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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情况调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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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情况调研

主任、各位副主任、各位委员:

根据市人大常委会*年工作要点的安排,我委在*副主任的带领下,组织部分常委会委员、人大代表,抽调相关职能部门工作人员成立调查组,于7月22日至8月7日对我市贯彻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及相关法规情况进行了调查。现将调查情况综合报告如下:

一、基本情况

自《道路交通安全法》颁布实施以来,市人民政府及其职能主管部门积极履行职责,不断加强宣传和执法力度,大力加强道路基础设施建设,依法整治各类违法行为,努力维护道路交通秩序,为加快我市经济发展,维护广大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作出了积极努力。具体来说,主要体现在以下几个方面:

1、形式多样,开展宣传教育。《道路交通安全法》颁布实施以后,市政府及其相关部门认真开展了一系列的学习、宣传和贯彻工作。一是加强了对宣传工作的组织领导。建立了“政府统一领导、部门依法监管、单位协调配合、群众广泛参与、上下整体联动的”宣传工作机制,成立了“道路交通安全宣传工作领导小组”。为了提高宣传工作实效,市政府还将宣传工作纳入全市安全生产和社会治安综合治理考核内容。二是积极开展了交通安全“进农村、进社区、进单位、进学校、进家庭”的“五进”宣传活动,通过举办专题法律讲座、文艺演出、播放专题片、开展图片展览、发放宣传资料、张挂横幅标语、设立宣传咨询点和在广播电台和电视台开辟专题栏目等多种宣传形式,使社会公众的交通安全意识不断增强。三是建立了交通安全警示教育基地。将典型案例设置模拟现场和图片,供驾驶员参观,以加强教育效果。

2、加大投入,改善道路交通基础条件。近几年来,我市紧紧抓住国家政策机遇,加大道路交通基础设施建设投入力度,使我市道路交通条件得到了较大改善。一是加强道路建设。市交通和公路部门努力向上争取资金,3年来,共投入资金2.3亿元,修建10条总里程141.5公里的通乡公路和总长530公里的通村公路,还完成了S301建设。交通局公路管理所每年投入20多万元,对损毁的公路路面、危桥进行了维修和整治。从调查问卷统计结果看,群众对我市道路状况满意率达90%。二是加强安全设施建设。2006年以来,交警部门投入资金64万元,在市区三个路口安装了三套交通指挥信号灯,一套固定电子警察,配备了一套雷达测速设备。市建设部门多方筹集资金,对城区大部分背街小巷进行了硬化,今年又投入90万元对城区主道交通标线、交通标志、护栏进行了维修、更新和增设。

3、多措并举,维护道路交通安全。市交警部门以源头管理为抓手,通过加强路面执法和对违法行为的打击,较好地预防和减少了交通事故发生。一是加强对机动车辆管理。严格执行机动车辆入户检验和年度检验制度,对不符合规定条件的坚决不予登记和发放行驶证。对客运车辆实行户籍化管理,将客运车辆及驾驶员的基本数据和检验、保险、保养、驾驶员违法行为、交通事故情况等信息录入电子档案,实行信息联网,全面监控,并且对已到报废期限的车辆严格实行强制报废。仅去年就有58台。二是加强机动车驾驶人管理。每季度组织驾驶员召开一次安全例会,学习交通安全法律法规或以案释法,来增强驾驶员安全行车意识。并严格执行累计记分制度,对年度累记满12分的驾驶员,组织培训考试,对出现重大交通事故的驾驶员,坚决吊销其驾驶证。调查反映,近几年,因累计记分满12分进行重新培训考试的786人,因严重违法行为吊销驾证的74人。三是开展专项整治活动。交警大队将全市道路交通安全管理以辖区中队为单位,实行分片包干、责任到人,坚持全天候上路查纠,加强日常交通秩序维护。对重点违法行为进行集中整治,去年以来,先后开展了“春运三反”、“五反”、“亮剑”、摩托车整治等18次专项整治行动,有效遏制了交通事故的发生。四是加强安全隐患排查。交警部门按照省市关于隐患排查工作“点段、责任、时限、措施、资金、应急预案”五个落实的要求,每年集中开展隐患排查,对排查出的问题及时提出整治建议。如今年4月,交警部门对排查出来的4处安全隐患点,及时向相关部门发出了整改建议函。其中,1处已由公路局投入1万多元进行了整改,其余3处也明确了责任单位、整治措施和完成时限。

