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农村医疗卫生调查思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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农村医疗卫生调查思考

农村卫生工作是我国卫生工作的重点,关系到保护农村生产力、振兴农村经济、维护农村社会发展和稳定大局。为全面贯彻和落实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加强农村卫生工作的决定》精神,为加快我县卫生事业发展和全面建设小康社会进程,县卫生局今年对全县医疗卫生体制改革情况进行了一次较系统和全面的调研。

一、医疗卫生基本情况

(一)机构和人员情况

我县共有6个县直医疗卫生事业单位(县人民医院、县县中医院、县妇幼保健院、县合疗办、县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卫生监督所),15个乡镇(中心)卫生院,下设村卫生室123个,诊所14个。卫生系统现有干部职工336人,其中在职人,在职职工中共有卫生技术人员293人,其中高级职称6人,占2%,中级职称84人,占29%,初级职称203人,占69%,按学历结构分,本科36人,占12%,专科148人,占51%,中专86人,占29%,高中及以下23人,占8%。全县共有乡村医生291人。

(二)资产情况

全县医疗卫生单位共有资产3899万元,其中流动资产1464万元,占38%;土地及房屋价值922.2万元,占24%;医疗仪器设备价值936.16万元,占24%。房屋及建筑面积30124平方米,共负债1050万元,人均负债达3.13万元.

(三)经费收支情况

2004年全县各医疗卫生单位收入共计2897.53万元,其中县财政预算拨款785.07万元,27%;医疗收入949.39万元,占33%;药品收入933.43万元,占32%;其他收入229.64万元,占8%。人均创收6.29万元(剔除财政拨款部分)。支出共计2753.78万元,其中人员工资1210.87万元,占44%,人均工资为3.6元;药品购置773.14万元,占28%;其他支出647.26万元,占23%;设备购置122.51万元,占5%。人均支出8。62万元。

(四)主要卫生工作情况

近年来,我县卫生行政管理部门对各医疗卫生单位坚持实行统一领导管理,全县医疗卫生事业得到了发展。主要表现在:一是加快了卫生基础设施建设。投资955万元,新建房屋18337万平方米。目前全县共开设病床320张。二是加强了农村卫生工作。杜绝了霍乱的传入和控制了大宗食物中毒事件的发生;2007年孕产妇和婴幼儿死亡率分别为0和0.7‰以内,均达到省市下达的控制指标。三加大了精神文明建设力度。全县各医疗单位都建立了“一把手”任组长的精神文明建设领导小组,制定了文明医院建设标准和考评细则,持续开展行风评议。

二、医疗卫生体制改革进展态势

近年来,卫生部门认真贯彻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卫生改革与发展的决定,对全县医疗卫生体制改革进行了积极的探索,并取得了一定成效。

(一)实行了医院业务收入“总量控制,结构调整”,医药费用不合理增长现象得到初步遏制。从2007年起,我县在乡镇卫生院实行了医院业务收入“总量控制,结构调整”的管理办法,药品收入占业务总收入的比例逐年下降,去年为49.58%,县医院为34.73%,保持全市最低水平,医药费用不合理增长的情况得到初步遏制。

(二)开展了医疗机构药品集中采购,规范了医疗机构购药行为。我县从2007年启动医疗药品集中采购以来,预计让利患者300余万元,达到了保证药品质量、降低药品采购成本、遏制医药购销不正之风的目的,受到了医疗机构、药品供应企业和人民群众的肯定和欢迎。

(三)推进了医疗机构人事分配制度改革,增强了医疗机构的活力。根据中组部、人事部、卫生部《关于深化卫生事业单位人事制度改革的实施意见》,我县一些医疗卫生单位推行以“定岗定责、竞争上岗、优化组合、绩效优先”为主要内容的人事制度改革,提高了工作效率,增强了医疗机构的活力。

(四)推行了医疗机构收费项目公开查询业务,增加了医药收费的透明度。从2006年起,县卫生局规定医疗单位都要公开医疗收费标准,县级一些医疗卫生单位创造条件开展收费电脑查询,随时接受病人的监督。

(五)配合城镇医疗卫生体制改革,狠抓了卫生行业行风建设。县卫生局针对群众反映比较强烈的看病费用贵、药品回扣等热点问题,下达了“八规范”、“八不准”,对违反者,追究单位负责人的领导责任;对医务人员违禁者,给予行政处分、经济处罚,直至取消或降低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

三、医疗卫生体制改革面临的主要问题

(一)多年积淀下来的体制性、结构性矛盾日益突出。一是我县现行的医疗卫生体制与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发展的要求很不适应。国家明确医疗卫生单位是带有一定福利性质的公益性事业单位,要求医疗单位优质低价搞好医疗服务,努力满足广大人民群众的基本医疗服务需求,使医疗卫生单位的医疗技术劳务价格长期低于成本,而政府的财政补助水平又相对不足,不能保证“福利”给医疗卫生单位造成的成本亏损。另一方面,医疗卫生单位生存在市场经济的环境之中,又必须按照市场经济规律运行,它的各种生产要素(如药品、医疗用品以及后勤服务等)无不取决于市场。纵然不以赢利为目的,为维持医疗卫生单位正常的运转,也必须倾向于至少保本经营。而要按市场经济规律保本经营或保证医疗卫生单位的正常运转,就必然与国家赋予医疗卫生单位“公益性事业单位”的定性有矛盾。二是医疗机构的运行机制和内部管理缺乏活力。医疗机构之间和医务人员之间缺乏竞争。少数医疗卫生机构管理松弛,服务质量、技术水平和职业道德滑坡,医疗差错事故时有发生,群众意见大。三是医疗卫生机构部分人员思想观念陈旧。过去在计划经济时代,医疗卫生单位有一种“救世主”的高姿态,居高临下面对患者,医生说一不二,患者完全听命于医生的摆布。医疗卫生体制改革“让病人选择医院”、“让病人选择医生”,这种改革使医患关系发生了根本的变化。病人来医院,不单纯是为了接受治疗,而是通过货币的变换来享受医疗服务,他需要得到“放心、及时、方便、有效”的优质服务。这些,需要医疗卫生单位改变服务理念。

