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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继续深入学习贯彻十七大精神,全面落实科学发展观,在摸清新情况,找出新问题的基础上,以改革创新的精神全面推进合肥市机关党的建设,为合肥又好又快发展提供坚强的政治保证。市直工委于2007年12月下旬-2008年元月中旬,按照市直机关党建工作联系片制度,由工委委员带队,组织工委机关同志组成6个调研小组,分别对县区直机关工委和全市84个市直单位的机关党建工作进行了一次全面系统的调研。
这次调研采取面上调查和重点调研相结合的方式以及深入部分县区直机关工委和市直单位听汇报、看资料、发问卷调查表、召开座谈会等方法进行。由于各县区委及市直各单位党组(党委)的高度重视和积极配合,整个调研活动顺利圆满,取得了预期的效果。现将调研情况整理报告如下:
一、基本情况
截至目前,共有74家市直单位党组织隶属市直工委,包括59个党委、47个党总支、564个党支部,共有党员11530人,其中在职党员6878人,离退休党员2052人,其他党员2600人(两个人才市场)。同时,市直工委还对10家市直单位党组织和三县四区机关工委具有业务指导职能。市直单位包括8个党委、5个党总支、102个党支部,共有党员2174人,其中在职党员1365人,离退休党员809人;县区直机关工委负责管理342家县区直单位的机关党组织,党员近15000人。
二、机关党组织的工作现状及取得的主要成效
近年来,市直各机关党组织根据加强党的执政能力建设和先进性建设的要求,紧紧围绕市委的工作目标,按照“围绕中心抓党建、抓好党建促发展”的工作思路,积极开展工作,不断取得新的进步,特别是“保持共产党员先进性教育”、“建设学习型机关”、“机关效能建设”及“查摆找补创”等活动的开展,充分体现了机关党组织的凝聚力和战斗力,为合肥市的三个文明建设和跨越式发展提供了坚实的政治基础和组织保证。主要表现在以下几个方面:
1、市委高度重视机关党建工作
为了加强对机关党建工作的领导,市委先后下发了《关于进一步加强机关党组织建设工作的意见》、《关于转发市委组织部、市直机关工委〈关于对市直单位党组(党委)实行机关党的工作目标责任制的意见(试行)〉》以及《中共合肥市委关于加强机关党的先进性建设的若干意见》一系列文件。这些文件从不同方面进一步指导规范了机关党建工作。同时,市委坚持每年召开一次机关党的工作会议,对机关党建工作进行全面总结和部署。市委分管领导多次过问并听取机关党建工作汇报,就具体工作提出指导意见。
2、市直各单位党组(党委)积极支持机关党组织建设
大多数市直单位的党组(党委)都能在人力、物力和财力等方面关心、支持机关党组织的工作,把机关党建工作纳入党组(党委)的工作议程和年度工作目标;党政主要领导能定期听取机关党组织的工作汇报,经常研究和讨论机关党建工作,及时解决机关党建工作中出现的困难和问题,支持机关党务干部履行工作职责,帮助改善工作环境和条件。
3、市直机关基层党组织进一步健全,各项制度进一步完善
市直机关各单位都按照有关规定设置了基层党组织,并由本单位行政正、副职党员领导干部担任机关党组织书记,设立机关党委和党总支的基层党组织还配备了专职副书记,他们的文化程度都在大专以上,均有相当的党务工作经验和相应的工作能力。大多数机关党组织在坚持“”、政治学习、党员的教育管理和党风廉政建设等方面都形成了一套行之有效的制度,且成效明显。
4、市直机关党组织围绕中心开展工作,充分发挥了机关党组织的战斗堡垒作用和党员的先锋模范作用
市直机关各级党组织都能围绕经济建设这个中心,以推动合肥跨越式发展作为机关党建工作的第一要务,在统一思想、凝聚人心、优化环境、提高效能、促进发展等方面积极开展活动,有力地服务和保障了经济建设和“三大推进”。机关广大党员立足本职岗位,认真履行职责,为合肥的跨越式发展建功立业,作出了显著贡献。
