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城市社区建设调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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城市社区建设调研

“社区”一词源于拉丁语。它是社会学的一个基本概念。80年代中期,社区概念在我国社会生活中得到了广泛应用,不再仅仅是一种管理上的探索,更演化为一种关于国家与社会关系,城市基层体制的社会实践运动。*0年11月19日,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在转发民政部《关于在全国推进城市社区建设的意见》中,根据社会学理论和我国实际对社区下了一个统一的定义,就是:社区是指聚居在一定地域范围内的人们所组成的社会生活共同体,具体指在一定地域区发生各种社会关系和社会活动,有特定的生活方式,并且具有成员归属感物人群所组成的一个相对独立的社会实体。它是构成城市和社会的基本单元,也是反映社会文明程度的重要窗口。

社区建设是城市社会和经济发展到一定阶段的必然要求,是社区服务深入发展的产物。1986年,为配合城市经济体制改革,民政部首先倡导在城市基层以民政对象为服务主体的社区服务,人们在享受社区服务的同时,也接受了社区这个概念。随着改革的深化和社区服务工作的发展,民政部从中国国情出发,借鉴国外的先进经验,在1991年提出了社区建设这个概念,目的是以社区建设为切入点,加强城市基层社会管理和基层政权建设,加快社区工作步伐,城市管理逐步从“以经济建设为中心向以社区服务为中心”过渡。我县的社区建设从*1年正式起步以来,通过汉丰镇的大胆探索,积累了一些经验,但整个城市社区建设和城市管理仍是一片空白,新城建设规划还没有给未来城市管理预留空间,致使城市社区建设严重滞后,所以,在我县新城“硬件”建设提质提速的同时,城市管理等方面的“软件”建设也应引起高度重视,超前谋略。开县新县城作为规划建设中的一个拥有30万人口,幅员17.07平方公里的渝东北区域性中心城市,必须一开始就要把社区建设纳入城市建设总体规划,科学布点,合理配置资源,建立完整的社区管理体制,谋求社区发展与整合,为我县“大治安、大信访、大服务”搭建平台,从而发挥社区在管理未来城市、繁荣经济、服务群众、稳定社会、建设“三个文明”等方面的基础性作用。

本课题将把我县城市社区建设的基本框架、服务体系概念和保障措施作为调研的重点,紧密结合开县实际,充分借鉴外地先进经验,从纵向和横向等多个角度,全面深入探讨我县社区体系建设,努力勾画我县社区建设的美好蓝图,为把我县建设成为花园式、生态型、现代化的渝东北一流新型文明社区,为各级领导的正确决策提供相关资源和参考依据。

一、我县城市社区建设发展现状综述

近几年,随着改革开放进程的日益加快和市场经济的不断发展,社会经济成份、组织形式、物质利益和就业方式逐步多样化,人们的思想观念、生活方式也发生了很大变化,整个社会都在实现体制转轨、机制转换和社会转型,这些为城市的精神文明建设、社会治安等方面也带来了新的课题。我县的社区建设从*1年起步,经过三年多来的运作,对社区建设工作作了很多有益的实践和探索,成绩较为明显,但也存在不少问题。

(一)我县城市社区建设发展的现状

*1年12月,汉丰镇将旧城16个居委会撤并为10个社区,并将新城4个村改制为社区,汉丰镇的大胆创新,积极实践,初步走出了符合开县实际的城市社区建设新路子,城市社区建设的各项工作得到了较快发展,取得了一定成绩,积累了一些经验。

1、加强领导,社区建设引起了各级党政重视。近年来,县委、县府高度重视这项工作,列入了重要的议事日程。*1年,县委办、县府办发出了《关于切实做好我县社区建设工作的通知》,明确了我县社区建设的指导思想、发展目标和主要内容。县里成立了由30多个单位组成的“社区建设指导委员会”,具体负责全县的社区建设工作,并把示范社区居委会的创建活动纳入了政府目标考核。汉丰、丰乐、镇东镇及时调整工作思路,将工作的重心转移到社区建设上来,相应成立了社区建设指导委员会和文明社区共建协调委员会。

2、立足实际,创新社区建设工作机制。去年以来,我县从实际出发,努力探索适合开县特点的城市社区管理体制。一是逐步建立了新型社区管理模式。县民政局根据渝民办(*1)74号文件规定,在村民居委会换届选举中,全面完成了居民委员会的规模调整和社区居民委员会的设立工作。经县政府常务办公会议对汉丰镇设立社区居委会事宜进行研究论证,批准新设立了开县汉丰镇社区居民委员会14个。村、居撤设后,汉丰城区人口已达到了12万,社区居委总数16个(镇东、丰乐镇各1个)。汉丰镇是县人民政府驻地,但整个县城又分属汉丰、丰乐、镇东镇人民政府管辖,所以在城市管理上难度较大。县委、县府经过广泛征求意见,从实际工作需要出发,充分发挥各方在社区建设中的整合和协调作用,形成了独具开县特色的“两级政府、三级管理、四级网络”的社区管理模式。二是分层搞好社区自治组织建设。社区建设是一项社会系统工程,需要社会方方面面的参与配合,不是哪一级组织、哪一个部门所能独自完成的。为充分调动驻区单位的积极性,打破条块分割的界限,发挥各自优势,共同搞好社区建设,汉丰、丰乐、镇东镇都成立了文明社区共建协调委员会,由辖区内机关、企事业单位代表组成,协调委员会坚持联席会制度,定期讨论、研究、监督辖区内的社区建设工作,形成了“优势互补、资源共享、社区共建”工作机制。在此基础上,部分居委也成立了社区成员代表大会,由辖区内居民代表和社区内单位代表组成,行使民主议事、民主管理的职能,促进了社区工作的开展。三是逐步调整了社区居委会人员结构。为适应社区建设工作的需要,*1年汉丰镇率先尝试了优化干部年龄知识结构的作法,大胆面向社会公开选聘社区干部,为我县城市社区队伍建设迈出了第一步。

