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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年,我市财政、税务部门在市委、市政府的领导和上级业务部门的指导下,认真实践“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全面贯彻省委九次会议精神,按照市人大十一届五次会议通过的预算,坚持适度从紧的财政政策,积极推进财政体制改革,强化税收征管,大力组织收入,优化财政支出结构,加强财政管理和监督,整顿和规范财经秩序,较好地促进了我市经济建设和各项事业的发展,完成了市十一届人大五次会议通过的财政预算收支计划和工作任务,实现了市委、市政府提出的奋斗目标。
**年我市财政总收入55947万元,其中:一般预算收入38599万元,上级补助收入14634万元(其中:税收返还收入4273万元,专款和一次性补助收入6476万元,专项拨补收入55万元,农村税费改革转移支付3830万元),江门市补助收入440万元,上年结余收入1483万元(其中:预算滚存结余1483万元),调入资金791万元(其中:地方教育附加791万元)。一般预算收入完成年度收入计划的100.002%,比上年增收3514万元,增长10.02%。**年我市财政总支出计划的100%,比上年增支7031万元,增长14.94%;上解支出327万元;增设预算周转金281万元(其中:净结余997万元,结转下年支出236万元)。
**年财政收入主要项目完成情况是:
1工商税收收入(含非国有企业所得税和个人收入所得税)24330万元,完成年初计划的100.16%,比上年增收11.4%。
2农业税收入1865万元,完成年初计划的100.16%,比上年增收43万元,增长2.36%。
3农业特产税收入867万元,完成年初计划的108.38%,比上年增收297万元,增长52.11%。
4耕地占用税收入333万元,比上年减收209万元,下降38.56%。
5契税收入859万元,完成年计划的107.38%,比上年减收209万元,下降25.24%。
6国有企业所得税收入261万元,完成年初计划的261%,比上年增收72万元,增长38.1%。
7国有企业亏损退库75万元,完成年初计划的100%,与上年持平。
8教育费附加收入874万元,完成年计划的92.49%,比上年增收15万元,增长1.75%。
9排污费收入522万元,完成年计划的94.91%,比上年减收9万,下降1.69%
10行政性收费收入5801万元,完成年初计划的100%,与上年持平。
11罚没收入2472万元,完成年初计划的133.12%,比上年增收615万元,增长33.12%。
12国有资产收益收入380万元,上年没有这项收入。
13其他收入110万元,上年没有这项收入。
14上级补助14634万元。
15江门市补助收入440万元。
16调入资金791万元。
17上年滚存结余列当年收入1483万元(按上级批复2001年决算计算,含结转支出数)。
**年全市财政总支出54714万元(含上级一次性追加支出,不含年终滚存结余),其中:一般预算支出54106万元,实际支出数为最后调整支出预算的100%。
**年财政支出主要项目完成情况是:
1基本建设支出88万元,比上年减支1543万元,下降94.60%。
2科技三项费用支出470万元,比上年增支78万元,增长19.9%
3流通部门事业费用支出80万元,与上年持平。
4企业挖潜改造资金130万元,上年没这项支出。
5支援农村合作生产支出6834万元,比上年增支992万元,增长16.98%
6农业水部门事业费用支出2484万元,比上年增支300万元,增长13.74%
7工交等部门事业费支出109万元,比上年增支13万元,增长13.54%
8城市维护建设费支出532万元,比上年增支124万元,增长18.9%
9文体广播事业费支出907万元,比上年增支451万元,增长98.9%。
10育事业费支出15771万元,比上年增支3670万元,增长30.33%
11卫生事业费支出1839万元,比上年增支21万元,增长1.16%。其中:公费医疗支出1115万元,比上年增支43万元,增长4%
12科学事业费支出44万元,比上年增支28万元,增长175%
13税务等部门事业费支出673万元,比上年增支374万元,增长125.08%
