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廉洁自律既是党中央确定的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的三项任务之首,也是对党员干部的基本要求,更是党员领导干部做官的本份。下面我就这一课题谈几点自己肤浅的认识,不妥之处,请批评指正。
一、领导干部廉洁自律的历史地位和意义
领导干部廉洁自律,是指党政机关和国有企事业单位的领导干部,按照党和国家有关廉洁从政的规定与纪律要求,实行自我约束,正确行使权力,做到清正廉洁、克己奉公。而开展领导干部廉洁自律工作,则是指通过一定的途径和手段,引导和保证党政机关和国有企事业单位的领导干部,贯彻落实廉洁从政的规定和纪律要求,达到防腐保廉的目的。
纵观建党82年的历史,廉洁自律是我们党对党员干部在纪律、作风建设方面一贯的基本要求。《党章》开宗明义:“中国共产党是中国工人阶级的先锋队,同时是中国人民和中华民族的先锋队,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的领导核心,代表中国先进生产力的发展要求,代表中国先进文化的前进方向,代表中国最广大人民的根本利益。”这就确定了我们的党是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无产阶级政党,我们的政权是人民当家作主的政权,党和政府的干部是人民的公仆,必须正确行使人民赋予的权力,严于律己,勤政为民,而任何滥用职权、谋求私利、贪图享乐、奢侈浪费的行为,都是同我们党的性质、宗旨、纪律要求格格不入的。
建党初期和革命战争年代,我们党明确提出不贪不占、不拿群众一针一线,并颁布了著名的“三大纪律八项注意”,大力倡导“三大作风”,赢得了劳苦大众的支持和海内外有识之士的拥护,使我党很快发展壮大成为一支能影响和左右中华民族命运的新生政治力量。新中国成立后,为了防范和遏制干部队伍中滥用权力、以权谋私的现象,无论是在国家法律法规中,还是党内规章制度里,都对领导干部廉洁从政提出了严格的、明确的要求。同时,对党员干部队伍中的违纪违法问题,党和政府态度鲜明、坚决打击,不讲特殊、不讲情面。在相当长的时间内,绝大多数党员干部自觉保持了革命战争年代那种艰苦朴素、密切联系群众、清正廉洁的优良作风,以大公无私的奉献精神忘我地工作,为党的建设和社会主义建设打下了坚实的基础。
以党的十一届三中全会为标志,我国进入了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的新的历史时期,改革开放给党的建设注入了新的生机和活力,同时也带来了前所未有的许多新情况和新问题。面对新的形势,邓小平、陈云同志在八十年代初就指出,“执政党的党风问题是事关党的生死存亡的问题”,“要搞好我们的党风、军风、民风,关键是要搞好党风”;1982年,针对一些干部被腐蚀而违纪违法的情况,邓小平同志再次强调,“如果我们党不严重注意,不坚决刹住这股风,那么,我们的党和国家确实要发生会不会‘改变面貌’的问题。这不是危言耸听。”为适应形势发展的需要,进一步加强党的作风建设,按照党中央的要求,中央纪委针对当时存在的突出问题,采取措施狠抓了一些端正和改进党员干部队伍作风的工作。如监督执行《关于党内政治生活的若干准则》和关于高级干部的生活待遇的规定等。1985年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发出了《关于解决当前机关作风中几个严重问题的通知》,明确提出要狠刹“铺张浪费、请客送礼”等六种不正之风。在中央及中央纪委的有关会议、文件、领导讲话中,都强调党员干部要起表率作用,以身作则,廉洁奉公。这些规定和要求成为后来廉洁自律法规制度体系的雏形。
