前言:本站为你精心整理了商业贿赂案件实践思考范文,希望能为你的创作提供参考价值,我们的客服老师可以帮助你提供个性化的参考范文,欢迎咨询。
依法查处商业贿赂案件是治理商业贿赂工作的一项重要任务,是惩治商业贿赂违法犯罪行为必不可少的手段。执纪执法机关、司法机关和行政主管(监管)部门要采取有力措施,有效加大查处商业贿赂案件力度,推动专项治理工作深入进行。
一、加大查处商业贿赂案件力度,必须充分认识查处案件在治理商业贿赂专项工作中的重要地位
首先,查处案件是专项治理工作的一项重要任务。大量事实说明,商业贿赂犯罪严重破坏了市场秩序,严重违背国家法律,严重损害国家和人民群众的切身利益。面对这样一个严重的问题,要遏制其蔓延发展的势头,仅靠和风细雨的思想工作是难以奏效的,必须拿起法律的武器,对商业贿赂犯罪行为进行严肃查处。鉴于此,中央在总体部署上确定了三项任务,即自查自纠、查办案件、建立长效机制,并且要求三项任务同步进行,整体推进。这就明确地告诉我们,在治理商业贿赂专项工作中,查办案件不是辅助性的工作,而是纳入专项治理工作整体格局中来抓的一项重要任务;查办案件也不是一项阶段性的工作,而是要贯穿于治理商业贿赂专项工作的全过程。
其次,查处案件是推动专项治理工作深入开展的重要保证。在治理商业贿赂三项任务格局中,查处案件处于举足轻重的关键地位,对于推动自查自纠和建立长效机制两项任务的落实,进而整体推进专项治理工作具有关键性的作用。通过查处案件,能够增强教育的说服力、制度的约束力和监管的威慑力,有效推动自查自纠各个环节尤其是查找问题、搞好整改的工作,防止走过场、搞形式主义。通过查处案件,发挥案件的治本功能,能够有效推进各地、各部门、各行业认真查找体制、机制、制度以及管理上的薄弱环节和漏洞,建立健全长效机制,从源头上防治商业贿赂。通过查处案件,严惩违法犯罪分子,让人民群众看到实实在在、振奋人心的成效,能够有效调动人民群众参与和支持治理商业贿赂工作的积极性,把治理商业贿赂专项工作引向深入。可以说,查处案件是治理商业贿赂专项工作不断深入、健康发展、取得实效、取信于民的重要保证。
二、加大查处商业贿赂案件力度,必须努力拓宽信访举报渠道
信访举报少、层次低,是当前各级各部门开展治理商业贿赂专项工作面临的一个普遍问题,也是影响案件查处工作的一个难题。要破解这一难题,首先要充分发挥新闻媒体的作用,大张旗鼓地公布举报电话和信访举报的受理范围,充分调动干部群众举报揭发商业贿赂行为的积极性。要注意从新闻报道中发现案件线索。其次,各级治理商业贿赂办公室要主动联系协调同级党委政府信访部门、纪检监察信访部门以及其他信访机构,对商业贿赂的信访举报件实行统一集中排查。要充分发挥检察、公安、审计、工商和纪检监察等执纪执法机关和司法机关信访举报系统的作用,形成有效的投诉举报网络。第三,各级各部门治理商业贿赂办公室要挑选政治素质高、业务能力强、工作作风好的同志负责信访接待工作,严格值班制度和工作程序,认真受理来信来访,使人民群众对有关商业贿赂的信访举报件得到及时妥善处理。要严格保密纪律,保护举报人的合法权益,建立健全保护和激励机制,对举报有功者要给予奖励。
三、加大查处商业贿赂案件力度,必须牢牢把握办案的重点领域、重点环节和重点对象
治理商业贿赂,中央确定了六大领域和九个方面的工作重点,并且强调要依法查处违反法律法规、给予和收受财物或其他利益的商业贿赂案件,尤其是要注重查处国家公务员利用职权参与或干预企事业单位经营、谋取非法利益、索贿受贿的案件。按照有关要求,哪里有案件线索,就要组织力量去调查,不管涉及到哪个领域,不管涉及到什么人,都要一查到底,决不姑息迁就。在这个大前提下,各级各部门应当结合实际,确定各自办案的重点领域、重点环节和重点对象,集中优势兵力,进行重点突破。
山西作为煤炭资源大省,是国家重要的能源基地。煤炭和焦炭产业是山西的重要经济支柱,煤焦领域既是资本流和物流的重要集散地,又是腐败问题特别是商业贿赂案件的高发区。因此,开展治理商业贿赂专项工作,要集中力量,紧紧围绕煤焦领域,抓住煤矿开采审批环节、煤炭安全生产监督管理环节、煤焦经营环节和煤炭企业改制四个环节,查处一批涉及国家工作人员的商业贿赂大要案件。
四、加大查处商业贿赂案件力度,必须充分发挥查办案件的治本功能
为了充分发挥查办案件的治本功能,推动治理商业贿赂长效机制建设,在查处商业贿赂案件过程中,对重大案件应实行“一案六报告”制度。即案件调查结束后,一要形成一个高质量的案件调查报告;二要形成一个高质量的用于开展警示教育、提出整改意见、推进源头治理工作的案件剖析报告;三要形成一个高质量的用于向发案单位提出加强管理、健全制度、推进改革、改进工作的检查或监察建议报告;四要力争形成一个具有较强警示意义、用于警示教育和帮助挽救更多人的被查对象检查忏悔报告;五要形成一个高质量的用于总结案件突破经验的查办案件工作总结报告;六要按照党章规定,将处理特别重要或复杂案件中的问题和处理结果向同级党委报告。同时,要对这一制度进行积极的探索和实践。如针对煤焦领域的大案要案,通过撰写案件剖析报告等向上级党委、政府和有关部门提出建议:一要根据煤焦领域的行业特点和岗位需要,选好人、用好人,坚决杜绝“带病提拔”、“带病上岗”现象的发生;二要加强对煤焦领域相关的审批权、许可权、监管权、资源分配权等行政权力运行的监督管理,确保公共权力不受腐蚀;三要针对煤焦领域行政权力过多过滥的问题,进一步深化行政审批制度改革,等等。在查办重大商业贿赂案件中实行“一案六报告”制度,对于增强查办案件的有效性,发挥查办案件的治本功能,具有重要的作用。
五、加大查处商业贿赂案件力度,必须强化组织领导和健全工作机制
查处商业贿赂案件涉及面广,难度很大,调查难、取证难、认定难,仅靠各级治理商业贿赂领导小组和办公室的力量远远不够,各级党委和政府要高度重视,给予支持,对查处阻力大、久拖不结、跨地区跨部门的大要案件,主要领导要亲自过问,排除干扰。要严格落实办案工作责任制,建立健全主要领导负总责,分管领导、办案部门负责人、案件调查组负责人和调查人员分级负责的办案工作责任制,严格办案考核制度和办案过错责任追究制度。要正确把握法律政策界限,正确区分正常的商业交往与不正当交易行为、违纪违规行为与违法犯罪行为,分清罪与非罪。各执纪执法机关、司法机关和主管(监管)部门要按照各自的职能分工,依纪依法查处或配合查处商业贿赂案件。要建立健全信息共享、办案联席会议、重要案件协查等制度,完善查处重大案件的协作机制,真正形成查处商业贿赂案件的合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