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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深入贯彻唐教监字[*7]8号文件精神,切实落实省教育厅治理商业贿赂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开展治理商业贿赂调研活动的相关部署,加强学校廉政建设,增进校园和谐,8月下旬至9月上旬,我校组织开展了治理商业贿赂专项调研活动。现将调研情况及结果报告如下:
一、调研情况
1.高度重视,周密部署。我校高度重视此次调研活动,把调研工作的全面开展、深入推进作为学校治理商业贿赂工作的一项重要任务,成立了由校长、党委书记朱全友同志担任组长的治理商业贿赂调研活动领导小组,设立了工作办公室,指定了专门力量开展调研工作,明确了相关部门、相关人员职责及任务,使此次调研工作获得了重要保障;
2.层层动员,广泛发动。为发动全校师生广泛投入调研、参与调研、配合调研,学校治理商业贿赂调研活动领导小组主持召开了中层干部会议,会后由各中层负责人在本部门召开了部门动员会议,进行动员的同时,进行具体、细致的工作部署。各系学生的宣传发动则由各系配合学生处进行。系列工作切实保证了调研结果的质量;
3.立足实际,成效喜人。我校针对此次调研工作任务重、时间紧的特点,立足实际,既不放低标准,也不作拔高,而是坚持要求适中原则:对学生,以班会为主要形式,要求各班上交主题班会记录;对教职工,除基建、财务等重点相关部门要求必须形成具备一定专业性、系统性的材料外,其余人员在基本的参加座谈、提建议、说想法基础上,由各人根据个人工作实际自行决定参与程度。由于立足实际,要求适中,虽然时间紧,但是我校此次调研活动达到了预期目的,成效喜人,活动结束,工作办公室收到来自全校师生及各部门富于建设性的调研、讨论材料共153件(条),其中,专题论文3篇、调研报告10篇、部门工作总结13份、各类治理建议127条。
4.调查显示,师生对我校商业贿赂问题评价为无。在全校师生中开展的对我校商业贿赂是否存在及存在程度如何的调查中,我校欣喜地看到,广大师生的评价和校领导及各中层的自查及自评是一致的,都认为我校在基建、采购、财务等领域均不存在商业贿赂行为,且认为我校在治理商业贿赂、预防职务犯罪方面,具备较规范的制度措施和防范措施。
此外,早在此次调研活动进行之前,*6年4月,我校政字[*6]2号文件《唐山师范学院滦州分校关于进一步加强财经管理,预防职务犯罪的若干规定》作为学校治理商业贿赂的制度性成果,得到市教育党委和市纪委的肯定,被转发到各兄弟单位以供借鉴、学习。治理商业贿赂在我校可以说已经具备了一定制度基础、群众基础,这也是此次调研活动在时间紧、任务重的情况下,我校能取得一定成绩的一个重要原因。而且,此轮调研的成果,不少就是我校政字[*6]2号文件精神及一些细则的体现。这一点是很值得说明的。
二、调研材料汇总
我校153件(条)富于建设性的各类调研、讨论材料,经工作办公室整理汇总,内容大致如下:
(一)对中央和省市治理商业贿赂专项工作的了解
这方面的情况大致是:学生和普通教职工对中央治理商业贿赂工作有一定了解,知道中央在这方面的决心,部分知道总理等中央高层领导对此项工作的一些公开讲话、指示,不少人知道当前全国教育系统一些商业贿赂重大案件的部分情况;党员干部在知道以上情况并在知晓程度上更显深入的同时,还知道以上人员基本上不了解的省市相关指示、文件精神。
(二)对商业贿赂行为与罪行的认识及界定
在调研中,我校师生普遍认为:
1.商业贿赂行为的主体是经营者和受经营者指使的人(包括其职工),其他主体可能构成贿赂行为;行为的目的是争取市场交易机会,而非其他目的;该行为由行贿与受贿两方面构成;手段有两类,即财物手段和其他手段;是一种腐败行为,对我国社会主义制度的危害极大,主要是造成了社会不公平。
2.商业贿赂行为中构成犯罪的,要根据刑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判定。对商业贿赂罪行的处罚措施,有罚金、没收财产、拘役、判刑等。师生一致认为,商业贿赂罪行尤其是教育系统的商业贿赂罪行,应该严惩。
