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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进一步加强新时期妇联基层组织建设工作,切实发挥妇联组织的桥梁纽带作用,七月份,黑龙江省大兴安岭地区妇联组成调研组,由妇联主席带队深入三县四区,对“党建带妇建”工作进行了专题调研。调研组认真听取了各县(区)贯彻落实《地委组织部、地区妇联关于进一步加强“党建带妇建”工作的意见》情况汇报,与县(区)妇联、乡(镇)基层妇联干部等人员进行了座谈,深入到各乡(镇)、村(社区)进行了走访,详细了解基层开展“党建带妇建”工作情况、经验及存在的问题。
一、基本情况
从调研情况来看,全区“党建带妇建”工作基础比较好,成果比较明显。
(一)组织网络健全。全区各级党委和组织部门坚持“党建带妇建”,把妇建工作作为党建工作的重要组成部分,纳入党建和基层社会管理体制的配套组织建设,各级妇联组织紧紧跟上,积极努力工作,全区7个县(区)、35个乡(镇)、41个社区、79个村都建立了妇女组织。地区妇联在党政机关、教科文卫等事业单位建立妇委会18个、派组织建立妇委会1个、中省直单位建立妇委会1个。
(二)干部结构合理。全区各级党委高度重视妇联班子建设,优化妇联领导班子结构。地区妇联和7个县(区)妇联领导班子干部配备齐全,结构合理,地、县(区)两级妇联领导班子17名正副主席,45岁以下的占83%,大专以上学历占100%;39名地、县(区)妇联干部、35名乡(镇)妇联主席、41名社区妇联主席,45岁以下占91%,高中以上学历占100%;村妇代会主任79人,初中以上学历占100%。党政机关、教科文卫等事业单位、派、中省直单位建立妇女组织20个,配备妇委会主任计20人,45岁以下占90%,大学学历占100%。
二、主要工作
(一)党委高度重视
全区各级党委把“党建带妇建”纳入党建工作的重要议事日程,做为党建工作的重要内容来抓。
一是“党建带妇建”做到“五同步”。全区各级党委把加强妇女基层组织建设作为党建工作的重要组成部分,切实纳入党建工作总体规划,同步研究,同步部署,同步实施,同步推进、同步考核。漠河县委组织部和妇联联合下发《漠河县基层妇女工作年度目标考核意见》,将妇建纳入党建目标考核,考核结果与评先选优挂钩,与年终分配挂钩。
二是抓点带面,全面开展工作。为使“党建带妇建”工作卓有成效地深入扎实开展,切实加强基层妇女组织建设,今年地委组织部与地区妇联确定漠河县、加格达奇区、新林区新民社区为全区“党建带妇建”工作联系点,并制定下发《关于建立“党建带妇建”联系点的通知》,为规范工作,抓出成效,要求每个联系点各有不同的工作侧重点,联系点的建立,较好地推动了全区“党建带妇建”工作的蓬勃开展。
三是建立领导督查机制。各级党委为全力抓好“党建带妇建”工作,要求各级党委要定期听取妇联基层组织建设情况工作汇报。地区妇联每季度向地委领导汇报工作并提出下季度工作安排,使地委领导及时掌握和指导全区妇女工作的开展。漠河县委建立并坚持县委分管领导年访制度,分管妇联领导到县妇联进行现场指导工作,专题研究分析妇联的意见和要求,主动协调并解决实际问题。
(二)妇联积极主动。各级妇联在工作中做到了“三主动”
一是主动争取政策支持。全区各级妇联为推动“党建带妇建”工作,主动联系,地委组织部与地区妇联、各县(区)委组织部与县(区)妇联分别联合制定下发《关于进一步加强党建带妇建工作的意见》。漠河县成立了“党建带妇建”领导小组,建立了五项机制,即:“党建带妇建”领导机制、议事机制、指导机制、督查机制、奖惩机制。
二是主动争取党委重视和组织部门支持。全区各级妇联积极主动向党委分管领导和组织部门领导重点汇报上级妇联对“党建带妇建”工作的要求和本地基层妇女组织建设情况,请示工作,提出加强工作的建议和意见。
三是主动接受党委主管书记的领导。各级妇联组织召开妇女工作会议,都请党委主管书记参加,主管书记对加强“党建带妇建”工作做出明确指示,提出具体要求,增强了基层妇联干部“党建带妇建”工作意识,较好地推进了“党建带妇建”工作的深入开展。
(三)提高队伍能力
