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创新是组织工作永葆生机和活力的源泉。随着经济社会的不断发展,组织工作也面临着许多新情况、新问题,如何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不断创新组织工作的机制和方法,进一步做好新形势下的组织工作,为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提供坚强的组织保证和智力支持,是摆在我们面前的一个重要课题。实践证明,组织工作机制和方法的创新是一项系统工程,重点应从以下三个方面着手。
一、要以基层组织工作创新为载体,为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不断夯实执政基础
党的基层组织是党的全部工作和战斗力的基础。当前,党的基层组织工作,必须紧紧围绕全面建设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大局,按照《党章》和党内法规的有关规定,对基层组织领导方式和活动方式、基层组织设置、党员教育管理等作进一步的创新。
(一)要创新基层组织领导方式和活动方式,进一步提高基层组织的凝聚力和战斗力。面对建设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新形势、新任务,基层党组织要积极探索发挥作用的新途径,增强服务意识,强化服务功能。要集中精力抓好事关群众切身利益的热点、难点问题,增强非权力因素的影响力,变组织要求为组织引导,变代替包揽为统揽协调。农村基层党组织要以富民、便民为根本目的,可根据产业发展情况、党员从业状况,大力倡导把支部建在产业上,采取“支部+协会”等模式,实现基层党组织建设与经济发展的良性对接,更好地为农民增收服务。社区党组织要增强群众观念,关心和维护群众利益,参与、支持和保证居委会依法自治,并充分利用社区这个平台,整合社区各种资源,发挥优势,作好“服务”这篇文章,推进社区服务向产业化、社会化、实体化方向发展。特别是要使各类社区服务设施,在坚持社会效益的前提下,努力按市场规律进行运作,把社会服务作为发展第三产业基础的载体,不断增强社区经济的实力,为社区党建增强服务功能奠定坚实的物质基础。同时,要坚持发挥社区党组织贴近群众、联系群众的优势,抓好再就业培训,扶贫济困,社区治安等实事工程,真正为居民群众排忧解难,增强党在群众中的凝聚力和号召力。企业党组织要重视维护职工的合法权益,关心职工生活,充分发挥工会、共青团、妇女组织的作用,做好企业内部各方面关系的协调工作。机关和科研院所、文化团体等事业单位的党组织要把进一步加强和改进群众工作作为重点,认真做好思想政治工作,切实搞好服务。
(二)要创新基层组织设置,进一步扩大党的工作的覆盖面。要根据市场经济发展对农村基层党组织设置的新要求,按照有利于加强党对基层组织的领导、有利于教育管理、有利于发挥党员作用、有利于推动农村经济发展的“四个有利于”原则,坚持“划小”和“归类设置”并举,灵活设置基层党组织,切实改变过去单纯按村民小组和党员居住地设置党小组的做法。一是要以强村带弱村或合并弱村、大村带小村或合并小村联合建立党组织。二是要针对一些乡镇和村办企业规模越来越大、实力越来越强的情况,在一些乡、村办骨干企业建立党组织。三是要把外出从事同一行业的众多生产单位中的流动党员组织起来,打破原来的隶属关系,按行业联合建立党组织或按流动区域组建党组织。同时,要按照“先行组建、逐步提高、分类指导”的工作思路,加大在非公有制企业、社会团体、社会中介组织等领域组建党组织的工作力度,努力做到哪里有群众哪里就有党的工作,哪里有党员哪里就有党的组织。