1992年,党的十四大创造性地把社会主义同市场经济有机地结合起来,改革开放又进入了一个新的历史发展阶段,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在这种新形势下也面临着新的挑战。同志郑重告诫全党:“历史和现实都表明,执政党的建设和管理,比没有执政的政党要艰难很多。”在党的十四届中央纪委二次全会上,中央从改革开放和发展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新的历史条件出发,做出了加大反腐败斗争力度的重要决策,一方面要求坚决清除腐败分子,另一方面要求立足于教育、着眼于防范,下大力气构筑思想道德防线,使广大党员、干部在改革开放和发展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过程中能够不断提高拒腐防变的能力,少犯或不犯错误。党的十六大从贯彻落实“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的高度,深刻阐述了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的重大意义,科学制定了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的行动纲领。总书记在中纪委二次全会讲话中指出“领导干部特别是主要领导干部都要坚持从我做起,既要廉洁自律、做好表率;又要敢抓敢管、认真负责,切实抓好职责范围内的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否则,就是严重失职。”在确立反腐败工作格局时,中央把领导干部廉洁自律提高到加强党的建设和政权建设的高度,明确地将其列为反腐败三项工作格局之中并放在首位,使领导干部廉洁自律工作成为深入开展反腐败斗争的一项重要对策和党风廉政建设的一项全局性任务。可见,领导干部廉洁自律工作对于推进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维护和促进改革、发展、稳定的大局,具有十分深远而现实的意义。
1、领导干部廉洁自律是实践“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加强和改进党的作风建设的重要内容
“三个代表”重要思想,是新的历史条件下加强党的建设的伟大纲领。作为领导干部,能否实践“三个代表”,一个最起码的判断标准就是是否做到了廉洁自律、勤政为民。之所以这样讲,一是在社会政治经济生活中,领导干部往往是调整生产关系、构建上层建筑的主力,在解放和发展生产力方面扮演着领导者、组织者的角色。如果其自身不廉洁,出于一己私利而对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国家的决策部署阳奉阴违甚至公然抵制,对走私贩私、偷税漏税、套汇骗汇、制假贩假等严重影响经济发展的违法乱纪问题视而不见甚至庇护纵容,不求实际而欺上瞒下、弄虚作假,大搞所谓的“政绩工程”、“形象工程”,导致市场秩序混乱、经济工作滑坡,怎么能立党为公?又怎么能谈得上代表先进生产力的发展要求呢?二是随着改革开放的进一步扩大,资产阶级的一些腐朽没落的思想文化会乘虚而入,侵蚀人们的灵魂。因此,必须加强社会主义思想道德建设,增强党员干部的政治鉴别力,增强对改革开放和现代化建设的信心,增强对党和政府的信任,这正是发展社会主义先进文化的重要内容和中心环节,同时也是领导干部实现廉洁自律的思想基础。如果一个领导干部脑子里充斥的尽是拜金主义、享乐主义、极端个人主义,迷醉于吃喝玩乐之中,自甘堕落,那就根本谈不上廉洁自律,更谈不上代表先进文化的前进方向。三是我们党之所以能得到广大人民群众的支持和拥护,就在于党的性质决定了我们要时刻以人民群众的利益为重,想方设法为人民谋福利,这是我们党同一切剥削阶级政党的根本区别。党员干部只有时时处处廉洁自律,才能真正代表人民掌好权、用好权,做到先人后己、无私奉献,成为人民根本利益的忠实代表。由此可见,领导干部廉洁自律同实践“三个代表”的重要思想之间有着十分紧密的内在联系,是加强和改进党的作风建设的一个十分重要的内容。
2、领导干部廉洁自律是新形势下构筑自身思想道德防线、提高自身拒腐防变能力的客观要求
