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纪检监察机关成案率调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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纪检监察机关成案率调研

纪检机关的初查成案率,是指转立案件在整个初查案件中所占的比率,它反映了查办案件工作的效率。成案率的高低,决定了查办案件的数量和质量,关系着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的实际效果,影响到纪检监察干部的士气和人民群众对党和政府反腐败工作的信心。如何提高初查成案率,是纪检监察干部普遍关心的问题,笔者在做了一些调查分析工作之后,就此问题谈点粗浅的看法。

一、初查成案率低的原因

1、办案工作的外部环境不顺。一是主动争取党委、政府对办案工作的重视和支持不够。纪委、监察局作为党委、政府的一个部门,开展工作离不开各级党委、政府的高度重视和大力支持,办案工作尤其如此。一些纪检监察组织的办案工作没有找到服务经济建设或本单位中心工作的切入点和契合点,就业务而抓业务,不能通过切实有效的反腐败斗争成果推动当地经济建设或单位中心工作更快更好地开展,“无为”自然“无位”,遭受冷落是必然的,影响了查办案件的积极性;有的纪检监察部门对经济发展重要性和紧迫感的认识不足,大局意识不强,使一些查办案件工作与当地或本单位的中心工作不太协调甚至添乱,不仅得不到党委、政府主要领导的重视和支持,而且可能因此自感底气不足,顾虑重重,瞻前顾后,影响了查办案件的成功率。二是与司法机关及行政执法部门协调不力。一些地方虽然也建立了大要案协调机构或执纪执法部门联系会议制度,但其作用却发挥不够。各执纪执法单位往往各自为政,经常出现相互间案件移送难、案件线索互相提供难等情况,联合办案也往往是松散型的,优势没有得到充分发挥,这些也是造成某些初查件立不了案的原因。三是少数群众参与反腐败的热情不高,表现为对身边的违纪行为或腐败现象不检举,不积极主动向组织提供证据,给案件调查工作带来一定的困难。

2、案件线索的质量不高。一是案件线索来源渠道较窄,信访举报总量不大。一些纪检监察机关墨守成规,没有采取有效措施拓宽案件线索渠道,群众的信访举报基本上仍是这些单位获取案件线索的唯一渠道。而现今不少群众抱着多一事不如少一事的态度,对于发生在身边的腐败现象不愿意或不敢举报,导致信访举报件总量总是上不去,严重影响了被筛选的案件线索的质量。二是群众信访举报的质量不高。有的纪检监察信访举报部门收到的信件虽然上了一定的数量,但越级举报、多头举报、重复举报占了相当的比重;还有相当一部分人往往将一些道听途说的现象向上检举;甚至还有些人举报动机不纯,在举报件中故意夸大或捏造事实。这些不良的举报线索容易被当做案件线索被筛选出来,直接影响初查成案率。

3、办案人员的综合素质适应不了查办案件工作的需要。在新形势下,一些违法违纪人员作案的手段不仅具有隐蔽性,而且多样化,而有些办案人员由于业务不精,突破案件能力不强,尤其是所反映的一些问题涉及多领域或一对一的案件时,就显得束手无策,这是造成立案率低的一个重要原因。

4、办案力量不足。主要表现为人力、财力和交通工具的不足,而且越是基层这些不足表现的越为明显。办案力量的不足不仅会延长调查的时间,给被调查人掩盖问题提供机会,而且容易使办案人员精神倦怠,案件查不出气势,甚至知难而退,中断调查。

5、一些办案人员存有畏难思想和情绪。一方面认为查办违纪违法案件得罪人,怕处理不好各方面的关系,吃力不讨好,存在老好人思想;尤其是一些基层办案人员,限于自身比较狭小的生活圈,查办案件工作中打不开人情面。一方面本身缺乏一鼓作气、一查到底的锐气和韧劲。查办案件牵涉面广,取证较为困难,得不到主动支持是常事,尤其是在内外阻力交加时,一些办案干部一定程度上会心灰意冷,有的还使办案工作半途而废,往往错失良机或功亏一篑。