(三)要创新党员教育管理机制,进一步提高党员教育管理的实效性。要按照构建和谐社会的要求,认真贯彻落实《关于加强党员经常性教育的意见》等四个保持共产党员先进性长效机制文件、省委下发的18项制度的有关规定和要求,并结合的实际,进一步完善相关制度。在农村,要按照“因类施教”的原则,积极探索建立无职党员分类、设岗定责、分层教育管理的新模式。各支部根据不同情况和党员的不同特点,可划分为“致富示范”、“信息服务”、“政策宣传”等党小组,进行分类管理。在明确各类党小组共性职责的同时,根据农村工作的实际和各组党员的不同特长或从业方式,来设置经济发展、村务监督、公共事务、思想政治工作等几大类岗位,并制定出各类别岗位的具体职责。在组建不同类型的党小组和不同类别的党员岗位基础上,采取组织指定与个人意愿相结合的办法,决定党员进入某个党小组和上某类岗位,并根据不同岗位党员的需求,开展有针对性的教育活动,切实提高农村党员教育管理的针对性和实效性。对机关单位党员的教育管理重点应放在转变作风、廉政勤政、强化监督等方面。要通过继续开展好“千个支部帮千村、万名干部下基层”、“民情恳谈”、“五百”、“三联系”、“四下乡”、“万元增收计划”等活动,进一步探索机关党建工作新的活动载体。对流动党员要建立由流入地和流出地党组织密切配合、共同负责的双向动态管理模式。对社区党员应按照“把社区党员教育管理工作有机融入社区各项服务管理工作之中”的思路,探索开放、共建的网络式工作格局。实践证明,要适应新形势、新任务的要求,还应积极探索建立党员学习的考核考评机制、党员激励机制及党员教育管理的警示制度、诫勉谈话制度等,不断创新党员教育管理方式,进一步提高党员教育管理的实效性。
二、要以干部工作机制创新为关键,为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不断形成奋发有为的各级领导层
干部工作机制,是干部工作程序、规则的有机联系和有效运转。它是一个相辅相成的整体,贯穿于干部工作的各个环节。建立健全干部选拔任用和管理监督这两个科学机制,是干部工作机制创新的核心内容,对于推进干部工作科学化、民主化、制度化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建立健全这“两个机制”,一定要抓住重点和关键环节。
(一)要构建群众荐才机制,进一步扩大干部工作中的民主。发展社会主义民主政治,是我们党始终不渝的奋斗目标。邓小平同志曾经指出,没有民主,就没有社会主义,就没有社会主义现代化。扩大民主是推进政治体制改革的必然要求,是干部制度改革的基本方向,也是建立健全“两个机制”的重要方法。随着社会主义民主政治的发展,人民群众的民主意识普遍增强,要求扩大干部工作中的民主,依靠群众选贤任能,并从根本上打破干部工作神秘化、封闭式运作的做法,改变由少数人选人、在少数人中选人的状况,确保所选拔任用的干部得到多数群众拥护,使组织意见和群众意愿得到有机统一。为此,一是要以落实群众对干部选拔任用的知情权、参与权、选择权和监督权为着力点,进一步提高干部工作民主化程度。要认真贯彻群众公认原则,坚持群众路线。对目前已普遍实行的民主推荐、民意测验、民主评议和考察预告、任前公示、任职试用期制等改革措施,要进一步坚持和完善。对已经在一些地方和部门推行的差额考察、党委(党组)讨论决定干部无记名投票表决制和上一级党委全委会审议表决市、县(区)党政正职人选的改革措施,要在逐步完善薄弱环节的基础上,加大推行力度,扩大推行范围,让群众有更多的机会和条件参与对干部的选拔、任用、管理、监督。二是要积极推行公开选拔领导干部和党政机关干部竞争上岗制度。公开选拔领导干部和党政机关干部竞争上岗,是干部选拔任用工作中坚持党管干部原则与扩大民主的有机结合,也是经过多年探索实践形成的比较成熟的做法。