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进入新千年,中国加入WTO世界贸易组织英文简称的脚步日趋加快。“入世”后,WTO的规则将会对中国经济、政治、法律及社会生活的各领域带来全方位的冲击。《纪检监察工作如何面对“入世”》就反腐败问题谈了一些个人看法。——编者
加入WTO,意味着我国经济将更加全面地融入全球经济一体化当中,不仅对经贸领域产生重大影响,同时还会对我国政治和社会生活诸多领域产生影响。纪检监察工作必须认真研究这一新情况和新变化,审时度势,抓住和利用机遇,沉着应付挑战。
加入WTO,外在的冲击有助于一些深层问题的解决,可为开展反腐败斗争提供诸多有利因素,将会给纪检监察工作注入新的生机和活力。
加入WTO,我国经济将会得到更大发展,这能为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提供强大物质基础。据权威机构模拟结果表明,中国加入WTO,每年国内生产总值将提高近3个百分点,相当于300多亿美元。另据WTO问题研究专家介绍,改革开放20年为中国创造了1000万个就业机会,加入WTO后,由于大量外国公司得以获准进入中国,外国投资增加,一些传统出口行业如纺织、鞋业、服装、家电由于出口增加,至少会再解决中国1000万人的就业。与此同时,对外贸易将进一步繁荣,并刺激第三产业的发展,扩大内需。所有这些,都将在物质条件和物质基础上,为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提供有力的支持。
加入WTO,将为解决中国经济深层矛盾提供强大外力,这会为纪检监察机关有效发挥职能作用,拓展更为广阔的空间。中国加入WTO后,WTO规则会以外在的冲击、压力形式表现出来,然后转化为巨大的推动力,进而推进中国经济改革中一些深层矛盾得到解决。如企业经营机制转换、产业结构调整、价格改革和重复建设等一系列矛盾,都将在这一外力的推动下加速得到解决。同时,“入世”将大大推动中国改革开放的进程,为完善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提供契机。这些有利条件,既能从机制、体制上强化纪检监察机关对经济领域的监督,同时又能从源头上堵塞漏洞,遏制经济领域腐败现象的滋生。
加入WTO,有利于我们当前正在进行的专项治理及热点问题的解决,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将更富有成效。中国加入WTO后,根据其“最惠国待遇”条款,我国要削减关税,这可以大大减少行贿和走私活动。部门和行业垄断所产生的不正之风,多年来纠而不绝,经常出现反复。加入WTO后,在强大的外力推动和激烈的竞争压力下,将促使这些部门和行业进一步提高服务质量,改进行业作风。
加入WTO,将会大幅度提高政府部门办事的公开度和透明度,从而有效降低“暗箱操作”以及由此衍生的腐败现象发生机率。透明度原则是世界贸易组织的一项重要原则,一旦在我国经贸领域得到贯彻实施,由此带来的正面效应将是显而易见的:政府部门政务公开、办事公开将大大向前推进一步。比如,根据WTO《全球金融服务贸易协议》规定,WTO成员国必须适时全方位开放金融服务市场。这一方面要求我们必须加快金融改革步伐,提高金融行业的竞争能力;另一方面则意味着金融运行必须置于透明度原则之下,对治理金融腐败有着重要的治本意义。
加入WTO,将进一步推进我国的法制化进程。WTO是一个建立在严密法规基础之上的贸易体系,中国的经济体制与世贸组织原则接轨,一旦接受国际惯例,特别是接受了国际通用的贸易标准和法制标准,中国的法律健全度会大大提高。法治化进程的加快,将为有效根治腐败打下强有力的法治基础。
加入WTO,不可避免地也会对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带来某些不利因素和影响,纪检监察工作将面临着新的课题与挑战
