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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年,全省民族地区经济发展良好,农业生产保持增长,乡村企业不断发展,农民收入继续增加,教育、文化、卫生事业进一步发展,社会保障制度逐步健全。但由于少数民族地区发展起点低,经济基础薄弱,依然存在农村经济发展速度低于全省平均水平,农民纯收入与全省平均水平差距继续扩大,农业基础设施老化,公共事业发展滞后等问题。为了进一步完善扶持少数民族和民族地区发展,建议要按照生产发展、生活宽裕、乡风文明、村容整洁、管理民主的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要求,认真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围绕海峡西岸经济区建设,从民族地区的实际出发,科学确定我省少数民族和民族地区的发展思路和发展目标。坚持“重在持续、重在提升、重在运作、重在实效”,扎实推进少数民族地区各项工作。要拓宽渠道,促进民族地区农民增加收入;要进一步发展教育、科技、文化、卫生事业,促进民族地区社会全面进步;要继续开展对口帮扶工作,引导农民更新观念,增强自我发展能力。
一、基本概况
我省有54个少数民族,是华东地区少数民族人口最多、比例最高的省份之一。*6年,全省有18个民族乡(以下简称民族乡),546个民族村(以下简称民族村),主要分布在闽东南,其中,宁德市有8个民族乡和239个民族村,分别占民族乡、村的44.4%和43.8%,是我省少数民族的主要聚居区。
(一)民族乡情况*6年,18个民族乡中共有309个村民委员会和2727个村民小组;总户数9.72万户,其中少数民族户数3.10万户;总人口38.18万人,其中少数民族人口12.54万人,少数民族人口占民族乡总人口比重由上年32.4%上升为32.9%;从业人员为18.95万人,比上年增长0.5%,其中少数民族人口从业人员6.02万人,与上年基本持平。
建有汽车站12个,供水站14个,垃圾处理站10个,银行、信用社19所,乡文化站17个,集贸市场25个,与上年相比,增加了2个汽车站、4个垃圾处理站和2个银行、信用社。所有行政村,已全部实现通电、通邮、通电话。所辖的村有307个通了公路,公路里程达1225公里,比上年增加18公里,增长1.5%,公路密度为0.60公里/平方公里。所辖的村有249个通了自来水,264个通了电视,203个通了有线广播,分别占行政村总数的99.4%、80.6%、85.4%和65.7%。*6年,有耕地面积27.98万亩,茶园面积7.12万亩,果园面积11.47万亩,林地面积191.31万亩。拥有农业机械总动力8.50万千瓦,比上年增长1.6%;农村用电量达14823.20万千瓦小时,比上年增长12.6%。
(二)民族村情况*6年,546个民族村有4837个村民小组,总户数为16.55万户,其中少数民族户数10.04万户,总人口77.24万人,其中少数民族人口39.90万人,占民族村总人口51.7%。
已实现村村通电,540个村通了公路,民族村全部公路里程达3931公里,比上年增加152公里,增长4.0%,其中水泥路达2133公里,比上年增加496公里,增长30.3%。446个村用上安全饮用水,495个村通了电视,539个村通了邮。拥有耕地面积46.17万亩,茶园面积10.06万亩,果园面积19.46万亩,林地面积358.84万亩。拥有农业机械总动力8.02万千瓦,与上年持平;农村用电量达37061.98万千瓦小时,比上年增长26.32%。
二、发展状况
(一)农村经济总量继续提高
*6年,民族乡农村经济总收入78.59亿元,比上年增长7.6%,其中第一产业收入13.18亿元,增长1.3%;第二产业收入58.94亿元,增长9.9%;第三产业收入6.47亿元,增长1.0%。全年乡镇企业实现营业收入达76.24亿元,比上年增长9.2%。
(二)农业生产总体保持增长
