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妇女群众调查与思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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妇女群众调查与思考

最近,按照省妇联《关于开展新形势下妇女群众工作专题调研的通知》精神,结合我市调查研究年确定的有关内容,通过调查问卷、召开座谈会、个别走访、网站调查等多种形式,对新形势下如何做好妇女群众工作进行了专题调研。此次调查的范围比较广,既有妇联干部和妇女群众,也有其他界别的干部,正在市委党校学习的200多名科级干部也参与了本次调查。这次调查共收到意见建议300余条,重点突出了哪些工作最受群众欢迎、妇女发展目前存在的主要问题、做好新形势下的妇女群众工作的思路与举措等七个方面的内容。

一、目前受到社会各界好评的五项工作

1、“百万农家女争创致富户”活动,促进农村妇女增收致富。围绕市委、市政府在全市实施的“百万农户致富工程”,市妇联2004年5月设计开展的“百万农家女争创致富户”活动,为农村妇女增收致富搭建了良好的平台。活动开展以来,全市各级妇联帮助农村妇女新上致富工程项目达50余万个,参与协调小额贷款2亿多元,组织举办各种实用技能培训班1975期,培训妇女42万余人,建立以妇女为主的各类农业科技示范园区700多处,培植“三八”龙头企业658家,发展妇女专业合作经济组织近2000家。为推动活动的深入开展,去年以来,在全市城乡妇女中广泛开展了“万名妇女结对帮扶”活动,发动女企业家、女致富带头人、“双学双比”女能手、巾帼文明岗及有关部门单位,采取教技术、传信息、推荐岗位、帮扶资金等措施,结对帮扶贫困妇女11378人。目前,全市以妇女为主的年收入过万元的种植户、养殖户、加工户达73万多家,年销售额500万元以上的达1.4万人。

2、沂蒙大姐创业服务中心,促进城乡妇女就业创业。各级妇联以帮助下岗女职工、农村妇女富余劳动力转变择业观念、提高服务技能、创造求职机遇为宗旨,成立的“沂蒙大姐创业服务中心”,通过抓规范管理、抓优质服务、抓员工素质的提高,社会影响不断扩大,逐渐步入培训、介绍、安置一条龙服务的轨道。目前,全市已有10个县区妇联挂牌成立了沂蒙大姐创业服务中心,平邑、费县、临沭在乡镇分别成立了分中心,共介绍安置妇女从业人员1万余人次。沂水县妇联积极争取青岛即发集团,投资3000万元在沙沟镇建起了占地200亩的高标准的发制品加工厂,辐射带动马站、夏蔚等14个乡镇建起了19处发制品加工点,其中14处由乡镇妇联主席担任厂长,安置妇女闲散劳力1.2万余人,年实现社会加工费1500多万元。

3、“平安家庭”创建活动,促进社会平安稳定。各级妇联把创建“平安家庭”作为参与平安临沂建设的切入点,推动“平安家庭”创建纳入平安临沂创建工作的总体规划和工作目标考核体系,同部署、同落实、同考核。加强调查研究,及时总结推广“平安家庭”创建活动经验,不断加大争创力度。全市3000余支“巾帼巡逻队”,2300余支“巾帼调解队”,及时调解邻里纠纷、家庭不和等矛盾,搞好治安防范,以家庭小平安促进社会大平安。去年,全市“巾帼调解队”成功调解纠纷1000余起,成为群众信任的“百姓法官”。全市刑事发案率同比下降了1.25%,群体性上访事件同比下降了58.11%,群众对社会治安的满意率提高到97.5%。目前,全市90%的家庭达到了“平安家庭”标准。我市“平安家庭”创建活动得到了全国妇联、省妇联和各级党政领导的充分肯定和群众的欢迎,创建经验在全国推广。

4、“美在农家”活动,促进新农村建设。各级妇联把深化“美在农家”活动作为参与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的重要举措,并纳入各级党委、政府精神文明建设总体规划和目标责任考核,十六年来坚持不懈,常抓常新。以治理脏乱差为突破口,广泛开展“五清、五改、一池”(清土堆、柴堆、石堆、粪堆、垃圾堆,改水、改厨、改厕、改圈、改院,建沼气池)活动,全市农村发展沼气用户17.44万户,居全省首位。以家庭美德建设为重点,大力弘扬我市孝文化,广泛开展“五美五化”(环境美、庭院美、居室美、仪表美、心灵美,净化、绿化、美化、经济化、科学化)和“爱心献老人、科学育子女”、“五好文明家庭”评选等系列活动,充分发挥1万余支巾帼文明队作用,不断促进村荣整洁、乡风文明。平邑县丰阳镇郑峪子村、沂南县后峪子村,十几年来坚持开展了以“好事做在婆家,光荣送到娘家”为主题的好媳妇评选活动,收到良好的社会效果。评选表彰好婆婆、好媳妇1万余人,“五好文明家庭”3万余户。

