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村干部是农村基层组织建设的骨干力量,在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中发挥着重要作用。村干部待遇问题,关系到党在农村各项方针政策的贯彻落实,关系到农村基层组织建设和农村社会稳定。近年来,*县把关心爱护基层干部、建立健全村干部待遇激励保障机制作为一项重要工作来抓,有效激发了农村基层干部干事创业的热情。主要做法是:
一、强化思想认识,把解决村干部待遇纳入新农村建设重要内容
*县辖31个乡镇、638个行政村、42个居委会,全县农业人口约计60万,属于*省典型农业大县,农业、农村工作一直是全县工作的重点。县委认为,加快推进*县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重点在农村,难点也在农村,加快农村经济社会发展,关键是要把农村基层组织特别是村级干部队伍建设好,把农村基层干部的工作积极性充分调动起来。为此,近年来县委先后实施了“后进村整顿、党建示范点建设和新农村示范村建设”等工作,收到了较好成效。从20*年起,县委开始着手研究建立村干部待遇激励保障机制问题,并形成了几点共识。一是发挥村干部在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中的关键作用。村干部工作在农村第一线,是农村经济社会发展的组织者、推动者、实践者,村干部更是带领农民群众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的引导者,发挥着关键作用。村干部作用能否发挥直接关系到党在农村的执政基础,决定着新农村的成败。推动新农村建设,必须充分调动村干部的积极性,正视并认真解决村干部待遇问题,激发他们干事创业的动力。目前,我们既要鼓励他们发扬奉献精神,又要保障他们依法取得合理的劳动报酬,解决他们的后顾之忧。二是解决村干部待遇偏低、保障机制不全是当务之急。村干部为我县农村经济发展和社会稳定付出了大量心血,是有功之臣。由于诸多因素的影响,我县村干部报酬总体偏低且长期拖欠,全县部分村干部年报酬低于2000元,最低的仅几百元。村干部工作复杂艰苦,待遇与他们的辛勤劳动和付出反差很大,他们基本上是靠对党和人民的朴素感情在工作,在奉献。有的村干部一年两年不仅没有得到多少报酬,反而还要贴钱。原来乡镇催收的各项税款,时效性强,不能拖欠,村干部只能想法筹钱完成任务,再回过头来向群众收钱,相当一部分收不回来,尤其是特困户、常年外出务工不回村的“空挂户”,村干部只能“背着”和“贴着”。村干部待遇偏低,加之离任后生活缺乏保障,从而导致村干部难选、能人难留、在任干部积极性不高。从稳定村干部队伍、调动村干部的工作积极性考虑,这种状况必须改善。三是加大村干部待遇资金筹措力度。农村税费改革后,我县村干部报酬主要来源于中央及省级财政转移支付和村集体经济收入,而全县没有集体经济收入的“空壳村”占绝大多数,薄弱的村级集体经济难以为村干部报酬提供支持。在这种情况下,提高村干部待遇、建立健全激励保障机制,主要要靠转移支付资金、县级财政和党费三部分资金提供支持,同时要鼓励村级组织积极发展集体经济,集体经济发展壮大了,可以从当年村集体经济纯收入中按一定比例拿出部分资金作为村干部的奖励资金。
二、推行三项制度,建立健全村干部待遇激励保障机制
近年来,我们在经过深入调查研究和广泛征求意见的基础上,制定出台了《*县离任农村干部补救助实施意见》。对补救助对象作了具体的政策界定,凡符合条件者都被纳入补救助范围,做到应补尽补。20*年全县补救助离任村干部715人,发放补救助资金143000元,20*年全县补救助离任村干部752人,发放补救助资金150400元。去年底,根据省委精神,县委常委会专题召开会议,制定出台了《*县农村干部补贴补助暂行办法》,该《办法》坚持经济政治待遇并重、现任离任兼顾的原则,就建立村干部待遇激励保障机制做了严格规定。一是推行在任村干部报酬结构补贴制度。明确了补贴对象,是指由乡镇党委研究正式确认并经常性开展工作的农村(居委会)在职村干部,其误工补贴标准为每人每月不少于200元,凡现行补贴标准高于本办法的,按现行标准执行;凡现行补贴标准低于本办法的,按本办法执行。