建立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使我们党和国家的建设事业进入一个全新的发展阶段。但是,市场经济是一把双刃剑,既有正面效应,也会带来一些负面影响。一是市场经济的等价交换原则,既可规范经济活动公平与合理运行,又可能侵入到党和国家的政治生活中来,使一些人将权力商品化,诱发权钱交易;二是市场经济的竞争性,既可激发人们的斗志和上进心,又可能导致为达到目的而不择手段甚至违纪违法;三是市场经济的重利性,既能促进人们追求正当的个人利益,激发个人的积极性和创造性,又可能诱发极端个人主义、拜金主义和一切向钱看的不良倾向,特别是在当前社会总体物质生活水平还不高的情况下,人们渴望改善生活条件的心情十分迫切、欲望十分强烈,极易被诱惑;四是市场经济的风险性,既可能鼓励人们大胆探索、开拓创新,又容易刺激人们投机取巧的侥幸心理。这就从客观上向我们提出了对各级领导干部必须要有更高的标准、更严的要求。党中央之所以把领导干部廉洁自律放在反腐败三项工作格局之首,制定一系列廉洁从政行为规范,并每年都赋予其新的内容,就是为了使各级领导干部在改革开放和发展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过程中,不断提高拒腐防变的能力,建立起一道思想道德防线,防止蜕化变质。因此,从一定意义上说,这也是保护干部的一项有力措施。
3、领导干部廉洁自律是改善党群干群关系、维护党和政府形象的迫切需要
近些年,我们抓廉洁自律工作,很多都是从领导干部生活待遇、公务消费、权力运行等方面的问题入手的,有的清理项目看起来似乎是小事,但这些问题如果不解决,往往直接影响到党群、干群关系,影响到改革、发展、稳定的大局。我国还有几千万农民温饱问题尚未解决,一大批企业职工下岗,生活困难,而一些党政机关花费大量公款购买高级进口小轿车;建造超标准的办公楼和住宅;公款大吃大喝,一顿饭吃掉少则几百元、多则几千上万元。这些严重脱离群众的奢侈浪费和腐败现象如果不解决,我们党就会失去群众的拥护,就会动摇执政的基础。因此,只有坚持不懈地抓好廉洁自律工作,针对群众反映的领导干部中存在的问题及时下决心进行专项治理,以实际成果取信于民,才能切实改善党群、干群关系,密切与人民群众的血肉联系,增强党的威信和战斗力。
4、领导干部廉洁自律是加强党风廉政建设、推进反腐败斗争深入开展的重要环节
领导干部自身行为对党和国家的政治生活、对全社会所具有的影响至关重要。领导干部严于律己,在勤政廉政上起表率作用,就能把本地区、本单位的好风气树立起来,减少各种消极腐败问题的发生;相反,领导干部不严于律己,放纵自己的行为,不仅个人会逐步演变为腐败分子,而且会带坏一班人,败坏一个单位、一个地方的风气,导致歪风邪气盛行、腐败问题和违纪违法案件不断发生。这不仅会给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造成被动,而且最终将影响到党和政府的威信与形象,直至危及民族和国家的兴亡。党的十四大以来,我们党在反腐败斗争中逐步形成了领导干部廉洁自律、查办案件、纠正行业和部门不正之风三项工作格局。这是一个有机整体,具有深刻的内在联系。就党风廉政建设而言,大量的工作是要抓防范、抓教育,抓思想政治工作,解决风气问题,增强广大党员干部的廉洁自律意识和拒腐防变能力。而加强领导干部廉洁自律说到底就是解决风气问题,风气正了,违纪违法案件才能减少,不正之风才能减弱,反腐败斗争的成果才能有效巩固。因此,廉洁自律在三项工作格局中具有基础的地位、治本的性质。抓好领导干部廉洁自律工作,不仅可以使领导干部自己保持一身正气,还可以掌握反腐败斗争的主动权和领导权,理直气壮地进行纠风工作和查办案件工作,从而推动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持续、深入地开展下去。
5、领导干部廉洁自律是推进改革开放和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顺利进行的重要保证
