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卫生部意见调研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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卫生部意见调研报告

近年来,社会各界对卫生工作空前关注,全国人大代表就卫生工作方面提出的建议数量不断增加,对卫生改革与发展起到了很大的促进作用。我部领导高度重视建议办理工作,始终把办理人大代表建议作为一项严肃的政治任务、一项重要工作内容和提高行政效能的有效途径,抓好抓实。20*年,我部继续贯彻中央9号文件精神,严格按照全国人大常委会代表建议处理办法的有关规定,注重在“巩固、完善、提高”上下功夫,承办工作的进度和建议答复文件的质量都有了明显的提高。现将有关情况简要报告如下:一、20*年我部办理建议工作的主要情况今年“两会”之后,十届全国人大四次会议交由我部承办的全国人大代表建议共469件,内容主要集中在加强公共卫生建设,深化和推进医疗卫生体制改革,解决群众“看病难、看病贵”;加强重大疾病、传染病的防控,加快社区卫生服务建设,抑制药价虚高和加强药品流通环节的管理等方面。办理工作涉及到我部13个司局61个处室。我部领导重视建议办理质量,高强部长多次强调,建议办理工作不能仅仅满足于对建议人做出答复,以及建议人对答复的满意程度,而要通过办理建议推动卫生工作、解决实际问题。承办司局把建议办理工作作为摸实情、办实事、破难题、求实效的过程,抓出实效,抓出成果,真正使建议中反映的问题得到有效解决,使建议人的意见、建议得到尊重和采纳,充分体现建议应有的价值。与去年相比,今年我部办理代表建议质量有了进一步的提高,取得了明显办理成效和社会效果。二、认真研究吸纳代表建议,着力解决代表反映集中的问题(一)看病难、看病贵是当前社会高度关注的热点、难点问题,也是代表建议中强烈要求解决的突出问题。今年,我部在年初召开的全国卫生工作会议上提出了把发展城市社区卫生服务作为缓解群众看病难、看病贵问题切入点的要求。国务院下发《关于发展城市社区卫生服务的指导意见》并召开全国城市社区卫生工作会议之后,我部在认真贯彻落实文件和会议精神的同时,积极协调有关部委出台了发展城市社区卫生服务的配套文件,为社区卫生服务持续健康发展提供政策保障,有力推动了社区卫生服务工作的开展。(二)为落实代表关于加强中西部地区疾病预防控制体系建设和疾病预防控制机构实验室建设的意见,我部疾控局认真分析研究和采纳代表提出的合理化建议,及时进行工作部署和组织开展调研。截止目前,已完成专门对西藏自治区疾病预防控制机构的现场流行病学专业开展的业务培训,制定了加强中西部地区疾病预防控制机构实验室建设的工作方案,并作为今后一段时期的重点工作来抓。(三)关于加强深化和推进医疗卫生体制改革,加强医疗机构管理和提高医疗服务质量的建议占我部承办数量的1/5。我部政法司、规财司、医政司认真研究代表们提出的建议和意见,制定改革措施。医政司认真组织各地继续深入开展医院管理年活动,积极设立惠民医院、慈善医院、济困病房、助困病床,向城乡贫困人群提供减免医疗费用等优惠医疗服务;同时,全面落实医疗服务费用清单制、抗生素等药物限用制、辅助诊断检查项目互认制、药品集中招标采购制、医疗服务信息公示制等医疗质量控制核心制度。江西、青海等省已实现人均门诊费用低增长,人均住院费用零增长或负增长的目标,医药费用过快增长的势头初步得到遏制。三、结合代表建议开展工作调研,加强与代表的联系沟通为畅通代表反映意见和建议的渠道,在今年大会开幕前,我部高强部长、陈啸宏副部长主持召开有全国人大代表参加的座谈会,直接听取代表们对卫生工作的意见和建议,主动汇报卫生工作进展情况,以便代表们在深入全面地了解卫生工作的基础上,集思广益,为推进卫生改革与发展建言献策。当前,我国城乡卫生事业发展还不十分协调,农村卫生是整个卫生工作的重点,加强农村卫生工作是人大代表近年来集中反映的主要问题之一。20*年大会结束后,我部将加强乡镇卫生院建设的有关建议作为重点建议,会同全国人大办公厅组织国家发改委、财政部、农业部等单位,邀请提出建议的全国人大代表前往甘肃、宁夏进行了专题调研,调研代表提出的农村卫生工作特别是乡镇卫生院建设方面存在问题和困难,引起了国务院及有关部门的高度重视,国家相继研究出台了一系列政策,采取有力措施加以改进,取得了一定的成效。为加强农村卫生工作,改变乡镇卫生院设施建设,我部积极协调有关部委,加大各级财政对农村卫生工作的投入力度。20*年,我部结合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在稳步扩大新型农村合作医疗试点范围的同时,又积极协调相关部门提高各级财政补助标准,完善政策制度,扩大受益面,提高农民的保障水平。