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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化产业调研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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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化产业调研报告

一、泉州文化产业发展现状

80年代末以来,泉州市娱乐服务业及传统工艺制品业的初步兴起是泉州文化产业发展的发端期。*年后,随着泉州经济社会的繁荣和发展,及全国各地发展文化产业的时代背景和趋势,泉州文化产业也有了长足进步,同时具备了一定的产业规模和基础。

根据泉州市统计局出版的《2005泉州统计年鉴》及泉州市第一次全国经济普查领导小组汇编的《*年度泉州经济普查年鉴第三产业卷》公布的数据(泉州市统计局尚未将文化产业单列统计,地方文献资料也查不到关于泉州文化产业的完整数据),结合国家统计局关于文化及相关产业分类方法及统计口径测算,得出的初步数据显示,*年泉州市文化产业生产总值为91.85亿元,产业增加值为31.63亿元,占地区生产总值(GDP)1602.97亿元的1.97%,年度平均从业总人数为11.6万,规模以上文化及相关产业企业数近1000家。泉州目前文化产业的行业分布及基本状况如下:

1、新闻服务及出版发行、印刷业。

全市公开发行报纸、期刊19种。报纸有《泉州晚报》、《泉州晚报.海外版》、《东南早报》、《石狮日报》、《泉州广播电视报》、《侨乡科技报》、《泉州师范学院报》等15种报纸,《泉南文化》、《泉州文学》、《海外交通史研究》等4种公开发行的期刊及21种内部发行的报刊。泉州晚报社已经向集团化发展,经营业绩喜人,除出版、发行“三报一刊一网”外,开始向多种经营发展。2006年《泉州晚报》发行量15万份,发行量位居全省地市报首位。*年报社收入达到2.14亿元,其中广告收入1.12亿元,缴纳税金1388万元;报社国有固定资产达到2.3亿元,比创立时增值109倍;连续4年进入福建省利税300强企业。

书刊及电子出版物零售单位581家,民营图书批发市场1个,批发单位16家,面积超过5000平方米大型书城3家。新华书店系统共有53个分销点,年销售额3370万元,年实现利润180万元。各类出版物经营单位从业人员3000多,年营业收入约5亿元。音像制品批发、零售单位869家,从业人员1916人,年营业收入5555.8万元。

印刷企业1629家,各类印刷从业人员3.3万人,全市印刷企业工业产值约60亿元,实现利润6.5亿元,创税1亿多元。

2、广播、电视、电影业。组建了泉州广电中心(集团),经过近5年的集团化运作,资产从2亿多增长到近7亿元。*年2月成立的泉州市广播电视中心,包括泉州人民广播电台(889新闻频道、904交通之声、923七色调频、1059刺桐之声)、泉州电视台(新闻综合频道、经济生活频道、影视文艺频道、闽南语频道)、泉州广播电视报、泉州广播电视传输中心。市级广播、电视两台的覆盖率均达85%以上,全市有线电视用户达73多万户,*年经营收入达2.6亿元,比改革前翻了一番多,初步形成以广播电视宣传为主体,以广告经营和网络经营为支柱的广电集团化、产业化的发展格局。

电台2006年广告创收达到2300万元,跃居全省地市级电台首位,拥有干部职工140名。

有各类电影放映单位近200个,年票房收入约5000万元。

3、文化艺术业。现有艺术表演团体22家,年演出近3000场。全市民间职业剧团137家,演职人员3000多人,年演出量近1万场。全市年营业收入约3.5亿元。

4、文化休闲娱乐业。泉州市现有KTV、舞厅、迪吧、夜总会及演艺场所等各类歌舞娱乐场所361家,从业人员7000人,年营业收入约3.1亿元,增加值1.1亿元。游戏机室150家,网吧699家,从业人员近5000人,年营业收入1.8亿元,增加值1.5亿元。

5、工艺美术品业。该行业属泉州文化产业的重头,发展比较早,主要集中分布在几个县区,如惠安的石雕、木雕工艺品,德化的陶瓷工艺品,丰泽的树脂工艺品,市区的花灯、木偶雕刻等,产值都比较大,特别是惠安的石雕、木雕工艺品及德化的陶瓷工艺品业占当地生产总值的35%以上(该比重是通过文化产业专题调研考察时得来)。

二、近年来采取的措施和取得的成效

1、设立机构,提供保障。面对新的形势,新的要求,市文化局于*年11月设立市文化局产业办,借调直属单位1名干部专门从事产业办工作。从机构和人员上为文化产业工作提供了保障。

2、开展调研,明确思路。产业办一成立,即对我市文化产业现状进行调研,对全市文化产业的基本情况、存在问题作了了解。同时认真学习、研究现有产业政策,学习了解全国各地文化产业发展状况和成功经验,积极思考我市文化产业发展的思路和对策,并形成《泉州文化产业调研报告》。

