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社区作为组成社会的基本单元,其重要地位和作用不容忽视。如何加强社区建设,发挥社区作用,积极构建现代化新型和谐社区,是新形势下值得深入研究的一项重大课题。
成效及问题
*县在乡镇机构改革后,社区居委会达到63个,社区居民22万余人,占全县总人口的23%。其中,江口镇辖11个社区居委会、80个居民小组,城镇人口10万人。近年来,全县以江口镇为重点,以创建“绿色社区、平安社区、惠民社区、文明社区、就业模范社区”为目标,加快城市化建设进程,狠抓社区居委会建设,积极开展文化、卫生、公安、劳动保障等“四进社区”服务活动,有效促进了社区建设的快速健康发展。20*年4月,江口镇城区被省政府命名为“社区服务示范城区”。20*年10月,江口镇新华街社区被市政府授予“社区建设示范社区”。
但是,随着经济和政治体制改革的不断深化、经济发展和城市化进程不断加快,现行的社区管理模式和服务方式凸现出诸多新情况新问题。突出表现在“七不”上:
一、社区发展不平衡。主要体现在城市社区和乡镇社区、老社区与新社区的基础设施、经济水平、服务内容等方面差距明显,城镇社区已向现代新型社区迈进,而农村集镇新社区才开始起步。
二、自治功能不完善。目前,社区行政化特征仍较明显,自治功能未真正体现,“政府热、居干累、居民冷”的现象尤为突出。一是政府职能转变不到位,自治作用难发挥。一些乡镇没有坚持“政府主导,社区自治”的原则,政府与社区职能职责不清,在社区管理中存在“越位”、“缺位”的现象,带着浓厚的行政色彩,在一定程度上影响和限制了社区自治功能的有效发挥。二是社区干部整体素质不高,自身作用难体现。一些社区干部自身存在不敢、不愿甚至不善自治的问题,依赖政府的现象突出,缺乏履行职能的自觉性和主动性,社区干部作用难体现。三是社区工作任务繁重,忙于应付难干事。主要体现在接待应酬多、检查评比多、各种会议多,社区居委会三、五个干部身担重负,忙于应付,造成了“年年减负,越减越‘富’”的恶性循环。四是居民社区意识差,参与热情难激发。由于缺乏通畅化和规范化的社区事务参与渠道,居民社区意识不浓,参与意识和社区归属感较低。
三、基础设施不配套。由于*城市建设滞后,财政配套资金严重不足,造成社区居委会的办公阵地、服务场所、公益设施等建设远远落后于社区发展的需要。目前,尚有20%的居委会靠租房办公,绝大多数社区办公用房面积严重不足,且办公设施陈旧。居民公益性活动场所更是匮乏,除县城的金佛花园、街心花园、天使广场和伯坚广场等几处零星可数的公共场所外,其他社区尤其是乡镇社区几乎没有固定的活动场地,加之城市功能不配套,社区居民的精神文化生活十分贫乏。
四、干部队伍不优良。全县社区干部普遍存在文化程度较低、年龄老化、业务能力不强等问题。211名社区干部中,高中以上文化的18人,仅占8.5%;年龄在45岁以上的146人,占69.2%。同时,大多数未受过系统的专业培训,缺乏帮助社区居民解决实际问题的专业技能,缺乏做好繁重而又专业的公共服务和福利服务的工作能力。由于其工资福利偏低,激励机制不健全,社区干部的工作热情不高。
五、服务体系不健全。在服务机制上,由于“权随责走”、“费随事转”的运作方式尚未规范化、制度化,市场化的渠道不畅,致使社区服务与政府行政职能的事权划分不清,社区服务与行政职能之间存在交叉和重叠,所提供的服务容易产生混淆。加之条块分割较为突出,责权利尚未统一,居委会对县级部门驻社区人员的监督管理“可望不可及”,在管理上造成“脱档”,社区服务在一定程度上形同虚设。在服务组织上,由于机制不活,中介组织、志愿者组织等民间服务机构发展缓慢。在服务内容上,多为福利性、事业性服务,而且项目比较单一,服务范围有限,造成服务水平和质量不高、服务方式粗放,功能未能有效发挥。
六、工作落实不到位。一是职能部门工作延伸不到位。一些部门习惯于发号施令,本属于自己本职范围的事,也交与社区代劳,“权不随责走,费不随事转,责权利不统一”。二是社区干部工作落实不到位。个别社区干部作风漂浮,缺乏责任意识,善于做表面文章、应付了事,搞假、大、空。三是社区与部门协调不到位。一些社区与部门之间缺乏沟通与交流,遇事互相推诿扯皮,导致“两不管”现象严重。