三、目前机关党建工作存在的突出问题及其主要原因
近几年尽管我市机关党建工作取得明显成效,但也还存在着一些不容忽视的问题,主要表现在:
1、机关党建工作发展不平衡。机关党的工作在一些部门和单位还没有得到应有的重视,存在重业务轻党建现象,机关党建工作责任制落实不到位。部分机关党组织工作一般化,缺少特色和活力,在服务经济工作、推动机关建设、加强党员教育等方面发挥作用不够。调查中发现,近几年提拔的少数年轻领导干部对党建工作不熟悉,党务知识不了解,没有做到党建工作与行政工作同部署、同落实、同检查、同奖惩。
2、党建规范性文件执行不到位。部分市直单位对于中央《中国共产党党和国家机关基层组织工作条例》及市委出台的有关加强机关党建工作的政策性文件的要求,借口业务工作忙执行不到位,对党员的教育、管理和监督,不愿做艰苦细致的工作,使得机关党组织作用发挥不充分,有些党员党性观念、党员意识淡薄。少数市直单位没有按照相关规定选配机关党务干部,还有些机关党组织成为“不管部”,专职党务干部专职不专,导致大量工作集于一身,不能专心从事党建工作。
3、党群关系相互交叉,上下不顺。据统计,目前有10个市直机关单位党组织关系不在市直工委,16个单位机关工会关系不在市直工会,18个团组织关系不在市直团工委,这样的党群关系既不利于机关党组织对群团组织的统一领导,又给工作的开展带来一定难度和忙乱。
4、工作和活动经费保障问题。部分县区直机关工委和市直单位的党建经费和群团组织的活动及工作经费保障不到位,影响了党建和群团组织工作的正常开展。
5、党建工作缺少思路,缺少创新。我市机关各级党组织(包括工委)对履行基本职能认识不高,措施不多,工作不到位,满足于组织开展几次活动。而没有紧紧围绕我市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的中心工作,发挥机关党组织和党员的作用上缺乏创新,内容空洞,形式单一。没有正确把握立足点,选准着力点,抓住切入点,强化结合点,整个党建工作缺乏生机与活力。
调查结果表明,导致上述问题存在的主要原因有以下几个方面:一是少数单位党组(党委)对机关党建工作重视程度不够,存在软指标软对待的现象,重业务轻党建,人为地把党建工作与行政工作相隔离,没有把党建工作摆到应有的位置;二是全市机关党组织和群团组织隶属关系仍未完全理顺,客观上增加了全面做好机关党建工作的难度;三是机关党建工作的管理模式、方式方法老一套,缺乏创新,不能适应新形势的发展要求;四是机关党务干部较之于行政、业务干部,在政治、经济待遇和工作条件等方面存在差距,一定程度上影响了他们的工作积极性。
四、当前加强机关党建工作的思考和建议
在这次调研中,大家一致认为,随着全国、全省、全市政治经济形势的发展变化,我市机关党建工作面临着很多新机遇、新任务、新情况和新问题,主要体现在:一是党的十七大对机关党的建设提出了新的更高的要求,为进一步加强机关党建工作提供了新的历史机遇;二是市委、市政府提出夺取“十一五”后三年经济社会发展的奋斗目标,在这个合肥发展的紧要关口,发挥机关党组织的政治保证作用显得尤为重要;三是围绕合肥经济社会跨越式发展和现代化滨湖大城市建设的新形势,建设合肥,发展合肥,关键在党,关键在人,市直机关如何结合实际,大胆创新,进一步提高机关党员干部的素质,增强他们的生机和活力,加强党的执政能力建设和先进性建设,这是摆在各级机关党组织面前的一项十分紧迫的任务;四是市委《关于加强机关党的先进性建设的若干意见》为我市机关党建再上新台阶指明了努力方向,但要真正落实到位,还要下一番功夫;五是随着改革开放,市场经济的不断发展,机关党员、干部的思想观念和工作、生活方式也随之发生变化,这都要求我们在机关党建的方式方法上与时俱进,不断创新。