截止今年6月,全国试点县(市、区)达到1399个,占总县(市、区)数的48.9%,已有3.96亿农民参加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占全国农业人口的44.7%。按照国务院部署,20*年合作医疗试点县(市、区)覆盖面将扩大到60%左右,争取在20*年基本推行,确保20*年实现基本覆盖农村居民的总体目标。从20*年起,中央和地方将投入200多亿元,实施农村卫生服务体系建设与发展规划,加快以县医院、乡镇卫生院为重点的农村卫生基础设施建设,实施初级卫生保健规划,培训农村卫生人员,加强农村卫生服务质量建设,加大卫生支农力度,进一步完善农村三级卫生服务网络,统筹城乡卫生事业协调发展。在办理建议过程中,我部采取登门拜访和回访建议人等形式,听取建议人对答复函的意见和建议。在办理工作中,承办司局都加强了与代表联系和沟通。据不完全统计,80%以上的答复件征求了代表意见。我部办理的343件建议,共电话沟通联系代表约400多人次,通过传真或电子邮件方式征求代表意见14件。各承办司局还针对代表提出的有关问题,深入基层、深入实际了解情况,研究对策,解决问题,提高了建议办理工作的针对性。办公厅充分利用计算机与网络通讯技术实现建议在部局域网上交办、督办、审核、存档,提高了办理效率。四、我部办理代表建议工作的主要做法和经验(一)规范建议办理程序。我部认真总结近年来建议办理工作的经验,修订出台了《卫生部关于全国人大代表建议、政协委员提案办理工作暂行规定》,将建议、提案登记、分办、交办、会办、催办、调研以及答复函起草、审核、回复、与人大代表联系等过程和程序进行细化,实行办公厅统一领导、司局归口管理、主办人员分工负责的办理制度,使办理工作程序化、制度化。(二)创新建议办理方式。我部20*年承办建议469件,工作量大,有4个司局的承办件在*0件以上。为提高效率,减轻办理工作负担,我们采取了在机关内网上办理的方式。对涉及多个司局的办件采取牵头司局负责制,机关司局会商、会签答复件,提高了效率。同时,建立了建议办理工作“回头看”制度,对建议答复中承诺解决但尚未解决的问题,主动查找原因,进一步加大督促落实力度,收到了较好的效果。(三)认真落实领导分工负责制。坚持主要领导负总责、亲自抓,分管领导具体管、把好关,承办司局领导抓落实、限时办。今年“两会”闭幕后,我部主要领导及时召开部长办公会,专题研究办理工作。要求各有关司局建立办理工作责任制,把提高建议办理质量作为衡量机关工作优劣的标准之一,纳入责任目标管理。办公厅责任牵头落实具体分工,按照建议内容分门别类,制定具体的办理工作方案或计划,提出办理质量要求,将办理工作落实到具体司局。各承办司局领导为责任人、综合处室负责落实具体承办人和本司建议办理的协调工作。我部办理工作实行限时办结制,切实做到有人管、有人抓、有人办。(四)解决问题与推动工作相结合。真正解决建议所反映的问题,是衡量建议办理质量的根本标准。把认真办理全国人大代表建议作为解决卫生工作中的突出问题、有效推动工作的一个抓手,将涉及卫生工作全局重要问题的建议,列入年度卫生工作重点任务,研究制定切实可行的政策措施,认真加以解决。对反映某些特殊问题的个案,责成有关司局认真调研,尽快加以解决。对因政策规定或受客观因素制约一时不能办理的事项,则要向建议人认真说明情况、解释原因。办公厅对需要多部委会办的建议重点办理,积极协调有关部门,共同研究提出具体的承办意见,并牵头抓好落实,让建议人满意。通过认真办理建议,落实各项建议,推动各项卫生工作。在469件建议中,共有343件建议需向代表作出书面答复。从对办理答复件所标识的“A、B、C”分类标准初步统计,代表所提问题已经解决或正在解决的、所提问题已有规定,承办司局明确说明有关情况的“A”类,共18件,占答复件总数的5.25%;所提问题已明确答复代表在今后工作中予以考虑协调解决、承办司局已采纳有关建议和意见制定解决措施或已列入改进计划的“B”类,共319件,占答复件总数的93%;所提问题因目前条件限制或其他原因暂在短期内难以解决,以及所提问题留作工作参考的“C”类,共6件,占答复件总数的0.17%。从全国人大办公厅联络局反馈代表对我部答复件的意见看,办理工作的满意率达到97%。我部的建议办理工作虽然取得了一定成绩,但仍然存在一些薄弱环节和不足之处。如:个别承办人员对办理工作认识不足,还不够重视,存在解释多、措施少、重答复、轻落实的情况;一些复函答非所问,缺少对具体问题的答复意见,办理质量不高;对一些重点建议、议案缺乏深入的调查和研究;个别建议办理件存在积压或延后等问题。在今后的办理工作中,我部将紧密结合贯彻落实党的十六届六中全会精神和总书记在中央政治局第35次集体学习时的重要讲话要点,继续保持求真务实、开拓创新的工作作风,加强领导,落实责任,规范程序,提高办理质量,努力做好建议办理工作,为不断提高人民群众健康水平,推动卫生事业全面协调可持续发展发挥重要作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