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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政事业平衡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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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政事业平衡发展

民政是一个老部门、一项老工作。但在新形势下,民政工作从内容到形式,在许多方面都已经发生了新的变化。确立大民政地位,建立大民政工作机制,体现着政府职能转变的大趋势,体现着“群众利益无小事”的原则,体现着“立党为公、执政为民”的大要求,是传统民政向现阶段社会主义民政转变的客观要求。

近些年来,*市从工作机制上对“大民政”问题已做了不少的探索和尝试,大民政工作机制已在形成中。通过对大民政工作机制的探索和尝试,也较好地促进了全市民政事业与经济社会的平衡协调发展。但*市大民政工作机制的建立仍然刚刚起步,大民政机制仍然很不系统、全面、有效,还有许多方面急需加大力度,加快进度。“大民政”的定位,就是要使民政工作适应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的要求,使民政工作在科学发展观的指导下,在统筹经济社会发展中发挥更大作用。

如何在科学发展观的指导下,树立大民政观念,打造大民政格局,加大力度、加快速度建立大民政工作机制,从而更好地促进民政事业与经济社会平衡协调发展?我们通过学习和调研认为,主要应从三个方面作出积极的努力。

一、各级政府要从职能转变,“立党为公、执政为民”,“群众利益无小事”的角度和高度认识民政的重要作用,以大民政格局统筹规划民政事业的发展,着力解决民政事业发展中的各种问题

(一)以大民政统筹规划民政工作,确立大民政的地位,体现了政府职能转变的大趋势,只有打造大民政格局,建立大民政工作机制,把民政工作放在经济社会发展的大局中来把握,才能深刻认识其在政府职能中的重要作用,才能有效促进民政工作与经济社会平衡协调发展。

政府要全面履行“经济调节、市场监管、社会管理、公共服务”职能,一方面要进一步改进前两项职能的履行方式,另一方面要更加重视履行好后两项职能,各级政府的财力物力等公共资源要更多地向社会管理和公共服务倾斜,各级干部的精力要更多地放在促进社会发展、解决民政问题上。社会主义民政是在人民政府的统一领导下,政府与人民结合一体,有组织有领导地运用各种力量,自觉解决社会问题,调节人际关系,发挥社会稳定机制作用的一种社会活动体系。我们的民政部门担负着许多“社会管理、公共服务”的职能;民政工作渗透在社会方方面面,工作对象很大部分是最困难最需要帮助的人,是政府最应该关心的困难群体;民政工作以群众满意不满意作为检验工作的最高标准,民政工作是“群众利益无小事”大原则的体现,是亲民政府、服务政府、责任政府的体现。据我们近期到*市所辖县(区)调查的情况看,不少地方在社会救助体系的建立完善、在民间组织的培育管理、在推进社区建设、在深化村民自治工作中,仍然普遍存在着经费紧缺、人员偏少、体制不顺、办公场所紧缺等问题,最根本的症结是未将上述工作内容很好地放在当地经济社会发展和稳定的大局中来把握、来考虑。

民政部门工作人员偏少,与民政工作内容、民政工作量日益增加的形势不相适应。据调查,我市乡镇(街道办事处)一级民政工作人员紧缺,特别是全市镇一级撤消民政办公室后,基本上每个乡镇(街道办事处)从事民政工作的民政员只有一人,同时这一名民政员还要身兼数职,除要做民政十几项业务工作外,还要处理许多非民政业务的其他工作,民政员往往顾此失彼,疲以应付。县(区)一级民政局,也同样普遍存在编制人员少的问题。据了解,龙门县民政局编制人数仅有14人(实际上班人数16人,1人为临时借调,1人为聘用),惠城区民政局编制人数仅有12人(实际上班人数16人,4人为临时借调)。龙门县民政局的16名工作人员,除局领导1正3副和2名工勤人员外,剩下10名干部需分管8个股室(局办公室、优抚安置股、救灾救济股、社会福利事务股、民间组织管理股、区划地名股、老龄办公室、基层政权与社区建设股)的业务工作,平均每个股室只有1.25人。龙门县民政局因工作人员紧缺,救灾救济股目前只有1名工作人员。就是这一名工作人员,既要负责全县的低保、五保、救灾救济等工作,还要作为局的工勤人员兼顾一些其它局里的事务性工作。这一名工作人员,要做好全县16个乡镇相对应的多项民政业务工作实在难以应付,更谈不上高质量地完成工作任务。

