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非公经济组织人才队伍思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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非公经济组织人才队伍思考

影响我州非公经济发展的因素是多方面的,但其根本原因还是人才资本没有得到有效的开发,这是影响楚雄非公经济快速、健康、持续发展重要因素之一。因此,加强非公经济组织人才队伍建设,加大非公经济组织人才资源开发力度,是值得认真探讨、研究和解决的问题。

一、*非公经济组织人才队伍建设存在的问题

目前*非公经济组织人才队伍建设仍主要存在以下突出问题:

(一)从业人员学历普遍偏低。从总量上看,据不完全统计,截止*年底,全州非公经济组织有人才6840人,占非公经济组织从业人员的3.48%;其中仅有研究生11人,本科675人,大专1313人,中专、高中4841人;高级职称323人,中级职称1434人,初级职称3243人。从楚雄德胜钢铁有限公司、*盘龙云海药业有限公司和楚雄永兴建工集团三家规模民营企业调查摸底来看,在管理人员中,大学以上学历125人,占从业人员总数的1.43%,大专学历210人,占从业人员总数的4.91%,高级职称31人,占从业人员总数的1.6%,中级职称207人,占从业人员总数的2.95%。从以上数据看出,我州非公经济从业人员的学历层次与其他行业从业人员相比,差距较大。

(二)缺乏施展才华良好环境。一是企业不敢放心大胆使用人才。多数民营企业主不愿把生产经营权放心交给其他人独立去运作,甚至有的连日常事务也要越俎代庖,使企业人才职位到,而权力未到,才不能尽其用。大部分非公经济组织仍沿用“家族式”管理模式,家长制色彩较浓,重要岗位一般为亲朋所占据,使请到的有用之才成为摆设,而无用武之地;二是科技创新经费投入不足。一方面,大部分民营企业不能按规定提取和使用技术开发费用,企业技术开发经费投入少;另一方面,政府对科技的投入不足,科技经费到位率较低。由于受科技经费的限制,民营企业科技人才施展才华的舞台也受到制约。三是企业激励机制不健全。没有形成按劳分配和按生产要素分配相结合的分配机制,部分民营企业没有根据非公经济组织人才所在岗位和所作贡献,确定工资待遇,没有实行与经济效益挂钩的多种分配形式,很难实现一流人才,一流贡献,一流报酬,造成非公经济组织中的人才工作责任心不强、积极性不高。由于上述原因,导致民营企业一方面缺乏人才,另一方面又留不住人才。

(三)从业人员系统培训不够。一是由于受时间、经费、培训内容、管理理念与管理方式等影响,大多非公经济组织业主不愿选送人才去培训,在人才培养上缺乏超前观念,缺少紧迫感。二是有关部门对培训非公经济人才没有引起足够重视,没有把非公经济组织人才的培训作为促进我州非公经济发展的重要措施来抓,缺乏非公经济组织人才资源开发利用的整体计划,造成非公经济组织人才参加进修少,知识老化、观念陈旧,不适应新形势发展的需要。即使部分非公经济组织人才参加培训,他们不是从提高专业水平出发,而是唯文凭、为评职称或企业资质升级的需要,

(四)人才引进效果不佳。一是受传统择业观念的影响,许多人不愿意到民营企业任职,造成非公企业缺乏人才,而社会上又有大量人才处于闲置;二是由于我州在城市规模、创业环境等方面缺乏优势,非公经济组织在全省有较高知名度的集团较少,对人才的集聚和吸引力不强;三是用人企业引进人才还停留在传统的方法上,没有形成比发达地区“比优更优、比活更活、比宽更宽”的人才引进新体制。尽管近几年人事、劳动部门和用人企业加大了人才引进力度,多次召开“人才供需见面会”,但结果还不尽人意;四是由于部分民营企业经营缺乏长远的战略目标,在用人上都想立即使用能够进入工作角色的人,不愿意花时间和经费对员工进行培训,而是纷纷互相挖墙脚,竞相抛诱饵,使民营企业人才不断跳槽。

二、加强*非公经济组织人才队伍建设的建议

经济社会发展的竞争,说到底是人才的竞争,非公有制经济要大发展,人才是关键。在今后的几年里,能否在非公有制经济中培养一支宏大的、高素质的人才队伍,直接关系到*经济社会发展战略和“十一五”规划的实施。