二、提高初查成案率的对策

1、坚持查办案件为改革发展稳定的大局服务。发展是我们党执政兴国的第一要务,我们的办案工作也必须围绕发展这一主题来进行。多年来我们始终强调查办案件工作要为经济发展服务,但在实际操作中往往因为找不准两者的契合点,出现不合拍和顾此失彼的现象,使少数人产生办案会不会影响当地经济发展的疑虑。如果把办案工作真正融入发展和改革大潮,积极主动地替党政主要领导排忧解难,就能够取得党政主要领导的重视和群众的支持,成案率就能提高,办案工作就能取得明显效果。

办案是促进还是阻碍发展,关键是要看我们的办案工作能否跟上时代的节拍,能否为发展地方经济起到保驾护航作用。办什么样的案?怎么办案?如何坚持查办案件为发展的大局服务?笔者认为应当注意以下几个方面:一是要了解掌握各地经济建设情况和各项中心工作,以及党委政府出台的重大举措。除了要了解其目的意义外,还要分析推行过程中可能会遇到的阻力和困难,力求使工作思路与党政主要领导合拍、与时代同步。同时纪委领导还应经常主动向党政主要领导汇报工作,进行沟通,让他们了解纪检监察工作特别是办案工作并及时给予指导,办案工作才不至于出现大的偏差。二是在案件线索的筛选上要突出重点。我们力求做到有案必查,但是必须要突出重点,要结合当地各个时期的中心工作,选择那些可能妨碍中心工作方面的案件线索作为我们查处的重点,在时间和办案力量上优先安排。我们的办案工作只有重点紧贴中心工作,切实替党委政府排忧解难,办案工作才能发挥最大效益,纪检监察机关才有位置和威信;三是要注意把握重点,对那些损害国家、集体利益,干忧和破坏经济建设环境,影响经济发展,借企业改制之机中饱私囊,侵吞国家、集利利益的人和事,要从快从严查处。只有这样,党政主要领导才会更加重视和支持纪检监察工作,办案工作才能取得更好的效果。四是案件处理要灵活掌握政策。在研究和处理干部时,不能机械地理解和照搬党纪政纪条规,而应当从是否有利于发展的实际出发,定性和量纪要力求取得最好的政治、经济和社会效果。

2、加强与司法机关和行政执法机关的协调,发挥联合办案的优势。一是要进一步完善反腐败协调机构,充分发挥纪委在查办大要案过程中的组织协调作用。在我市反腐败协调机构很早就有,但发挥的作用不明显,究其原因就是纪委和纪委书记在协调中的权威和影响还不够,往往出现组织和协调难的局面,工作较为被动。现在全市都建立了反腐败协调小组,要发挥好协调小组的作用,作为组长的纪委书记在同级党委的位置比较重要。就我市情况而言,虽然绝大多数纪委书记都担任了同级党委副书记,但是基本上没有分管政法工作,协调小组的有些工作还存在与分管政法工作的副书记进行再协调的问题,对没有担任同级党委副书记的纪委书记,组织协调工作的困难和压力就更大一些。我们认为,从工作出发,应对纪委书记的位置和分工要适当予以调整。在现有的情况下,对协调小组的工作,纪委要多向党政主要领导请示汇报,尽量以党委政府的名义来开展与其他司法和行政执法部门的协调工作。二是要规范协调小组的运作方式。协调小组要有明确的职责,对协调小组的各种会议、各种活动、成员单位间的案件和案件线索的相互移送,都要以制度的形式加以规范,做到有章可循,避免出现活动无序化的现象;三是加强联合办案的工作力度。对各执法执纪单位发现的较重大、难度较大以及交织在一起的案件,需要其他执法执纪部门配合的,应当提交反腐败协调小组研究,成立由协调小组直接指挥的联合调查组,发挥各部门联合办案的优势。

