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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进一步学习贯彻党的*和《国务院关于大力发展职业教育的决定》精神,积极为我国职业教育事业发展献言献策,在国务院《国家中长期教育改革和发展规划纲要》制定之际,按照深入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活动工作部署,我针对目前我国职业教育的现状,在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大力发展我国职业教育方面进行了深入调研。结合调查研究情况,提出我对我国职业教育的发展现状及存在问题的看法,并对我国职业教育今后的发展提出自己的一点建议。
一、关于我国职业教育的发展现状及存在问题
近十几年来,党中央、国务院日益重视技能人才对经济社会发展的重要作用,把大力发展职业教育逐步摆上重要议事日程,不断出台一系列重大政策,我国职业教育得到快速发展。中等、高等职业教育在校生数目前已分别占到高中段学生和高校学生的一半,每年为我国经济社会培养出大批技能型人才,总的形势是令人欣喜的。但是,认真分析我国职业教育的现状,可以看到还存在不少问题。有些问题已严重制约我国职业教育事业更好更快地发展。与党的*提出的“优先发展教育,建立人力资源强国”的要求还很不相适应。
(一)有利于职业教育发展的社会氛围还没有形成
1、很多地方政府和教育行政部门对党中央国务院大力发展职业教育的政策领会不深,重视程度和支持力度不够。尽管中央出台了一系列发展职业教育的政策,但在全国许多地方,政府和教育行政管理部门只重视普通高等学校,不重视高等职业学校,只重视普通高中,不重视中等职业学校的现象非常普遍。主要体现在投资上,只向普通教育倾斜,中央发展职业教育的优惠政策没有真正落到实处。致使职业院校的发展普遍滞后于普通教育院校的发展。比如:现在义务教育阶段的教师工资已由中央转移支付,全部得到了解决。普通高中是地方政府保证的重点,普通高等教育隶属中央和省级政府也能得到较好的保证。唯有高职、中职院校大多属于地方办学,中央财政支持不到,地方不作为重点,教职工工资只拨付一部分,其余靠学校自筹。学校建设经费更无着落,致使职业院校的发展,尤其是高等职业教育的发展严重滞后于普通高等教育,严重滞后于社会的实际需求。有的高职院校甚至资金运转困难,办学举步维艰。这与国家大力发展职业教育,加快培养高技能人才的大政方针是相违背的。
2、国家人才政策滞后于社会需求,技能人才得不到公平待遇。中央明确提出技能型人才尤其是高技能人才也是人才,要纳入党管人才的视野,一视同仁。但一些部门的具体政策严重滞后。主要是管理人才和技能人才仍存在干部和工人身份的差别。特别是在干部提拔使用的标准上,只看学历不看实际能力的现象十分严重。现在国家公务员考试,学历是重要报考条件之一。刚出校门的大学生即可报考,而在一线有实践经验的技能人才则被划在报考范围之外。有不少文件提出“将高级技能人才与普通高校毕业生同等对待”,实际执行的很少,况且“同等对待”这个词本身就说明存在差别。应当彻底打破干部、工人的身份界限,在各行业各部门都应不拘一格选用人才。
3、全社会重视职业教育,重视技能人才的良好氛围还远未形成。正是由于中央关于大力发展职业教育,加快培养高技能人才的方针政策在不少地方得不到很好的落实,正是由于一些部门单位选人用人只重学历、不看能力的倾向仍很严重,才在社会上形成了只重视普通高校本科生、研究生,不重视职业院校毕业生的现象,才导致全社会重视职业教育、重视技能人才的氛围远未形成。很多教师在职业院校任教感到自卑。很多家长和学生认为上了职业院校低人一等,有的学生反复报考普通高校落榜,宁愿在家待业也不愿报考职业院校。这种现象亟待扭转。
(二)我国目前职业教育管理体制不利于职教事业发展