4、规范执法,服务政府工作大局。近两年来,交警部门依法执法水平不断提高,执法程序不断规范,服务意识不断增强。一是规范了执法程序。规定处罚200元以上的必须进入简易程序,处罚500元以上必须进入一般程序,统一由法规股审查裁定,基本改变了原来交警当场随意处罚的状况。并且建立和完善执法责任承包、执法责任倒查、优劣卷评选等工作机制,认真落实“谁主管、谁负责,谁联警、谁负责,谁出问题,谁负责”责任追究制度。二是认真执行各项政令。去年,交警大队完成市委、市政府交给的各类警保卫任务50多次,处置突发事件10多起。对优化办核发了“绿色通行证”的工业园和其他部分民营企业运输车辆只纠章,不罚款,对鲜活农产品运输车辆尽力提供服务。

二、存在的问题

1、宣传工作存在局限性。虽然交警及相关部门开展了多种形式的宣传,但主要侧重点在城区,广大农村开展宣传教育过少,几乎是交通安全宣传教育的“肓区”。致使广大群众对道路交通安全的重要性认识不足,更不用说自觉守法。因此,目前农村有近60%以上的摩托车无牌无证,而且对交警的查处反感情绪很大。从“调查问卷”统计情况看,参与调查的30名农村群众中,只有8人了解或基本了解《道路交通安全法》。

2、交通安全隐患较多。一是道路交通安全配套设施建设不到位。城区现有的交通安全配套设施,如道路标线、警示标牌等都已老化,很多叉路口和重点地段的警示标志残缺不全。特别是一些新建、改建、扩建道路,不能按法律要求“同步设计、同步建设”。所有的农村公路、大云山、*等旅游景区公路都没有交通标志、警示标牌、防撞墩等交通安全设施。二是乱停乱靠现象严重。由于城区没有一个停车场,也没有规定的停车泊位,致使大部分车辆只能停靠在街路两旁,经常堵塞交通,特别是南正街尤为突出。三是临时停车场点设置不安全。市内公交车安排在福桥路汽车站出口和临湘大市场门前车多人密的地段掉头载客,造成交通经常堵塞。中国银行至国土局地段107国道两侧作为运沙车辆和其他货运出租车辆停车场地,留下了很多安全隐患。

3、交通秩序管理缺位。一是套牌车、拼装车、报废车辆,违法上路行驶现象与日俱增,特别是一些矿区乡镇、重点工程和重点企业,利用拼装车、报废车辆进行运输作业的现象尤为突出。据反映,桃林镇就有近120台拼装车、报废车辆在进行运输作业。二是个体摊贩占道为市。北正街菜市场、五里牌集贸市场、花桥路口、福桥路大市场路口、财政局侧旁、火车站附近、南太路等人口密集地段,一些商贩和夜宵摊点占道为市,特别是逢年过节,更是拥挤不堪,造成过多起交通事故。三是非法营运现象突出。据反映,城区目前有100多台民用车辆在从事非法营运,这些车辆不仅扰乱正常的营运秩序,也增加了城区交通压力。四是幼儿园接送车辆安全隐患大。不少干部和群众反映,城区和乡镇部分幼儿园为了节省经费,租赁一些破旧、车况差的大小面包车接送幼儿园小孩,一台车里少则载十几人,多则二三十人,严重超员,其安全问题非常令人担忧。

4、违规和搭车收费行为仍然存在。主要表现在:一是超标准收费。办理摩托车驾驶证前,申请办证人已直接向指定的体检医院交付了体验费用,但办证时交警大队没有核减30元体能检测费,并且另收资料费20元。物价部门核定事故车辆停车费摩托车5元/天,大车10元/天,但实际都按10元和20元每天的标准收取。二是服务性收费作规费收取。车辆年检时,不管是否提供服务,一律按照车型收取喷字费(大型车辆50元、小型车辆35元)。摩托车经销点都按要求在出售摩托车时配备了头盔,但在办理摩托车入户手续时,交警部门一律按30元一顶额销安全头盔。三是搭车收费数额较大。政府等领导机构指定交警部门在新车上户和车辆年检时强制代收卫生费、防洪保安资金、通乡公路集资、见义勇为基金等(①卫生费240元;②防洪保安资金200元;③通乡公路集资400元,从今年8月1日起取消;④见义勇为基金40元,而且以“见义勇为基金捐款纪念卷”代替票据。)由于办理证照费用过高,致使很多车辆不办证照或转到外省办理证照,造成大量的税源流失。