3、积极探索,拓宽社区建设新领域。社区建设范畴非常广泛,包括社区党建、社区服务、社区经济、社区环境、社区文化、社区治安等。我县从实际出发,认真探索社区建设的新内容、新载体、新领域,取得了初步成效。一是社区党建。随着“单位人”向“社区人”的转变以及离退休党员、流动党员的增多,社区党建工作愈发显得重要,组织部门把社区党建作为社区建设的主要内容,放在头等重要的位置来抓,成立了社区党建工作协调工作组,加大了对非公有制经济组织和民间组织的党建工作的力度。目前,已在13家非公有制企业中成立了党支部,初步探索出了非公有制企业属地管理新路子,消除了基层党组织建设中的“空白点”。二是社区服务。目前,汉丰地区已建成各类社区服务网点62个,社区服务中心1个,社区服务站6个。社区服务从业人员263人,解决下岗再就业和待业人员数61人,社区服务志愿者组织数26个,社区服务志愿者1426人,核发社区服务业证书的单位13个,社区服务业产值16万元,社区服务业年利润3.6万元。社区服务的对象已由弱势群体扩展到全体社区居民,服务内容已从单一、分散的小型的服务,发展成为家政服务、钟点工、保姆、教育、社区联防、社区医疗等多层次、多方位的系列化服务。开县民政局大胆探索社区服务社会化、产业化、实体化的路子,民政局、卫生局和群团等九个部门联合成立了“开县巾帼社区服务中心”,志愿者人数达800多名。现有社区巡逻队18个,人数82人,调解民间纠纷386人,成功率达90%,失足青年帮教小组60个,帮教人数150人,社区法律咨询520人次,社区文体活动队伍36个,人数达1280人。这些活动的开展,解决了居民的实际生活困难,提高了居民生活质量,深受居民群众的欢迎。三是社区文化。各社区为调动社区居民的积极性,挖掘文化资源,全面加强社区文化建设,广泛开展群众喜闻乐见的社区文化活动,丰富了居民的精神生活。汉丰镇、民政局与中吉社区居委会联合投资10万元,在中吉安装了秋千、单双杠、太空漫步机等体育健身器材,为广大市民提供了良好的健身场所。几乎每个社区都有一支以老年人为主体的文艺宣传队伍和声乐队,这些些活动深受广大居民的喜爱。四是社区治安。按照“属地管理”的原则,共同构筑治安防范体系。汉丰镇在中吉、南郊等居委设立了警务室,吸收辖区单位的负责人为协警成员,有效解决了警务区与社区之间的治安断层问题,充分发挥专职联防队伍、“夕阳红”老年义务联防、居民联户联防等群防群治组织的作用,增强了居民群众的安全感,为城区的稳定发挥了积极作用。五是“社区星光计划”规划和建设。我县已规划社区老年福利“星光计划”共20个项目。重庆市已资助我县“星光计划”项目9个,其中批准社区服务中心1个,社区服务站8个。办公用房、服务用房等配套设施已全面建成并投入使用。首批“老年星光计划”项目占地7625.7平方米,建筑面积3400平方米,室内外活动面积达5800多平方米,还添置了一批设备和器械,设有老年文化娱乐、医疗康复、学习教育、老年求助、法律咨询等服务项目,共投入资金553万元。其中中吉社区,广场环境优美、各类健身器材齐备,为居民创造了一个十分良好的休闲娱乐场所。

4、存在的主要问题和差距。通过对县内外社区建设实地调研表明,我县城市社区体系还没有真正建立,社区建设还存在许多困难和问题。

一是决策者意识与当前社区建设形势不相适应。随着城市建设发展速度的加快,各地在社区建设方面超前动作,取得了阶段性的成果。相比而言,我县在社区建设方面投入的人力、物力、财力还不够大,与新形势的发展还不相适应。虽然当地党委、政府对社区建设都作过有益的探索和实践,但社区建设如何抓,抓什么,我们还没有摸索出一套成型的经验,一些干部,特别是一些部门,对社区建设的重要意义,认识不到位,一定程度上制约了社区工作的发展。

二是社区理念模糊,居民参与度不高,自治意识不强。从80年代中期开始,我国经济体制改革的重点从农村转移向城市,社会转型过程中发生的经济和社会问题,促进了政府和居委会的职能产生了深刻变化,大量单位人转变为社会人,大量农村人口涌向城市,以及市民对居住地区生活质量的意识和要求不断提高,要求居委会的职能向社会服务的方向转变。1987年9月起开展城市社区服务工作,从而使居委会旧的传统面孔增添了现代社会中社区的新色彩,这种变化不仅仅是居委会向社区数语名称的变化,而是标志我国基层组织已开始从政府管理向社会自治和服务管理型的变迁。在理念上,社区除了居委会构成要素“一定组织、一定生活的人群、一定界限的地域”外,还包含有一整套相对完善的生活服务设施,特有的文化需求以及居民对自己所属居住地在感情上和心理上的认同感。汉丰镇在*1年将旧城16个居委会撤并为10个社区,将新城4个村转为社区以来,大多数群众对社区知晓度低,认为只是名称上的变化,对社区建设积极性不高、参与度低、自治意识不强。

三是政府缺乏重视,部门配合不力。重庆市委、市政府下发*1年14号文件后,我县还没有高度重视社区建设,没有建立有效的社区建设领导体制和工作运行机制,没有将社区建设纳入县委、县府工作重要议事日程,一直没有认真调研并制定和落实社区建设规划,以及编制社区建设年度计划,各个部门也没有形成分工协作、相互配合抓社区的合力,社区建设只停留在会议、文件上,没有针对抓落实。

四是社区基础设施薄弱,政府投入不足。就汉丰镇14个社区居委会而言,目前仍有2个社区居委会没有办公用房,有5个社区居委会只在不足10m2的房屋中办公,95%的居委会没有独立产权的办公用房和服务用房,社区干部待遇相对过低,最高每月400元,最低140元,社区工作经费每月150元,没有实现社区干部专职化,也没有把社区干部养老、失业、医疗等纳入保险范围。社区工作者待遇偏低,这与他们所承担的繁重工作任务相比是极不对称的,不利于调动社区工作者的积极性,造成社区工作者队伍的不稳定,更难吸收高素质的人才参与到社区建设中来。

五是社区资源贫乏,社区服务空白。由于历史原因,不足3平方公里共9街12巷的旧县城,居住了近8万常住人口,3万流动人口。城市居住环境差,治安混乱,城市资源严重不足,全城只有1个体育场所,整个城市不齐不全,社区福利服务、便民利民等服务基本上没有开展,社区便民利民网点少,严重影响人们的生活质量。

六是社区组织体系不健全,干部素质不高。社区工作者队伍整体素质的高低,直接关系到社区建设的水平和质量。社区建设大量的工作要靠居委会来落实,而目前新城区的干部大多是由原来的村干部过渡来的,普遍存在年龄偏大、文化程度不高和知识结构不合理等问题,尤其缺乏现代城市管理方面的知识和能力,面对新的形势和任务,不少干部感到力不从心,工作难以打开局面。*1年,汉丰镇对居委会进行了改制,并对社区从业人员实行了公开选聘,每个社区都建立了党支部和社区居委会组织,但干部整体素质不高,高中、中专以上文化只有20%,多数为初中以下文化程度。70%的社区没有建立社区成员代表大会、社区管理委员会和社区中介组织,社区组织发挥作用不够。从社区建设的成果看,主要体现在社区服务方面,其他方面还很薄弱,社区服务的水平还停留在“救助性、保障型”等低层次上,没有形成健全和多层次的社区服务体系。从组织形式上,以政府推动与倡导为主,社区居民意识和社区参与程度较低,社区内源性发展机制没有建立。