(一)加强非公经济人才工作的组织领导。各级党委、政府要充分认识到非公经济人才对我州非公经济发展的重要性,切实要把非公经济人才的培养、引进和合理使用列入议事日程。一要总体统筹开发人才。要充分发挥人事部门牵头抓总的作用,加强非公经济组织人才队建设的宏观指导,把非公经济组织人才队伍建设纳入党委、政府人才开发的总体规划,由各级人事牵头,组织工商联、经委、乡镇企业、劳动和社会保障等单位制定非公经济组织人才队伍发展培养规划。同时,按照政治平等、政策公平、保障有力、强化服务、放手发展的原则,加强非公经济组织人才队伍建设的指导和服务。二要建立人才统计制度。将非公经济组织人才年度统计与工商、税务等专项业务统计、登记工作一起布置,由各级人事部门牵头,组织工商联、经委、乡镇企业、劳动和社会保障做好非公经济组织人才统计工作。同时,建立人才资源分析报告制度,定期对非公经济组织人才资源状况进行分析,解决非公经济组织人才队伍建设中存在的问题。三是建立人才信息库。依托各级人才服务交流中心,一方面,建立各类求职人员信息库,为非公经济组织提供详细的人才资源情况,方便他们选择合适的人才,同时根据不同层次的需求做出科学分析,引导企业储备、招聘各类人才;另一方面,建立非公经济组织需求人才信息库,方便人才查询、咨询及选择适合的创业和发展岗位。

(二)优化非公经济人才队伍建设良好环境。*属于经济欠发达的地区,吸引人才需要有良好的软硬环境。为此,要根据*非公经济发展的实际,采取有效措施,进一步优化人才环境,确保人才乐意来,留得住。一要引导民营企业主重用人才。各有关部门要通过各种方法和形式,引导民营企业主敢于打破“家族式”的管理模式,按照“能者上、平者让、庸者下”的原则,不拘一格使用各种有用人才,真正做到爱才、惜才、放心大胆使用人才,为企业的不断发展壮大提供强有力的人才保障。二要引导民营企业建立人才竞争机制。各有关部门要引导民营企业推行以聘用制为主要内容的用人制度,打破行政职务、专业技术职务终身制,建立符合企业性质和工作特点的岗位管理制度,实现单纯行政管理向法制管理转变,用岗位管理取代身份管理,创造平等、竞争、择优的用人环境。三要建立科技经费投入保障制度。根据非公经济组织的特点,积极探索以政府为主导的,社会资本共同参与的多元化的科技经费投入保障制度,加大对非公经济组织人才的开发力度,保证科技经费足额到位,为企业建立研究开发中心、与大专院校科研院所的产学研合作、新产品新技术的研究开发引进应用、产品中试和科技人才创新创业等提供资金资助,使科技人才充分发挥作用。

(三)完善非公经济组织人才队伍培养机制。坚持重点岗位人才重点培养,优秀人才优先培养,紧缺人才抓紧培养的原则,按照管理权限和职责,采取有效措施,强化人才培养工作。一要树立非公经济组织人才教育培训观。把非公经济组织人才教育培训纳入全州经济和社会发展的总体规划,积极探索建立“宏观调控、分类指导、企业主动、个人自觉”的富有活力的培训机制。各级政府要适当增加经费投入,通过举办专题讲座、培训班等形式,加强非公经济组织从业人员的培训,不断提高非公经济组织从业人员的综合素质;要发挥政府的导向作用,引导社会、企业、个人等主体共同参与非公经济组织人才的教育培训,可通过充分发挥企业的主体作用,强化岗位培训,组织技术革新和攻关,改进技能传授方式,促进岗位成才。二要实行非公经济组织人才分类教育。按照“学用一致、按需施教、讲求实效”的原则,对非公经济组织人才进行分类教育。对经营管理人才,要通过建立市场化、国际化的教育培训机制,如有条件的企业可组织人才,赴国外或外地考察学习,提高他们适应市场、参与竞争的能力。对优秀中青年专业技术人才,可选送到重点高校、科研院所深造,提高他们的科研、学术水平,培养一大批在国家和省、州具有领先水平的非公经济组织人才;还可通过担任学科带头人、负责项目攻关、新产品研发等多种措施,对非公经济组织专业技术人才进行实践锻炼。三要加大非公经济组织现有从业人员的培养力度。*非公有制经济总体水平较低,大部分企业实力不强,经济薄弱,大量引进高层人才力不从心,所以要充分挖掘自身潜力,加大现有从业人员的培养力度,为现有人才提供施展才华的舞台,不断提高人才使用效率。四要继续抓好非公经济组织专业技术职称评定工作。由人事部门牵头,工商联、经贸委、乡镇企业局等部门负责组织实施,继续抓好非公经济组织专业技术职称评定工作,实行培训、考核、使用和待遇相结合,逐步建立统一标准、自主申报、社会考核、企业聘用的高技能人才成长机制。