14抚恤和社会救济支出1385万元,比上年增支325万元,增长30.66%
15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经费支出4679万元,比上年增支156万元,增长3.45%
16社会保障补助支出79万元,比上年减支14万元,下降15.05%
17国防支出32万元(是民兵训练费),比上年减支33万元,下降50.77%
18行政管理费支出3873万元,比上年增支289万元,增长8.06%
19公检法等部门事业费支出3153万元,比上年增支887万元,增长39.14%
20政策性补贴支出678万元,比上年减支417万元,下降38.09%
21支援不发达地区支出152万元,比上年增支37万元,增长32.17%
22农业综合开发支出776万元,比上年增支107万元,增长15.99%
23专项支出1488万元,比上年增支47万元,增长3.26%。其中:教育附加费支出874万元,比上年增支15万元,增长1.75%;排污费支出612万元,比上年增支30万元,增长5.15%
24其他支出7830万元,比上年增支1237万元,增长18.76%。
25海域开发建设和场地使用费支出20万元,上年没有这项支。
26上解支出327万元
27增设预算周转金281万元
年终滚存结余1233万元(其中净结余997万元)
各位代表,**年我市财政收支预算执行情况良好,财政收入与经济发展状况基本相适应,但也存在一些不可忽视的问题:一是财政收入增长缓慢。由于我市地方性的税源增长不大,税收收入增长比非税收增长慢,一般预算收入的非税收入占的比例仍然过高。二是财政收支矛盾突出,平衡难度加大。主要是财政供养人员过多,还有政策性因素的影响已成为财政减收的重要原因,从今年起实行的所得税分享改革,中央与地方实行增量“五五”分成,这样,增值税、营业税、企业所得税和个人所得税这几个主体税种全部成为中央、省、市共享税种,而地方政府承担的支出没有相应减少,虽然收入有所增加,但又被今年新增的增支因素抵消,同时,农村税费改革也给我市带来较大的收支缺口,支出呈刚性增长,收入满足不了支出增长的需要,实现全年收支平衡相当困难。三是归还省再贷款压力沉重。我市要偿还省再贷款数额巨大,省财政都是通过转帐形式逐月扣减我市税收返还补助款,使我市资金调度非常困难,部分支出项目无法兑现,进而影响财政预算的正常执行,归还贷款已成为我市财政的沉重附带。对这些问题我们必须给予高度重视,并在今后的工作中努力加以研究解决。
二、**年财政预算草案
根据《预算法》和《国务院关于编制**年中央预算和地方预算的通知》(国发[**]23号)及市委工作会议精神,结合我市财政工作的实际,按照市委、市政府提出的财政收入目标,今年我市财政预算收支计划安排的指导思想和原则是:以“三个代表”的重要思想和十六大精神为指导,积极推进和深化财政体制改革,加强征管,确保财政收入的稳定增长;继续实行积极的财政政策,加大调整财政支出结构的力度,保证重点支出的需要;进一步改革预算的编制方法,试编部门预算;积极开展国库集中支付体制改革;大力支持国有企业改革,完善社会保障制度,提高社会保障支出占财政支出的比重,积极推进农村税费改革工作。
经市人民政府研究,**年全市财政总收入为51874万元(不含基金收入和上级一次性追加收入),其中:一般预算收入40771万元,比上年增加2668万元,增长7%;中央、省对我市税收返还收入和专项拨补与我市上解支出数相抵后净额收入4273万元;农村税费改革转移支付3830万元;调入资金2000万元(地方教育附加收入);上年结余1000万元。
**年财政收入主要项目的安排是:
1工商税收收入(含非国有企业所得税和个人收入所得税)27068万元,比上年收入实绩(下同)增长13.32%
2农业税收入1780万元,完成年初计划的100.16%,比上年下降4.56%。
3农业特产税收入910万元,比上年增长4.96%。
4契税收入962万元,比上年增长12%。
5国有企业所得税收入209万元,与上年持平。
6国有企业亏损退库75万元,与上年持平。
7教育费附加收入944万元,比上年增长8%。
8排污费收入564万元,比上年增长8%
9行政性收费收入5330万元,比上年下降8.12%。
10罚没收入2669万元,比上年增长8%。
11国有资产收益收入410万元,比上年增长7.89%。
12调入资金2000万元,比上年增长33.33%(地方教育附加收入)。