3、参与活动,扩大交流。积极组织和动员相关文艺团体、文化企业参加深圳文化产业博览交易会、北京文化创意产业博览会等活动。宣传泉州文化传统,体现泉州特色和优势,打造泉州文化品牌,推动泉州文化走出去。同时,通过参会,开拓视野,促进相关文艺团体和企业扩大交流与合作,寻求更大的发展。

4、多措并举,有效带动。近年来,我局大力实施精品战略,积极鼓励和支持文艺团体和文化工作者创作文艺精品。高甲戏、木偶戏、梨园戏、南音等剧(节目)连续获国家级大奖,极大地提高了泉州文化的知名度,提升了我市文艺团体的价值,从而带动和促进了文化产业,特别是演艺业的繁荣。目前,我市几个文艺团体的演出量大,演出价高,整体实力得到较大的加强。作为《闽南文化生态保护实验区》的核心区,我市加大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力度,通过制定规划纲要、启动保护试点、确立并建设示范区、建立数据库、扶持非物质文化遗产传承工作等途径,大量民族民间传统技艺得到切实的保护,许多民间工艺由个体经营转向企业化、规模化发展,由此也催生了数家花灯制作公司,锦绣庄工艺园进入扩张性、快速发展轨道,陶瓷工艺获得前所未有的青睐和提升,极大促进了我市文化产业的整体繁荣和发展。

三、泉州文化产业存在困难和不足

从总体上看,泉州文化产业发展还处于初级阶段,步伐较慢,滞后于经济发展,与泉州经济总量全省第一的地位不相适应。产业化程度低,竞争力弱,占市GDP比重比较低,与文化强市目标的实现有较大的差距,存在着不少亟待解决的问题。

1、文化产业缺乏规划,管理体制改革滞后

首先,在文化产业的规划方面,泉州市对文化产业的发展缺乏一个清晰、明确的发展规划,理论研究滞后,对市场经济条件下文化产业如何定位以及文化产业的性质、特点、规律缺乏深入的分析研究。全市性的长期的文化产业发展战略规划至今尚未形成。政府尚未把工作重点放在产业政策、产业规划上,过于注重行政手段。

其次,行政管理机构交叉重叠、条块分割、多头管理、职责不清。文化市场及产业实际上多头管理。文化部门管理演出、娱乐、音像、网吧服务市场;广电部门管理广播、电视;新闻出版部门管理书报刊、电子出版物、印刷市场;旅游部门、宗教部门、建设部门及各县(市、区)都参与旅游资源管理。划分过细,或互相交叉,缺乏协调统一,形成合力。

2、文化产业资金不足,资本结构单一

资金不足是泉州文化产业发展的一个瓶颈。投融资体制和政策性因素制约了文化产业的发展。社会各界参与投资很少,与发展文化产业和扩大文化市场所需要的资本扩张能力不相适应。鼓励文化产业发展的经济政策不到位、不配套,影响着社会投资者办文化的积极性。全市大部分的文化企事业单位属国有性质,集体或民营文化企业数量少、规模小。

3、文化产业规模较小,市场竞争力偏弱

就全国来说,泉州市文化产业不论是总量还是规模都有明显的差距。目前,产业的发展规模明显偏小,产业链不长,产业之间的有机联结不密切,产业集群没有较好地形成。多数文化产品科技含量不高,缺乏竞争力,产品质量亟待提升。自主经营、自负盈亏、自我发展、自我约束的独立法人实体较少,文化企业明显缺乏活力和竞争力。即使是改革走在前面、已实行集团化运作的广电业,产业经营尚处于“胚胎发育”阶段,党委领导与法人治理之间如何优势互补、现代化管理思维如何实现、资源配置开源节流等都还大有文章可做。

4、文化人才紧缺已成困扰

文化产业的发展需要高素质的人力资源的支撑,尤其是高素质的领导和管理人才、专业艺术人才、经纪人才以及科技人才。一方面,各门类文化艺术生产人才短缺,编、导、演人员青黄不接,全市在职的专业戏剧编剧、曲艺作者、舞蹈编导仅10多名,艺术创作缺乏后劲。报业、广播电视缺乏宣传策划人才、名记者、名编辑、名主持人,人员队伍整体素质参差不齐,新闻敏感性、关注社会性、现实性不够,对读者、观众的需求不能深入了解,制约了报纸栏目、影视节目质量的进一步提高。另一方面,泉州市文化产业经营管理人才也十分匮乏,特别是既懂专业艺术又懂经营管理的综合型人才更是严重不足。

5、文化资源开发利用不够

泉州市作为全国历史文化名城,是宋元时期东方大港,号称宗教博物馆,有“古称佛国,满街圣人”的美誉,历史文化积淀丰富,文物古迹众多,人杰地灵,还有许多独具魅力的优秀传统艺术,称得上是一个文化资源大市。但丰富的文物文献资源、自然人文旅游资源以及民间文化资源,大多处于未开发的零星状态,有的甚至未得到有效保护,更谈不上合理利用,造成文化资源极大的浪费。