正确的政治路线确定之后,干部就是决定的因素。经济建设是党的中心工作,改革开放是我们党的基本国策,而工作也好、国策也好,最终是由人去落实。作为团结和带领人民群众建设有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中坚力量,领导干部的所作所为对各项具体工作的开展都将产生重大影响。领导干部廉洁自律强调的是自重、自省、自警、自励,强调以人为本,提高自身的政治素质、业务素质和思想道德修养,通过强化自律意识,能使广大干部自觉地做到以党和国家的建设事业为重,以人民的利益为重,勤政为民,克己奉公,扎扎实实地做好本职工作。这样,不仅能团结一切可以团结的力量,最大限度地调动和发挥人民群众的积极性和创造力,赢得群众的拥护和支持,而且能有效地确保中央政令畅通,实现中央确定的发展计划和目标,从而为维护改革、发展、稳定的大局提供更有利的条件。
二、影响领导干部廉洁自律的外部因素
目前的反腐败斗争三项工作发展还不够平衡,尤其是领导干部廉洁自律工作离群众的期望还有着一定的差距。影响领导干部廉洁自律的因素是多方面的,既有主观因素,也有客观因素,我们以“三讲”和“三个代表”教育为动力,认真解决领导干部主观因素固然重要,但能否在体制、机制、制度等诸方面优化有利于领导干部廉洁自律的客观环境,也是不容忽视的一个重要方面。
1、在经济生活环境方面,存在“谁廉洁谁吃亏”的错误认识,导致了某些领导干部个人行为的不廉洁
放眼世界,经济的全求化,新纳米时代的到来和网络经济的形成,使世界各国经济发展面临新的挑战。纵观中华,抓住机遇,珍惜机遇,集中精力,加快发展,实现崛起,把经济搞上去,已是全党工作的主题,也是执政兴国的第一要务。在这样的国际国内大环境中,作为一个领导干部,如何想方设法使本地区的经济快速发展起来,可谓重中之重。要发展就需要资金,要崛起就要争取项目。在这些“热点”问题上,上级有关部门派员考察论证时,你如果“热情款待”可能就容易获得资金和项目。反之,走正常渠道,即使项目到手,但时间和数额都可能有惊人的差距。特别是有的领导,对坚持原则、廉洁从政的干部不仅不肯定,反而认为太死板,缺乏改革的闯劲,思想守旧,跟不上时代潮流。以致于使一些同志产生“谁廉洁谁吃亏”的想法,进而在许多经济交往中,很多事情明知不对,但为了工作,也不得不办,不能不办。在这样的环境中,有的认为,一个领导干部若要求自己不“合污”可能做到,但不“同流”就可能面临危机,一旦你同流了,合污也只是迟早的问题。所以,经济生活中一些非正常现象和不良的环境因素,正在诱发着领导干部个人行为的不廉洁。
2、在用人环境方面,存在的“任人唯上、唯亲、唯利”现象,引发了某些领导干部个人行为的不廉洁
德国著名的历史学家弗里希作过这样的经典评说:“腐败是附着在权力上的咒语,哪里有权力,哪里就有腐败存在”。从全球范围看,任何国家的经济腾飞、社会转型时期,都伴随过不同程度的公职腐败现象。当前,随着我国市场经济体制的逐步建立,腐败现象已由经济领域越来越多地渗透到政治领域。政治对金钱的需要,或者是金钱对政治的需要正是愆生着腐败。就目前的组织生活环境来说,有的主要领导干部以个人好恶取人,以表面文章看人,以价码高低选人,这股用人上的不正之风正腐蚀着干部队伍。
3、在精神文明建设方面,存在“一手软,一手硬”的问题,诱发了某些领导干部个人行为的不廉洁
马克思主义认为,一个先进的政党不仅代表着先进生产力的发展要求,而且代表先进文化前进的方向。只有这样,才能使物质文明和精神文明协调发展,推动社会全面进步。但是在改革开放二十多上的今天,仍有许多人在经济与政治、物质文明与精神文明的关系上存在片面性、绝对化的理解,一手软、一手硬的问题在一些地方和部门依然没有根本解决。也正是上述这个原因,在道德文化生活环境方面,对某些领导干部的行为产生误导。比如,强调经济建设,忽视廉政建设;强调发财致富,忽视为人民服务;强调现实目标,忽视远大理想。对一些地方拜金主义、享乐主义和极端个人主义思潮的泛起,未能及时予以制止和纠正,甚至把严重违反国家政策的“闯红灯”行为、钻政策空子“打擦边球”行为也作为经验滥加报道。这种情况怎能不诱使领导干部的思想发生变化?有些人在崇尚廉政的同时,又羡慕以权谋私的人,认为那是有本事。而对严格要求自己、清正廉洁的人,求全责备者有之,认为是假冒者有之,认为是突出自己、打击别人者有之,使廉政者如坐针毡,难以为人,不愿意当廉政典型。于是,“清官难当”、“难得糊涂”等思想观念就应运而生了。一些领导干部,为了工作,为了团结,也不得不随波逐流了。
