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妇女生活状况调查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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妇女生活状况调查报告

近年来,随着农村男性劳动力的不断转移,“留守妇女”逐渐增多,她们成为农业生产和家务劳动的主力军。为了关心她们的生存发展,维护其合法权益,进一步组织发动她们解放思想,为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贡献力量,我们采取问卷调查、面对面访谈相结合的方式,进行了专题调研。这次调研,我们将“留守妇女”界定为:丈夫连续在外打工超过半年,或经常外出打工、年在外时间超过半年的24岁-62岁的农村妇女。调研情况报告如下:

一、基本情况

经调查统计,我市目前共有“留守妇女”6200余人,占我市农村24-62岁妇女的4.7%。她们在丈夫外出务工后,留在家里主要从事农业生产、教育子女,照顾老人等事务。她们的基本情况如下:

(一)“留守妇女”的年龄结构

被调查的“留守妇女”中,年龄最小的24岁,最大的62岁,平均年龄38.7岁;其中,24—35岁的占58.6%,35—50岁的占32%,50—60岁的占8.2%;60岁以上的占1.2%。

(二)“留守妇女”的家庭生活变化

调查发现,丈夫外出务工后,大多数“留守妇女”家庭的收入增加,生活水平有了提高。86%的家庭在收入增加后,新盖了砖瓦房,添置了新的家庭生活用品,如电冰箱、电视机等,改善了生活条件;有14%的家庭因为外出人员年龄大、无技术等各种原因,家庭无明显增收,家庭生活没有明显变化。

(三)“留守妇女”对丈夫外出打工的态度

交谈发现,88%的妇女希望丈夫外出打工,提高家庭收入,这些妇女大多数是青壮年;12%的妇女不希望丈夫外出打工,这些妇女大多年龄偏大。在这些妇女中,既希望丈夫外出打工挣钱,却又有顾虑的妇女占92%。

综上分析,莱西市“留守妇女”群体中50岁以下的占绝大多数,丈夫外出务工对多数家庭的生活起到了改善的作用,她们对丈夫外出务工既报有希望的态度,同时又顾虑重重。

二、存在的问题

调查发现,“留守妇女”坚毅刚强,吃苦耐劳,但她们身上所承受的压力也是有目共睹的。大多数的“留守妇女”虽然承担了家庭的重担,但对生活抱有乐观态度,对未来生活充满了美好的向往,她们是快乐地累着。同时我们还发现,她们在生存与发展、权益保护等方面遇到了一些问题。初步分析,主要有以下四个方面:

(一)劳动强度高,身体健康受损

“留守妇女”既要承担繁重的农业生产劳动,又要料理家庭事务,照顾孩子上学,有的还要照顾年迈的老人,劳动强度很大,严重损害身体健康。在走访调查的过程中,反映劳动负担重、身体不太好的占80%左右。由于家中缺少劳动力,所有的粗活、重活、忙活几乎都压在了“留守妇女”肩上。有的妇女农忙季节一个人不分白天黑夜,经常是一天只吃两顿饭,有时累极了,连饭也吃不下,在地头上倒头就睡。下堡村的一名妇女流产的时候,丈夫也没有回来,是邻居帮忙照顾了她三天,自己觉得不好意思了,挣扎着给孩子冼衣做饭,从此落下了手脚疼的病。另一名妇女家中有2个孩子和两位80多岁的老人。家中所有的活都她一人做,可丈夫挣的钱远远不够老人治病、孩子上学的,自己感觉累的都快要趴下了。村里老年人普遍说:“现在农村的女人比过去的女人累多了,苦多了。地要一人种,孩子、老人的饭菜要一人做。女人现在是家里的顶梁柱,没有了女人,就没有了家。”

(二)夫妻感情缺失,家庭出现危机

因丈夫长年外出打工,“留守妇女”中一些人遭遇了婚姻“红灯”。这些遭遇婚姻危机的妇女面临着相似的状况:一是夫妻间缺乏联系和日常的交流;二是“留守妇女”不知丈夫的打工收入;三是“留守妇女”为了让丈夫外出打工挣钱养家,自己忙于田间劳作、养老、教子,精神空虚;四是丈夫不再承担“养家”义务;五是丈夫有外遇。近年来,“打工婚姻”离婚案呈不断上升趋势,据某乡镇法庭统计:每年审理涉及打工青年离婚的民事案件达20多件,占离婚案件的48.3%。如某村一青年田某,常年在外与人合作搞建筑施工,便与打工女王某长期同居,并生有一子。留守在家的妻子被迫与丈夫离婚。同时,我们在调查中也发现,有一些长期分居的留守妇女,由于文化程度很低,自我控制力不强,易受不良现象和不法分子的诱惑,出现婚外情和婚外性行为,有的出现家庭破裂。据市法院等有关部门的统计,在农村离婚人群中,因为夫妻一方外出务工导致离婚的比例高达四成以上。