从队伍上促进“党建带妇建”,一是切实加强妇联干部配备工作。全区各级党委在妇建工作中高度重视妇联干部的配备工作,地委为地区妇联领导班子选任了2名思想好、年纪轻、学历高、专业精、能力强的主席和副主席;松岭、新林区委针对区妇联领导干部工作变动,及时配备了年轻有为的副主席。地区妇联党组加强机关中层干部配备工作,任用4名懂业务、有经验的部门领导干部;为提高妇女维权工作水平和能力,选任1名年纪较轻、法律专业大学本科学历的同志任权益保障部长。二是大力开展干部教育培训工作。地、县(区)妇联分别制定实施了《2008年至2010年干部培训规划》。地区妇联积极努力组织干部参加省妇联举办的各类培训班,完成各项培训任务,今年参加省及省以上妇联干部培训班31人次。各级党委重视培养妇女干部,每年党校举办干部培训班,都向妇女干部倾斜,确保一定比例的妇女干部参加培训。“党建带妇建”,干部教育培训工作做到“三同”,即妇联干部的教育培训与同级党委组织的教育培训同步规划,同步实施,同享党校师资等资源。各县(区)妇联依托县(区)党校、妇女科技培训学校、社区妇女学校等教育资源,举办妇女干部培训班。三是开展评选表彰妇联系统先进单位和先进个人活动。为弘扬妇联干部创新务实、爱岗敬业、拼搏奉献的精神,更好地带领全区妇女在建设社会主义新林区的伟大实践中做出更大的贡献。
(四)开展创建“五好基层妇女组织”工作
按照《省妇联关于进一步推进“五好基层妇女组织”创建通知》的要求,把创建“五好基层妇女组织”工作做为“党建带妇建”的重要内容,切实开展工作。一是调查研究,制定方案。全区各级妇联按照“五好”县(区)妇联、乡(镇)妇联、村妇代会(社区妇联)的标准,对基层妇女组织进行调查摸底,通过调查,对全区三级妇女组织建设情况做到了四个清晰:即组织状况、干部状况、工作状况、存在问题清晰。根据调查查找的差距,地区、县(区)妇联分别有针对性地制定下发《创建“五好基层妇女组织”工作方案》。二是抓点带面,全面铺开。为把“五好基层妇女组织”创建工作不断引向深入,发挥典型引带作用,全区建立省级“五好基层妇女组织”创建示范点3个、地级“五好基层妇女组织”创建示范点20个。全区省、地级“五好基层妇女组织”创建示范点漠河县妇联创新机制,组织管理水平进一步提升、加区加北乡加北村妇代会直选试点工作扎实开展、新林区新民社区妇联强化领导,健全机制,着力打造“党建带妇建”工作新格局。示范点典型引路作用,推动了全区“五好基层妇女组织”创建工作全面开展。
三、存在的问题
(一)有的县(区)妇联没按期召开妇女代表大会。按照妇联章程规定:县(区)妇女代表大会,每五年举行一次。漠河县、新林区妇联分别应该在2003年、1989年召开妇女代表大会,至今都没有召开。
(二)有的农村妇代会主任没进村两委。按照《妇女联合会农村基层组织工作条例》的规定:农村妇代会主任应是村党支部或村委会成员。而呼玛县、加格达奇区有的村妇代会主任没进村两委。
(三)有的村妇代会主任的经济报酬没有纳入村干部生活津贴范围。按照《妇女联合会农村基层组织工作条例》规定:农村妇代主任的经济报酬应纳入村干部生活津贴范围。但在实际执行中,农村妇代会主任工资标准不明确,多数村妇代会主任兼计划生育工作,仅拿计划生育补贴,有的村妇代会主任完成一项妇女工作给一定的补助,工资低、经济待遇不稳定。
四、几点建议
(一)坚持县(区)党委换届与县(区)妇联换届同年进行。要真正把“党建带妇建”工作落在实处,以“党建带妇建”,做到党建与妇建统一部署。县(区)党委与县(区)妇联均是五年换届,建议县(区)党委研究县(区)党委换届时一并研究妇联换届工作,坚持党委换届与妇联换届同年进行。真正形成党建带动妇建、妇建服务党建的良好局面。
(二)推动村妇代会主任进“两委”工作。以第八届村委会换届选举为契机,做好村妇代会主任的选举工作。要深入宣传,广泛发动,动员组织引导妇广大农村女积极参选参政、参与村委会换届选举工作,确保村委会中女性比例。同时要积极争取党委和有关部门的有力支持,积极做好村妇代会直选工作,抓点带面,总结经验,注重把握好关键环节,保证整个选举过程体现公开、公平、公正,切实推进妇代会主任进“两委”。
(三)按规定提高村妇代会主任工资待遇。建议上级妇联组织与财政部门出台相关政策,按照《妇女联合会农村基层组织工作条例》的规定,将农村妇代会主任的经济报酬纳入村干部生活津贴范围。提高农村妇代会主任的工资待遇,调动农村妇代会主任的工作积极性,巩固妇联工作基础,更好地开展妇女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