加入WTO,随着经济的全球化趋势和各国经济交往的扩大,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将会遇到一些新情况和新问题。在第七届国际反贪污大会上,一些分析家们的观点表明,全世界新近发生的一些事件证明,腐败程度的升级往往是随着一些国家的经济增长而加剧的。加入WTO,世界范围内经济的竞争,容易使有的组织采取不法手段达到竞争目的,如争取在公开招标中获胜,或某项贸易的达成。而且随着世界各国经济交往的增多,腐败呈现出国际化的趋势。这些新情况的出现,可能会在一定程度上增长腐败的发生机率和内外联手、渗透的犯罪类型,使廉政建设面临更加复杂的局面。
加入WTO,网络系统的出现,法律的“比较选择”,将增大对违法违纪控制的难度。已经出现的事实表明,随着经济全球化,犯罪分子往往利用各国法律系统的千差万别,寻找作案机会。由此出现了所谓“挑选法律”的做法,也就是说,企业或企业集团总是挑选在环境有利和法律较松的国家开展活动。我国的法律体系度目前还有很多“缝隙”和“空白区”,与WTO规则接轨后,可能在一段时期内出现某些法律法规不适应和滞后的问题,这种情况将会给犯罪分子以可乘之机,给纪检监察机关有效监督带来难度。
加入WTO,我国目前的行政监察法律法规将不可避免地与WTO规则产生冲突。如果我国加入世界贸易组织,我国政府将承担在中国执行世界贸易组织规则的义务。世界贸易组织的规则与我国现行行政法体制还存有很大的差别与冲突,就行政监察法规来说,我国与其他国家在法理基点上也不尽一致。一旦经济往来中涉及到我方与他国间的重大案件,就必然涉及到我国现行司法制度和诉讼程序,涉及到行政监察法规的规定与程序,并由此发生冲突,影响对问题的判定。
加入WTO,我国的某些部门和行业将受到较大冲击,由此而导致纪检监察机关职责范围内的某些任务加重。中国加入WTO,要牺牲一部分国内市场,这就意味着企业要承担着沉重的就业压力。而目前尚未得到很好解决的国有企业中的腐败现象、国有资产流失以及停发、欠发工人工资等问题涉入其中,就极易引发一些工人上访问题,增大纪检监察机关工作量。另外,中国加入WTO,农业将受到较大冲击。农民的收入也将受到一定冲击。对减轻农民负担的执法监察,一直是纪检监察机关几年来的工作重点,加入WTO后,可以预见,这项工作在短时期内仍不会轻松。
挑战不容忽视,纪检监察工作同样要树立“世贸”意识,积极趋利避害,主动应对“入世”
要加强学习,在思想和行动上与WTO规则接轨。纪检监察干部要加强对我国政府加入世界贸易组织一系列立场和采取的措施的学习和理解,熟悉WTO的一般知识和规则,把握加入WTO后纪检监察工作面临的有利条件,认清不利因素,扬长避短,趋利避害。对于纪检监察机关来说,当前,既要破除“入世”是经贸领域的事,不需要纪检监察机关介入的“与己无关”思想,还要破除加入WTO就等于全球开放,国际接轨,纪检监察机关难以介入的“无所作为”思想,以正确的态度积极应对,迎接挑战。
要认真研究对行政监察法规的修补与改进。前不久,国内法律界为研讨应对WTO对策在北京召开会议。据专家介绍,一旦我国获准加入WTO,应在5年内对不符合WTO规则的法律、法规及政府法令作出修补,以适应WTO的规则,否则,一旦在执法中稍有纰漏,就很可能招来国际麻烦。为此,行政监察机关应未雨绸缪,做好完善行政监察法规的准备工作。
要针对加入WTO后出现的薄弱环节,采取有效的预防措施,加强对违法违纪的监控。比如,针对加入WTO出现的新情况、新问题,制定相关的专项党纪、法规条款,以杜绝和减少因法规“盲区”而发生的违法违纪机率。
要加大重点领域和部位的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的力度。针对“入世”后带来的冲击,纪检监察机关应在一些重点工作上超前部署,从长计议。如加强企业尤其是亏损企业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问题。加强对农民负担的监督检查问题,等等。把加入WTO带来的某些不利因素的影响减少到最低限度,从而为经济建设提供有效服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