3、积极拓宽案源渠道,保证案件线索质量。案件线索的质量是提高初查成案率的基础条件,要保证案件质量:一是要不断改进群众来信来访工作,充分挖掘信访举报工作的潜力。要通过严格执行保密措施,切实保护举报人的合法权益;采取措施对举报有功人员进行奖励、对诬告者进行惩处,鼓励群众实名和据实举报;开展信访宣传,公布举报电话、举报网址和纪检机关受理案件线索的范围,方便群众举报等措施,提高群众举报的数量和质量。二是努力拓宽其它案源渠道。除了靠信访室“等”群众上门举报外,纪委其他业务室还应当主动深入基层“找”线索,或在开展纠风或执法检查工作中注意收集案件线索;“挖”,就是在调查案件中注意挖掘新的案件线索;“要”,就是注意加强与公安、检察、审计部门和纪委其他科室的联系,对发现属于自己调查范围内的案件线索及时要回来。实践表明,通过“找”、“挖”、“要”得来的案件线索,其可信度明显比信访室“等”来的线索更高些。

4、关心和激励办案人员,营造良好的办案氛围。没有激情是很难干好任何一项工作的,办案工作尤其是这样。灵感的迸发、坚韧的意志都离不开良好的办案环境,这就要求我们采取一定的措施,使办案人员保持一种既团结紧张、又严肃活泼的精神状态。一是给压力,定办案任务。没有压力就容易产生惰性,办案就容易敷衍塞责。有的地方给办案单位适当地定些办案任务后,办案人员的工作主动性明显提高了,这对反腐败工作起了促进作用。二是鼓励。领导要经常过问办案一线同志工作的情况,不论办案成功与否,只要办案人员尽了努力都应当给予鼓励。特别是办案遇到困难或挫折的时候,心情比较脆弱,领导要替他们打气鼓劲,办案人员还特别希望领导与他们一起办案,这样他们感觉心里踏实,办案常常充满了激情,有利于案件的突破,所以实行领导包案制非常有必要。三是建立健全办案激励机制,奖勤罚懒。制定办案奖励制、错案追究制,制定年终机关目标管理制度时要加大办案工作的比重,年终对干部考核时,把干部办案工作的表现列为重要内容,这些措施都有利于提高办案人员的工作积极性,也有利于提高案件的成案率。四是保证办案力量。首先要保证人员到位,不要总是两个人办案,这样不仅影响办案效率,而且影响办案人员的情绪。同时要真正做到在经费、交通和通讯工具向一线倾斜,为办案提供后勤保障。

5、造就一支业务精良的办案队伍。新时期违法违纪人员在作案手段、反调查等方面有隐蔽、狡诈等新特点,要战胜对手,把案件办成功,要求办案人员要有更高的素质,正所谓道高一尺,魔高一丈,因为办案水平的高低,对突破棘手案件起着非常重要的作用。要提高初查成案率,就必须努力培养一批善于办案的精兵强将。一是要严把进人关。选配办案人员要注重年轻化、知识化、专业化。之所以强调要年轻化,一般来说年轻人更有朝气,有冲劲,这是办案人员必备的素质,同时年轻人领悟力强,更具有培养潜质。二是加强业务培训。要重视对纪检干部上岗前的培训,系统掌握办案程序及相关知识。培训要讲究实际效果,单靠授课和书本知识远远不够,办案技巧和办案心理素质都是在实际工作中逐渐领会并长期积累的结果,因此应当采取“老带新”的办法,尽可能地将纪委监察机关中的年轻干部都分批安排办案第一线锻炼,将其中适应办案的干部留在第一线,这样就能够不断提高办案队伍的整体办案水平。三是多给办案人员提供相互学习和交流的机会。不少办案人员虽然从事办案工作时间较长,但办案搭档却相对固定,与其他办案人员缺乏交流的机会,办案能力常停留在较低水平。应当组织诸如办案骨干学习班、案件分析和研讨会等形式,多给办案人员学习交流的机会,有条件的还可以组织办案人员到外地学习取经,这对办案人员拓宽视野、进一步提高办案水平有积极意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