补贴资金原则上从省财政对村的转移支付资金中统筹解决,并将在职村干部补贴纳入乡镇政府对村干部的年度考核基数,与村干部年度工作绩效挂钩,由乡镇根据绩效考核办法兑现到人。补贴对象一年申报一次,一经确定,当年有效。并明确规定,凡拒不服从组织安排、不支持党委政府或有重大违规违纪违法行为的对象不能享受本补贴政策。二是推行离任村干部补助制度。明确补助对象,是指曾经任职的村(居委会)支部书记、主任,包括不同时期曾经担任相当于以上两种职务的农村正常离职村干部。鉴于离任村干部数量较多,县委重点解决任职时间长、工作实绩突出的离任村干部的补助问题,并作出详细规定:连续任村支部书记30年以上或连续任村主任、村支部书记35年以上,且年满60周岁的离职村干部,每人每年补助800元;连续任村支部书记20年以上或连续任村主任、村支部书记25年以上,且年满60周岁的离职村干部,每人每年补助600元;连续任村支部书记10年以上或连续任村主任、村支部书记15年以上,且年满60周岁的离职村干部,每人每年补助400元;累计任村支部书记10年以上或累计任村主任、村支部书记15年以上,且年满60周岁的离职村干部,每人每年补助200元。补助资金原则上从县级财政和党费中按8:2的比例统筹解决。补助对象一年申报一次,一经确定,原则上为终身制(从确定之月起至身故之月止)。并明确规定,在补助对象享受补助政策后,如出现不服从组织安排、不支持党委政府工作或发生重大违规违纪行为的现象,经乡镇党委报县委组织部核实后,县委组织部视情况可取消补助对象享受相关补助政策的权利。三是推行政治上关心支持激励制度。要求各级党组织从政治上关心支持村干部,为他们充分发挥作用创造条件。强化村干部定期学习培训,开展学历教育和对优秀村干部表彰奖励制度,推介出一批先进典型和学习榜样。对政绩突出、议政能力强的村党组织书记、村委会主任,积极推荐他们作为各级人大代表、政协委员人选。我县零溪镇象鼻嘴村支部书记向平华还被推荐并成功当选全国人大代表。同时积极探索从优秀村干部中招录一批进入公务员队伍,并提倡有条件的村为村干部办理养老保险、医疗保险。
三、突出工作实效,及时抓好各项配套措施落实
我们坚持从有利于村干部待遇激励保障机制的建立及发挥作用出发,突出抓好以下几个方面的配套工作。一是大力精简村干部职数,实行书记、主任“一肩挑”。针对部分建制村规模偏小而村干部职数偏多的情况,我们采取因地制宜、因人而异的办法,实行书记、主任“一肩挑”,合理设置村干部职数,建立精干的村干部队伍作为解决村干部待遇、建立激励保障机制的一项基础工作来抓。我县主要采取以村人口数量为主要依据,参考地域面积、经济发展水平等因素,统一核定村干部职数。人口在500人以下设定村干部1-2名,人口在500-1500人的村设定村干部2-3名,人口在1500人以上的村设定村干部3-5名。同时积极倡导交叉任职,提倡村“两委会”成员兼任村级其他组织负责人或村民小组长。二是严格按程序申报,确保补贴补助公平公正。农村干部补贴补助制度旨在体现党组织对他们的关心和关怀,解决他们的后顾之忧,激发他们干事创业内在动力。如果我们在执行过程中出现有失公平公正的现象,不仅会违背党组织的初衷,甚至会造成一些负面影响,影响社会稳定。我们要严格按照以下程序申报,确保公平公正。符合条件的补贴补助对象首先由村党支部向乡镇推荐,或由本人向乡镇党委提出申请——详细填写申报表——村党支部审查,在全村范围内公示并签署意见——乡镇党委派人实地调查核实,在全乡镇范围内公示,并签署意见——报县委组织部及相关部门审定。三是强化村干部责任意识,强力推进政策落实。我们把加强村干部的管理考核作为落实村干部待遇激励保障机制的重要方面来抓,全面推行村干部目标管理、民主测评、定期考核等办法,把村干部德、能、勤、绩、廉的表现情况特别是目标任务完成情况与报酬挂钩,使村干部既有动力,又有压力。今年我们在全县农村开展“党员公开承诺评议”活动,要求村支两委成员及其党员干部每年向党员和村民作出公开承诺,进一步强化了村干部的责任意识。我们及时下发文件通知,对农村干部补贴补助情况进行专项督查、列入党建目标考核,及时督促将政策按规定落实到位。同时加大政策宣传力度,通过广泛宣传,营造氛围,使农村基层干部普遍了解政策、掌握政策,激发他们干事创业的热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