13上年结余1000万元
14中央和省税收返还、专项拨补收入与上解支出相抵净额收入4273万元。
15农村税费改革转移支付3830万元
以上各项收入合计51874万元。
按照上述预算计划,**年我市地方财政可安排的财力为51874万元(不含基金和上级一次性追加支出)。**年我市财政预算总支出51874万元,比上年年初财政安排支出预算数45103万元,增加6771万元,增长15.01%(含**年安排总预备费用500万元和上年结转支出236万元),基本上与全年可支配的财力平衡。
**年财政支出只要项目的安排是:
1流通部门事业费支出80万元,与上年初安排(下同)支出持平
2科技三项费用支出470万元,比上年增长9.30%
3农业支出2986万元,比上年下降32.57%
4农业支出94万元,比上年增长26.45%
5水利和气象支出240万元,比上年增长26。45%
6工业交通等部门事业费支出7万元,与上年持平。
7城市维护费支出353万元,比上年下降27.37%
8文体广播事业支出453万元,比上年下降19.82%。其中:计划生育事业费用支出165万元,比上年下降30.38%
9教育事业费支出17265万元,比上年增长30.07%
10卫生事业费支出1912万元,比上年增长0.37%。其中:公费医疗经费支出1200万,与上年持平。
11科学事业费支出13万元,与上年持平
12其他部门事业费支出409万元,比上年增长129.77%
13抚恤和社会救济事业费支出1497万元,比上年增长129.77%
14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经费支出6789万元,比上年增长53.22%
15行政管理费支出5500万元,比上年增长7.70%
16公检法司等部门事业费支出2478万元,比上年增长20.58%
17政策性补贴支出175万元,与上年持平
18支援不发达地区支出71万元,比上年增长9.23%
19专项支出1508万元,比上年增长0.87%。其中教育费附加支出944万元,比上年下降0.11%;环境保护费支出564万元,比上年增长2.55%。
20其他支出8530万元,比上年增长16.98%。其中:返拨执罚单位办案经费2152万元;防范化解地方金融风险金1000万元;各镇超收分成及税务部门经费3610万元;武装部各项经费(含征兵费)、双拥基金利息及**驻军官兵立功奖励等185万元;春节、八一慰问活动经费123万元;税收泛还抵顶上级借款和归还历年政府债务1310万元;上缴江门劳教场所建设资金30万元。
21社会保障补助支出50万元,比上年下降14.04%
22农业综合开发支出167万元,比上年下降33.06%
以上支出工51047万元。
上解支出327万元
此外,安排总预备费500万元。
以上各项经费支出及留总预备费合计51874万元,全年预算收支平衡。
三、全面贯彻“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与时俱进,开拓创新,努力完成**年财政预算任务
**年是认真贯彻落实中共十六大精神,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的重要一年。努力做好各项财政工作,圆满完成全年财政预算任务,对保持我市国民经济持续、快速、健康发展,促进经济结构调整和社会全面进步,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为此,我们要着重抓好以下几方面的工作:
一、加强收入征管,确保全年预算任务圆满完成
要抓住税收的重担,努力拓展地方税源空间。要积极配合税务部门严格税收征管,切实履行对地方税收执行的监督职责,认真清理、纠正各项税收先征后返等优惠政策,大力清理欠税,坚决打击偷、逃、骗、抗税行为,对重大税源进行专项稽查,维护税法的严肃性。要做好税制改革的准备工作,特别是农村税费改革和所得税与中央共享改革,深入调查研究税源、税收结构及其变化情况,分析研究税制改革对当地财力的正反两方面的影响及其深度,把握工作的主动权。要继续完善“收支两条线”管理工作,切实抓好各执罚单位的行政事业性收费和政府性基金收入的征管工作,各部门不能截留、挪用、隐瞒行政事业性收费、罚没收入等财政性资金,以规范收费行为,理顺分配关系。
二、按照公共财政要求,着力推进财政改革