这种方式体现了“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变“伯乐相马”为“赛场选马”,拓宽了用人视野,有利于优秀人才脱颖而出。要经过几年的努力,使通过公开选拔产生的县处级以下委任制领导干部人数,达到新提拔的同级干部总数三分之一以上;党政机关内设机构领导职务出现空缺时,尽可能采取竞争上岗的方式确定任职人选。当前,在公开选拔领导干部中,需要进一步加快题库建设,在考题内容上大大提高分析和解决实际问题能力的权重数,逐步规范、完善公开选拔、竞争上岗工作的程序和方法。
(二)要构建干部识别评价机制,进一步加强和改进考核考察工作。考核考察是干部选拔任用的基础工作和重要环节。在社会经济成分、组织形式、物质利益和就业方式日益多样化的情况下,干部考核考察工作面临着十分艰巨的挑战。当前干部考核考察工作中存在的突出问题是,考核指标体系不够科学,考核考察方法不够完善,考核考察结果有时失真,导致用人失察失误。要防止干部考核考察失实失真,避免用人失误,最根本的办法就是要制定一套更加科学的考核指标体系和评价标准,扩大考核考察范围和改进方法,充分发扬民主,坚持群众路线,注重公论。首先,要尽快研究制定一套更加科学的考核指标体系和评价标准。各级党委及其组织部门,要针对地方党政领导班子及工作部门的不同实际情况,分别制定不同的科学考核评价标准。要按照干部管理权限,建立健全党政领导班子任期目标责任制和领导干部岗位职责规范,进一步研究建立以工作实绩为主要内容的考核指标体系,细化不同类型、不同层次领导干部的考核评价标准,切实做到考核指标既科学合理,能够准确地反映干部的品行、才能和工作绩效,又便于操作。同时,在干部的评价中,要坚持做到定性与定量分析相结合,科学地、准确地评价干部的优缺点,不能简单地以票取人,尤其是在人员较少的小单位和情况比较复杂的单位,更要注意分析造成意见不一致的原因,然后作出准确判断和考核评价结论。因此,要按照这些要求,进一步完善《州(市)、县党政领导班子及领导干部综合考核办法(试行)》,抓紧研究制定《州(市)、县党政工作部门领导班子及领导干部综合考核评价办法》,使各级干部的考核评价更加科学化、规范化。其次,要扩大考核考察范围和改进考核考察方法。具体地说,干部考核考察要努力实现八个方面的转变:一是要实现由单一方式向多种方式的转变。干部考核考察要在坚持传统的民意测验、民主推荐、个别谈话方式的基础上,进一步引入测试、模拟、述职、演讲、答辩等多种有效的方法,实现由单一方式向多种方式的转变;二是要实现由等额考核考察方式向差额考核考察方式的转变。干部考核考察要扩大考核考察对象范围,采取基层党委推荐、主管部门推荐、群众民主推荐、单位领导推荐、个人自荐相结合,按考核考察人数与拟选人数2∶1或3∶1的比例确定对象,实现由等额考核考察向差额考核考察的转变;三是要实现干部考核由传统方式向科学方式的转变。应将各级各类干部任职条件、任职标准、政绩指标进行分解,细化、量化、输入电脑,运用现代科技手段进行考核,克服手工操作时间长、效率低、人为因素多的弊端,实现干部考核由传统方式向科学方式的转变;四是要实现干部考核考察由被动式向主动式转变。应注意运用届前、届中和年度考核结果,注重发挥后备干部人才库作用,经常对干部进行考核考察,及时掌握干部的情况,转变那种班子出现缺额才去考核考察了解、物色人选的补救式考核考察办法,实现干部考核由被动式向主动式转变;五是要实现干部考核考察由封闭式向开放式转变。对干部的考核考察,要进一步拓宽考核渠道,扩大考核面,不仅要了解同级和上级的意见,还要了解下级和群众的意见;不仅要了解多数人的意见,还要注意倾听少数人的意见。