4、在发展市场经济过程中,法律、法规以及监督工作的滞后,滋生了某些领导干部个人行为的不廉洁
市场经济是必然选择,市场经济同社会主义基本制度结合是建设有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重要内容。由于人们对市场经济自身的规律认识不足,或由于法律法规和监督机制的严重滞后与乏力,造成了一种是非标准不清、政策界限不明的状态。行政行为、市场行为和企业行为同时发挥作用,缺乏统一的遵循依据,导致不正当竞争的发生。比如:一些地方的私营企业,并不是靠先进的经营管理和先进的技术设备发展起来的,而是靠制假贩假,这不仅仅损害了国家和人民的利益,而且腐蚀了一些领导干部。要想制造和销售假冒伪劣商品,就要得到地方领导和有关部门的支持,否则是行不通的。那么,拿什么做“敲门砖”呢?当然是金钱。因此,地方保护主义明里是保护地方经济利益,实际上背地里大多隐藏着行贿受贿等肮脏交易。因此,目前市场经济的不规范、法制的不健全、措施的不配套,对领导干部廉洁自律具有很大的消极影响。
5、在惩治腐败方面,存在的“腐败低成本高收益”问题,助长了某些领导干部行为的不廉洁
几年来,反腐败斗争不断取得阶段性成果,特别是以查处成克杰、胡长清案件为标志的查处大要案工作成就更为明显。群众对反腐败工作的满意度不断上升,对反腐败斗争的信心进一步增强。但距离群众的期望仍有一定的差距,尚有未尽人意的地方。一是举报率与立案率偏低,使腐败分子心存侥幸恣意妄为;二是成案率低下,使腐败分子不能及时得到惩罚;三是说情风、关系网的干扰,使腐败分子得不到应有的处罚;四是办案手段落后,夹生案增多,同样造成违纪低成本。随着科学技术和社会的进步,许多腐败分子的作案手段已由简单化向高智能化发展。而我们纪检监察机关办案人员使用的却是五十年代办案手段;苦口婆心的政治攻势;自行车加公用电话办案工具。显得实在力不从心。即使案情已经明了。到头来是举报的泄气,办案的憋气,违纪的神气。
总之,影响领导干部廉洁自律的外部因素是多样的,随着时间的推移,还会出现新的问题,我们必须正视这些问题,创造和优化有利于领导干部廉洁自律的外部环境,促使领导干部在市场经济的条件下保持廉洁自律,从而推动反腐败斗争的深入、持久、富有成效地开展下去。
三、加强领导干部廉洁自律工作的基本思路和对策
领导干部廉洁自律强调的是以人为本,着眼于培养和提高广大党员干部的党性观念与自我约束能力,最终要解决的是风气问题,带有较强的治本特色,可以说是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的基础性工作。目前,严重违法乱纪的党员干部是极少数的,而有不廉洁行为的党员干部却为数不少,社会各界对党员干部队伍中腐败现象的关注和检举揭发,越来越多地转向利用职权之便谋取不正当利益、贪图享乐、挥霍浪费和作风低劣上来,其中大多数问题属于违反廉洁自律规定的范畴,领导干部廉洁自律工作的成效如何,已逐步成为社会各界评判、看待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的重要指标,成为关系党风政风改进的全局性问题。
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领导干部廉洁自律工作的总体思路应是:以“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贯彻党的十六大精神,加大宣传教育力度,进一步增强领导干部廉洁自律意识;坚持标本兼治、改革创新,调整和充实领导干部廉洁从政行为规范,进一步健全完善适应社会主义市场经济需要的领导干部廉洁自律制度体系;严格内部管理,加强监督检查,进一步抓好廉洁从政规定的全面落实,取得领导干部廉洁自律工作的新成效。根据这一思路,我认为应继续抓好以下四个方面的工作:
1、深化教育,构筑起廉洁自律的思想道德防线