七是社区管理体制与城市的发展不相适应。由于种种原因,目前,社区管理体制上存在职、责、权、利相脱节的矛盾。社区党支部属于党的基层组织,与辖区内的机关、企事业单位党支部多是平行关系,很多工作协调起来较为困难。社区党组织与县级职能部门及其下属单位之间的工作关系不够顺,影响了社区工作的正常开展。县属职能部门的下属机构实行“双重领导、以条为主”的体制,社区居委会对其缺乏督促、协调力度,致使督促、检查、协调流于形式,工作难以开展,形成了有权的管不着,没权的管不好,有利益的争着管,没利益的相互推的局面。另外,“上面千条线,下面一根针”,社区居委会承担着城建、城管、计划生育、文化卫生、治安调解、拥军优属、优抚低保等几十项工作,行政化倾向严重,加之目前城区居委会普遍存在办公条件差,资金缺乏,人手不足,更加阻碍了工作的正常运转。

(二)城市社区建设的重要意义及发展趋势

社区建设是社区服务深化发展的产物,是城市社会经济发展到一定阶段的必然要求,是城市现代化建设的重要基础,加强和搞好社区建设在新的形势下有着非常重要的意义。

1、社区建设是社会转型时期解决社会矛盾、维护社会稳定、促进经济发展的必然要求。长期以来,城市基层社区的工作对象主要是为数不多的无业人员、家庭妇女及弱势群体,伴随着市场经济的运行和城市化进程的加快,出现了许多我们未曾遇过的问题:随着企业改革、机制转换,部分职工下岗分流;农村家庭联产承包责任制,使农民的自主性大大增强,大量的农村富余劳动力涌进城市,加大了城市基层社会的压力。社会转型带来的观念上的变化,引发新的婚姻家庭问题、社会求助问题、社会治安问题、计划生育、劳动就业等等就出现在社会上。在城市中,主要体现在社区、在街道,如果上述问题得不到及时有效地解决,就会影响到城区稳定,进而影响一个地方的改革和发展。

我县社区建设面临着两种挑战,一是旧城社区的过渡问题。旧城搬迁任务艰巨,问题繁多,矛盾突出,在未来的几年内,旧城社区组织不能忽视,只能加强,不能削弱。旧城的陆续搬迁,给旧城社区留下了一片又一片管理空白,安全、治安、环卫等问题将成为旧城未来几年内重大的管理隐患。因此,政府要采取有效措施,制定出管理预案,要让所有空屋、空楼、危房等在社区管理中不留空档;社区居委会则要变弊为利,利用好这些闲置资源,充分发挥其自治作用,为新城建设管理好大后方。二是新城社区的重组、重建问题。我县是三峡库区的淹没大县,也是三峡库区全淹全迁的最后一个县城,按照三峡工程建设进度,开县要在2007年内全面完成移民搬迁安置和新城建设任务,这意味着要在短短的3年时间内,拆掉一座旧县城,建设一座新县城。新城建设的提质提速,但城市管理却严重滞后,大量移民的涌入,正给这座城市的稳定、治安、环保、教育等方面增加压力,这一隐患应该引起高度重视,这也给我县城市社区建设提出了一个严峻的课题,加强我县社区建设有其必要性、紧迫性。

2、社区建设是满足群众需要,加强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建设的必然要求。带来的显著变化之一是人民生活水平和生活质量的大大提高,目前,城市居民生活水平已达到小康,人们更加注重生活的质量,对生活的环境、居住条件、阳光、绿地、空气等生活要素更加关注,对文明的要求逐步提高,需要社区提供更周到、便利的生活和文化服务设施。解决上述问题,就必须通过社区这个载体,加强精神文明建设,提高市民的文明素质。

3、社区建设是扩大基层民主,实现城市居民自我教育、自我管理、自我服务,进而提高城市现代化管理水平的必然要求。社会的发展使“单位人”变成“社区人”。社区自然而然地成为人们利益的共同体。而整合利用社区资源,密切联系群众,及时解决群众关注的热点难点等问题为主要内容的社区建设,则能使这种利益得到加强,从而大大增强社区的凝聚力、居民的认同感和归属感。在这种情况下,推进基层民主,就有了坚实的群众基础和思想基础。

4、社区建设也是借鉴外地经验,推动社会协调发展的必然要求。*2年,总书记在大连同社区干部座谈时要求“进一步认识加强社区建设、搞好社区建设工作的重要性,按照三个代表的要求,努力把城市社区建设提高到一个新水平”。社区建设是新形势下城市工作的重要基础,我们要抓住新城建设契机,全新构建社区建设基本框架,探索前进。为加快发展,少走弯路,就应当借鉴外地经验,在新城建设中大力推进社区建设,以社区为单位,通过政府和驻区单位的协力配合,解决新城管理中出现的新问题,全面推动我县向区域性中心城市迈进的步伐。

二、我县城市社区建设的规划蓝图

我县县城社区建设,原则上应当遵循民政部《关于在全国推进城市社区建设的意见》,具体操作中应大胆创新,突出开县特色,以点带面,重点突破,努力加快城市化进程,切实把城市社区建设,作为我县经济和社会协调发展的重要手段。

(一)我县城市社区建设的指导思想和原则

根据各级要求,结合我县实际,我县城市社区建设的指导思想是:高举邓小平理论伟大旗帜,以同志关于“三个代表”的重要思想为指导,从新城建设实际出发,围绕花园式、生态型、现代化的新型文明社区的目标要求,改革城市基层管理体制,坚持以汉丰地区“一城三政”为依托,以社区居委会为基本单元,充分挖掘和整合社区资源,加强社区管理,深化社区服务,发展壮大社区经济,强力推进社区党建和精神文明建设,达到“党的建设有力、行政管理有序”。按照上述指导思想,我县城市社区建设的基本原则是:

1、共驻社区、资源共享的原则。资源共享就是使社区内的单位和人做到有力出力,有钱出钱,有主意出主意,有场所提供场所。要把社区内各类多样有形和无形的资源都开发出来,达到共驻社区、共建社区,对驻区单位来讲,不管是政府机关,还是企事业单位,只要驻在社区,就应发挥各自作用,共同建设社区。