要逐步完善考核预告制,在考核前将推荐职务、任职条件、推荐范围、目的要求向群众公开,让群众吃透政策,并广泛听取各方面的意见,多方位、多层次、多渠道地推荐人选,不断增强透明度,接受社会各方面监督,以保证考核考察工作的客观公正,实现干部考核由封闭式向开放式转变;六是要实现干部考核考察内容由定性方式向定量方式转变。要在坚持对干部德、能、勤、绩、廉进行定性分析的同时,参照中组部关于领导干部实绩考核试行标准中设置的24项指标,重点搞好政绩的量化考核,实现干部考核内容由定性方式向定量方式转变;七是要实现干部考核考察由平面式向立体式的转变。要进一步充实考核考察内容,全面考核考察干部的德、能、勤、绩、廉。不仅要注重考核考察工作实绩,也要注重考核考察政治理论水平、思想道德素质和心理素质。不仅要考察了解干部在本单位的工作表现,还要考察了解干部生活圈、社交圈的情况,提倡“到家看”,注意走访考察对象的家庭和邻居。坚持“回头看”,注意听取考察对象原来工作过的单位群众意见,历史地看待一个干部,实现干部考核考察由平面式向立体式的转变;八是要实现干部考核考察由单兵孤进式向整体推进式转变。要建立考核举报、考核申诉、考核结果反馈、考核结果运用等配套制度,加强考核人员的政治业务培训,借鉴运用国内外一些行之有效的考核考察方法和先进的考核技术,不断提高干部考核考察的整体水平,实现干部考核考察由单兵孤进式向整体推进式转变。再次,要注重考核考察评价结果的运用。只有注重考核考察评价结果的运用,强化激励机制,才能形成优秀干部有成就感、平庸干部有压力感、不称职干部有危机感的工作气氛,促进干部勤政、廉政、优政。
(三)要构建科学民主决策机制,进一步健全和完善用人规则和程序。选人用人必须贯彻民主集中制原则,坚持集体讨论决定,严格按程序办事。在干部任免中,必须坚持做到集体领导、民主集中、个别酝酿、会议决定,不能以书记办公会代替常委会,更不能把个人凌驾于组织之上,个人说了算。民主推荐、组织人事部门考察、党委讨论决定,是选拔任用干部工作的基本程序,必须严格执行。对干部的提拔任用要坚持做到多数人不赞成的不提名,未经组织人事部门认真考察的不讨论,集体讨论时多数人不同意的不通过,决不能搞临时动议。为了克服一些地方和部门重要干部的任免一把手个人说了算的现象,必须科学规范和有效监督一把手的用人权。一定要进一步明确“一把手”在用人上的权力范围、权力运用程序以及所负责任,使之既有利于工作,又受到约束。要在干部任用实行票决制的同时,逐步建立健全干部选拔任用工作责任追究制度,抓紧制定和完善干部推荐、考察、决策责任制和用人失误追究制,明确干部选拔任用工作中各个环节的责任主体和责任内容,切实解决责任不明确,出现用人失察失误无人负责、难以追究的问题。使干部工作真正做到谁推荐谁负责,谁考察谁负责,谁决策谁负责。
(四)要构建择优汰劣机制,进一步积极疏通干部能上能下的渠道。干部能上不能下的问题,成为长期困扰干部工作的一个难题。干部能上能下问题能否得到有效解决,是衡量干部制度有没有活力的重要标志,是建立健全“两个机制”的工作重点,解决干部能上能下问题,必须创新观念,从“上”和“下”两个方面入手,建立起正常的竞争和更新机制。在解决干部“上”的问题方面,要引入竞争择优机制,重点是推行公开选拔、竞争上岗等改革措施,逐步提高公开选拔、竞争上岗的领导干部在新提拔同级干部中的比例。在解决干部“下”的问题方面,要积极试行党政领导职务任期制,领导干部引咎辞职、责令辞职制度,制定不称职、不胜任现职干部的具体认定标准和认定办法,加大调整不称职、不胜任现职干部的工作力度,逐步形成规范有效的优胜劣汰机制。同时,要建立和完善干部能下的各项配套制度,合理安置被调整下来的干部,通过多种方式和途径解决“下”的问题,进一步拓宽干部“下”的渠道。如对有专业技术特长的干部,由党政领导职务改任技术职务,或分配做能发挥其专长的工作;对基本素质好、有培养前途但缺乏领导工作经验的,实行离岗或待岗培训,或改任助理一类职务,继续培养;对工作中出现重大失误者,实行引咎辞职或责任追究制;对上任前考察不细、任用不当,或者上任后明显不适应的,免除领导职务,分配做其他适当工作或允许其自主择业。要完善社会保障体系,为下来和出去的干部提供必要的生活保障。对下来的干部要加强跟踪考察,对做出突出成绩、得到群众拥护的,可以重新提拔使用。另外,还要营造干部“能下”的良好社会氛围,逐步实现不仅从制度上做到“能上能下”,而且从心理上、习惯上、风气上把干部“能上能下”视为正常现象。