改革开放以来,我国的经济建设和社会各项事业都取得了很大的成绩。事实表明,绝大多数党组织是有凝聚力和战斗力的,绝大多数党员和干部是勤政廉政、求真务实的。但是也有少数地方、部门和单位的党政领导对廉洁自律工作的重要性、必要性认识不足,抓得不紧,导致组织涣散、纪律松弛,风气不正等问题比较突出。有的党员干部理想信念动摇、思想迷惘、精神不振、作风漂浮。主要表现在“软”、“贪”、“媚”、“俗”、“奢”、“假”等六个字上,任其发展下去,将有亡党亡国的危险。作为党员领导干部要把坚定理想信念放在事业和人生的首位,作为党的各级组织切莫忽视教育与防范,并要把加强反腐倡廉教育作为治本之策和首要任务。今年上半年,省委孟建柱书记在全省加强党风廉政建设大会、省纪委全会和全省领导干部大会等许多重要场合反复强调,决不能“经济上去了,干部倒下来。”这是保证我们党和国家事业顺利发展的一个根本性要求,也是开展党风廉政教育的目的所在。当前,要深入学习和践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结合贯彻党的十六大精神和反腐倡廉的实际,大力开展理想信念和廉洁从政教育,引导党员干部牢固树立正确的世界观、人生观和价值观,正确对待权力、地位和自身利益,认真解决好在廉洁自律方面的突出问题。一要扩展教育内容,做到政治思想教育和法纪约束教育结合。正面典型示范和反面典型警示结合、集中教育和日常教育结合、廉政教育和勤政教育结合。近两年,我县对新提拔的年轻干部和已置身于领导岗位的负责同志通过面对面地谈,心贴心地讲,达到了互相了解、互相沟通、互相提醒、互相勉励的作用,不失是一项注重防范、超前运作、构筑思想道德“堤坝”的新举措。二要完善教育机制,有针对性解决干部教育力量分散,合力不足的问题。围绕干部教育的工作协调和力量整合,把廉政教育贯穿到对党员干部培养、选拔、管理、奖惩的各个环节,把廉政教育作为党课教育、党校培训以及中心理论学习的重要内容。三要优化教育形式,求新图变,改变传统的单一宣教模式。注重教育的超前性、针对性和灵活性,与组织、宣传、文化、司法等部门同台唱戏,拓宽宣教思路。我认为,在当前抓好道德教育与法纪教育的同时,很有必要在党员干部中开展一次“腐败成本”教育,通过算政治账、经济账、名节账的方法让每一个党员干部不想腐败。
2、严于律己,增强领导干部清廉自守的自觉性
自律是人生积极态度的反映,也是匡正自己、恪尽职守的高尚品格的体现。我个人理解,自律就是要按照“自重、自省、自警、自励”的要求,加强道德修养,陶冶思想品德,提高精神境界。自重是拒腐防变的基础。重人格,则知耻辱。自省是拒腐防变的关键。每个党员干部,特别是领导干部要做到“吾日三省吾身”,问问自己所言所行是否符合“三个代表”要求,是否符合共产党员的标准,是否符合领导干部的身份,防微杜渐,洁身自好。自警是拒腐防变的屏障。每个党员干部特别是领导干部不仅要管得住大节,还要管得住小节,不该要的不要,不该去的地方不去。自励是拒腐防变的内在动力。每个党员干部特别是领导干部在人生旅途中,要时时用高尚的精神激励自己,用宏伟的事业鞭策自己,做到成绩面前不自满,困难面前不气馁。剖析所发生的党员干部违纪违法案件和不少贪官忏悔的告白,不难看出,党员领导干部能否抵得住诱惑、经得起考验,是一个重大课题,树立坚定的理想信念和纪律观念自不待说,还需注意以下几个方面。
a、淡泊名利地位。作为一名党员干部,一定要树立正确的名利观、地位观、权力观,不要把名利、地位、权力看得太重,不要被其所累。知足是一种智慧,也是一种境界。对于我们这些工薪族的基层干部来说,应具有善良的人性和正直的品格,对生活不挑剔,对名利不计较,对地位不怨恨,对他人不苛求,真正做到寒不改叶绿,暖不争花红,富不行无义,贫不起贪心。我们承认在目前社会分配机制不完善的情况下分配不公的现象确实存在,党政机关干部的收入同那些大款、老板相比的确少,但决不能因此心理失衡。一旦整天想着自己如何先富起来,就很容易利用手中的权力去搞以权谋私的勾当。俗话说,人往高处走,水往低处流。凡是踏入仕途都想得到升迁,这是正常的,也是可能理解的。但应该通过老老实实做人、扎扎实实工作去赢得组织和群众的信任与支持,而决不能采用旁门左道。厦门市安全局有一位副局长,年轻有为,在副局长的位子上干了八年,政绩突出,几次要提拔就是没提起来。有人给他出点子,让其去找赖昌星。开始他不屑一顾,后来实在忍不住了,就去找了赖昌星。赖满口答应,结果不到一个月他就当上了局长,从此也就成为赖昌星走私犯罪的帮凶。
