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党的十六届五中全会立足新的发展实践,提出了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的重大历史任务,这是当前妇女工作面临的一项重要而紧迫的任务。为夯实妇联组织建设基础,充分发挥妇联组织在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中的积极作用,根据《昆明市妇联关于开展参与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调研工作的通知》(昆妇发〔2006〕16号)要求,2006年4月—6月,市妇联结合实际,采取点面结合、填报调查表等方式,通过各县(市)区妇联深入实地考察,掌握了第一手资料的基础上,分四个片区召开市、县(市)区、乡、村妇女干部和“双学双比”成员单位领导参加的座谈会,认真总结了“十五”期间各级妇联的工作成就,分析研究妇联组织参与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的定位和作用,现将调研情况汇报如下:
一、昆明市农村妇女工作的基本情况及成效
(一)昆明市农村工作基本情况
昆明市地处我国西南边陲、云贵高原中部,云南省省会,西南地区中心城市之一,国家历史文化名城。全市总面积2.1万平方公里,聚居着26个民族,辖5区8县1市(县级市),设有3个民族自治县,52个镇,91个乡,24个城镇街道办事处,242个社区居委会,1335个村民委员会。2005年末,全市总人口(户籍数)508.47万人,其中农业人口万人,女性247.32万人,占总人口48.64%。
“十五”期间,我市按照中央加强“三农”工作的要求,采取了一系列支农惠农的政策措施,发展农业,富裕农民,建设农村,农业基础地位得到加强,收到了明显成效,全市农业总产值达116.3亿元,农民人均纯收入达3258元,年均实际增长5.9%。但当前我市农业农村发展仍面临不少困难和挑战,仍处于一个较为艰难的阶段。农业生产力总体水平不高,抗御自然灾害能力不强,基础设施和社会事业比较薄弱,一些地方集体经济实力不强,积累严重不足。2005年,农民人均纯收入在全国省会城市排第21位,处于中偏下水平,同时妇女受教育程度普遍偏低。目前,仍有3个国家级重点扶持开发县,贫困人口40多万人,绝对贫困人口11.6万多人,妇女占一半以上,我市“三农”工作和新农村建设仍然任重道远。
(二)农村妇女工作取得明显成效
“十五”期间,在全市各级党委、政府的重视领导下,各有关部门大力支持、协调配合下,充分发挥联系妇女群众的桥梁和纽带,遵照《中华全国妇女联合会章程》和妇女代表大会决议,认真贯彻市委《中共昆明市委关于认真贯彻落实云发〔2003〕3号加强和改进新时期工会共青团妇联工作的意见》(昆发〔2003〕8号)文件精神,部分县区妇联主席实现了高配,加强了领导;财政为妇联开展工作安排了必要的资金,提供了支持;部分县区妇联干部提高了待遇,奠定了基础。各级妇联组织积极开展妇女儿童工作,广大农村妇女积极参与、信赖支持下,各级妇联组织坚持“一手抓发展,一手抓维权”的工作方针,紧紧围绕中心,服务大局,以“双学双比”、“五好文明家庭”、“双合格”三大主体活动为载体,大力实施“巾帼科技致富”工程,以项目为龙头,以“妇女之家(妇女学校)”为依托,抓教育,创特色,树典型,促发展,团结和动员广大农村妇女积极参与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推动了我市农村经济社会、“三农”问题和妇女事业的发展,取得了明显成效。
1、强素质,促发展,切实帮助农村妇女增收致富奔小康。