(五)要构建监督制约机制,进一步加强对干部的管理监督。如何在干部人事工作中,建立有效的干部监督机制,形成多层次、全方位、强有力的干部监督体系,发挥各种监督渠道的作用,建立和完善制约机制,使各级党政领导干部和干部选拔任用工作置于有效的监督之下,是干部人事制度创新的一个重要课题。从实践中的情况看,要构建好监督制约机制,进一步加强对干部的管理监督,重点要做好五个方面的工作:一是要注意克服重选拔任用、轻管理监督的倾向。领导干部选拔任用之后,一定要严格要求、严格教育、严格管理、严格监督,促使其勤政廉政,健康成长。二是要按照“加强主动监督、把监督关口前移”的思路,完善对领导干部特别是党政正职的监督制度。坚持以教育为主、预防为主、事前监督为主的原则,把监督贯穿于对领导干部的日常管理之中。三是要加强对干部选拔任用工作的监督,总结经验,健全制度,对干部的推荐提名、考察考核、讨论决定等各个环节实行全过程监督,不断提高监督的有效性。四是要加大对《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执行情况的监督检查力度,对《条例》的执行情况进行经常性的监督检查,用经常化、全程化、制度化的监督堵塞漏洞,防患于未然。同时,加大对违反《条例》及有关规定行为的查处力度。凡是不符合规定的用人行为,都要一查到底,严肃批评,限期改正;对问题严重的,要给予党纪政纪处分。五是要总结完善有关监督制度。对已坚持实施的干部谈话制度、诫勉制度、回复组织函询制度等监督措施,要认真总结,不断完善。实践证明,对领导干部的监督管理,只有针对社会生活发展变化的新情况、新特点,不断改进监督方法,拓宽监督渠道,更新监督手段,才能形成一个集教育、管理、监督、自律为一体的新的监督机制。
三、要以干教工作机制创新为动力,为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不断建设高素质的干部队伍
近年来,按照中央关于大规模培训干部的要求,各级的干部教育培训,紧紧围绕贯彻党的基本路线,坚持为改革开放和社会主义现代化服务,着眼于提高干部队伍的素质,工作的整体水平和质量有了进一步的提高,但用建设高素质干部队伍,为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提供坚强的智力支持和人才保障的要求来衡量,当前的干部教育培训工作在管理方式、培训内容、培训方式等方面还需要作进一步的改进和创新。
(一)要进一步创新干部教育的管理方式。一是要着力研究建立各级各类干部素质的标准体系。对不同层级、不同岗位干部素质要求的具体化、规范化、科学化。这样,既为干部教育培训工作提供明确的目标,又可以让干部认清差距,增强学习的内动力。二是要制定切实可行的教育培训目标。要认真做好干部培训需求的调查工作,弄清不同层级、不同部门、不同性别、不同年龄阶段、不同学历层次、不同任职经历的干部对培训内容的具体要求,以进一步增强培训的针对性和实效性,并在此基础上,采取多种方法手段,制定出更加切合实际的长期、中期、短期的教育培训目标。三是要不断加强干部教育培训的载体和阵地建设。目前,从宏观的角度考虑,有两个方面急需加强:一方面是省里应按区域统一创办几个不同类型的重点培训基地,并按学科、专业建立一个高水准的师资库。另一方面是应专门建立一个干部教育培训工作省级网站,把软性的教学资源摆到网上去,各州(市)、县、乡的党建网站也能够链结上去,以此为基础,搭建一个崭新的教育培训工作平台。