我市社区建设仍然存在不少问题和不足,制约了社区各项工作的有效开展,与当前的经济发展不相适应。1、社区硬件建设滞后,大部分社区居委会办公用房和活动场所达不到要求。全市200个社区居委会,有92个是租借、3个是危房、8个无固定办公地点,60平方米以下的18个。按粤府办14号文件的要求,城区要有一个面积1000平方米以上的多种功能社区服务中心,开办8个以上福利性、公益性的服务项目。街道(县城镇)要有一个面积不少于1000平方米的多功能社区服务中心,一个不少于30个床位的敬老院(老人公寓),一条社区服务项目齐全的自然街道;社区要有一个固定的面积不少于30平方米的社区服务站。但我市现在距离这一要求还有很大差距,还没有一个面积1000平方米以上,具有指导、示范、辐射、培训等多种功能的社区服务中心。大部分社区服务站虽已建立,但因场所有限,多数社区还不能正常开展工作,服务功能达不到要求。2、社区居委会工作人员的工资福利待遇偏低,办公经费短缺。其主要原因是缺乏稳定的经济来源。近年来,县(区)对社区居委会工作人员的工资、办公经费虽然给了一些补贴,但尚未按照粤府办〔20*〕14号文件的精神落实,这些补贴对社区居委会在职、内退、退休人员工资补贴、水电费、电话费、办公经费以及其他支出,只能是杯水车薪。目前,全市只有极少数社区居委会每年略有节余,少部分社区居委会基本维持运作,大多数社区居委会是入不敷出、借钱过日子,维持运作受到资金的限制,这个问题直接影响到社区工作者的积极性。3、社区管理体制还不够完善。政府职能转变还不够到位,“议行分设”还在探索之中。社区工作职能问题虽已逐步引起重视,但“费随事转”仍然较难落实。不少职能部门把本属于自身的工作任务推给社区居委会,使社区居委会不堪重负。4、社区信息化建设比较薄弱,绝大多数尚未装备电脑、传真机、复印机等办公自动化设备,社区居委会的工作手段和工作方式无法适应形势发展的需要,影响了社区居委会各项工作的有效开展。

上述这些制约民政事业发展的问题的普遍存在,原因固然是多方面的,但不少地方和部门的领导对做好民政工作的重要意义认识不够到位,未能很好把民政事业有效地纳入当地经济社会发展大局来统筹规划是其中最主要的原因。

我们应当充分地认识到,民政已不是过去“发发钱、拜拜年”的工作,更多的是做好促进社会公平,改进社会管理,提高社会民主,维护社会稳定,促进人的全面发展的工作。因此,只有把民政工作放到社会经济发展的大局中来把握,才能深刻认识民政工作在政府职能中的重要作用,才能有效适应政府职能转变的大趋势,才能解决民政事业发展经费紧缺、人员偏少、体制不顺、办公场所紧缺等问题。

我们的各级政府都要以大民政格局统筹规划民政工作,确立大民政的地位,建立大民政机制,从而把民政各项业务工作做好、做实。如在大民政工作格局内,进一步建立完善新型社会救助体系,切实保障困难群体的合法权益,维护社会公平;进一步推进城市社区建设,有效提高城市的社会管理水平;进一步加强民间组织培育管理,为政府职能转变、改进经济社会管理方式提供有效的服务;进一步深化村民自治,扩大基层民主,调动广大农民的积极性,为“三农”发展提供政治民主、社会稳定的良好服务和保障。

(二)以大民政统筹规划民政工作,确立大民政的地位,体现了“立党为公、执政为民”的大要求,只有打造大民政格局,建立大民政工作机制,确保民政工作与经济社会平衡协调发展,才能有效构筑起“社会安全网”,才能充分体现社会主义优越性,才能有效密切党和政府与人民群众的血肉联系,提升党和政府在人民群众心目中的形象。

我国社会主义制度条件下的民政工作,是人民政府与人民群众紧密结合,发挥人民群众民主自治作用的一种社会管理工作。我们民政部门承担着维护人民群众基本生活权益、民主政治权利的重任,民政事业是人民群众的事业。关心群众的利益,关心群众的困难,关心群众的疾苦是民政之职责所在。*市的低保工作,于1997年先在城镇试点,*年开始在全市城乡全面铺开,之后又逐步完善,保障面不断扩大,保障标准逐步提高,保障范围还延伸到医疗保障。据统计,至20*年6月全市纳入低保人数为37162人,20*全市发放低保金1603.1万元,今年1—6月份全市发放低保金872.97万元。自实行低保制度至今年8月,全市享受低保人数累计达22.09万人次,发放低保金累计达5737.67万元。我市通过构筑群众生活保障最后一道“防线”,使广大人民群众特别是困难群众的基本生活得到了较好保障,较好地实现了贫有所济、灾有所救。