一是抓好农村妇女素质教育和培训。各级妇联组织与科技局等部门联合举办了农村适用技术、“农函大”、“绿证”、“女科技致富带头人”等培训,受训妇女142.07万人次,33986名农村妇女获得“绿证”,80%以上的农村女劳动力掌握了1至2门农村适用技术,并能较好地运用到生产实践中,提高了农村妇女的科技文化素质。通过培养典型,以点带面,带动和激发了广大农村妇女学文化、学技术、依靠科技致富的热情,推动了“巾帼科技致富示范村”的创建和“巾帼科技致富”工程的实施,发挥了典型示范、带动作用,促进了农村经济的发展。全市共创建“巾帼科技致富示范村”116个,其中省级15个,市级26个,培养“女科技致富带头人”5511人,3人被评为全国“三八红旗手”,8人被评为全国“双学双比”女能手;分别表彰省级“双学双比”先进集体60个、市级3个,省级先进个人158名、市级36名,女能手标兵25名,“三八绿色奖章”获得者38名;涌现出全国“十大绿化女状元”龚艳琼、全国“十大农民女状元”朱美华等一批先进典型。昆明坤华种子有限公司被命名为全国“双学双比”示范基地,昆明市女子职业学校被命名为全国“双学双比”培训基地。市妇联因工作实绩突出,多次受到全国妇联和省妇联表彰,曾获全国“三八红旗集体”荣誉称号。
二是以项目为依托,切实帮助农村妇女增收致富。“十五”期间,累计滚动实施农村小额信贷、妇女发展循环金、香港回归扶贫基金、少数民族妇女发展项目等项目资金4798万元,还贷率达99%以上,受益村787个,受益人口19.3万人。实施“母亲水窖”项目资金387万元,在68个村建水窖(水池)3004个,解决了14468人的饮水困难;争取资金285万元,在54个村建“母亲沼气”2155口,受益8366人,;实施“春蕾计划”,开展“关爱孩子·关注未来”活动,争取捐资助学资金315.3万元,创办2所春蕾小学,资助233名春蕾女童、5600多名贫困学生继续完成学业;实施“阳光工程”,组织培训农村富余劳动力72808人次,帮助41552人次实现就地和异地转移就业;扶持石林阿着底发展民族刺绣品,禄劝实施“巾帼社区文化项目”,开发少数民族服饰、手工艺品和旅游商品,今年4月,县妇联被受省妇联评为实施“巾帼社区文化项目”优秀项目县;创建“妇”字号种、养殖基地83个,面积近1.4万亩;在禄劝县挂钩扶贫点实施少数民族妇女发展项目――马鹿塘花椒种植基地。各级妇联组织坚持以实施项目为龙头,帮助广大农村妇女脱贫致富,项目的实施,提高了农村妇女素质,锻炼了妇联干部,推动了妇联工作,增强了妇联组织的凝聚力和吸引力,收到了较好的社会效益、经济效益和人才效益。
2、抓载体,创特色,切实帮助农村妇女建设和谐新农村。
各级妇联组织围绕建设文明和谐家庭,以家庭文明促社会文明、和谐的目标,以家庭为主阵地,以提高家庭成员综合素质、家庭文明程度为目标,以深化家庭美德建设为主题,将“五好文明家庭”、“十星级文明户”评选有机结合,积极拓展和丰富“五好文明家庭”创建内涵,不断深化“五好文明家庭”创建,开展“美德进万家”、“不让黄赌毒和艾滋病进我家”等活动,传播了科学思想,丰富了群众生活,在促进农村精神文明建设中发挥了积极作用,为构建和谐新农村作出了贡献。
围绕滇池治理,启动“保护滇池巾帼行动”,组织“巾帼志愿者”开展环保宣传、卫生整治等公益活动;发挥“妇女之家”作用,开展形式多样的文体活动,传播先进文化,丰富农村的家庭文化生活,提高了家庭的生活质量和文明程度;开展“争做合格家长,培养合格人才”双合格教育和小公民道德实践系列活动,优化了未成年人思想道德建设的家庭环境;围绕“倡导家庭美德,营造绿色家园,创造美好生活”,以“家家学、家家议、家家做、家家乐、家家评”等方式,开展形式多样、内容丰富的“学习型”、“环保型”、“无毒型”、“五好型”等各类特色家庭的评选,丰富了农村妇女的精神生活,引导农村家庭、广大妇女树立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知荣辱,树新风”思想观念、参与农村建设,养成科学、健康、文明生活方式上取得了明显成效。
及时表彰先进,总结、宣传推广典型经验。“十五”期间,全市妇联组织共创建“五好文明家庭”83874户,其中标兵4户、省级43户、市级190户、县级2030户;省级“学习型家庭”18户、市级30户,“全国绿色家庭”1户;组建巾帼志愿者队伍479支,村级文体队2212支、39324人,开展活动4768场次;举办家教知识讲座3236期次,受益家长达45.6万人次,涌现了一批“为国教子,以德育人”的好家长;在滇池沿湖乡(镇)建立“保护滇池巾帼行动”示范村15个,推广“生态卫生旱厕”46601个;建立市、县级“美德进万家”活动示范点29个,宜良县木希村被命名为全国活动示范点。