*6年,我省自然灾害较为严重,农作物播种面积也呈下降趋势,民族乡农作物总播种面积为61.12万亩,比上年减少3.66万亩,下降5.6%。其中,粮食作物播种面积为38.51万亩,比上年减少3.16万亩,下降7.6%;非粮作物播种面积为22.61万亩,比上年减少0.49万亩,下降2.1%。但农业生产总体仍保持较好、稳定的增长。大部分农产品产量呈现增长,其中,油料0.23万吨,增长0.8%;茶叶0.38万吨,增长4.3%;蔬菜16.27万吨,增长4.5%;肉类产量2.02万吨,增长2.9%;水产品产量3.18万吨,增长1.9%;粮食和水果分别比上年下降3.5%和13.0%。*6年,民族乡实现农、林、牧、渔业总产值15.11亿元,按可比价计算比上年增长4.6%。其中农业产值7.49亿元,增长2.0%,林业产值1.42亿元,增长22.6%,牧业产值2.91亿元,增长5.2%,渔业产值3.30亿元,增长3.6%。
(三)乡、村企业不断发展
到*6年底,全省民族乡乡镇企业已发展到9142家,比上年增加375家,增长4.3%。其中工业企业3289家,乡镇企业从业人员达4.96万人,占民族乡全部从业人员的26.2%。乡镇企业营业收入、净利润和实交税金总额分别为76.24亿元、3.87亿元和1.28亿元,比上年分别增长9.18%、18.1%和21.8%。
全省民族村共兴办村及村以下企业6923个,平均每个村兴办企业13.2个;村及村以下企业从业人员达16.13万人,占当年民族村劳动力总数的48.9%;村及村以下企业共创产值109.11亿元,比上年增加13.14亿元,增长13.7%;创利润7.65亿元,比上年增长6.4%,产值利润率达4.9%;上缴税金3.60亿元,比上年增长7.6%,产值税率为1.6%。
(四)农民人均纯收入继续增加
*6年,我省农民负担进一步减轻,收入继续保持稳定增长。民族乡农民人均纯收入达3813元,比上年增长4.0%,其中少数民族农民人均纯收入3576元,比上年增长3.9%。随着收入的增加,民族乡的居民储蓄存款余额也增加,*6年末,达到3.74亿元,比上年增长11.4%。
民族村农民人均纯收入为3649元,比上年增长4.7%,其中少数民族农民人均纯收入3434元。409个民族村的农民人均纯收入超过3000元;44个民族村农民人均纯收入超过全省平均水平(4833元),占民族村的8.1%;有42个民族村农民人均纯收入在5000元以上,占民族村的7.7%。
(五)义务教育进一步完善
从*6年春季学期开始,我省率先对城市市区、县城城区以外的所有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公办的中小学学生全部免除学杂费,同时,继续对全省义务教育阶段农村低保家庭学生及特教学校学生免费提供教科书,对贫困家庭寄宿生补助生活费。*6年,我省民族乡儿童入学率、巩固率、毕业率和升学率分别达到99.9%、99.7%、99.6%和99.2%。完小学校169所,其中民族完小学校46所,占民族乡小学总数的27.2%。完小教师数1998人,其中公办教师1992人,占教师总数99.7%,平均每所小学拥有12名教师。在校完小学生数26951人,其中少数民族学生数9568人,占民族乡小学生总数的35.5%。中学21所,平均每个乡都有1所中学,中学教师1365人。在校中学生21019人,比上年增长19.8%,其中少数民族学生数5826人,占民族乡中学生总数27.7%,比上年下降7.1%,每万人少数民族人口平均拥有在校中学生464人。18个民族乡拥有在校大学生(含大专,下同)2649人,比上年增长18.5%,其中少数民族在校大学生1001人,比上年增长16.4%,占民族乡在校大学生总数的37.8%。在校中专学生2084人,比上年增长17.1%,其中少数民族在校中专学生798人,比上年增长18.8%,占民族乡在校中专学生总数的38.3%。
(六)文化事业进一步繁荣