2、以人为本,服务社区的原则。立足社区,服务居民,不断提高社区居民的生活质量、文化素质和社区文明程度,满足社区居民不断增长的物质和文化生活需要。坚持以弱势群体的服务为主线,向社区内全体居民拓展,做到民思我想、民困我助、民求我扶,把服务社区居民作为社区建设的根本出发点和落脚点。

3、管理有序、责权统一的原则。按照“权随责走,责随事转,费随事转”的基本原则,形成“条块结合,以块为主”的城市管理模式。改革城市基层社会管理体制,建立健全社区组织,明确社区组织的职责和权利,改进社区管理和社区服务,寓管理于服务。加强社区功能,强化社区的凝聚力,使县、镇、社区居委之间分级负责,着力增强政府统揽社区经济发展和社会事务的能力。

4、扩大民主、居民自治的原则。坚持按地域性、认同感等社区构成要素科学合理地划分社区,在社区内实行民主选举、民主决策、民主管理、民主监督,逐步实现社区居民自我管理、自我教育、自我服务、自我监督。

5、因地制宜、大胆创新的原则。坚持从开县实际出发,本着“立足县情、体现特色、积极探索、大胆创新”的构想,一切从实际出发,从居民群众迫切要求解决和关注的问题入手,探索出一条适合我县移民新城的实际且符合现代社会发展趋向的社区建设发展模式。

(二)制订我县城市社区建设的主要依据

社区建设受到城市化水平,居民认知水平和经济发展水平等诸多因素的影响,加强我县城市社区建设,必须充分依据这些基础条件,发挥各方面的优势。

1、城市化发展趋势分析

城市化是以农村人口向城市迁移和集中为特征的一种历史过程,表现在人的地理位置的转移和从事职业的改变以及由此引起的生产和生活方式的演变,既有实体变化,也有无形转变。我县县城是一个全淹全迁的新县城,吸引了不少外来人口入住。开县城市规划构成总体来说是“一城三片,一片三团”的组成形式,中心城区由镇东、丰乐、汉丰三个片区组成。汉丰片区位于开县新城总体规划结构中的中心部位,是中心城的主体和核心。该区又由中集、安康、平桥三个组团构成。从功能上来看,整个新城建设主要立足于移民搬迁,注重城市生态环境,走可持续发展之路。新城区规划面积为17.07平方公里,城市中心区域7.07平方公里,人口30万人,城市化水平为26.9%,核心竞争力居西部百强城市第40位(B级),开县城市化进程目前已进入快速发展阶段,县委、县府以创建“山水园林风格、帅乡文化品位、滨湖城市风貌”为目标,主要以四大生态屏障,三大绿色走廊的生态系统,一湖一潭三溪的湿地系统,三纵三横的交通系统,以及八大城市“客厅”来体现,实施绿化、美化、亮化、净化四大工程,注重城市文化建设,城市居民的生活质量将大为改观。伴随城市化进程应运而生的社区建设工作,也将赢得更为广阔的前景。同时,旧城大规模拆迁、移民,也给旧城社区组织带来了种种难题,闲置房屋居住人口混乱,居住人口随意性不断扩大,其中大多数人既不熟悉城市社会规范,也缺乏城市生活经验,对他们进行教育、管理、服务是基层社区组织的一项艰巨任务,客观上要求全方位推进社区建设。

2、城市居民认知水平和生活方式分析

在传统社会时代,人们祖祖辈辈生活在一个固定的地方,在这个地方学到了一套行为模式,建立了一系列社会关系,从而养成了甚为浓厚的社会意识或“乡土观念”。所谓“美不美家乡水,亲不亲故乡人”等俗语就形象地表明了这一点。我们要拆掉一座旧城,迁居一座现代化的新城,大多人还不习惯新的生活环境,完全打破了原有的人居关系,重新认识周边的人和事,这个适应过程给社区管理留下了很多困难。新城区的不断扩张,人们的社会流动增加和交往范围扩大,也不利于地域性社会关系的发展,但是,共同的基础设施、现代化的居住格局等又大大缩小了社区居民间的距离,乃至把人们联系在一起。在这种情况下,现代化城市居民的社区意识并没有消失,城市居民的社区归属感仍然比较明显,对社区的认同感仍然强烈。目前城市居民大多数已接近或达到小康标准,人们在解决了温饱之后开始追求吃讲营养、穿讲档次,住要舒适、宽敞,社区居民不再满足于吃饱穿暖,而追求生活质量继续提高,生活更加丰富多采和自我价值的实现,客观上要求社区组织提供相应的生活环境和活动条件,甚至要求开展系列文化活动。根据中吉社区的调查显示,95%的居民希望改善社区生活环境,积极组织各类全民健身和文化活动。

3、城市精神文明建设现状分析

党的十四届六中全会和党的十五大,对加强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建设提出了指导思想、目标任务和重大措施。城市社区精神文明建设,是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建设的一个重要方面。搞好城市社区的精神文明建设,必须以“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坚持以人为本,积极探索工作的新规律、新路子,不断增强工作的针对性和实效性,为社区居民提供一个环境优美、治安良好、生活便利、服务周全、人际关系和谐的生活环境,为改革开放和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提供坚实的思想保证和强大的精神动力。以社区党建凝聚人,强化社区精神文明建设的组织保证。加强城市社区党的建设,是增强党在城市工作的组织基础和群众基础,推进城市社区精神文明建设的重要保证。以社区教育塑造人,突出社区精神文明建设的着力点。实施社区教育,是坚持治区与育人并举,努力提高市民素质和城市文明程度的有效途径,也是社区精神文明建设的着力点。以社区文明陶冶人,丰富社区精神文明建设的内容。社区文化建设必须坚持用先进文化引导群众,正确处理好主旋律与多样化、经济效益与社会效益、保护与发展、民族文化的继承与创新等关系。要加强文化阵地的建设和管理,把爱国主义教育基地、文化广场、图书馆、体育场、公园等公共文化设施建设成为传播先进文化、倡导科学精神的重要阵地,使之成为凝聚人心、融洽感情、丰富生活、陶冶情操的园地,成为社区群众的感情驿站。积极开展群众性文化创建活动,结合社区特点、年龄结构、季节变化、居民需求和形势发展,大力推进广场文化、企业文化、校园文化、楼院文化、家庭文化建设,不断丰富居民文化生活,提升居民的文化品位和趣味。社区精神文明建设还要求抓好社区环境整治和社区服务、社区治安、社区计划生育等工作,这些都要求城市社区全方位发展。