3、抓重点,突难点,切实帮助农村妇女维护自身合法权益。
各级妇联加大男女平等基本国策和有关法律法规的宣传,积极推进全市妇女儿童发展两个规划的实施,整体维护了妇女儿童的生存权、教育权和发展权;努力构建社会化维权网络,建立妇女儿童维权联席会议制度和维权发言人制度,积极探索维护农村进城务工妇女的合法权益的途径方法,成立“进城务工妇女之家”;加强了妇女维权站、岗、点的建设,发挥妇联组织四级信访网络的作用,开展“不让黄赌毒进我家”,“抗击艾滋、拒绝、建设家园、共创平安”等项活动,为维护农村社会稳定做出了应有的贡献。
目前,晋宁、嵩明、东川三县区建立了维权联席会议制度,全市共建妇女法律援助联络中心(站)15个,农村妇女维权岗1426个,妇女维权法庭5个,34名妇女干部被人民法院聘为人民陪审员。“十五”期间,各级妇联组织共接待信访案件23930件,处理率达98%以上。
4、抓基础,提素质,切实加强基层妇联组织的自身建设。
各级妇联组织认真贯彻落实省、市委关于加强组织建设的指示精神,切实加强妇联基层组织建设,把加强妇联领导班子建设,加强培训,提高妇女干部整体素质,实施妇女代表联系制,开展“五进”妇女之家活动和创建“优秀妇女之家”作为妇联基层组织建设立足点,拓宽了妇女工作的覆盖面,增强了妇联组织的凝聚力和战斗力,初步形成了妇女组织网络化、妇女工作社会化的格局,实现了妇女工作在工作方式上、联系方式上的转变和突破。各级妇联干部进一步增强了服务意识,广大妇女群众踊跃参与基层民主选举,热心社会公共事务,在基层民主政治建设中发挥了积极作用。
目前,全市有14个县(市)区妇联,16个乡镇(街道)妇联,1314个村妇代会,208个社区妇联,6409个村妇代小组;建立市级党政机关、教科文卫、事业单位妇委会165个,派妇委会8个,市级妇女联谊组织(学术团体)7个,县(市)区直属机关妇委会10个,直属部门机关及事业单位妇委会238个。社区妇联主席进“两委”182人,占90.2%,村妇代会主任进“两委”949人,占74.8%。创建“优秀妇女之家”1580个,其中省级7个,市级119个,为城乡妇女工作的开展提供了坚强的组织保证。2005年,获得了全国妇联“基层组织建设创新”二等奖。
二、存在的问题及原因
各级妇联组织在参与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方面虽然取得了一定的成效,但由于历史、环境、现实等诸多原因,仍存在一些不可忽视的问题和困难,现将其反映如下:
(一)妇联组织自身建设不强
“十五”期间,虽然妇联工作取得了长足进步和发展,但在实际工作中也暴露出了一些急需解决的问题。首先,各级妇联的自身组织建设不够完善,存在有的机构设置未能解决,仍缺编、人员不到位,缺少带领广大农村妇女谋求致富的思路,方法不够多,服务意识不够强,服务能力和水平不够高等问题。有的农村妇代会形同虚设,基本没有发挥其应有的职能作用;有妇代会主任,在一定程度上未能教好的履行其职责等。
部分基层妇女干部整体素质偏低,思想不够解放,观念较陈旧,工作方法简单,缺乏开拓进取精神,缺乏带头致富和带领广大农村妇女致富的本领,帮助妇女解决实际问题的能力不强,在一定程度上制约了工作更好的开展,影响了新农村建设的整体推进。对实施项目、做好妇联工作的主动意识不强,存在等、靠、要的思想;对认真做好工作的能力不强,工作受制约。同时,也存在大部分地区村妇女主任待遇较低,各地落实省、市有关精神的力度不够;妇联干部参加系统培训的机会较少,与新形势发展不相适应。
究其原因,除了社会转型、社会变革的负面影响、生产生活方式的变革以及人们思想观念的变化带来的以外,主要有以下几个方面的原因:一是基层党组织对妇女工作不重视。绝大部分村支两委干部认为妇女工作可有可无,在农村经济社会发展中没什么作用,因而不重视妇联工作。二是村妇代会难以发挥作用,在党组织和群众中无影响、无地位,形成了恶性循环。
(二)农村妇女自身综合素质不高