七、社区实力不足。受现行社区管理运作模式的缚束,社区干部90%的精力都放在事务性工作上,在兴办实体、发展经济上缺少必要的办法和措施。加之缺少优惠政策支持,社区基本上没有经济来源,除县城文化街、政法街等少数社区有门面租金收入外,其他社区基本上没有属“空壳社区”。
对策和建议
全县社区建设的总体思路是:按照“小政府、大社会”的要求,坚持“政府主导,社区自治”的原则,以自我管理、自我教育、自我服务、自我约束为目的,逐步形成“党政领导、多方参与、居民自治”的社区管理模式,积极创建管理有序、服务完善、环境优美、治安良好、生活便利、人际关系和谐的新型现代化社区。
一、以转变职能为重点,理顺政府与社区的关系。一是还权于民,转变政府职能。社区组织是加强社区管理、建设和谐社区的主体,必须有相对独立的管理范围和管理权限。要进一步强化依法行政的意识,切实纠正“以政代社”的错误做法,敢于还权于民,勇于放权于民,把政府职能尽快转变到社会管理和公共服务上,把能够自我调节和管理的职能交给社会中介组织,把群众自治范围内的事情交给群众自己依法处理。坚持从社区居民迫切要求解决的问题入手,重点搞好为民延伸服务工作,拓展社区服务的新领域,增加社区服务的新内容,探索社区服务的新载体,努力满足社区居民多层次、多样化的服务需求,为群众提供便捷、优质、高效的服务。二是政事分离,健全管理机制。要界定好行政事务与社会事务的范畴,加快“政事分离”。政府部门要减少直接干预,淡化行政色彩,变微观管理为宏观指导,变直接干预为间接参与,实现由领导、管理到指导、服务的角色转变,对社区多一点支持、服务,少一点检查、考核,主动地指导、支持和帮助社区居委会工作,而不是把社区当成一级小政府,真正做到“有所为,有所不为”。同时,建立完善“条块结合、以块为主,分工科学、协作有力”的新型社区管理体制和运作机制,规范“权随责走、费随事转”机制,做到权责利统一,将部门驻社区人员的管理权、监督权、考核权和人事建议权下放居委会,由社区直接领导和参与管理。三是健全组织,强化监管功能。按照“党为核心、议行分设”的原则,在强化社区党组织基础上,建立社区成员代表会、议事会和监督会“三位一体”的监督管理运作模式,吸纳社区内各方面人士参与社区管理,形成社区监督管理的合力。同时,不断扩大基层民主,实行社区党务、居务、财务“三公开”,增加透明度,让社区居民享有充分的知情权、管理权、监督权,增强社区的凝聚力、认同感和归属感,充分调动社区居民参与社区事务管理和建设的积极性。
二、以便民服务为核心,搭建社区服务综合平台。一是增大投入,优化社区外部环境。坚持社区建设规划在先的原则,建立“政府财政投入为主,‘费随事转’、有偿服务为辅,社会捐助、共驻共建互补,社区发展自助”的多元化投入机制,将社区建设纳入城市建设总体规划,增大社区居委会参与城市建设开发的知情权、参与权、决策权和监督权,统筹解决好社区办公阵地、服务场所、公共设施建设问题。加大政府财政投入,建立困难社区援建机制,把社区建设事业费列入政府财政预算,促进社区平衡发展。以共驻共建为纽带,将社区各机关、团体、企事业单位过去“单位办”的服务设施,采取联办、有偿或无偿等形式,纳入社区统一协调使用,发挥其潜在效益,适时向居民开放,逐步形成“资源共享、优势互补、互惠互利、共驻共建、促进发展”的良好氛围。建立完善公益设施管理体制,实行企业化、产业化运作方式,采取承包、租赁、转让等办法,明确社区公益设施责任主体,实行社会化服务,确保其作用发挥最大化。组建社区公益事业管理协会,吸纳热心公益事业、专于社区服务的社会各界人士参与,加强社区公益设施监督与管理。二是整合资源,构建网络服务体系。建立完善“党委政府总揽、乡镇干部联居、职能部门承办、社区干部”的网络服务机制,通过建立社区便民服务站(网点)、设置服务窗口、开办爱心慈善超市等方式,推行“一站式”和“一条龙”的便民延伸服务,实现社区服务网络化、信息化。同时,积极兴办中介服务机构、服务实体,拓展社区居民参与社区建设的途径,实现社会化服务,推动服务方式的多元化。建立志愿者服务激励机制,根据服务次数量化考核(年不少于100次),年终发放志愿服务证,凭证免费享受一定的优惠,以此激励工、青、妇、少先队和老同志、老党员等加入志愿者组织,开展社区服务活动。