4、城市管理体制分析

在计划经济体制下,“单位人”在住房、医疗、就业、入学等方面对单位的依赖性较为明显。随着机制转换和社会转型,使“单位体制”的“单位功能”日趋衰落,“企业办社会”、“机关事业单位办社会”的历史已一去不返。“单位”的功能逐步弱化,“社区”的整合、服务和管理功能日趋增强。诸如结婚登记、计划生育管理、下岗职工和离退休党员管理等职能已转向到社区居委会,使“单位人”变成了“社区人”。这些变革,从客观上要求社区承担了部分服务职能,承担了部分原来由单位提负的社区整合服务和管理功能,从而需要“社区建设”。

(三)我县城市社区建设的整体构想

根据县内外调研情况,再结合新城建设实际,我县城市社区建设的整体构想是以“六联共建”为基础,努力创建经济文化繁荣、环境舒适优美、管理规范有序、服务设施配套、人际关系和谐、社会治安良好的现代化文明社区。

1、发挥汉丰、镇东、丰乐镇党政在辖区社区建设中的核心作用,实现社区组织联建。随着市场经济的发展和改革开放的深入,社区承载力不断加大,社区结构多元化趋势越来越明显。为适应“城市工作社区化,社区工作社会化”的新特点,充分发挥属地党政的核心作用,具体应从以下三个方面抓好社区组织联建工作。一是理顺社区管理体制。针对原有居委会规模不一,区域划分不尽合理的情况,根据新城实际,原则上以0.6至0.8平方公里为一个社区单元,设立居委会。或按照户数1500-2500户的规模,因地制宜,规划和组建社区单元,并全部命名为“XXX社区居民委员会”。同时,针对驻区机关、企事业单位多,所辖居委会多的实际,建立“两级政府,三级管理,四级网络”的管理格局。二是成立社区共建组织。以属地政府为核心,以驻区机关、企事业大单位为成员,成立文明社区共建协调委员会和社区居民代表大会,并且邀请辖区内享有较高威望的老领导和知名人士担任名誉主任,并下设办公室,具体组织协调创建工作。使社区居民增加共同参与、相互服务的共建意识,形成抓文明社区建设的强大合力。三是全面加强社区组织建设。为了解决居委会干部队伍整体素质不高、结构不尽合理的问题,大胆改革传统的选人用人办法,引入竞争机制,采取跨区域选聘人才、聘用大中专毕业生和从机关抽调优秀年轻干部到社区任职,以及采取公开竞聘的形式,逐步探索一条适合社区实际的选人用人新路子。进一步强化社区党建工作,加大对非公有制经济组织和民间组织党建工作力度。

2、满足居民群众物质生活需要,实现社区服务联办。把社区服务设施共建、资源共享,作为促进社区服务健康发展最有效的途径。首先,坚持投资多元化,兴建社区服务设施。动员辖区各单位,开放服务设施,开放健身场地,低偿提供健身器材,二是规范各类社区服务实体,形成联办合力。规范整顿各类社区服务实体,对那些原属县、镇管理的又真正方便群众生活的实体进行规范,纳入社区服务管理的序列。三是拓宽社区服务领域,丰富社区服务内涵。把社区服务与解决社区热点难点问题紧密结合起来,积极走社区服务产业化、实体化和社会化的新路子,把社区服务与健全社会保障体系及做好企业下岗职工再就业工作结合起来。动用和吸收低保人员进入社区,年轻的从事社区保洁、治安联防等工作,年龄稍大的从事社区监督、小区守护等工作,有效利用社区人力资源。

3、丰富居民精神文化生活,实现社区文化联谊。狠抓社区精神文明建设,努力建设健康向上的社区文化,积极整合和挖掘社区文化资源,从抓群众喜闻乐见的文化体育活动入手,以居民自编自演、自娱自乐为主,利用街头、楼院、广场,组织纳凉晚会、老年健身赛、露天舞会、家庭读书、绘画、摄影比赛等丰富多彩的文体活动。同时,动员辖区单位启动其文化、体育、休闲场地,无偿或低偿向居民开放,实现社区资源共享。通过开展活动,拉近居民和驻区单位的距离,提高群众的生活质量和文明素质,促进社区精神文明建设的健康发展。

4、维护社区稳定,实现社区治安联动。以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四个工程”为总揽,按照属地管理的原则,动员社区一切力量,建立健全群防群治防范体系。派出所成立社区治安防范巡警队,组建社区警务室,实现“一区一警”,各社区管理中心,成立社区治安专职联防队,各社区居委会成立社区治安防范义务联防队,辖区各企事业单位成立内部保安队伍,动员辖区各单位和群众积极参与社区治安综合治理,开展创建“安全文明社区”活动,紧紧依靠广大居民群众,联合社区各单位,开展社会治安综合治理。

5、理顺工作机制,实现社区管理联抓。过去,由于单位的规格不同,隶属关系不同,街道在社区管理中,出现了该管的没有权,有权的管不了,许多问题难以解决。我县应借鉴外地成功经验,属地党政领导要主动协调各职能部门和辖区单位抓好社区管理工作。在计划生育工作中,实行计划生育属地管理,镇计生办及社区居委会全面接管辖区内县属机关企事业单位和驻开单位的计划生育工作,建立“单位负责、条块保证、以块为主、条块配合、双重考核”的管理机制。目前,我县城市物业管理刚刚起步,管理水平和协调能力还处于无序状态,所设物业管理人员只担负了小区的部分有偿服务,大部份新城居住区内出现了无人管、无人问的现象,社区居委会和物业公司没有协调发展。小区物业管理成为群众关注的热点问题,政府和建委等应协调有关部门,促使居委会和物业管理公司发挥综治管理作用,形成管理合力。

6、共建美好家园,实现社区环境联创。成立由社区和驻区单位组成的社区环境保护委员会,要在广大居民群众中,长期开展“人人参与,美化家园”的主题教育活动,充分调动辖区单位和居民参与改造环境的积极性。组织教育、卫生等专业或综合社区志愿者活动队伍,利用义务奉献日,开展环境治理活动,为居民群众提供一个文明、舒适、优美的生活环境。

(四)我县城市社区服务体系概念设计

社区服务体系建设是一个系统工程,目前在中国还没有固定的模式,它是一个发展中的概念。通过我们调研的情况来看,它主要包括社区服务中心、社区文娱中心、社区指导中心、社区咨询中心和社区保障中心等子系统。我们要按照民政部、重庆市委和开县的实际,逐步推进社区服务体系建设,认真规范化、制度化,使人民群众的文化活动、医疗卫生、社会保障等事业有进一步的推进。