3.商业贿赂的主要表现,一是给付或收受现金的贿赂行为;二是给付或收受各种各样的费用、红包、礼金等贿赂行为;三是给付或收受有价证券;四是给付或收受实物;五是以其他形态给付或收受,如减免债务、提供担保、免费娱乐;六是给予或收受回扣。
(三)对教育系统(学校)内商业贿赂问题的理解
我校师生包括部分党员干部对教育系统内商业贿赂问题的理解,基本上等同于对学校商业贿赂问题的理解。多数党员干部尤其是校领导,对二者的联系与区别能心中有数。
对教育系统内商业贿赂问题,我校师生认为,根本问题在于权力的监督及行使权力者的操守,至于种种社会诱惑、不正之风等,是外部原因,两者虽有主次,但都不容忽视。
对学校商业贿赂问题,我校师生普遍认为,集中在四大领域:
一是设备采购领域。学校教学设备、科研仪器设备、办公设备的不正当采购在出现三种情况——天价高质、高价低质和低价劣质——时,通常即可视为出现了商业贿赂问题。许多师生尤其是非党员师生一致认为,这三种情况的出现,固然有购买者责任意识淡薄、不懂得专业技术的可能成分,但是通常学校派任这类任务的人,不可能是责任淡薄、专业不精通者,因为学校领导不可能在派任上出现如此明显的错误,所以,这三种情况一旦出现,即可基本认为是购买者与供应商串通一气,从中收受好处,损公肥私。校领导及一些中层干部认为,导致这三种情况的权力原因,在于许多学校仪器设备等的采购活动都具有垄断性,通常由教育主管部门指定厂家、流通渠道、版本和人员专门办理,行政权力干预过大,学校没有选择余地,从而给商业贿赂留下操作空间;
二是图书教材采购领域。校领导及不少党员干部指出,许多学校没有按照原国家教委1987年文件精神将购买图书教材的折扣返利给学生,也没有用于教材发行业务支出,而是先将折扣放进单位的“小金库”,等时机成熟时再“洗”入个人腰包,这是当前一种较具代表性的现象。不少师生认为,当前那些重大案件中的商业贿赂特征是,除了明扣,有关人员还收受大量暗扣,就是供应商根据销售图书的总数和金额,私下直接送给学校有关人员的好处费,属于典型的商业贿赂行为。我校领导认为,不管是主管教学的校领导、教务处处长、教材科科长,还是普通的采购、财务人员,只要能在教材采购中“说上话”,都可能被“拉下水”,所以,规范严谨的制度及得力的贯彻措施,是非常关键且非常必要的;
三是学生生活用品、学校消耗品采购领域。师生认为,这一领域的基本特征是,统一提供的生活用品因价格高、质量无保障而不被学生接受,但学校还是会以方便管理为由强制学生购买。有了这种“积极协助”,供应商便把大量回扣送给学校采购人员。校领导进一步指出,学校每天需要消耗大量办公耗材、食堂原材料、燃料等,许多供应商通过多开发票、给回扣和好处费等伎俩与学校采购人员拉近关系而争取份额,也是需要严密防范的;
四是基建工程领域。我校主管基建、后勤的校领导及中层干部一致认为,学校基建工程项目从招投标签订合同到竣工验收进行结算,几乎每个环节都可能存在商业贿赂,其中工程招投标中的商业贿赂行为最为普遍,这一领域一旦发生商业贿赂行为,不仅贪墨金额将会较大,而且还会影响工程质量,造成严重后果,是必须重点防范的领域。在这一领域的调查中,我校结合在建(即将竣工)的共投资500万元的图书馆工程,在施工单位及人员中开展了规模较小的调查。调查结果显示,施工单位在对我校给予高度评价的同时,指出部分学校明明具有给付能力,个别主管人员却故意拖欠工程款,施工单位为了早日结清款项不得不采取行贿办法,这也是造成商业贿赂的一个原因。这一调查结果引人深思,给我校今后预防职务犯罪、治理商业贿赂提供了重要参考。
(四)关于遏制学校商业贿赂行为的管理问题
我校一致认为,要健全制度、职能等,从管理上有效遏制学校商业贿赂行为。意见综合而言,集中在四个方面:
第一,加强教育,提高廉洁自律意识。既要立足对广大干部职工进行正面引导教育,普及法律知识,提高其道德素养,又要进行反面警示教育,特别是以发生的商业贿赂具体案例为素材,教育广大干部正确行使权力,不要存在侥幸心理;
第二,健全制度,完善体制和机制。防止学校商业贿赂现象发生,必须建立健全物资采购和基建工程招投标的各项规章制度,特别是程序制度,让一切交易行为都发生在阳光下,避免权力的过分集中,接受各方监督,建立权力运行的有效制约机制;