四、泉州文化产业发展的思路及对策

党的*报告提出:“大力发展文化产业,实施重大文化产业项目带动战略,加快文化产业基地和区域性特色文化产业群建设,培育文化产业骨干企业和战略投资者,繁荣文化市场,增强国际竞争力。”发展文化产业已成为提高文化软实力,增强国际竞争力的重要途径。泉州的文化产业发展必须认真贯彻党的*精神,落实科学发展观,立足实际,大敢突破。

1、组建工作机构,加强组织领导。

为切实加强文化产业发展的组织领导工作,建议成立泉州市文化产业发展领导小组。市领导担任领导小组组长,市政府、市直相关部门负责人为领导小组成员。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为常设机构,设在市委宣传部或市文化局。我市各县(市、区)成立相应的领导机构。全市文化产业发展工作由文化产业领导小组领导协调和落实。

2、引进智囊,规划文化产业发展

文化产业作为一种公认的朝阳产业的产业形态,作为实现我市文化强市目标所应重点扶持和发展的产业,其发展离不开科学的规划和指导,而一个科学、高标准、切实可行的规划的制定又需要高端文化产业人才的指导和帮助。我市文化产业人才严重匮乏,在本身条件有限的情况下,建议与北京大学或复旦大学文化产业研究学院(全国文化产业研究专门机构。已帮助规划和指导全国几十个省、市和地区文化产业发展,大多获得很大成功)建立合作关系,以制定我市文化产业发展规划,并予以指导和帮助。

3、加强宣传,充分认识文化产业的战略定位

提高对文化产业的认识,是推动泉州文化产业快速发展的前提。要加强宣传,强化意识,使全市上下深刻认识到文化产业在文化建设和社会发展中的重要作用,要加大社会舆论宣传和相关行业人员的培训力度,切实从思想认识上提高对文化产业战略地位和作用及发展文化产业重要意义的认识。通过泉州晚报、泉州电视台、电台等多种媒体的轰动性宣传,营造促进文化产业发展的舆论氛围,为文化产业发展创造良好的社会环境,形成全社会对发展文化产业战略意义的共识,从而赢得全社会的积极支持和参与。在意识上实现“三破三立”。第一,破除对文化只讲服务的观念,树立文化经济价值和产业属性的新认识。第二,破除将文化的社会效益与经济效益对立起来的观念,树立以充分满足社会文化需求为标准的市场效益观念。第三,破除把发展文化产业看作只是文化系统的工作的狭隘观念,树立文化产业发展在整个经济社会发展中不可替代的战略地位的新认识。

4、完善政策,引导扶持文化产业发展

尽快制定颁布一系列政策,为文化产业发展提供政策平台。建立依法经营、公平竞争的发展环境。转变政府职能,理顺党和政府与文化企事业单位的关系。改变那种党政不分、政企、政事不分、管办不分的局面。市、县文化主管部门要从“办文化”变为“管文化”,主要通过法律的、经济的手段调控,并为文化企业提供信息服务和法律保障。文化经营单位要努力成为自主经营、自负盈亏、自担风险、自主创新的市场主体。

5、建设泉州市文化产业园区

建议在全面规划的基础上,建设“泉州市文化产业园区”,发挥文化产业集群的集聚效应,这是国内外的成功做法和方兴未艾的发展趋势。“文化园区”是生产、展示和交易文化艺术产品和提供文化艺术服务的特定区域。我市可根据自身条件和已有的雏形基础在园区内设立传统文化艺术园区、、石雕工艺园区、陶瓷工艺园区、树脂工艺园区、动漫产业园区和创意型产业园区等等。

6、设立基金,整合扶持文化产业龙头企业

设立文化产业发展基金,精心选择扶持培育文化产业龙头企业、领军人物和产业品牌,为文化产业的发展发挥示范带头作用,通过龙头企业的品牌优势、技术优势和市场优势,把分散的、小规模的生产经营组织起来,改进工艺、提高技术,带动整个产业水平提高,最终形成在全市、全省乃至全国有影响的产业品牌。重点扶持石雕、陶瓷、树脂、传统文化戏曲演出、传统手工艺品生产制作等龙头企业和产业品牌。

7、加大文化产业人才培养力度

文化产业作为一种人力资本主导的“新经济”产业形态,它的发展主要依赖人力资源。针对全市乃至全省文化产业人才短缺的状况,应该利用泉州艺术学校、华侨大学、泉州师院等本地院校资源优势,加速培养文化产业方面的国际化经营人才、国际文化商务谈判人才、文化产业的研究与开发人才等等。同时,保证人才培养的重点:即以高层次人才培养为重点,下大力气抓好以学术科技带头人为代表的人才队伍建设,其中,既懂文化又懂市场,既懂产业又懂法律,既懂国际贸易又懂英语的外向型、创新型、复合型、协作型人才,应是文化产业人才培养的重中之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