我们拟定的这个社区服务体系,是一个概念方向,各社区可根据自身特点,选择部份子项目进行建设。其建设目标要适应群众基本生活需要,符合现代社会高效率、快节奏的生活步调,能促进社区居民相互接触和了解,有利于良好人居环境的形成,并让社区服务业成为扩大就业的一条重要途径。

1、社区服务中心。

A、个人卫生系统。包括公共厕所、社区浴室、社区洗衣房、社区美发美容屋等。

B、餐饮购物系统。包括农产品交易市场、社区饮食店、社区便利超市等。

C、医疗保健系统。即社区诊所或卫生室,包括从事上门出诊、家庭保健、现场急救、卫生防疫、病案管理、计划生育、疾病预防、健康咨询、按摩推拿、社区心理康复等。

D、保安消防系统。包括社区警务室、小区保安室、社区消防系统等。

E、交通旅游系统。包括公用停车场、公交车停靠点、无障碍通道等。

F、信息服务系统。包括图书阅览室、公共资讯服务、公共电讯服务、公共邮政服务、公共网络服务等。

G、金融服务系统。包括社区银行、电子商务等服务。

H、日常维修系统。包括家电修理、水电气管道维护、社区公共设施维护等。

I、家政服务系统。包括社区幼儿园、社区钟点工、社区老幼寄托、家庭保姆、家庭教师、代买代送等。

J、社会福利系统。包括社会福利彩票、社区敬老院、社区托管所、社区义工团、再就业工程、社区福利中心等。

K、社区会所。主要用于社区选举、民意调查、社区居民开展小型活动、开展社区宣传、居民节庆聚会等。

2、社区文娱中心。

A、文体设施。包括足球场、篮球场、排球场、溜冰场、游泳池、健身房、棋牌室、乒乓球室、社区文化馆、文化娱乐部、青少年活动站、羽毛球场及网球场等。

B、娱乐设施。包括儿童乐园、音乐茶座、歌舞厅、游戏机中心、社区影剧院、网吧、老年人活动中心、社区广场和公园等。

C、文娱活动开展。包括社区歌舞、各种比赛、文艺展出等。

3、社区指导中心

A、社区服务结构。社区人才储备组织、社区服务型企业、区域性社区服务物流中心、社区服务中心和社区文娱中心等。

B、社区资金筹措渠道。包括政府政策支持、财政无偿投入、银行贷款、无偿捐助、有偿赞助、企业融资、自身收益和其他支援。

C、社区人员组织。包括普通员工、社区服务中心主任、社区服务中心经理、社区服务调研员、社区服务义工、社区服务志愿者等。

D、社区人员培训。包括社区新员工技能培训、社区服务中心见习、社区职业培训、社区大学等。

E、社区技术设备。包括社区服务建筑、社区服务计算机网络信息系统、社区服务各子系统专用设备、社区服务财务结算系统、物质运输系统、社区服务宣传广告系统等。

F、社区服务指南。包括社区服务手册、社区服务中心经营指南、社区形象宣传电视片、社区服务星级荣誉制度、社区服务中心服务指南等。

G、社区关系。包括地方各级政府、社区内的公司和企业、社区居民委员会、社区社会组织、群团组织和社区居民等。

4、社区咨询中心。

包括对政策、法律、法规、社区制度的了解,对社会福利、社会低保、计划生育、养老保险等的知情权,以及心理咨询、家政咨询、资讯查询等服务。

5、社区保障中心。

包括治安联防、社区警务、法律援助、法律顾问、诉讼,以及保障金、帮困卡的发放,临时性救济、敬老认亲和爱心助学工程、扶贫助学工程等。

三、我县城市社区建设实现的保障措施

推进城市社区建设,需要社会各界的共同参与和支持配合,需要有关部门从思想认识、职能设置诸方面加以推进。为实现我县社区建设的规划蓝图,需从以下四个方面作以落实。

(一)提高认识,增强加快城市社区建设的紧迫感

推进社区建设,是城市改革、发展的必然趋势,是提高城市居民生活质量的重要举措,也是加快城市现代化的有效途径。随着城市改革深化和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发展,城市人员的“单位”、“组织”属性逐渐弱化,大量“单位人”变成“社会人”;大量移民(包括农民)人口涌入新城,社会管理难度增加;物流、信息流日趋活跃,经济秩序有待理顺。而新城社会管理体制和服务功能极为苍白,新城管理中暴露出的一系列问题,还没有引起高度重视。伴随着政府机构改革和企业改制,原来由政府、企业承担甚至包办的诸多社会服务和管理职能被剥离出来,大部分要由社区组织来承担。同时,城市居民收入和生活水平的不断提高,对社区居住环境、文化娱乐、医疗卫生以及社区服务提出了更高的要求,他们更加注重生活的质量。上述种种问题,迫切需要一种与城市社会经济发展相适应的全新、有效的社区管理模式。

加强城市社区建设,有利于推进城市基层的社会主义民主政治建设,进一步密切党和政府与人民群众的关系,也是实践“三个代表”的重要举措。从成都、重庆等地社区考察情况来看,强化社区建设,有利于调动城市居民参与社区事务管理的积极性,有利于增强社区的服务和管理功能。因此各级各部门要切实提高认识,认真学习外地先进经验,冷静反思我们的差距和不足,进一步增强紧迫感和责任感。

(二)大胆创新,积极探索城市社区建设的新路子

社区建设是一项全新的工作,它没有固定的模式,我县在全面建设新城的过程中,要从工作机制、社区规模、预留空间诸方面,勇于实践、大胆创新。

1、创新工作机制。县里要成立由县委县府领导挂帅,组织、宣传、民政、新城管委会、财政、计划、建委、规划、国土房管、公安、卫生、劳动人事、体育、教委、工商、环保、计生等部门和汉丰、镇东、丰乐负责人为成员的社区建设工作指导委员会,在县民政局设立办公室,由局领导任办公室主任,加强对社区建设经常性工作的领导力度。形成县委、县府统一领导,民政部门牵头,相关部门配合的社区建设领导体制,指导委员会办公室要研究制定新城社区建设具体实施意见,对我县社区建设的指导思想、基本原则、发展目标、实施内容、年度计划、保障措施等作出详细的安排和部署,要建立指导委员会定期工作制度,研究决策社区建设重大问题。按照在社区内实行民主选举、民主决策、民主管理、民主监督的目标,逐步实现社区的自我管理、自我教育、自我服务。以新的工作机制为基础,对社区内各单位、各部门依据其自身工作,实行岗位分工,明确职责、各司其职。建立由驻区单位组成的社区代表大会和社区协商议事委员会,建立健全社区志愿者队伍以及社区建设智慧机构,从而形成领导层、决策层、议事层、执行层、到参与层的新型社区组织体系。