*6年《高山畲水情》、《畲寨欢歌》等畲族舞蹈作品参加全省第四届少数民族文艺调演,获得创作金奖和演出银奖。畲族文化抢救保护工作得到加强,福安狮峰寺和屏南万安桥等11座古廊桥列入全国重点文物保护单位;畲族小说民歌等列入国家级非物质文化遗产。基层文化建设力度不断加大,民族乡建有图书馆.文化站23个,比上年增加4个,全省民族村共有文化站91个,比上年增加18个,文化站面积达4938平方米,比上年增加1296平方米,图书资料5.72万册,比上年增加3.83万册。
(七)卫生事业持续发展
到*6年全省民族乡已建立了19所医疗机构,基本上每个乡都有一所乡级卫生院,卫生院总建筑面积达2.83万平方米,比上年增长3.9%,民族乡中共有卫生技术人员436人,比上年的396人增长10.1%。其中医生226人,增长21.5%;年末实际开放床位228张,病床使用率从上年的50.8%上升到54.8%。全省民族村共有医疗站(室)617个,卫生技术人员816人,平均每个村有1.5个卫生技术人员,84.1%的村建立了独立卫生医疗机构,每万人拥有村卫生技术人员11人。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制度建设积极稳妥推进,全省民族村共有26.36万农民参加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参合率达34.1%,比上年提高28.5个百分点。
(八)社会保障制度逐步完善
随着政府对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制度的逐步完善。*6年底,全省民族村参加最低生活保障的少数民族人数达12606人,比上年增加230人;民族乡参加合作医疗的人数达11.27万人,占总人口29.5%。有15个民族乡建立了敬老院或福利院,民族乡共建有幼儿园、托儿所80所。
三、存在问题
从总的来看,经过“十五”的发展,我省民族地区经济社会发展取得了显著成就,但与全省平均水平相比还有较大的差距,不少方面都有待进一步加强。
(一)民族地区农村经济发展速度低于全省平均水平。改革开放以来,民族地区经济发展取得了重大成就,但发展速度低于全省平均水平。*6年,民族乡的农林牧渔业总产值增速较快,但从近几年看,总体发展速度仍慢于全省。*0年以来,民族乡的农林牧渔业产值(按现行价计算)年均增长1.6%,与全省年均增长5.4%相比,落后3.8个百分点。从人均水平看,*6年,全省民族乡人均财政收入为180.17元,只相当于全省人均水平的11.8%。乡财政收入在很大程度上依靠上级财政补助,有6个乡不同程度地存在赤字,2个乡持平。全省民族村人均村财收入为64.34元,村级经济基础薄弱,经济上难以对农民的生产活动提供支持和服务。
(二)民族村农民收入与全省平均水平差距扩大。*6年,全省民族乡农民人均纯收入仅为全省平均水平的78.9%,其中有17个乡在全省平均水平之下。从各地区民族村情况看,*6年,除厦门、泉州市外,其余七个设区市的少数民族村农民人均纯收入均低于全省平均水平。较长时期以来,民族乡农民人均纯收入的增长速度低于全省平均水平,与全省农民人均纯收入的绝对差距也不断扩大,从*5年的783元扩大到*6年的1020元。
(三)农业基础设施亟待更新。近年来,虽然少数民族地区农业基础设施建设投入力度加大,生产条件不断改善,但基础仍然薄弱,大部分农村水利设施标准低、不配套,相当一部分年久失修,水毁破损较严重,难以保证农业生产的正常需要,*6年少数民族村的耕地有效灌溉面积仅占总耕地的65.3%,耕地的机耕率仅为29.7%。
(四)农村公共事业滞后。一是农民新建住房缺乏规划,卫生条件较差,特别是饮用水、厕所的改造,污水排放、垃圾处理等农村生活设施建设普遍滞后。*6年末,仍有129个民族村未能用上安全饮用水。二是社会保障能力不强,贫困学生上不起学的现象仍然存在,部分民族乡、村医疗及卫生设施简陋,看病难、看病贵的问题仍较为突出,“五保”对象集中供养率较低,特困群众救助标准也较低,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制度有待完善,*6年民族乡参加医疗保险和养老保险人数分别只占民族乡总人口的1.8%和29.5%。
