自己的角色定位,以自身的作用、作为赢得企业主对党建工作的认同,扩大党建工作的影响力。二是引导监督企业的职责。认真履行依法监督的职责,引导支持企业依法经营,照章纳税,推进企业信用建设,促进企业持续发展。三是协调沟通职责。要利用自身与上级党组织和职工群众联系密切的优势,帮助协调和理顺企业内外部关系,通过如实向上级党组织反映情况,为企业主撑腰壮胆,架通企业主与职工之间的感情桥梁,创造“人和”环境。
为保证这些职责能够真正落到实处,还必须加强两支队伍的工作考核和管理。要大力推行三年党建目标管理责任制。按照非公有制企业党建工作三年规划的要求,以三年为一个周期,以基层党委与指导员及企业党组织负责人签订目标责任书的形式,对党建指导员和企业党务工作者落实具体的、分年度的细化、量化党建指标,平时加强检查、指导和督促,年终实行统一考核,确保党建指导员和企业党务工作者在规定时间内,严格按照党章的规定和规范的组织程序,认真完成各项任务。
三、加强企业党建工作指导员和党务工作者的系统教育培训,进一步提高两支队伍的党性素质和工作能力
加强培训是现阶段提高两支队伍素质和能力的基本途径,必须切实加强两支队伍的系统教育培训,进一步提高两支队伍适应非公有制企业经营特点的党建工作能力,增强工作的主动性和创造性。一要加强培训的制度化管理,注重上岗培训与经常性的培训相结合。要采取脱产培训方式对每个党建指导员和企业党务工作者进行2天以上的岗前集中培训,使其掌握基本知识和工作方法。培训结束后,组织考试,考试不合格的不予委派和任命。同时,要坚持开展经常性的学习培训,每两年对企业党组织负责人开展一次基层组织工作业务轮训,对党建指导员不定期开展党建思想理论和基本业务培训,并建立指导员和企业党组织负责人培训登记簿,对学习情况作好记载。二要坚持分类施教,注重业务交叉培训。即对从事经济社会管理工作的指导员要突出抓好党的基本理论、政策和基层组织业务培训,而对从事党群工作的指导员要着重培训经济、社会管理等方面的知识,从而提高指导员对企业的综合指导能力。对企业党务工作者则要在注重党务知识培训的同时,有针对性地强化市场经济知识、现代企业管理知识的培训,引导其向企业复合型、多能化人才方向发展。三要创新培训方式,注重理论培训与现场经验交流相结合。非公有制企业党建是党的基层组织工作的一个新领域,面临的新情况,新问题很多,实际开展工作也无现成的模式可循。因此,要提高两支队伍的工作能力,不能仅局限于一般的理论培训,更要注重在实践中培训。要充分挖掘基层实践中的成功经验和先进方法,及时从理论上加以总结完善,通过实地参观考察、现场经验介绍、工作座谈的形式,组织两支队伍学习,加强实践中的启发和教育,使培训工作更贴近实际,更能取得实效。
四、改进创新党建工作思路和方法,进一步提高两支队伍的工作效率
新形势下依托两支队伍推进非公有制企业党建工作,不能仅仅停留在一般性的认识和延续传统的工作思路方法上,必须创新思维方式,积极探索新的党建工作方法。一要进一步强化“围绕经济抓党建”意识,统筹经济与党建工作协调开展。乡镇党委必须把非公有制企业党建工作作为党内的一项基本任务、一项中心工作,与经济发展工作统盘考虑,统筹落实。要结合经济工作的片区管理、分厂包干制度,对党建指导员统筹下达经济中心工作和党建任务,把两项工作在每个指导员身上有机结合起来,使党建工作得到与经济工作同等的重视。同时也便于指导员开展工作,提高工作效率。对企业党务工作者,则要引导把工作的着力点放在围绕企业的健康发展开展党建上,多为企业的经济效益着想,多开展有利于企业经营管理的活动,寓党建工作于企业经营、管理和企业文化建设之中,充分发挥党建工作对企业发展的保证和促进作用。二要创新指导员的党建指导方式,推动非公有制企业在“建”字上求突破。建立健全企业基层党组织是搞好非公有制企业党建工作的关键。提高非公有制企业党组织的组建率,必须进一步改进组织设置,创新组建办法,强化党建指导员对组建工作的指导和引导。针对没有党员、仅有个别党员和三名以上党员等不同类型的企业,要坚持从做好发展党员工作开始,分别探索起步、带靠、过渡和成熟的组建方式,加强对不同企业的分类、分步指导,并及时总结完善,使之程序化、系统化、规范化,使广大党建指导员在实际工作中有章可循,增强可操作性,从而实现企业发展与党组织组建同步。三要突出企业党务工作者的工作主题,推动非公有制企业党组织在“活”字上做文章。活动是企业党组织的生命力所在。企业党务工作者应该根据非公有制企业的特点,本着有利于党组织和党员作用的发挥,在继续坚持“业余、分散、多样、有效”的基础上,积极创设各种行之有效的活动和载体,注重与企业生产经营相结合,与维护各方合法权益相结合,与企业文化建设相结合,与全面提高人的素质、促进企业长远发展相结合,最大限度地争取业主、团结职工、凝聚人心,形成推动企业发展的强大合力。
五、建立健全激励保障机制,充分调动两支队伍的工作积极性
两支队伍的积极性是搞好非公有制企业党建工作的重要推动力。由于两支队伍的人员大都是兼职的,平时都忙于本职工作,党务工作往往利用业余、空余时间加班加点完成,特别是企业党务工作者如果过多地把精力投入到党建工作中,往往难以得到业主的支持,甚至有被解雇的危险,必须专门落实一些激励保障措施:1、提高政治待遇。在推荐各级代表和评先评优时对党建指导员和企业党务工作者要优先考虑。对机关党建指导员要明确规定,党建工作成效是年度评比先进的重要条件,是提拔使用的重要依据;对各类知识业务和技能培训要优先选送企业党务工作者参加;对长年从事非公有制企业党建工作、成绩突出的党建指导员和企业党务干部,要颁发荣誉证书等;2、保障经济待遇。对党建工作指导员的工作要根据平时工作考核给予一定的补贴和奖励;对非公有制企业党组织负责人要推行最低工资制,明确规定享有与企业中层以上技术或管理人员同等经济待遇。对有良好思想政治素质、所在企业党建工作业绩突出,或被评为市级以上先进集体的党务干部,上级党委要每月给予一定的固定补贴。3、维护合法权益。对非公有制企业党务干部实行统一的建档管理,推行企业解雇党务干部报备制度。企业解雇党务干部,须事先向党务工作部说明原因,征求意见。对企业党务干部与企业发生矛盾,提交仲裁机构或有关主管部门仲裁,以维护其合法权益。4、优化工作条件。为保障两支队伍正常开展活动,市镇两级都要从财政上对非公有制企业党建工作落实一定的专项活动经费,组织部门要对非公有制企业中党员上缴的党费实行全额返还制度,对企业党组织开展活动给予适当补贴。同时要教育引导非公有制企业在经济上积极支持党组织活动,把活动经费列入企业正常的经营性支出范围。5、创造工作环境。要多邀请企业主参加—些纪念性、仪式性的党的活动,在业主中广泛开展各种“党建之友”评选表彰活动,增强企业主对党建工作的认同感。同时对党建指导员和企业党务工作者依靠自身力量无法解决的问题,上级党委要集中力量帮助解决,对个别不支持党建工作的企业主更要实行“一把手谈话劝诫制”,由上级党委主要负责人约其谈话,讲明道理,帮助其提高认识,提出改进要求,为两支队伍开展工作扫除障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