2、社区居委会的调整、管理和划分。其工作包括三个方面:

一是对现有居委会的设置。合理规模调整,重新规划合并,做到减少数量,提高质量。

二是对未设置居委会的新城区进行规划,设立新型社区,做到城市发展到哪里,城市社区就建到哪里,使城区地域与社区建设同步,其主要依据是渝府发[*0]57号文“居委会办公用房应纳入城市建设规划……凡新建小区都要同时配置不低于80m2的居委会办公用房,由开发单位设计和承建,所需经费从城市配套设施项目中解决,于小区竣工前交付居委会使用,凡达不到标准的规划部门不予审批……居委会自建办公用房的,国土、城建、规划、房管等部门应予支持和帮助。”新城规划社区居委会的基础设施建设用地,应由建委、规划、移民、新城管委会等相关部门预前统一规划,合理布局,形成共识。

三是对辖区内村民、移民混居的复合型社区,要循序渐进,区别对待,逐步实现城中村的改造,使村民与移民的完全融合。要结合中心城市要求,制定我县新城社区建设7.07平方公里规划和远期17.07平方公里规划,社区规划既要着眼现实7.07平方公里的实际,注重可操作性,又要立足17.07平方公里的远期规划,注重潜在性,以人口1500-2500户居住人口为标准,按照便于服务管理、便于资源整合利用、便于自治的原则,结合旧城居民和占地移民成建制小区建设搬迁的实际,考虑居民认同感、归宿感,在新城中集、安康、平桥三个组团科学合理地划分和设置社区,将社区阵地办公用房和社区服务站等服务用房纳入城市建设整体规划。在三个组团规划中,除了要按城市规划法需要配套落实绿化、市场、学校、医院、市政设施、休闲广场、休闲健身广场等外,也应将社区服务中心、治安联防站、社区用房、物业管理、养老院、托老院及残疾人托养所等列入城市居住区服务设施配套公建予以规划,对新建的组团凡未落实社区规划用地和服务设施用地的,评审一律不予通过,一旦通过规划评审后,就要纳入依法管理,接受县人大和政协的监督,确保规划,落到实处。

四是建设上要落实。社区用地或用房是建设有形社区的第一要素,是增强居民认同感、归宿感的载体,新城社区基础设施要与新城建设同步,落实工作责任,制定倒计时工作方案,纳入目标考核;要落实相关政策,采取政府投入一点,利用“星光计划”争取一点,引资捐助一点等多种渠道广泛吸收本地社会资金,逐步建立完善政府与政府相结合的多元化投入机制,高标准建成社区办公用房和服务用房,确保社区基础设施建设的落实。

3、关于“城中村”改制问题。农村城市化是现代化的重要内容和标志,是实践县委提出的把开县建设成为渝东北区域性中心城市的重大战略举措。我县新县城社区大都居于原村属地,汉丰、丰乐、镇东三镇要积极推进“城中村”改制工作,凡城市总体规划划定的规划建成区范围内的“城中村”,原则上都得进行改制,把农村转变为城市,农民转变为城市居民,逐步使村庄变成城市社区。

一是要坚持现村民移居地内设立一个或多个社区居委会的原则,尽量避免原村民的跨村跨社区现象,并要征得多数村民同意,报县人民政府批准。

二是要坚持集体财产所有权不变和集体财产处理权归原村民的原则。村民委员会改为社区居委会后,集体财产权属关系不变,原属于村民集体所有制的财产仍属改变了身份的居民所有。对原集体经济的处理,原则上由原村民自己定,处理形式可以多种多样,可以拍卖,拍卖的资金在解决原村民养老保险和社区内公共设施后,再量化到人;也可以由原村民选举产生的管理人员经营管理。

三是要坚持同等福利待遇的原则。村民委员会变居委会、村民变为居民以及外迁入的居民,汉丰、镇东、丰乐镇及县级各部门要切实保障他们的各项权利,在市政建设、环境卫生、医疗保健、社会保险、最低生活保障、文化教育等关系居民切身利益的事情上要实现待遇同等。

四是要实行直接选举等制度不变原则。“村改居”以后,社区居委会仍然要《重庆市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居民委员会组织法〉办法》规定,实行直接民主选举、民主决策、民主管理、民主监督。五是要保持“村改居”后的稳定原则。汉丰在区三镇、各单位要积极研究解决改造“城中村”时碰到的如农民集体资产、土地、宅基地、计划生育等政策问题配套政策,使“城中村”改造顺利进行。

4、管理体制的创新。根据责、权、利相统一的原则,凡涉及区域性、社会性、公益性、群众性的工作,辖区内的单位和所在县属机构要接受镇政府的管理和统一协调,如社区警务室的设立,其驻区民警既要接受公安部门管理,又要参与、协助社区居委会各项工作。明确居委会在社区中的主体地位。对常住和暂住人口的管理,辖区内征兵、结婚登记、驻区文明单位的评选、先进单位和先进个人的评选、计划生育等都要经居委会签署意见后,有关部门方可办理或确认。要渐进探索城市管理体制的创新,以适应我县特殊移民城市的需要。

(三)完善政策,加大投入,促进社区服务产业化和社会化

社区服务是社区建设的核心内容,社区服务的发展初期,主要依靠政府投入来启动是必要的,但从长远看,必须建立市场化的运行机制,不断完善各类优惠政策,才能保证社区服务可持续发展,进而逐步实现产业化和社会化。

首先要适应市场经济体制的要求,通过出台和完善一系列优惠政策,吸引鼓励企事业单位、社会中介组织和社会力量,共同投资兴建设施,发展公有民营、民办公助、股份合作、个体私营等各种类型的社区服务事业。鼓励下岗职工和失业人员到社区服务领域实现再就业,国家对下岗职工从事社区服务取得的收入,免征营业税、个人所得税和教育费附加等,同时三年内免收工商管理费。充分调动庞大的低保人群进入社区服务领域,利用可利用的一切人力资源为社区建设贡献力量。

其次,实行政府引导,各方参与,企业运作的机制。政府(街道)规范引导一批有服务能力的经济实体,统一纳入到社区服务中心来,开展便民、利民的低偿、有偿服务,实现微利经营;同时采取政府投入、单位赞助、社会捐助、个人缴费等方式,多渠道筹集社区服务资金或设立社区服务基金,在提供社区服务过程中,根据不同的服务对象和服务内容,采取不同的收费标准。

三是广泛动员社会力量参与社区服务,形成社区服务社会化,发展壮大社区志愿者队伍,开展社区志愿者活动,使社区志愿服务活动迈向制度化、专业化。积极动员辖区企事业单位开展社区共建活动,引导他们积极为社区服务提供资金、场地、设施、专业人员等。