5、队伍的管理还存在差距。一是交警大队内部机构设置过多过散,职能交叉,造成管理上的混乱。现在,公巡中队、秩序股、羊楼司中队在107国道上实行三班倒,每天24小时不间断查车,羊楼司一位代表反映,每到春运,其他中队也到107查车,有的交警将外地司机驾驶证扣留,下班后随身带走不作处理,使一些外地车辆被迫一扣就是几天。聂市镇领导反映,该镇飞翔龙舟厂,从永洲市购进一车木材,车已经到厂内了,但还是被交警追到厂内,以超载、超长为由罚款100元。二是交通事故处理不及时。按规定,交警部门调解处理交通事故不得超过10天,但事实上在部分交通事故调解处理都超过期限,有的甚至拖延很长时间,增加了事故的结案难度。如2006年,河南中源物流一辆货车在京珠高速公路上发生交通事故,将近6个月交警才出具交通事故认定书,由于协议未成,经法院判决后,其车辆已在交警大队停放将近两年,新车变成了旧车,最后车辆只拍卖了2万多元,只够支付交警部门停车费用和罚款。三是执法态度不文明。交警部门少数干警特权思想严重,态度横蛮、粗暴。有一驾驶员反映,今年7月29日,自己从桃林拖沙至南太路转盘时,被交警查处,刚为自己的行为辩解几句,那名交警就说,“你还想不想开车”。四是处罚标准过高。驾驶员普遍反映,交警在查车过程中不纠章,只罚款或者纠章少、罚款重,一般都是“顶格”进行处罚,如罚款50至200元,一般罚款200元。驾驶员反映,一些运沙车辆如果一次性向交警交500元罚款,就不再查处超载行为。

三、几点建议

1、要进一步加大法律宣传力度。市人民政府及其公安交警部门要继续加大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的宣传教育力度,充分整合宣传教育力量,认真督促新闻、广播、电视、教育等相关单位依法履行道路交通安全宣传教育义务,积极配合、支持交警部门开展宣传教育活动;要将宣传工作重心向农村转移,充分发挥乡、村、组干部作用,加强对农村的宣传教育,增强农村群众交通安全观念和意识。

2、要进一步加强交通安全配套设施建设力度。一是市政府要责从交警、交通、公路、建设等部门,认真履行职责,积极筹措资金,逐年建设和完善我市城乡道路交通标牌、警示标志等交通安全设施。二是要组织国土、规划、交警等部门在城郊设立有足够规模的货运车辆停车场,在今年内将中国银行至国土局107国道两旁的运沙车辆撤出。三是要在城区主街道两侧适当设立临时停车泊位,在旧城区改造和新城区建设过程中要预留公益性土地,规划建设固定停车场所。

3、要进一步整顿收费行为。针对目前人民群众反映强烈的违规收费和搭车收费问题,市人民政府及其公安交警部门要高度重视,认真进行自查,积极进行整改。交警部门要对收费项目和标准进行一次全面的清理整顿,彻底杜绝乱收费和超标准收费行为;市政府要切实解决好“搭车收费”问题,减轻交警部门的工作压力和社会上的舆论压力。

4、要进一步强化部门职责。市人民政府要树立道路交通安全工作全市一盘棋的观念,整合交通、交警、公路、建设等部门力量,依照法律要求,明确各自的职责和义务,真正做到各司其职、各负其责,保障道路交通安全管理工作进入法治化轨道。市交警部门要切实加大对无牌无证、假牌假证、报废车、拼装车上路行驶违法行为的打击力度;市建设部门要采取强有力的整治措施,着力解决在道路上摆摊设点和非法营运的问题,协调搞好城区主街道停车泊位的设置和停车场所的建设;市交通部门要尽快启动长安客运西站。将县际和省际客运班车规范到长安客运西站,有效减少城区主街道的车流量和解决福桥路交通拥挤的状况。

5、要进一步加强队伍建设。一是要进一步加强对交通民警的法律法规学习以及业务培训,牢固树立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思想,端正执法理念,严格执法程序,切实提高干警执法水平。二是要进一步完善各项工作制度,强化内部监督管理,规范执法行为,坚持做到依法治警、从严治警。三是要合理整合交警内部职能,提高执法水平,更好地服务经济建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