农村妇女的状况与新农村建设中关于新农民的要求还有较大差距,思想观念、科学文化素质、文明习惯、参与农村经济社会发展的能力等方面都还有待于进一步提高,特别是在相对偏远、经济落后的村,农村妇女的整体素质明显低于区位条件、经济条件相对较好的村;部分妇女缺乏知识培训,缺乏好的引导带动和扶持,致富门路窄;有的妇女思想保守、僵化,有的对生活缺乏信心;农村文化教育水平仍然较低,还有不少的农村妇女不识字或识字很少,农村妇女整体文化科技水平较低,致富能力不强,适应市场经济能力较弱;从影响农村妇女的社会环境来看,农村妇女的土地权益和相关财产权益、农村留守儿童教育农村贫困人口中妇女儿童仍占多数;家庭暴力、婚姻家庭、土地承包、财产纠纷、邻里纠纷等现象时有发生或说问题还比较突出,新情况、新问题逐渐增多,形式多样。
这与广大农村妇女长期受传统落后观念、自身素质、思想观念、意识,以及自然、地理区位、历史、经济发展等多种因素有关联,使她们整体素质偏低,接受新知识、新技术、新方法的能力不强,市场意识淡薄,缺少积极主动寻找新的经济增长点,开辟新的致富门路的意识。少数农村妇女由于受传统小农意识的影响,思想保守,观念陈旧,满足于吃饱穿暖,不思进取,不求发展,怕担风险,怕失败,不敢积极主动贷款做项目,发家致富。
(三)农村妇女参与新农村发展资金不足
近年来,农民收入虽然增长较快,但人均收入水平仍然偏低,与城市居民收入之间的差距较大,因此,女性在参与社会经济活动方面受到限制。虽然在政府有关部门的支持下,实施了小额信贷、妇女发展循环金、香港回归扶贫基金及其它项目,但因额度少,形不成规模,难以发展成优势产业、龙头企业;覆盖人群不够广,多数县区小额信贷资金仅占全县计划数的很小比例,且逐年递减,但又需求量大,常出现“僧多粥少”情况,远不能满足广大农村妇女脱贫、致富奔小康的需要。同时,仍存在有的资金到位较晚,与季节、农户需求相矛盾;农户使用资金的时间较短,影响了项目的组织实施,错过农时则见效太慢;实施“阳光工程”中,女性转移的数量和岗位的种类低于男性,农村妇女外出创业步伐迈得不大。
(四)农村妇女参政议政水平不高
根据《中国妇女发展纲要》和省、市《妇女发展规划》要求,全市各级领导班子中的女性比例总体偏低,女性领导干部任副职居多,任正职较少,尤其村民委员会成员中女性比例较低,仅占45.1%。女性参政议政处于权力层和决策层的边缘状态,导致女性的利益不能在决策层得到有效表达和反映,并将广大女性的意愿、建议等表现于决策之中,女性的民主参与在很大程度上受到制约。农村女性虽然具备了一定的政治参与能力,但大多表现为非权力的外围参与。目前,农村妇女参政议政意识较低,民主参与能力与新农村建设的要求不相适应,综合素质有待提高,参与程度远远低于男性。农村妇女普遍认为,夫妻间是“在家我说了算,在外你说了算”;有的则认为“无所谓,参不参政与自己关系不大”。这主要是受传统观念和模式的影响,由于她们思想观念滞后、主体意识不强,即使参与经常是仅仅为维护自己的经济利益而进行的手段参与,而不是目标性参与,不能有意识地影响村务决策和监督决策的执行。
这些因素影响了农村妇女作用的发挥,也给妇联工作的覆盖面和影响力上带来很大的挑战。各级妇联干部要站在全局的高度,正确认识、准确把握农业、农村发展的新趋势、新特点,以新的理念、新的举措参与新农村建设,促进农村妇女工作的新发展。
三、对策及建议
农村,始终是妇联的重要工作领域。面对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存在的困难和问题,要进一步增强妇联干部的服务意识和能力,提高广大农村妇女的素质和能力,使之在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中发挥主力军的作用,是妇联组织参与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的重点和目的。
(一)准确定位,新思维引领农村妇女新工作