5、爱心救助活动,促进儿童健康成长。各级妇联组织实施的“春蕾计划”,作为为党政分忧、为群众解难的一项民心工程,已成为我市社会公益活动的一个知名品牌,十几年来全市共募集资金634万余元,资助贫困女童2.5万余人。特别是2004年“六一”节期间,市妇联与沂蒙生活报社联合开展的“千名孤儿救助”活动,发动社会各界热心人士以及学校、民营企业、“巾帼文明岗”等单位积极开展结对救助,通过下发倡议书,举办捐赠仪式,召开座谈会、新闻会、表彰会、见面会等多种形式,广泛进行宣传引导,呼唤人间真情,关爱贫困儿童,社会反响热烈,使1341名贫困孤儿重返校园。

二、开展妇女群众工作的主要经验

1、立足当地实际,选准工作切入点。各级妇联组织以促进“两纲”实施为抓手,从政治、经济、社会、家庭等各个方面维护妇女权益,找准党政所急、妇女所需、妇联所能的结合点上开展工作,把服务妇女群众,促进妇女进步与发展作为我们工作的出发点和落脚点,赢得了各级党政领导的重视支持和妇女群众的衷心拥护,增强了妇联组织的影响力、凝聚力,全市妇女的整体素质明显提高。目前我市近500万妇女中有248万农村妇女活跃在农村经济主战场,21万城镇妇女就业,79.3万城乡妇女从事民营经济,她们以自己的辛勤劳动和光辉业绩贡献着智慧和力量,展示着自身的时代价值。

2、突出工作重心,抓好两个着力点。一是培养宣传先进妇女典型,发挥其示范导向作用。多年来,我们一直把弘扬“忠诚博爱、勤劳勇敢、自强不息、无私奉献”的沂蒙红嫂精神,作为教育广大妇女做时代新女性的主旋律,以次激励广大妇女坚定理想信念,艰苦创业,拼搏进取,为全市经济和社会各项事业的发展积极奉献,全市涌现出了一大批各类妇女先模人物。二是关心救助贫困妇女儿童,倡扬扶贫济困的良好社会风气。我市经济基础相对薄弱,目前尚有16万特困妇女儿童,我们通过开展“万名妇女结对帮扶”、“千名孤儿救助”活动,建立特困妇女儿童救助基金等方式进行帮扶救助,不断改善她们的生产、生活、学习条件,深受群众好评。

3、整合社会资源,把握工作结合点。妇女工作是一项社会工作,面广量大,离不开社会各界的支持与配合,要真正把妇女群众工作做的扎实有效,就必须在“联”字上下功夫,在“合”字上作文章,联合有关部门形成合力,构建社会化工作格局。多年来,我们注重加强与宣传、教育、司法、农业、金融等部门的联系与合作,为妇女群众提供政策服务、资金扶持、司法援助,形成了领导重视、部门支持、社会各界广泛参与的妇女工作局面。我市开展的在全国、全省比较有影响的“美在农家”、“平安家庭”、贫困妇女儿童救助等活动,都是充分利用社会资源,开展妇女群众工作的成功实践。

一、存在的主要问题

1、妇女工作尚未纳入各级党委政府整体工作的考核内容。妇女群众工作是党的群众工作的重要组成部分,如何发挥妇女作用,促进妇女与经济社会同步发展,在有些地方还未引起领导的高度重视,妇女工作在党委政府的各项考核工作中没有具体的量化指标,有的把妇女工作当成是软任务,认为可抓可不抓,做多做少都无关紧要。虽然各级妇女儿童发展纲要对妇女儿童的发展目标和有关部门职责作了明确要求,但在工作考核中没有得到全面体现,性别统计制度也还没有建立起来。

2、基层妇女组织作用还没有得到充分发挥。目前,我市基层妇联组织普遍存在人员少、任务重、乡镇和村(居)妇联干部身兼数职的现象,没有足够的时间和精力专门从事妇女群众工作。部分基层妇联干部由于资历浅,没有工作经验,接受系统学习培训少,虽然有工作热情,但无新的工作思路和方法,工作缺少活力。在村(居),绝大多数妇代会主任兼计生主任,人们习惯于把计生工作等同于妇联工作,导致了妇联工作的弱化。另外,由于没有专项工作经费,加之妇女干部经济待遇偏低或得不到落实,影响了基层妇联干部的工作积极性和妇女工作的开展。

3、性别歧视现象阻碍妇女发展。在参政、就业、受教育以及婚姻家庭中仍然存在着男女不平等、女性受歧视问题。目前,我市各级领导干部中的女性比例偏低,特别是近年来女性进村“两委”的比例有所下降,在公开招考公务员和事业单位招考人员中有时还存在着限制女性的现象。在婚姻家庭方面,伦理道德的失范引起家庭纠纷、事实重婚增多,配偶有外遇和包二奶(或同居、重婚)等社会丑恶现象时有发生,家庭暴力屡见不鲜,妇女权益受到侵犯。在农村,失学、辍学的大多是女童。