b、节制“兴趣爱好”。兴趣爱好人人都有,而且可以分为正常的和不正常的两种。对不正常的(如好色、好赌)暂且不论。就是对正常的兴趣爱好,也应有所节制。不然,就会成为别人的最佳突破点。原厦门市委副书记刘丰,最大爱好是喝酒,而且常常因喝酒误事。赖昌星为了攀上他这棵大树,就通过熟人隔三岔五地请他喝酒。有一次,刘丰不知喝了多少酒,迷迷糊糊的,被人架到了客房,再后来怎么洗的、拿的,全记不起来了,第二天早上一觉醒来,发现身边躺着一个赤条条的年轻美貌小姐,就这么被拉下了水。正如赖昌星所言:“不怕什么规章制度,就怕领导干部没有爱好兴趣。”所以,作为一个领导干部,对自己正常的爱好,也要有所节制。做到稳得住心神,管得住身手,抗得住诱惑,经得起考验。
c、谨防交友不慎。有的领导干部交友不慎,哥们义气超过了党性原则,傍大款、靠老板,最终吃了大亏。胡长清不就是被那个个体户朋友周雪华拉下水了吗?他在临死前说了一句话:“交朋友糟踏了我的一生。”此话虽有推卸责任之嫌,但交友不慎的确是他犯罪的重要原因。因此,作为一名领导干部一定要做到,朋友要交,选友要准,交往有度,不离原则。
d、管好配偶子女。从近年来反腐败斗争的实践看,有些不法之徒在腐蚀拉拢领导干部难以奏效的情况下,往往迂回侧击,把进攻的目标瞄准领导干部的“后院”,企图从领导干部的配偶和子女身上打开缺口,通过走“公子路线”、“夫人路线”,达到不可告人的目的。而家庭对个人的道德品质、价值观念、行为规范影响很大,没有一个廉洁的家庭,就很难有一个廉洁的领导。这方面的教训很多。有些为官者,对亲友利用自己的职权谋取私利的行为明知不对,却加以放纵。有的干脆老子做官掌权,家属子女仗势捞钱,到头来“全家福”沦为“全家腐”。如原宁波市委书记许运鸿,就是败在了老婆孩子手中。
3、创新机制,完善领导干部廉洁自律制度体系
我认为,要解决领导干部不想腐败、不敢腐败的问题,其根本在于创新机制。根据国外一些经验做法和国内高层权威人士的谏言献策,创新工作机制和完善制度体系主要应从以下几个方面着手:一是要尽快建立廉政激励和保障机制。对在廉政方面表现突出者,要在奖励方面制定出明确规定;二是大力推进“以薪养廉”,减少公务员收入中非工资部分,规范补贴和福利待遇;三是建立公务员廉政基金制度,根据公务员廉洁从政状况予以兑现或剥夺。基金计入个人账户,退休后返还。若在退休前有违纪违法行为,接受处分的,按档次扣减廉政基金,以减少公务员在工作期间搞腐败的几率;四是建立公务员违纪情况向社会公开通报制度,加强公众监督。比如实行领导干部廉政报告公示制。主要内容是个人执行廉洁自律有关规定情况,群众反映个人在廉洁自律方面存在苗头性、倾向性和构不成立案查处的问题和整改情况,个人年终述廉、评廉、考廉情况写成书面报告,一式两份,一份上交纪委,另一份要求贴在所在单位的政务栏上公开或将报告内容在单位干部职工会上的公开,接受广大干部群众监督。五是建立违纪人员再就业准入制度,增大腐败风险和成本;六是按照“行、改、废、立”的要求,抓紧对现行法规制度的清理,在此基础上修改、充实和完善《廉政准则》,尽量减少出台单项纪律要求和法规制度;七是对已经部署的治理项目,必须及时出台配套的政策标准和罚则;八是推进廉政建设法制化,对权力的设定、操作、监督、制约等整个运行机制进行法律上的规范,抓紧制定“反腐败法”、“政务公开法”、“公务员法”、“家庭财产申报法”、“从政道德法”等。同时修订《刑法》有关条款,加大法律惩处力度。九是积极推进职务消费货币化改革。主要是实行公务用车制度的货币化改革;改革现有通信工具、电脑的配备管理办法;改进公务接待、会议开支和差旅费报销补助办法;改革党政机关福利待遇制度。
4、强化监督,进一步规范领导干部廉洁从政行为
权力失去监督制约必然导致腐败,同样廉洁自律工作中失去监督制约也必然流于形式。领导干部要做到严于律己,清正廉洁,应着重抓好两个方面的工作:
一方面要认真落实领导干部廉洁从政的规定。各级领导干部必须执行今年初总书记在中纪委二次全会、总理在国务院廉政工作会议上提出的规定,做到“五个不准”、“五个严禁”、“四个严格”、“四个坚决制止”。“五个不准”:即不准在行使行政审批权和分配使用财政资金过程中搞权钱交易;不准利用职权违反规定干预和插手建设工程招标投标、经营性土地使用权出让、房地产开发与经营等市场经济活动;不准利用职权违规建房、分房、购房和公款装修住房;不准收受与其行使职权有关系的单位、个个的现金、有价证券和支付凭证;不准默许或授意配偶、子女及身边工作人员打着自己的旗号以权谋私。“五个严禁”:严禁搞沽名钓誉、劳民伤财的各种“形象工程”、“政绩工程”;严禁超编制、超标准配备使用小汽车;严禁以开会、考察、招商、研讨、培训等名义变相公费旅游;严禁在各类会议中赠送礼品和纪念品;严禁向企事业单位摊派会议经费。“四个严格”:严格控制新建和装修机关办公楼;严格控制各种名目的庆典和达标评比活动;严格控制出国(境)团组;严格控制会议和文件,切实解决“文山会海”问题。“四个坚决制止”:坚决制止以各种名义用公款互相宴请和送礼;坚决制止参加用公款支付的高消费娱乐活动;坚决制止在公务活动中超标准接待;坚决制止私自借用下级机关或企业事业单位的车辆。对国有企业领导还提出了新的“五个不准”的要求。最近,中纪委、监察部、省纪委、省监察厅、市纪委、市监察局先后下发了清理领导干部以权谋私建私房、清理超标准使用小汽车以及严禁公款吃喝等通知,这都要求我们认真落实。
另一方面,要加强对领导干部和领导班子的监督。党内监督是重点。党的十六大以来,加强党内监督已经成为全党特别是党的高层的共识,最近提上党和国家的重要议事日程。据了解,中共中央已部署中纪委、中办、中研室、中组部、中央党校等抓紧起草制定《中国共产党党内监督条例》。一是对党委的决策权要作出明确规定,界定权力边界,防止“无所不为”;二是对政府权力作出限制,建设有限政府;三是适当加大职能机构的监督权力。党的纪委要有相对独立的执纪处分权,并能有效地监督同级党委;人大对“一府两院”要有切实的监督权,并应设立专门机构实施这种监督;司法机关要有真正独立司法监督权;行政监察部门也要有相对独立的执纪处分权。即将诞生的党内监督条例,将直接解决当前监督法规零星、分散和互不衔接的问题。就监督的方式而言,主要有这些:比如认真执行民主集中制原则,重大事项集体讨论决定;完善领导干部民主生活会制度,加强对党政领导班子民主生活会的检查指导;广泛推行政务公开,增强透明度;执行重大事情报告、礼品登记、收入申报等制度;推行述职质询和民主评议制度;加大责任追究力度;坚持干部交流和任期、离任审计制度;建立干部监督工作联席会议制度,加强巡视工作,尽快建立专职巡视机构,进一步明确巡视组的职责、权限、工作程序,加大巡视工作力度。巡视制度很有必要向下延伸,范围可扩大到县以上党组织。这样就可以体现分级负责,一级管一级的原则,以宏观监督为主,强化上级对下级的监督。此外,建立廉政档案制度,要在乡(科)级领导干部中开展个人述廉、民主评廉、组织考廉工作。形成考廉报告存入个人廉政档案,如实记录领导干部的廉政情况,为干部考核和日常监督提供依据。同时要建立健全社会监督网络。当前,社会监督主要有群众监督,人大、政协监督,派、无党派人士的监督,新闻舆论监督等形式。要注重发挥各自的监督作用,搞好各种监督形式之间的协调配合,形成社会监督的整体合力。要努力健全廉政监督员、巡视员、特邀监察员、监事会、职代会、村民代表议事会等群众监督组织,疏通监督渠道。通过建立科学的权力运行监督机制,使各级领导干部的权力置于多层次、多角度的监督之下,从制度和体制上保证各级领导干部按照“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的要求,正确行使手中的权力,为党和人民掌好权、用好权。总之,只要我们坚定不移地加强制度建设,把制度建设贯穿于反腐倡廉的各个环节,就一定能逐步建立起中国特色的教育、管理、监督三者并重、相互配套的廉洁自律制度体系和惩治防范体系,就一定能够开创领导干部廉洁自律工作和整个党风廉政建设的新局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