党中央明确提出“扎实推进新农村建设,要充分发挥妇联等人民团体的作用”,这对妇联组织参与新农村建设提出了新的更高的要求。建设“生产发展、生活宽裕、乡风文明、村容整洁、管理民主”社会主义新农村,离不开妇联组织的参与,离不开妇联干部的参与,离不开农村妇女的参与、智慧、力量和贡献。能否有效提高农村妇女的科技文化素质、增加收入,提升妇联组织在新农村建设中的能力和贡献,不仅关系到农村经济社会发展全局,也关系到新农村目标实现。这就要求各级妇联组织要在新农村建设中找准立足点,准确定位,要进一步明确妇联组织在新农村建设中的定位,即党委领导、政府主导、妇女主体、妇联服务的工作定位;要坚持把农村妇女为主体、妇联为引导的原则贯穿于妇联服务新农村建设的全过程,坚持把发挥妇女主体作用放在首位;要正确处理好政府主导和妇联服务的关系,妇女主体和妇联引导的关系,社会参与和妇联作用的关系;要夯实组织基础,加强队伍建设,落实班子、工作载体、活动阵地和经费,强化组织功能,加强作风建设,提高服务本领;要充分发挥联系基层、联系妇女、联系家庭的工作优势,改进妇联工作作风,不断提升服务新农村建设的工作能力和水平,实现城乡“一体化”和农村经济社会的协调发展。
(二)培育人才,新人才增添农村工作新活力
胡总书记多次强调“占我国人口半数的妇女群众是推动社会历史发展的一支伟大力量”,各级妇联组织要紧紧围绕农村妇女全面发展的需求,加大培育力度,为新农村建设增添新人才、新活力。
一是要培养新型农村妇女干部。各级妇联要协同组织部等相关部门在培养选拔基层妇女干部工作上下功夫,积极呼吁、选拔推荐想干事、会干事、能干事、干成事,且广大农村妇女信赖的妇女干部。二是要加强基层妇联干部队伍建设,努力提高村妇女代表、主任的自身素质,切实为农村妇女谋利益,成为带领广大农村妇女建设新农村的引路人。三是要提高女农民的整体素质,培育有文化、懂技术、会经营的新型女农民。四是要深入开展农村适用技术培训,使科技工作者、女技术员、女能手、女农民结队帮扶,为农村经济发展同出力,形成学科技、懂科技、用科技、靠科技致富的氛围。五是要鼓励、扶持懂市场、会经营、善管理的女能手或女科技致富带头人领办、创办农业技术企业、科技服务组织和“巾帼创新业示范基地”等妇女经济合作组织,分类指导,以“妇联+合作组织”、“妇联+女能手”等形式促规范发展,繁荣农村经济。
(三)实施项目,新渠道拓展增收致富新领域
建设新农村“生产发展、生活宽裕”是关键,重点是发展经济,核心是致富农民。坚持以经济建设为中心,把发展农村经济、增加农民收入、提高农村妇女生活水平作为出发点,以项目为龙头,实现妇女工作项目化、实事化、规范化是妇联组织参与新农村建设的重要内容和有效途径,加强对项目的领导和组织实施力度,拓展项目及资金渠道,围绕农民技能化、生产组织化、农业产业化,造就新型农民,发展现代农业,培植农村新经济组织,拓宽农民增收致富新渠道,帮助农村妇女过上富裕生活。
一是多渠道筹集资金,加强对资金的使用和管理。建议党委、政府在原有基础上,逐年增加市妇联掌握使用的新农村建设资金,扶持农村妇女发展种植、养殖等行业,推动“巾帼科技致富示范村”创建活动深入开展;积极与一些效益较好的大中型企业、信托或公益机构联系,争取更多的项目资金。二是及时根据贷款户的发展项目及规模等实际,调整项目资金的使用范围和额度,以更有利于资金发挥更大的功效。三是结合实际,有序推进“阳光工程”,为当地经济社会发展提供力所能及的支持。四是鼓励农村妇女发展现代化农业,依靠科技致富。各级妇联组织要鼓励农村妇女依托科技,提高技能水平,因地制宜,加大农业产业结构调整,发展品质优良、特色明显、附加值高的优势农副产品和特色农业,扶持和培育一批紧紧围绕生产发展、生活宽裕的要求,促进农村妇女增收致富的新女性或以女性为主创办或领办的经济实体。
(四)整合资源,新力量构建妇联工作新舞台
农村妇女工作涉及面广、工作量大,各级妇联组织要充分利用现有资源,挖掘潜在资源,整合资源,互动联动,搭建科技培训、能力教育、信息服务、项目实施等工作平台,提供有效服务,围绕全面推进新农村建设,建立统筹城乡妇女发展的长效机制。