一是要积极开展国库集中支付制度工作。改革的核心内容在于单一帐户制度。今年要在做好预算单位的调查摸底基础上,研究和分析将所有财政性资金都纳入财政国库单一帐户体系管理,收入直接缴入国库或财政专户,支出通过国库单一帐户体系支付。二是全面实施政府采购制度。贯彻执行《政府采购法》,逐步建立健全政府采购法规体系,扩大政府采购的范围和项目,凡是涉及财政性资金的采购活动都要纳入政府采购管理,把政府采购与反腐工作结合起来。三是改革预算的编制方法,努力做好部门预算。要按照财政部、省的要求加快步伐,在选择公检法司部分单位作为试点的基础上,总结经验,力争在**年至**年全面铺开。要将预算编制细化到各部门,逐步增加透明度,并且打破各个预算单位现有的基数标准,以国家规定的政策和可预测的客观因素为依据,将各个预算单位的收支统一纳入政府预算,争取在扩大零基预算应用范围、健全全员定额标准、尝试项目预算等方面取得突破,进一步提高预算编制的科学性。四是要按照建立公共财政架框的要求,合理确定公共支出范围,重新建立财政支出预先次序,淡化并逐步取消具体支出项目与收入增长想挂钩办法,确保重点支出资金的需要。支出结构要基本调整到位,达到保工资、保运作的目的,基本满足科技、文教、水利、社保的支出要求,支出管理要达到零基预算、部门预算、综合预算的要求。今年财政支出除了有关政策规定需要增加的重点支出外,其他一般性支出都要维持去年的支出规模和水平,支出实行零增长。五是努力做好防范化解金融风险工作,采取有力措施,重点做好追债工作,为归还再贷款提供有力保证。加强对政府债务的监控力度,确保地方政府债务控制在市财力许可的范围内,使我市财政收支逐步有所改善,以防止金融风险、企业债务风险转化为财政风险。
三、坚持依法理财,严格财政监督管理
一是要切实解决私设“小金库”、乱发补贴奖金等违法乱纪问题,认真清理机关单位各项资金,进一步规范收入分配机制。二是完善财政监督体系,严格财政监督管理。要积极探索财政监督新路子,坚持首长兵种,加大对收入和支出监督力度,要由事后监督管理为主,向事前审核、事中监控和事后检查稽核有机结合转变,组织经常化、规范化、多样化的监督检查。三是要加强对财政预算的监督检查,加大对预算编制、管理、执行的监督,形成以市人大和审计等部门以及社会公众为核心的预算监督体系,结合财政体制改革和财政职能的转变,不断增加预算编制的科学性、准确性和及时性,有效地维护预算资金的完全和完整,确保依法征收,做到应收尽收。四是要强化行政、事业、企业财务的监督,加强会计核算监督检查,严格打击做假帐,以规范财务收支行为,防止违法乱纪行为出现。
四、做好镇级财政的管理,加大镇级财政组织收入的积极性
今年是我市实施新一轮镇级财政管理体制的第一年,要做好对镇级财政的管理,确保镇级财政积极稳妥地运作,是涉及今后几年执行新体制的关键。因此,要强化镇级财政管理职能,严格按照《预算法》办事,建立健全各项规章制度工作,要逐步建立同意的预算报告制度,加快预算内外综合财力的预算管理体系,强化镇级财政预算约束,扩大理财范围。要加强对镇财政所的指导、检查和督促,调动镇级财政组织收入的积极性。要配合市委、市政府工作,在我市全面推进农村税费改革,要及时地抓好镇级财务管理改革的财务会计电算化业务操作培训,做好业务指导和管理工作,以调动镇级大力组织收入的积极性,为我市财政建设好基础工作。
五、加强财政队伍建设,不断提高干部综合素质
要集中精力抓好财政部门的精神文明建设。重点加强财政系统干部职工的思想政治道德和职业道德建设,树立为实现建立稳固、平衡、强大的国家财政而奋斗的坚定信念;要继续改进工作作风,努力形成善于协调,配合默契,热情服务,讲求实效的机关工作氛围。要加强廉政建设,强化内部监督。要进一步规范财政管理,建立内部约束机制,严肃财政工作纪律,增强财政干部依法行政,依法理财的意识,强化法律观念,促进财政部门的廉政建设,防止腐败行为。在资金分配上要严格按程序半,自觉遵守廉政建设的有关规定,进一步抓好廉政建设。
各位代表:新的一年,我们在中共十六大精神的指导下,全面贯彻“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在市委、市政府的正确领导下,在市人大的监督支持下,振奋精神,与时俱进,努力做好增收节支,加强管理,扎实工作,就一定能够圆满完成今年各项财政任务,为促进我市的经济发展作出新的贡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