(二)要进一步创新干部教育的培训方式。干部教育培训属于成人教育的范畴,具有很多不同于普通教育的特点,必须遵循成人教育的内在规律来开展培训工作,要切实避免无的放矢、理论与实际相脱节等问题的发生。一是在时间安排上,要根据成人“三多三少”的特点,做到“三为主”,即:根据干部零碎时间多整块时间少的特点,把理论学习要点整理成自学提纲,以岗位自学为主;根据干部晚上时间多白天时间少的特点,通过开办“夜校”的形式,坚持以晚上培训为主;根据干部假日时间多平时时间少的特点,大规模集中培训主要安排在星期天和节假日,以星期天和节假日培训为主。二是在培训内容安排上,要切实克服“上下一般粗”的问题,做到按需施教、分级分类、讲求实效。不能使村支书和乡镇党委书记、县委书记和市直部门主要领导在培训的内容上都一个样。三是在培训形式的选择上,要在搞好常规理论教育培训的基础上,注意发挥参观考察和实践锻炼在教育培训中的作用,有计划、有目的地组织干部特别是年轻干部到经济发达地区参观考察,到经济建设第一线,到急、难、险、重的工作岗位进行实践锻炼。选拔任用干部,一定要把经过实践锻炼、有基层工作经验作为重要条件。
(三)要进一步创新干部教育的激励机制。我们认为,当前,要进一步创新干部教育的激励机制,重点是要研究实行干部岗位任职资格制度。要按建立学习型社会和学习型政党的要求,对各级各类干部履职必备的相关理论、政策、党务、经济、法律和管理等方面的知识水平,实行考试认证制,明确规定,只有取得任职所需的相关资格证后,方可任职。从而才能从根本上改变干部学习的动因,把要他学转化为他要学。其做法上,可按照不同职级干部应具备的知识水准,强制性要求干部在任期内必须达到。对不能达到的,实行待岗、下岗或降级使用。后备干部没有获得任职资格的,不得提拔使用,以此激发干部学习的内在驱动力。在具体操作中,可以实行诸如党政领导普遍需要的“马克思主义政治理论资格考试”、行政管理岗位所需的“决策能力资格考试”、“创新能力资格考试”、“协调能力资格考试”、“行政职业能力资格考试”、党群组织管理岗位需要的“党务工作程序和业务能力资格考试”等。就党政干部来说,《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加强人才工作的决定》要求以执政能力为核心的五项能力(科学判断形势的能力、驾驶市场经济的能力、应对复杂局面的能力、依法执政的能力、总揽全局的能力)和国家人事部最新颁布试行的《国家公务员通用能力标准框架》提出的九项能力(政治鉴别力、依法行政能力、公共服务能力、应对突发事件的能力、调查研究能力、学习能力、沟通协调能力、创新能力、心理调试能力)标准,可看作是党政干部能力的实践细化。一句话,细化分解领导岗位工作所需要的能力项目,以该职业资格所需一系列的考试合格证书的取得,作为从事相应岗位、相应类别领导职务的资格条件。这一制度的实行,将会使我们各级干部不断学习、继续学习和终身学习,在使干部队伍时刻保持知识化并转化为才能的同时,既能创造出整个社会浓厚的学习氛围,又能为创新社会管理培养大批改革理论家、思想家,还将为结束领导干部职业性、终身性问题创造出实现条件。
总之,组织工作机制和方法的创新是一项复杂的系统工程,我们必须与时俱进,突出重点,把握关键,讲求实效,才能不断使组织工作体现时代性,把握规律性,富于创造性,才能为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提供坚强的组织保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