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随着社会发展,各类矛盾层出不穷,突发性事件多,重大疑难复杂纠纷多、群体矛盾纠纷多,这些矛盾极大地影响了社会政治稳定和各项工作顺利开展。为维护社会政治稳定,保障三个文明建设的顺利进行,需要从根本上扭转影响三大文明建设的不利因素,创造良好的社会环境和法制环境。在实际工作中,主要突出“以防为主,调防结合、坚持长期开展纠纷排查”的工作方针,下决心搞好纠纷的排查和人民调解工作,真正把维护社会稳定当成头等大事来抓。只有通过建立有效的机制和大量有效的工作,才能确保安定的社会环境。我们认为需要做好以下几方面工作:
一、建立民调工作网络,夯实民调工作基础
为了做好长期性的纠纷排查和人民调解工作,预防各类矛盾激化,主要采取以下4种措施:
1、建立多层次的人民调解组织网络是做好人民调解工作的前提。只有在原有的调解机制中,不断延伸调解组织机构,把人民调解组织和信息员队伍延伸到村民小组,在基层形成一支强大的人民调解和信息联络员队伍,从而基本形成一个司法所为中枢、调委会为中坚、义务调解员、社会稳定信息联络员、村民小组长“一条龙”调解反馈网络,在基层形成一个较为完善的调解和防控体系,这样,能够有效地预防各类不安定因素的发生。
2、开展多种形式的学习宣传,建立建全有效的管理措施,在组织机构建立完善的情况下,抓好各层次的调解员和社会稳定信息联络员、纠纷信息员的业务培训尤为重要。人员素质如何直接关系到工作成效如何,一是只有定期或不定期的组织好各类人员学习《人民调解委员会组织条例》和新出台的政策、法律、法规,使调解员和社会稳定信息员、纠纷信息员能够及时掌握其基本内容和知识,才能更好地做好社会稳定工作;二是经常开展法制教育和职业道德教育。调解员、社会稳定信息联络员、纠纷信息员在基层,直接面向群众,对这类人员必须进行法制教育和道德教育,使他们从思想上认识到做好社会稳定工作的重要性,才能胜任工作,完成工作任务。
3、提高各类人员素质,增强调解、排查,预防技能是关键所在。做好社会稳定工作,关键在于发挥各级调解组织和维护社会稳定组织的职能作用,做到:“位上有人,人能工作,工作有成效”。这就要经常开展对调解组织成员的多方面能力培训,经常利用例会和自学的方式,开展一些矛盾预防和纠纷调处方法、策略的探讨,提升调解员和社会稳定信息联络员、纠纷信息员的水平,作为基层司法所是负责指导人民调解和负责社会稳定的主管部门,对调整充实到人民调解队伍、社会稳定工作工作信息联络员队伍中来的新同志,及时搞好岗前培训,在实际工作中采取传、帮、带等方式为他们熟练开展工作打下基础,通过以上实施的方法,促进全体调解人员、社会稳定稳定联络员、纠纷信息员素质的提高和整体功能的发挥,从而更有利于做好社会稳定的各项工作。
4、落实调解经费、解决参与社会稳定工作同志的后顾之忧,这是维护社会稳定工作的根本保证。调解员、社会稳定信息联络员、纠纷信息员深入基层,复杂的矛盾纠纷需要他们去调处,因此,或多或少地影响他们生产和生活,作为各级组织,要从讲政治的高度解决调解工作、社会稳定工作所需的经费,从政治上、生活上关心他们,以此来调动他们的积极性,从而保障社会稳定工作的正常运转,使工作能够顺利进行。
二、严格贯彻落实各项规章制度,实行目标责任制管理
为使人民调解、纠纷预防和纠纷排查工作深入开展,就必须建立各项工作制度及考核办法,对基层社会稳定工作加以规范,使一些制度、措施配套,以此加大人民调解、社会稳定的工作力度,注重工作成效。完善做好人民调解工作的各项规章制度,规范调委会等社会稳定工作行为。