上述情况表明,我市机关党建工作在新的形势下,既面临着机遇,又面临着挑战,要抢抓机遇,赢得挑战,就必须充分发挥机关党组织的政治优势和工作优势,切实做到紧紧围绕加强党的执政能力建设和先进性建设这一主线,紧密联系合肥发展的实际和党员干部的实际,认真落实党的十七大提出的“六个着力”的要求,以改革创新的精神,全面加强党的思想、组织、作风、制度和反腐倡廉建设,在合肥跨越式发展进程中,不断创新工作载体,发挥党组织的领导核心作用和党员干部的先锋模范作用。因此,进一步加强和改进机关党建工作是充分发挥党的基层组织推动发展、服务群众、凝聚人心、促进和谐作用的需要。为此,提出以下工作建议:
1、要进一步统一认识,提高各级党委对机关党建工作的重视程度。市直各单位党组(党委)要以十七大精神为指导,以改革创新精神开创机关党建工作新局面,建立健全领导体制和工作机制,把握机关特点,创新活动载体,拓展工作领域,改进工作方法,使机关党组织和党员队伍始终充满生机和活力。认真组织实施市委的《关于加强机关党的先进性建设的若干意见》(合发[2007]5号),进一步规范市直单位党组(党委)对机关党建工作的指导。市直工委将尽快根据中央《工作条例》和市委5号文件完善机关党建目标责任制考核办法,每年对机关党组织责任制落实情况进行一次检查考核。
2、要建立机关党建工作联席会议制度,形成机关党建大格局。由市委分管领导牵头,市直机关工委、市纪委、市委组织部、宣传部、市人事局、财政局、市总工会、团市委、市妇联分管领导参加的联席会议。每年研究两次全市机关党建工作中出现的新情况、新问题,协调解决党建工作中的突出矛盾。建议市委成立以市直工委、市委组织部、市纪委等相关部门组成的联合考核小组,每两年对市直各单位党组(党委)党建工作进行一次考核,考核结果通报并报市委,使机关党建工作和相关部委办局工作联动起来,防止出现重复部署,重复内容和形式,形成全市机关党建大格局。
3、要进一步理顺市直机关工委对全市市直单位机关党组织的领导关系以及群团组织的隶属关系。领导市直机关各级党组织抓好党的思想、组织、作风建设,分类指导市直各部门(单位)机关及所属单位党的建设工作;领导市直机关工会、共青团、妇女等群众组织工作是市直工委的两个重要职责,由于部分市直单位机关党组织关系不在市直工委,特别是部分市直单位的工、青、妇组织关系直接隶属于市总工会、团市委以及市妇联,因而使市直工委无法完整行使职责。建议尽快理顺各类关系,将同为市直机关的党群组织关系皆划归为市直机关工委,以强化市直工委对市直机关党组织以及群团组织的同一标准、统一领导,亦使群团组织更好地接受党组织的领导。
4、要进一步加强党务干部队伍建设,配齐配强机关党务干部。近年来,随着改革开放、经济发展形势的变化,特别是党的十七大报告又赋予了机关党建工作许多新的内容,而不少市直单位党建工作都存在任务重、人员少的问题,这就要求我们要进一步加强机关党务干部建设。建议加强对各单位党组(党委)“一把手”以及机关党务干部的培训工作,特别是兼职支部书记的培训,从而更新他们的党建业务知识,提高他们的党建工作水平。此外,为进一步强化市直工委对市直机关党组织的领导职能,建议市委加强对机关党务干部的选拔、交流和使用,同时由市直工委统一对市直机关专职党务干部进行考核或选派。
5、要进一步规范市直各单位党费、工会会费和团费收缴制度,确保市直机关党建以及群团工作经费使用渠道的畅通。目前,市直各单位的党费和团费虽然由市直工委统一收缴,但都全额上交市委组织部和团市委,各市直机关工会会费由市财政直接拨给市总工会。这样,市直工委开展党工团活动所需经费只能向市委组织部、市总工会和团市委申请下拨,否则无法进行正常工作,这样的收缴方式既不规范也不利于各项工作的开展。建议市直机关单位党费、工会会费和团费均由市直工委统一收缴,再按一定比例上交市委组织部、市总工会和团市委,留成部分用以返还市直各单位和市直工委开展全市机关党建及群团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