四是是财政要加大对社区建设的投入力度,安排落实社区建设中基层设施、服务设施建设所需经费,特别是依据渝府发[*0]57号文件“对选聘的社区居委会干部年工资收入一般不低于当地职工工资收入的平均收入……,凡选聘的居委会干部其在期期间,应按规定办理养老、失业、医疗保险……,居委会干部的工资补贴和福利待遇所需经费应纳入当地财政预算,由各区县财政解决”之规定,县里要研究细化落实我县社区建设财政投入机制,认真解决专职干部福利待遇和社区工作经费问题。县委也有明文规定:汉丰镇区域的社区,从*3年7月起,社区居委会专职工作人员按2人配备,工资待遇每人每月480元,办公经费每社区每月250元,一律由财政负担。

通过上述措施,采取“项目引导、政府支撑、市场运作”的资金动作方式,并有效利用国家“星光计划”项目,多渠道吸收社会资金,建立和完善政府与社会相结合的多元化投入机制。建立以社区服务中心为龙头,以各级各类社区服务经济实体为支撑,以群众性协会和企事业单位为依托的社区服务产业化和社会化的运行机制。

(四)强化领导,明确职责,形成城市社区建设的整体合力

1、加强组织领导,严格落实责任。各有关职能部门要把社区建设和管理作为一件大事,列入重要议事日程,纳入城市工作的总体规划,从管理体制、社区建设、社区服务、社区经济等方面,切实加强领导和指导。要学习和借鉴外地先进地区的经验和做法,进一步修订完善社区建设意见,使其更具有可操作性,更加科学合理。要进一步建立健全社区建设组织领导体系,在成立县社区建设指导委员会的基础上,建议在县委的领导下,汉丰地区三镇党政领导要对辖区内的社区党建、社区服务、社区治安、社区计划生育等工作,行使组织领导、综合协调、监督检查等管理职能,对区域性、社会性、群众性的工作负全面责任。要建立健全目标考核责任制,把社区建设作为街道办事处和有关职能部门年度目标考核的重要内容,严格兑现奖惩。建议县委、县府制定出台《社区建设的考核办法》和《社区建设先进单位评选办法》等相关文件,对做出明显成绩的镇、社区及驻区部门主要负责人和分管领导要给予表彰奖励;对工作较差的镇、社区和部门负责人要通报批评。通过严格考核,奖优罚劣,以加快我县城市社区建设的步伐。

根据社区建设内容,建议县社区建设指导委员会成立8个专业指导委员会,对社区建设内容实行分工,落实责任,不尚空谈。具体是:

由组织部牵头,民政、纪检、监察、人事、工会、共青团、妇联、残联、科协、统战等部门参加,组成社区组织工作指导委员会,负责社区党组织、居民自治组织和其他群团组织的配套建设的指导工作;

由民政局牵头,计委、工商、财政、税务、物价、规划、商贸、工会、老龄委、残联、妇联等部门参加,组成社区服务工作指导委员会,负责面向老年人、残疾人、贫困户、优抚对象的社会救助和社会福利服务,面向居民群众的便民利民服务,面向辖区单位的社会化服务的工作指导;

由建委牵头,规划、房管、土管等部门参加,组成社区设施配套工作指导委员会,负责社区居委会办公、活动和社区服务用房等具体落实和工作指导;

由综治委牵头,公安、司法、信访及其它相关的综治成员单位参加,组成社区治安工作指导委员会,全面落实社会治安综合治理的各项措施,负责社区的安全、保卫、普法、调解、安置、帮教、流动人口管理、重点人口监控及消防等工作的指导;

由卫生局、计生委共同牵头,残联等部门参加,组成社区卫生计生工作指导委员会,负责社区预防、医疗、保健、康复、健康教育、计划生育管理和计划生育技术服务等工作的指导;

由环保局牵头,城管、市政、残联等部门参加,组成社区环境工作指导委员会,负责社区环境卫生、绿化、环境保护、市政设施维护、无障碍环境建设等工作的指导;

由宣传部牵头,文明办、教委、科协、文广、体委、工会、妇联等部门参加,组成社区文化工作指导委员会,负责社区宣传、教育、科普、体育、文化、娱乐等工作的指导;

由劳动局牵头,民政、工会、妇联等部门参加,组成社区社会保障工作指导委员会,负责社区居民就业和社会保险及最低生活保障等工作的指导。

2、深化改革,理顺关系,形成社区建设的强大合力。要继续深化城区管理体制改革,加快建立“权责统一、条块结合、以块为主”的社区管理新体制,实行管理重心下移,加强“块”的管理功能。要明确社区在城市管理中的基础地位,强化其综合管理职能,逐步扩大社区服务范围,在社区经济、服务、卫生、文化、治安、环境等方面,凡是能够下放的权限一律下放,交由社区管理,真正使社区组织有职、有权、有钱。要明确县与镇、镇与社区、社区之间、社区与部门之间的职责与事权的划分,由政府对辖区内的区域性、社会性、群众性、公益性的工作全面负责。从根本上解决“权利在上、责任在下”,“看见问题的管不了、管得了的看不见”的现象。特别是公安派出所承担的户籍“条条”管理职能,要转移给社区“块块”共同管理,切实解决“管户的不管人,管人的不管户”问题,堵塞计划生育、社会治安等方面的漏洞。要理顺政府与社区单位之间的关系,成立以镇党委为核心,以驻区机关、企事业单位和居委会为骨干的社区建设工作委员会,定期召开联席会议,研究讨论社区建设的重大事项,协调解决热点难点问题。

要理顺居委会与物业公司的关系。根据《居委会组织法》和国家民政部的要求,小区物业管理是企业行为,没有社会管理职能,居委会在本居民辖区具有法定的服务、管理职能。因此,小区物业公司应在居委会的指导、监督下工作,两者关系不能颠倒。根据我县实际,小区内业主委员会要在居委会的指导下开展工作,小区业主委员会成员和物业管理人员可以参加居委会或社区管理委员会工作,并把物业管理作为一个方面纳入其中,业主委员会和居委会也可以一套班子,两个牌子。建议县政府下文,明确居民委员会与业主和物业公司的关系,并充分发挥其在社区建设中的作用。

县委、县府要制定出旧城社区办公用房的具体调配方案,充分利用旧城搬迁后留下的闲置房屋资源。对已建社区,可采取土地置换或政府购买的方式解决建设用地或办公用房。对正在建设的安康、平桥片区,一定要将社区建设用地纳入城市整体规划,并接受人大等部门监督,确保规划落到实处,通过规划、建委等部门审批后,直接纳入社区建设用地管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