积极探索建立城镇低保对象“义工制”,组织有行为能力的低保对象成立义务服务队,明确服务范围和时间(每月不少于10天),定期开展各项义务活动。在服务内容上,根据社区居民需要,全面开展面向广大居民的各项便民、利民服务,面向老年人、残疾人和困难群众的社会救助和社会福利服务,面向下岗失业人员的再就业服务和社会保障服务,面向社区单位的社会化服务和各种志愿者服务等,不断体现社区服务的全面性、多样性、层次性和互助性,真正做到“难有所帮、困有所济、灾有所救、老有所养、残有所助、幼有所抚”。三是多措并举,增强居民社区意识。建立宣传阵地引导机制,通过建立宣传橱窗、开辟社区建设专栏、开通社区网站等多种形式,唱响“社区是我家,管理靠大家”的主题,加强居民公益意识、法制意识、互助意识、服务意识和文明意识教育。建立主题活动宣传教育机制,经常性组织老年艺术团、秧歌队等进社区,开展丰富多彩的文化、体育、科普等各类特色主题活动,引导社区居民参与社区建设实践活动。建立通报协调机制,摸清社区“单位人”基本情况,加强与各单位的沟通交流和协调,定期通报居民的生活、活动状况,促进“单位人”向“社会人”的转变,疏通居民与社区利益紧密相连的渠道,使他们在利益关系的基础上产生参与社区事务的愿望。健全综治网络群防体系,成立治安巡逻队,加强夜间巡逻防范,严厉打击黄、毒、赌等违法行为,维护居民正常生活秩序。建立卫生便民机制,健全完善社区卫生服务网点,建立社区居民健康卡,经常组织开展老年人、弱势群体等健康免费检查活动,保障群众生命安全。建立社会保障服务机制,设置困难群众救助台帐,放社会保障连心卡,定期开展困难救助和就业再就业培训服务。
三、以提高待遇为关键,优化整合人力资源。一是提高社区干部待遇。建议县政府出台相应政策,将社区干部的工资按在职职工平均基本工资标准纳入地方财政统一预算(月均不少于500元),并实行银行直发,“三金”参照在职职工执行,福利和补贴在社区服务收费中解决,以解除社区干部后顾之忧,安心社区工作。二是优化社区干部配置。采取“聘、转、选”等多种方式,逐步实现社区干部队伍专业化、知识化、年轻化。建立竞聘上岗机制,与下岗职工再就业和大中专毕业生、复员退伍军人安置相结合,通过“公推公选”竞争上岗,选聘高素质、有责任感的适用性人才充实到社区管理队伍。建立轮岗交流制,把社区干部的推荐与机关、企事业单位人员的交流相结合,实行定期交流轮岗,增强社区建设与发展的合力。三是加强干部教育管理。建立长效教育培训机制,制定和完善社区干部教育培训规划,采取集中培训、岗位培训、定向培训等有效形式,定期组织开展多层次、全方位的综合教育培训,不断提高社区干部综合能力和现代化管理水平。建立优秀人才成长机制,设立社区优秀干部储备库,疏通社区干部提拔、使用渠道,积极搭建社区干部成长平台。
四、以发展经济为基础,增强社区实力。一是落实优惠政策。县级相关部门要出台具体配套政策,在工商、税收、国土、城建、信贷等方面给予社区大力支持和优惠,并积极出谋划策,找项目、扶技术、寻资金,鼓励帮助社区发展经济实体,增强造血功能,壮大自身实力。二是拓宽增收渠道。社区居委会要敢于和善于发展增收项目,通过大力兴办茶楼、绿色网吧、超市、连锁店等第三产业经济实体,不断壮大社区集体经济实力。要积极挖掘社区内在潜能,对辖区楼、院、小区等实行物业化管理,开办家政、卫生、保安、维修等上门服务项目,为居民开展各类有偿服务,既方便社区居民,又拓宽就业再就业渠道。要建立招商激励机制,盘活社区现有资源,优化招商引资环境,吸引外来投资者经商办企业,大力发展社区工商经济。要按照城市建设总体规划,积极配合国土、建设、房管等部门进行房地产开发,不断增加社区收入,推动城市化建设和社区建设。
五、以构建和谐社区为目标,开展示范创建活动。社区建设是一项长期的系统工程、形象工程和民心工程。要在巩固江口镇“省级社区服务示范城区”和新华街“市级社区建设示范社区”成果的基础上,积极探索社区建设和发展的规律,大力开展“示范特色社区”创建活动,创建新型现代化社区模式,使社区建设与人群结构特点、人文环境、时代特征相适应,逐步成为“管理有序、服务完善、环境优美、治安良好、生活便利、人际关系和谐”的新型现代化社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