四、对策建议
(一)认真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坚持“四个重在”实践要领,把加快少数民族和民族地区的发展摆到更加突出的位置
要按照生产发展、生活宽裕、乡风文明、村容整洁、管理民主的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要求,认真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围绕海峡西岸经济区建设,从民族地区的实际出发,科学确定我省少数民族和民族地区的发展思路和发展目标,坚持“重在持续、重在提升、重在运作、重在实效”,扎实推进少数民族地区各项工作,对少数民族聚居村,要整村推进,一个村一个村地规划,一个村一个村地扶持,一个村一个村地搞好,分期分批地改变面貌。同时要加大对民族乡村的财政转移支付力度,扶持民族乡村经济社会事业的发展,使民族乡村尽快摆脱因财政困难而走上良性的发展路子。
(二)拓宽渠道,促进民族地区农民增加收入
一是要开展多渠道、多层次、多形式的农民职业技能培训,增强就业适应能力,引导少数民族地区剩余劳动力向二、三产业转移,拓宽就业渠道,增加经济收入。
二是要通过农业综合开发,重点项目带动,以市场为导向,立足于发挥民族地区的资源优势,力争实施一批重点龙头企业及农业产业化项目,培植地方财源,增加当地农民收入,促进形成新的经济增长点和支柱产业,努力实现农业增效、农民增收、财政实力增强。
三是要利用民族聚居地区资源优势、发展民族旅游业。我省民族聚居地区旅游资源丰富,大力发展民族地区经济可持续发展的产业,旅游产业也是民族地区发展的优势,目前我省民族旅游虽刚起步,但已显示出强劲的发展势头。如霍口畲族乡的岱江畲族风情漂,小沧畲族乡的“山、水、畲”民俗风情园,金涵畲族乡以“中华畲族宫”为主体的畲族文化村,隆教畲族乡以海岸、沙滩、火山口为主体的旅游经济开发区,湖西畲族乡以诒安堡、赵家堡为主体的人文景观,这些都是很好的民族旅游资源。各民族地区应立足本地资源,因地制宜,发展特色旅游,将潜在的财富变成现实的财富。
(三)进一步发展教育、科技、文化、卫生事业,促进民族地区社会全面进步
一是要加大投入,充分利用国家赋予少数民族方面的优惠政策,通过教育专项经费、对口帮扶等各种渠道,进一步改善教育基础设施,改善办学条件;根据民族地区的实际情况,适当地调整民族中小学办学机构,集中力量办好一批少数民族寄宿制中小学。分期分批地对民族中小学的师资进行培训,提高教学水平。
二是要继续通过与科技部门及农业函授学校等单位的合作,不同层次地举办各种农业技术培训班。在科技投入方面,首先要高度重视现阶段民族地区在改造现有的低产田、低产林、低产果园、低产畜禽和开发利用荒土、荒山、荒坡、荒滩等的科技投入,提高项目的科技含量;其次要在乡镇企业的技术改造、技术引进、设备更新、产品结构调整和新产品新工艺的研究等方面很下功夫,彻底改变科技含量低的被动局面。
三是有计划地加强民族乡卫生院疾病控制、妇幼保健和基本医疗服务的设施设备建设,提高民族乡镇卫生院的整体功能,解决民族乡村医疗卫生存在的问题,增加民族乡卫生院建设的投入,做好少数民族地方病、多发病的预防、控制工作,加强民族乡村的卫生防疫工作,建立和完善民族地区卫生服务体系和医疗保障制度,定期开展民族地区义诊活动,把民族地区因病致贫、返贫状况减少到最低限度。
(四)继续开展对口帮扶工作,引导农民更新观念,增强自我发展能力。
对口帮扶是我省经过多年实践检验“行之有效”、受到少数民族干部群众拥护的政策,对于改善少数民族和民族地区的基础设施建设和教育发展起着不可代替的作用,要继续拓展帮扶渠道、方法、层次和内容,推动帮扶工作从政府机关、干部和民族乡村挂钩扶持向动员社会各方力量,支持民族乡村发展,广泛发动社会各界,充分发挥各方面的资金、技术、人才优势,参与民族乡村的扶贫开发和经济建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