(二)技术力量薄弱。一是医疗技术人员总数不足。根据陕西省卫生厅、陕西省发展计划委员会、陕西省财政厅关于陕西省卫生资源配置标准,我县卫生队伍应有578人,但县标准编制只有425人,目前实际在岗人员338人,总体缺编84人,离卫生资源配置标准相差240人,这种态势无法满足全县21万人民的就医需求,二是技术人员不足导致提供的医疗服务有限,同时人员一人多岗,国家规定的法定假日无法正常休息。三是能应用现代检验设施的技术人员不足。多数卫生院选购有B超、Ⅹ光机等设备,现有人员中学影像专业的技术人员少之又少。专业技术人员不足,致使部分卫生院难以开展医疗服务。

(三)公共卫生体系不健全,重大疾病预防控制任务艰巨。目前,我县设立了疾病预防控制机构,但人员欠缺。特别是基层机构人员素质不高,缺乏高水平的人才;设备不齐全,缺乏必要的检测检验设施;乡村两级缺乏稳定的疾病预防控制专业人员;经费保障机制不完善。这种状况难以有效控制重大疾病的流行,结核病、肝炎等传统型传染病仍在威胁人民的健康。

(四)、应对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的机制不够完善。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的发生,除了重大传染病传播蔓延以外,还有突发自然灾害、重大生产安全事故如火灾、车祸、矿难,以及重大刑事案件、重大食物中毒、职业中毒等带来的人员伤害。这些都需要我们建立健全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处置机制,提高应对公共安全危机的能力,尽最大可能减少突发事件发生时的人员伤亡损失。有效应对更大范围的突发事件,还需要不断完善。因此,建立健全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机制,是政府履行公共服务和社会管理的基本职责,也是我们的一项长期任务。

四、加快我县医疗卫生体制改革的对策与建议

(一)认真贯彻《决定》精神,进一步加强农村卫生工作

1、改革农村卫生管理体制,健全农村卫生服务网络。一是提高认识,切实加强领导。我县各级党委和政府要把农村卫生工作作为实践“三个代表”和贯彻落实中央、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加强农村卫生工作的决定》精神的大事来抓,纳入当地经济、社会发展总体规划,列入领导干部任期目标责任制和政绩考核的重要内容。计划、财政、税务、物价、卫生、人事、编制、宣传等部门要认真履行职责,积极参与和支持卫生事业,努力为卫生改革与发展创造必要的条件。

2、深化乡镇卫生院内部运行体制改革。一是确定好乡镇卫生院院长。选好院长是搞好卫生院的关键。院长人选可采取民主推荐、公开竞争的形式产生;也可以由县级卫生行政部门按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在全县或更大范围内,公开招考或招聘等多种形式产生。要真正选拔作风好、懂技术、善管理的人担任乡镇卫生院院长。二是搞好人事制度改革。打破旧的用人观念和制度,实行全员聘用和聘任制,同时,根据用人数量确定各类人员比例,实行全员竞聘上岗,真正做到人尽其才、才尽其用。三是搞好分配制度改革。要建立健全竞争机制和激励机制,严格内部考核制度,实行按劳分配与按生产要素分配相结合的分配办法,使人员收入与技术水平、服务态度、劳动贡献等挂钩,调动职工积极性。对乡镇卫生院院长和大学本科以上医学专业毕业生以及业务技术骨干,要适当提高待遇。

3、落实农村卫生各项经费政策。一是要增加对农村卫生事业的投入。争取县财政逐年增加卫生投入,增加幅度不低于同期财政经常性支出的增长幅度。县政府要按照文件规定,将卫生经费列入预算,并尽量落实到位。同时,要调整财政支出结构,对卫生事业的投入要按照上级政策要求全额补足,且补助的重点应放在农村中心卫生院,对乡镇卫生院也要适当给予补助。二是县级财政对政府举办的乡镇卫生院给予定额和定项补助。定额补助主要包括计划免疫、妇幼保健、传染病与地方病控制、健康教育与贫困地区基本医疗服务等。对其基本建设及大型设备的购置、维修经费,政府也应给予适当安排。对人员经费,政府要根据医疗机构的不同情况及其承担的任务,给予一定比例的补助。三是农村非营利性医疗机构的医疗服务价格执行政府指导价,营利性医疗机构的医疗价格应适当放开。

4、抓好农村卫生技术人员队伍建设。县卫生行政部门要制定培训计划,加强对我县在职卫技人员的教育培训,改善我县卫生队伍结构。到2010年,全县县级医疗卫生机构医生类人员要以大学本科生为主体,乡镇(中心)卫生院以专科生为主体。至2010年底全县乡村医生都必须具有执业助理医师以上资格。今后,新进村卫生室的人员必须具备执业助理医师资格或护士执业资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