然而我市的低保工作,仍然存在保障面不够宽、标准不够高,资金难筹集(尤其是县级低保金缺口大)、困难群体的医疗保障工作刚起步等问题和不足。目前我市县一级低保金的投入偏低,20*年至20*年,省拨我市转移支付款3061万元,市拨资金258.72万元,而县、镇级财政负担则明显偏少,而从今年开始省拨转移支付款将会逐年减少,我市的低保人数又在增加,多数乡镇税费改革后又财力不足,县一级低保金投入不足问题已经是一个比较突出的问题。因此,我们只有按“立党为公、执政为民”的大要求,充分认识“群众利益无小事”,建立大民政工作机制,进一步地重视做好构筑“社会安全网”方面的工作,才能使我市的低保等社会救助工作在原有工作成效的基础上再上一个新台阶。

二、各级各有关部门要在大民政格局、大民政工作机制中切实明确责任,通力协作,各司其职,履行职责,支持民政事业发展

民政工作千头万绪,涉及面广,社会性强,还具有明显的多元性、群众性特征,尤其是随着民政工作内容的增加和作用的凸现,民政工作任务的完成日益需要大机制才能确保其有效运作,需要一种党政主导、民政管理、部门尽责、社会参与、基层实施的运行机制来推动、来实施。应当说,我们*市的大民政工作机制通过近些年的努力,已经初显轮廓,已经取得了初步成效,但还不够健全,运作也还不够畅通、高效。近年来,为做好社会救助、双拥优抚、退伍安置、社区建设、村民自治、民间组织管理、区划地名、老龄等工作,*市委市政府都成立了专门的领导小组并下设办公室。这些办公室都设在民政,但这不是民政部门的办公室,它实际上是市委市政府的办公室。办公室设在民政,主要是要求民政发挥好牵头作用,因为这些工作不是民政一家的事,而是大家的事,需要有关部门、社会各界积极配合,共同参与。

从近年来我市大民政机制的运作来看,市、县(区)两级党委政府还是重视比较到位的,该开的会、该发的文、该协调的事都能及时处置而且力度较大。今后,各职能部门都要站在全局的高度,自觉在大民政格局、大民政的工作机制中切实明确责任,通力协作,各司其职,履行职责,支持民政事业发展。社会救助、民间组织各业务主管部门要切实负起职能管理责任;财政部门要及时、足额安排好民政经费预算,对新增加的民政工作内容要及时增拨经费,近期还要尽快协助解决社区居委会工作人员的工资和办公经费问题;公安部门和市容部门要配合流浪乞讨人员救助工作;建设部门要监督建设单位配套建设居民委员会办公用房;人事部门要依据民政业务量增加的情况适度增加民政机构的编制;教育、医疗、工商等部门要落实对低保对象、困难户进行优惠扶持的政策和相关措施;双拥工作、退役士兵安置改革工作、殡葬改革工作所涉及到的各职能单位,要自觉履行各自的职责,共同把这些工作落实到实处。

三、各级民政部门要跳出民政看民政,围绕大局做好民政工作,充分发挥主观能动性,主动协调有关部门、社会各界的关系,加大民政宣传力度,努力做好民政工作,有效促使大民政格局的形成

要形成大民政格局、建立大民政工作机制,民政部门自身发挥好主观能动性也是十分重要的。我们民政部门要切实转变思想观念,跳出民政看民政,围绕大局做好民政工作,在争取重视支持、加大宣传力度、围绕党委政府中心工作做好民政业务工作三个方面有所作为,狠下功夫。

(一)各级民政部门要以干好“大民政”的姿态,利用各种有利时机,在打造大民政格局、建立大民政工作机制中起积极作用,通过多反映情况,多请示汇报,多出谋献策,多与党委政府有关领导及有关职能部门沟通、联络,从而多方面、多层次获得重视和支持。

(二)各级民政部门要以干好“大民政”的姿态,加大宣传工作力度,进一步增强自我宣传意识,利用各种媒体,宣传我们民政工作的好做法、好经验、新举措、新成果,扩大社会影响力,为争取各方支持创造良好的条件,营造民政工作健康快速、平衡协调发展的良好氛围。

(三)“有为才有位”,“为大位才高”,各级民政部门要以干出“大民政”的决心和信心,紧扣党委政府的中心工作做好民政重点业务工作,多方兼顾,统筹安排,多办实事、好事,努力为化解社会矛盾,为经济发展和社会稳定作出自己的积极贡献,让社会各界真切感受到民政事业的成就,真切领悟民政工作在全面建设小康社会中的重要作用,以此来促进大民政格局和大民政工作机制的有效形成。民政工作最显著的特点是多元性,这一特点决定了在民政行政的指导上很难抓一项带几项,而必须紧跟党委政府的中心工作,多方兼顾,统筹安排。在各个时期(时段),党委政府的若干重点工作内容有所不同。从一定意义上讲,民政部门的若干重点工作就应该是党委政府的若干重点工作内容;民政部门就是要从民政职能角度,千方百计配合党委政府把各个时期(时段)的重点工作方面的社会稳定工作做好。就当前而言,我们各级民政部门尤其要在以下几项事关全局、事关社会稳定的民政业务工作中努力做出新成绩:

——继续抓好双拥优抚安置工作。我市于20*年、20*年两次被评为全国双拥模范城;20*年至20*年,我市城镇退役士兵安置率达97%,农村退役士兵开发使用率达90%;为解决税费改革后优待款难落实的问题,我市于今年6月以市政府的名义下发专门文件,将全市优抚统筹款全部列入了县(区)财政预算。今后,我们要发扬双拥优抚安置工作方面已取得的成绩,针对专项工作存在的问题和不足,继续抓好双拥优抚安置这块事关军队稳定的工作。一是要大力促进双拥工作整体水平的提高,有效解决专项工作发展不平衡的问题;二是要继续探索和推广民营企业双拥共建经验和做法;三是要加大退役士兵自谋职业工作的力度,努力完成上级提出的指标比例;四是要积极探索优待金落实、双拥、优抚、安置工作经费筹措的有效措施。我们要通过双拥优抚安置工作的有效落实,一方面直接支持军队建设,为建立强大的国防作出积极贡献;另一方面使最可爱的人及其亲属得到应有的物质补偿和精神慰藉,从而鼓舞士气,让最可爱的人安心服役,在部队建功立业。

——继续抓好救灾救济工作。经过多年努力,我市建立了面向社会、覆盖城乡的最低生活保障制度,至20*年6月全市纳入低保14857户37162人;全市7696名五保对象,有7254人纳入了五保供养,其余442人全部纳入了最低生活保障。今后,我们要继续加大这一工作的力度,进一步建立完善最低生活保障制度。一是要加大地方财政(尤其是县一级财政)低保金的投入比例,并确保及时足额到位;二是要将低保金全部列入县一级财政预算,并逐步提高补差金额;三是要切实加强和健全救灾资金、低保资金管理制度,完善专户管理;四是要继续抓好乡镇敬老院建设与完善,努力提高五保集中供养率。我们要通过这一系列的社会救济、社会保障等项工作,使社会上生活最困难的一部分人得到物质帮助和服务照顾,使相关的一系列社会问题、社会矛盾得到有效解决。

——继续加强基层政权与社区建设。近年来,我市城乡基层民主政治建设取得了较好成绩,在*年完成撤销管理区设立村委会的基础上,20*年组织换届选举村委会1036个,选举产生首届社区居委会199个;20*年至今年6月,全市妥善解决了25个城镇社区居委会、157个农村村委会的办公用房问题。今后在基层政权与社区建设方面,一是村民自治工作要在落实民主决策、民主管理和民主监督存新突破,从而提高自治工作整体水平;二是政务公开、村务公开工作要加强财务管理上下功夫,进一步推行村(组)会计选聘和制;三是努力做好调整村委会规模工作,继续把解决社区办公用房问题当成重要工作来抓。我们要通过加强基层政权和社区建设,切实保障人民群众的民主权利,推进基层民主和法制建设,有效提高城市的社会管理水平,从而为巩固人民民主专政政权作出民政部门的积极贡献。

——进一步加强福利事务工作。一是认真做好救助管理工作,不断研究探讨新问题新情况,有效提升我市救助管理工作水平;二是火化率保持100%不能掉下来,巩固清坟工作成效新坟不能“冒”出来,要大力改善殡葬服务设施,提高队伍素质;三是依法办理收养登记工作,争取国内及涉外收养数量有较大幅度的提高;四是继续抓好“星光计划”和“明天计划”的实施,加强检查指导,确保项目建设如期完成。我们要通过加强社会福利事务工作,认真完成政府赋予民政部门的行政管理职能,把相关的社会福利事务工作任务完成好,为经济社会发展和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建设提供良好的社会秩序和社会环境。

——认真做好区划地名工作。一是要加大乡镇撤并工作力度,为领导正确决策提供优质服务;二是要加大设置标准地名标志工作力度,圆满完成城市道路标牌设置任务;三是要加强对地名命名、更名管理工作,对违反规定,擅自命名、更名的及时责令其限期改正。要通过做好区划地名工作,为减轻农民负担,降低行政成本,整合乡镇资源,推进城镇化,亮化美化城市环境提供服务和保障。

——进一步加强民间组织管理。一是要积极开展对电脑培训类民间组织非法行为的查处工作;二是要借鉴省试点经验,全面铺开农村专业经济协会登记工作;三是要多深入民间组织,参与其有关活动,加强监督管理,及时发现问题并解决问题。我们要通过进一步加强民间组织管理,为政府职能转变,改进经济社会管理方式提供有效的服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