1、进一步加强各级基层调解委员会工作制度的建立、完善。要以做好人民调解、社会稳定、纠纷预防和纠纷排查为工作重心,建立好各项工作制度、职责、台帐,做到学习例会有记录、请示汇报有材料、工作职责有规定、评比奖惩有结果、纠纷受理有登记、调处矛盾有记录、调处结案有协议,使调解工作向规范化、制度化、法制化推进,
2、逐级实行调解、预防、排查纠纷工作责任制管理,提高各级组织的责任心,不断提高工作效率。为了把人民调解和社会稳定工作落到实处,首先在人民调解和社会稳定工作中要建立以目标责任制为中心的各项工作制度、工作职责和纪律;二是把人民调解工作和维护社会稳定的工作层层分解、逐级落实、人人承担,实行制度化、规范化、系统化的管理;三是进一步明确“责、权、利”三者的关系,把工作和经济利益挂钩;四是采取“六定”、“五包”、“一总责”、“五有”等各项措施,即以岗定人,以责定绩、以绩定分,以分定经济、以分定奖的“六定”,司法所包检查指导,包人员培训、基层组织包面、调解委员会包片、调解员、社会稳定信息员、纠纷信息员包自然村的“五包”,调委会主任负总责的“一总责”,切实做到工作有任务、有措施、有指标、有考核、有奖惩的“五有”,做到“人人心中有目标,人人心中有责任,人人肩上任务重”,使软任务变成硬任务,从而进一步使调解工作和社会稳定工作网络化、责任紧密化、规范化、制度化。
三、建立扎实有效的预防排查机制,加大各类矛盾纠纷和群体性矛盾纠纷的调处力度
目前经济建设快速发展,特别是基层农村出现的许多因征地、租地引发的群体矛盾突出,面对这样的新形式、新问题,这就要我们不断探索纠纷的规律和起因,分析纠纷发生的内在因素,把细致的工作做在前面,完善手续、防患于未燃。我们在实际工作中,把预防和调解相结合,不使矛盾激化,力争把大量的矛盾特别是群体矛盾纠纷解决在萌芽状态,为此我们要采取以下措施:
1、认真搞好纠纷排查,探索纠纷发生的起因,做到超前预防。为了预防减少纠纷的发生,这就需要人民调解员和社会稳定信息联络员观察和反馈的职能作用,侧重了解和注意观察、分析各时期易发纠纷的规律。在各个阶段和时期到来之前,先对多年来纠纷发生的时间进行先行排查、分析,并对易发生的纠纷动向采取抓住重点、分工明确、责任到人、措施得当、排查到位,以此使众多矛盾纠纷丧失滋生的土壤,使纠纷发生率大大降低,在维护社会稳定方面取得明显成效。
2、坚持纠纷预防及矛盾纠纷排查实行全方位的跟踪、防范。坚持纠纷预防和矛盾纠纷排查是防止矛盾激化和群众性纠纷发生的有效途径,这才能有效遏止矛盾纠纷的发生,尤其是控制突发性纠纷的发生。我们要采取定期排查与适时排查相结合,及时了解掌握纠纷的动态,对群众反映比较强烈的问题进行专题排查,以利于及时掌握纠纷隐患、使重点对象清楚、重点纠纷动态清楚、主要防范措施清楚,只有通过跟踪来排除纠纷隐患。
3、坚持以预防为主,调防结合,加大纠纷调处力度
“预防为主、调防结合”是新时期下做好社会稳定工作的大方针。在实际工作中,我们在注重预防纠纷的同时要认真开展对各类纠纷的调处工作,使各类矛盾纠纷不再扩大,从而稳定社会。
4、针对突出纠纷,开展专项治理
在做好纠纷预防、调处各类矛盾纠纷的同时,针对新形势可能引发的矛盾纠纷进行专题研究、讨论。根据纠纷发生的原因、特点,研究出切实可行的对策后进行专项治理。做好人民调解工作必须做到“五无”,即无因民间纠纷引发的刑事案件、无因民间纠纷引发的非正常死亡、无因民间纠纷引发的群众性械斗、无因民间纠纷调处不当引发的群众性上访、无因调处工作不到位引发的矛盾激化,真正使人民调解组织发挥职能作用,保障“三个文明”建设持续、健康、快速发展,确保人民安居乐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