(三)精神负担重,缺乏安全感

调查显示,由于丈夫长期不在身边,“留守妇女”们忍着身体和心理的双重负担。调查发现,89%的“留守妇女”觉得丈夫的忠诚成了她们最大的心理负担—她们害怕城里是个花花世界,担心老公在外干活经不起诱惑,抛妻弃子,因此成天提心吊胆;73%的妇女担心外面的世界太复杂,丈夫在外面受人欺负。“留守妇女”们普遍反映农村治安状况不好,没有安全感。由于男人不在家,白天不敢和村里的男人多说话,怕遭人闲话;晚上又害怕歹徒入室行凶抢劫。一名被调查者说:“村里的一些光棍或无赖经常没事找事到我家,死皮赖脸地坐着不走,我越害怕他们越猖狂。想想我就害怕。”据有关部门统计:农村性侵害案件中,62%的受害者是“留守妇女”,37%的“留守妇女”家庭受过盗窃等不法行为的侵害。

(四)能力精力不及,子女教育出现偏颇

调查显示,大部分的“留守妇女”由于承受着农业生产、家务劳动双重负担,教育子女的时间相对减少;有的妇女文化偏低,对子女教育力不从心,往往是物质上的满足大于知识的教育,出现了“重养轻教”现象。调查中我们发现,大部分妇女表现出对子女教育的担忧:63%的妇女担心自己精力或文化有限,影响孩子的学习提高;37%的妇女担心丈夫与子女缺乏交流,致使儿女形成“恋母情结”或“亲情饥渴”,而影响孩子的心理健康和正常性格的形成。

三、解决农村“留守妇女”问题的建议

(一)高度关注“留守妇女”问题

农村“留守妇女”已经成为农村一个新的特殊群体,不解决好这一群体的各种问题,对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将产生不利影响。建议各级党委政府及有关部门重视并关注农村“留守妇女”问题,把它放到影响全局的高度来认识,妥善解决这一特殊群体的特殊问题。

(二)积极为“留守妇女”提供帮助

“留守妇女”劳动强度大、心理压力大等问题,在短期内很难彻底解决。这就需要各有关部门积极为她们提供帮助,关心她们的生活,帮助她们解决生产、生活中的各种实际困难。成立家庭咨询(服务)站点,设立专、兼职心理辅导教师,帮助“留守妇女”解决心理问题。条件较好的村庄可创办儿童托管中心和老人服务中心等,减轻“留守妇女”的劳动强度。有关企业要因地制宜改善打工者居住生活条件,通过建“夫妻楼”、减少租房费用等措施,帮助一部分夫妻愿意带着孩子共同打工的家庭团聚。

(三)加大妇女权益保护力度

针对目前农村“留守妇女”遇到的各种问题,社会各界应积极保护她们的合法权益,加大《妇女权益保护法》、《婚姻法》等法律法规的宣传和执行力度,通过法律知识宣传、培训等方式,教育妇女提高自我维权意识。加大社会治安管理力度,在村庄建立“治安巡逻队”,保障社会治安,减轻“留守妇女”安全方面的心理压力。加大对外出务工人员的教育培训和管理力度,把劳动技能与相关法律法规及家庭教育知识结合起来,教育和引导他们自觉履行家庭责任和义务,遵守和弘扬中华民族传统美德,维护家庭稳定。

(四)提高“留守妇女”自我发展能力

提高农村妇女的自我发展能力、促进她们的自身发展,是解决“留守妇女”各种问题的重要途径。农业、科技、教育等部门举办各类知识、技术、技能培训,要逐步提高农村“留守妇女”的受益比例。提高她们科技致富能力和科学教子水平。妇联组织要广泛发动农村“留守妇女”增强学习新知识、提高自身发展能力的紧迫感,克服依赖心理,主动提高自我发展和应对各种困难的能力。

(五)在推进新农村建设进程中彻底解决农村“留守妇女”问题

从当前看,农村劳动力转移将是较长一段时间农村必须面对的现实问题,与此而伴的“留守妇女”问题也将是一个必须长期面对的现实问题。这个问题的最终解决必须靠加快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而实现。通过新农村建设,发展生产,改善生活,提升文明程度,改变生活环境,缩小城乡差别,改善城乡二元结构,逐步促进农村富余劳动力由外出务工转移方式向就地转移方式转变,彻底解决“留守妇女”问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