(四)建立非公经济组织人才队伍引进机制。要通过建立比发达地区“更优、更活、更宽”的人才引进新体制,吸引和留住人才。一要开辟非公经济组织人才引进工作“绿色通道”。政府及各职能部门要提供政策支持、经费资助和相关服务,用人企业要承担人才引进的主要责任。可适时组织行业性、专业性的非公经济组织人才交流会、引才引智洽谈会、科技恳谈会等,引进人才和智力。可与省、州大专院校、科研院所加强协调、联系,通过产学研相结合引进人才、成果带进人才、技术入股拉进人才。充分发挥我州现有网站的作用,创建网上人才市场,开通人才引进网上“直通车”。对引进的人才,在科技计划项目、外出进修和参加学术会议等方面予以倾斜,并积极创造条件,切实帮助他们解决住房、社保、职称评定、子女入托入学、家属就业等方面的实际问题,为外聘人才解决后顾之忧。二要引导和鼓励大中专毕业生到非公经济组织就业。政府要制定政策,鼓励大中专毕业生到非公经济组织就业,提供相应的人事服务,保留其原有身份、工龄,做好其养老、医疗等社会保障工作。同时继续做好以非公经济组织为主体的人才招聘活动。

(五)建立非公经济组织人才队伍激励机制。建立以政府奖励为导向、用人单位奖励为主体、社会力量奖励为补充的多元化人才奖励制度。一要推行按劳分配和按生产要素分配相结合的分配制度。建立技术、专利等知识产权入股制度和技术创新人员持股制度,加快智力资本人格化、市场化、产业化和国际化步伐,专利、发明、技术、管理等生产要素参与分配的比例或转让费用,可在国家、省、州有关政策规定的基础上,进一步制定优惠政策。积极探索岗位工资制、项目(课题)工资制、协议工资制、结构工资制、实行与经济效益挂钩的年薪制、股份期权制等分配形式。二要完善非公经济组织人才奖项评选标准和奖励办法。大力支持用人单位、社会组织和个人设立人才奖项,健全以现金、实物、股权等多种奖励形式,完善按实际贡献自主奖励机制,提高科技人才收入中奖励所占比重,重奖创造具有自主知识产权和核心竞争力的科研成果并在成果转化中产生重大经济或社会效益的优秀人才。实行企业管理现代化创新成果奖、科技项目成果奖、科技产品新增税后利润提成、技术转让收益提成等奖励办法。对做出突出贡献的优秀科技人才,实施一次性重奖;对为地方经济和社会发展做出突出贡献的,所在单位应按有关规定为其申报相关的政府人才奖励;对通过研制开发新产品、推广应用新成果、成功转化获得较大经济效益的科技人员,由所在企业按有关国家法律和国家、省、州、县各级的科技奖励法规、政策予以奖励。对获得科技进步(星火)奖的优秀科技人才,在推荐晋升高一级专业技术职务时,给予优先推荐评审相应的专业职务任职资格。三要加大对非公经济组织优秀人才的宣传力度。每两年组织开展一次非公经济组织优秀人才表彰活动,充分利用各种宣传媒体,积极宣传他们的先进事迹,宣传他们在楚雄经济建设中的重要地位和作用,营造非公经济组织人才发挥作用的良好氛围。

(六)建立非公经济组织人才队伍流动机制。充分发挥人才市场对人才资源配置的主体作用,促进人才合理有序地流动,促进非公经济组织人才结构合理化。一要完善市场服务功能。不断改善和健全人才市场各项功能,特别是提高市场信息收集处理、传播等服务功能。积极发展网络市场,建立覆盖全州并与国内外联网的人才信息网络,不断提高信息网络的利用水平。二是发展人事。不断扩大人事的范围,可发展包括人才咨询策划、人才测评评价、人才招聘引进、工资福利、人事委托管理等多功能、全方位的人事服务,为人才提供可靠的社会保障。三要建立企事业单位与非公经济组织人才交流通道。打破人才部门所有和区域限制,允许企事业单位专业技术人员在完成本职工作,不侵害本单位合法权益的前提下,到其他单位兼职或创办、领办科技型企业,并按工作业绩领取报酬。四要继续执行和完善鼓励党政机关分流、离岗、提前退休人员到非公经济组织工作的政策措施。五要鼓励军队转业干部和下岗工人到非公经济组织就业或自主创业。对自主择业的军队转业干部和下岗工人申请从事体经营或者创办企业,为安置自主转业的军队转业干部和下岗工人就业而开办的企业,可按国家有关规定,享受有关优惠政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