第三,加强监督,防患于未然。这种监督,必须是实质性监督和全过程监督。要及早发现问题,及早纠正,把问题消灭在萌芽状态;
第四,严厉惩处,震慑犯罪。包庇纵容,只会使腐败之风愈演愈烈。因此,对待发生在教育系统尤其是学校内的商业贿赂行为,有关部门必须依法依纪及时进行严肃处理,避免损失和影响扩大,同时也使“后来者”不敢越雷池半步。
三、我校近年治理商业贿赂问题的经验
以前文说到的*6年4月我校政字[*6]2号文件《唐山师范学院滦州分校关于进一步加强财经管理,预防职务犯罪的若干规定》为代表,我校近年来在预防职务犯罪、治理商业贿赂问题上的经验主要集中在如下措施上:
1.防范及治理范围清晰明确。为学校基建工程和设备、教材、图书、学生生活用品、学校消耗用品等大宗及常规物资采购领域;
2.制度健全。除前文说到的《唐山师范学院滦州分校关于进一步加强财经管理,预防职务犯罪的若干规定》外,还有《唐山师范学院滦州分校财务管理制度》、《唐山师范学院滦州分校物品采购制度》、《唐山师范学院滦州分校基建、修缮工程管理制度》等专项制度;
3.依法建帐,规范会计核算方法。我校严禁搞“帐外帐”和私设“小金库”。在学校对外经济业务交往中,不准利用职权索取回扣,或以回扣费为条件要挟对方,从中牟利;严禁在帐外暗中收受对方单位或个人给予的各种名义的回扣;确实无法谢绝而取得的劳务费、服务费、手续费等属于回扣性质的钱款,规定要如实上缴学校财务统一计帐,按财务预算严格管理和使用;
4.坚持专款专用。为提高资金使用的效益,我校加大对专项资金的预算、核算、决算的监督,防止个人干预、暗箱操作、徇私舞弊、玩忽职守;
5.教材、图书的采购坚持公开招标、多家竞价、多人参与。我校要求经销商按批发价发售教材、图书,同时按批发价发给学生,以切实维护广大学生的利益;
6.为学生代购代销的物品,硬性实行明折明扣。所产生的折扣收益,除去必要的劳务开支外,我校坚持让利于学生的原则;
7.基建项目公开招标。并从工程一开始就向纪检监察部门报告,请他们全程监察,做到开工先开廉政课;
8.严格执行物品采购制度。能政府采购的要政府采购;批准自采的,严格执行三人以上参与,经过询价后提出建议价格,按审批权限批准后方能采购;
9.实行校务公开。学校的收费标准严格按照有关文件规定执行,做到统一规定,张榜公布,不私设收费项目,不搭车收费;学校财务收入及开支情况坚持做到帐目清楚,及时公布。对学校设备物资采购、基建工程、大宗物品采购等方面的招标工作,要求制定工作流程图,进行公开公示,增强工作的透明度,杜绝个人行为和“暗箱”操作;
10.加大监督力度。我校坚持搞好教代会建设,扩大民主监督的范围、渠道,推行行之有效的群众监督机制及班子成员之间互相监督机制,使职务犯罪及早发现,及时遏制;
11.坚持依法治校,深入贯彻落实中央《建立健全教育、制度、监督并重的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实施纲要》。我校坚持加强对管理人员的思想政治教育、职业道德教育、廉洁奉公教育及法律法规教育,经常性地组织开展警示教育活动,不断提高他们的思想政治水平和道德修养,构筑思想道德防线,增加拒腐防变能力。在中层以上干部和参与经济往来机会较多的人员中,我校坚持实行“诺廉、述廉、评廉、考廉”制度,以进一步增强其廉洁自律意识。在财务用人方面,我校严把关口,经常性地进行会计法等业务培训和法制教育,培养自觉抑制金钱诱惑的能力。在惩防体系方面,我校不断完善,对在帐外暗中收受回扣、手续费的情况,坚持一经发现即严肃查处原则,并追究相关责任人的责任;构成犯罪的,我校明文规定将及时移交司法机关处理;
12.成立并长设学校“预防职务犯罪指导委员会”。同时,聘请法律顾问,主动争取当地检察机关对学校预防职务犯罪工作的指导,最大限度地减少职务犯罪的发生。
这次调研活动意义重大。通过调研,我校再次统一了认识,凝聚了人心,为学校以后的建设发展奠定了坚实的思想基础和遏制商业贿赂行为的廉政氛围。今后,我校将继续以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树立和落实科学发展观,坚决遏制学校商业贿赂行为,推进校园和谐建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