二、新形势下做好妇女工作的几点建议

1、进一步优化妇女工作环境。妇女占人口半数,是推动经济发展和社会进步的一支伟大力量,妇女发展的程度是人类社会文明进步的重要标志。妇联是党领导下的重要群众组织,是党和政府联系妇女群众的桥梁和纽带,是国家政权的重要社会支柱。基于这一认识,各级党组织应进一步加强对妇女工作的领导,建立妇女工作联席会议制度,每年定期听取妇联的工作汇报,研究解决妇女工作和妇女发展中的重大问题。妇联组织负责人应按程序进入各级人大常委会,并担任领导职务,参与重大事项的决策与监督。建议将妇女儿童发展目标落实情况列入各级党委、政府有关部门年终述职的重要内容,作为党委、政府对有关部门评先树优的重要依据,纳入党委、政府工作的整体工作考核。加大马克思主义妇女观和男女平等基本国策的宣传教育,特别是将性别意识纳入各级决策层。进一步加强性别统计工作,逐步建立起妇女发展状况的社会统计体系。建议安排一定的专项经费,用于农村妇女、下岗失业妇女的培训工作,不断提高广大妇女的整体素质。

2、进一步加强妇联基层组织建设。按照“党建带妇建”的原则,认真落实全国妇联基层组织建设《条例》,以进一步增强妇联组织的吸引力和凝聚力为目标,重点加强乡镇、社区、村居等基层组织建设,着力抓好新经济领域、各类专业批发市场等妇女集中的领域妇女组织建设,搞好社区妇代会改建社区妇联工作,建立健全党政机关、事业单位妇委会组织,切实解决好妇女组织建设空白点问题。要将政治素质好、业务能力强、群众威望高的优秀妇女人才充实到基层妇联领导班子中来,提高妇联组织领导班子的整体水平和工作效能。乡(镇)、街道办事处专职妇联主席应按乡镇党委主要部门负责人的条件配备并享受相应待遇;市、县(区)党政机关、科教文卫等事业单位党委直接领导下的妇委会主任人选,要相当于同级党委所属部门主要负责人的条件,任职期间,享受相应政治、生活待遇。村妇代会在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的新形势下发挥着越来越重要的作用,村妇代会主任是党员且条件具备的要进入村党支部,非党员的村妇代会主任要依法进入村委会。村妇代会主任报酬应不低于村级领导副职的待遇。

3、进一步维护广大妇女儿童的合法权益。围绕《妇女权益保障法》的贯彻实施,加大法制宣传教育,进一步促进党政部门、司法执法人员和企业管理人员提高依法保障妇女权益的主体责任意识,进一步提高各级妇联干部依法代表和维护妇女权益的工作水平,进一步增强广大妇女群众遵纪守法、依法维护自身权益的综合能力。加强源头维权和社会监督力度,促进妇女儿童发展热点难点问题的解决。加强与各级人大女代表、政协女委员的联系与沟通,借助“两会”参政议政窗口,通过女代表、女委员提出涉及妇女儿童的议案提案,推动妇女儿童事业与经济社会同步发展。充分发挥社会化维权网络作用,旗帜鲜明地反对歧视妇女的各种陈旧观念,严厉打击各种侵害妇女儿童权益的犯罪行为,坚决扫除损害妇女儿童身心健康的社会丑恶现象。推动女职工劳动保护政策的落实,完善女职工特殊劳动保护措施,建立健全城镇女职工生育保险制度,保障妇女的劳动权利。关心贫困、病残、老龄妇女及女童等弱势群体,组织实施好“春蕾计划”、“万名妇女结对帮扶”等公益活动,切实解决好妇女群众生产生活中的实际困难。

4、进一步重视女干部队伍建设。女干部是广大妇女群众的领头雁,女干部的数量和从政水平是衡量妇女政治地位高低的重要标志。各级党委都应把对女干部的培训纳入组织部门干部培训的总体规划,并重视女干部的实践锻炼,通过参加培训班、下派挂职、轮岗交流等方式,提高她们的政治业务素质和实际工作能力。把女干部的选拔使用与各级党政班子换届工作结合起来,按照《妇女发展纲要》目标要求,不断增加党政领导班子中女干部的数量。进一步加强妇联干部的培训与交流。鼓励和支持妇联干部参加各种理论培训和接受学历教育,提高他们的理论水平、业务素质和社会活动能力。研究制定妇联干部教育培训规划,建议各级党校和妇联在三到五年内将各级妇联干部轮训一遍。把妇联干部的交流纳入干部交流的整体规划,按照全国妇女联合会《章程》要求,县以上妇联主席、副主席任职时间不要超过两届。妇联组织要积极向党组织推荐优秀妇联干部,党委应更加重视妇联干部转岗、交流和使用工作,真正把妇联建成培养输送女干部的重要基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