整合教育、致富等社会资源,为新农村建设服务。一是认真学习借鉴河南省“巾帼科技星火工程”的成功经验,结合我市实际,充分发挥妇联组织网络健全、“双学双比”活动领导小组的协调作用,将农村妇女培训列入各级财政、科技、农业、林业、水利等部门工作计划,充分发挥各部门优势,通力协作,并利用“妇女之家”、成人学校、农校等阵地,共同推进农村妇女整体素质的提高,使其成为一项妇联系统培训农村妇女的长效机制,形成燎原之势。二是要继续贯彻全心全意为妇女群众服务的宗旨,千方百计、想方设法为广大农村妇女提供创业项目,主动牵线搭桥,结合各自实际,因地制宜的采取扶持政策,充分利用能够帮助农村妇女致富的信息、技术、人力资源等条件,为她们就业、自主创业提供必要的资金、政策、信息、技术等多方面的帮助与扶持,助推农村妇女致富。三是新农村建设涉及方方面面,各级妇联组织要密切关注新农村建设的热点、难点问题以及农村妇女群众的需求、急需解决的困难,以“妇联搭台,社会唱戏”的方式,加强与社会各界的联系,借助其力量,引导他们为妇联事业发展做力所能及的工作,促进妇联自身建设、项目实施、维护妇女合法权益等方面工作的开展。
(五)齐抓共管,新举措搭建妇女维权新网络
围绕新农村建设“管理民主”和在农村开展“民主法制建设示范村”创建活动要求,发挥妇联组织依法参与民主决策、民主监督、民主管理作用,切实维护农村妇女儿童的合法权益。
一是要认真开展法制宣传。各级妇联组织要结合实际,大力宣传男女平等基本国策、“两法”、“两纲”及“两个规划”等相关法律法规,积极推动其贯彻落实;认真组织开展“学法律、讲权利、讲义务、讲责任”为主要内容的法制宣传教育和学习培训,增强广大妇女依法维权的意识和能力。
二是要提高农村妇女民主参与程度。加强对农村妇女参与民主政治建设的教育,帮助她们增强民主意识、责任意识和法制观念,提高履行民主权利能力,引导妇女积极参与,推动其优秀代表进“两委”,并扩大比例,在乡村管理要有席位;教育和帮助女代表、女委员提高议事意识和能力,代表妇女利益,反映妇女诉求,维护妇女利益,发挥作用,在民主决策中有声音;推动将事关妇女儿童发展和权益维护的共性问题纳入“一事一议”中,做到所“议”之事符合大多数村民意愿,议事结果能依法维护妇女权益,在“一事一议”中有内容;加强与政府部门联系,增强性别意识,加大对农村妇女儿童活动阵地等基础设施投入的力度,力争把符合妇女儿童需求的项目及时地体现在农村公共服务项目中,在公共服务里要有项目。
三是要切实维护妇女儿童的合法权益。充分发挥妇女权益代表者和维护者的职能,注重源头参与,建立和完善妇女民意反馈机制、利益表达机制、权益维护与监督机制;加强妇女法律援助联络中心(站)、岗、庭、人民陪审员和妇女维权志愿者队伍,强化四级信访网络,畅通维权渠道,认真及时化解矛盾,理顺关系,消除消极的、不安定的因素,维护农村稳定。
(六)美化环境,新风尚传播新文明
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不仅要“生产发展、生活宽裕、管理民主”,还要“乡风文明、村容整洁”,各级妇联组织要围绕“乡风文明、村容整洁”的要求,调动广大妇女参与农村精神文明建设的积极性和主动性。
要结合农村文化需求,扩大宣传视野和倡导措施,促进农村积极向上的家庭文化氛围的形成;要深入开展“五好文明家庭”创建活动,通过开展“美德进万家”、“五进妇女之家”、“不让黄赌毒和艾滋病进我家”等活动,倡导文明、健康、科学的生活方式,提高家庭成员思想道德素质和科学文化水平,激发广大农村妇女参与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的积极性,促进社会风气的好转;要深入开展以“八荣八耻”为核心内容的荣辱观教育,将其与“美德进万家”活动有机结合,引领农村妇女和家庭明辨荣耻、崇尚美德、和谐家庭、团结邻里;要摒弃陋习,树立文明风尚,开展科学健康知识讲座、文明礼仪培训等活动,并将学习成果落实到实际行动中,大家齐动手,实现村容村貌的整洁,真正美化农村;要继续开展“保护滇池巾帼行动”,加大力度,广大农村妇女要积极参与到生态卫生旱厕推广、农业和生活垃圾处理、爱护环境卫生、保护母亲湖、共创美好家园的活动中;要创新特色家庭工作品牌,促进乡风文明;要建立健全农村志愿者服务工作网络,建立乡(镇)、村委会、村民小组三级志愿者服务队伍,为农村家庭提供力所能及的帮助和服务,引导村民开展互助活动,增强群众的自我服务、自我管理意识,形成“人人为我,我为人人”互帮互助的良好社会风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