1、职业教育多头管理、政出多门。我国职业教育现由教育、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两个部门分别管理,各自为战,相互制约。教育部门管理中专、职业中专、职业高中等中等职业教育和近几年由中等职业学校和专科院校改建的高等职业院校。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管理技工教育系列的技工学校和重点技校改建的高级技工学校(技术学院、技师学院)。这两个系列都是职业教育,但各有优势和不足。以高职阶段学校为例。教育部门管理的高职院校优势是规模大、办学规范,列入高校统一招生计划,生源质量好、数量足。不足之处是,建校基础多是学科式教育学校,从事职业教育时间短、“双师型”教师和实习指导教师缺乏、实习实训条件不足,缺乏实习教学经验,沿袭学科式教学模式,培养的学生操作技能较差,还不适应企业需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管理的高级技工学校(技术学院、技师学院)优势是从事职业教育历史长(50余年),“双师型”教师实习教师力量强,实习教学设备多,实习教学经验丰富,注重培养学生实际操作技能,毕业生企业欢迎。不足之处是,办学标准不够规范、规模小,招生未能列入高校招生计划,因而招生难且生源质量差。如将这两种系列整合为一体,可开创出真正培养高技能人才的高职教育新模式。但由于分头管理,各自为战,资源得不到整合,优势得不到互补,反而相互制约。教育部门管理的高职院校毕业生可获得国家承认的高等教育学历证书,承认干部身份,但不能取得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颁发的职业资格证书,不被企业认可,就业困难;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管理的高级技校(技术学院、技师学院),毕业生可获得国家承认的职业资格证书,就业供不应求,但不能取得教育部门颁发的高等教育学历证书,不被承认干部身份,不能考公务员,发展受到影响。两者形成强烈的反差。另外,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负责国家职业工种的划分和职业资格等级标准的制订。教育部负责全国高职院校专业的设置,两家各搞各的,相互脱节,根本不接轨,因而难以适应经济社会的需求。这种管理体制制约了我国职业教育事业又好又快地发展,延误了我国高技能人才培养的进度。
2、职业教育管理部门力量薄弱、管理分散,形成不了有机衔接的管理体制。职业教育是现代教育的重要组成部分,是教育的一种类型,应有系统的管理。而现在的情况是,在教育部管理全国中职教育的是职成教司,管理全国高职教育的是高等教育司高职高专处。在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管理全国中级技工教育和高级技工教育的仅是培训就业司的培训处一个处。这种状况一是造成管理分散、不成系统,无法形成高中职相互衔接的有机管理体制。二是造成管理力量薄弱,工作人员无法深入基层了解实际情况,因而无法管好管细。可以说,管理方面的弊端也影响了我国职业教育的发展。
3、职业教育体系不完善不配套,技能人才成长成才渠道不畅通。职业教育作为我国“大教育”的一种类型,就应该和其它教育类型一样,形成初、中、高(专、本、研)相互衔接、独立完整的体系。但现在的高等职业教育阶段,以专科层次封顶。这样不利于为技能人才的成长打通渠道。经济社会对高技能人才层次的实际需求也必将随着科学技术和工业化程度的发展而提高,不会只停留在专科层次阶段。
4、职业教育规划布局不合理,与我国经济社会发展不适应。职业教育是专为经济社会培养技能人才的就业教育,所以在规划院校布局,高、中职学校比例和专业设置上要紧紧围绕我国经济社会发展的实际需要。目前的问题,一是高、中职院校比例失调,地市级以上城市中职学校多数改建为高职,造成高职新建学校过多,中职学校减少。二是布局不合理。有的地方,一个中等城市建有十余所高职院校,有的地方则一所没有。三是结构不合理。在一个省市,同类型的高职院校重复建设,相互竞争,无法做大做强。四是专业设置严重脱离实际。现在中职专业设置参照老中专的较多,高职专业设置基本参照普通本专科高校的专业。有些新职业、新方向在社会生产中已广泛普及,却因在国家高职专业目录中没有得不到批准,国家公布的新职业工种,不能很快成为新的职业教育专业。
5、职业院校的办学规范不统一,招生计划分配政策有待调整。中职学校没有统一的办学标准,高职有办学标准,但参照普通本、专科学校,未能突出职业教育特色。在专业设置、双师型教师、实习实训条件、校企合作、人才规格、教学质量评价、毕业生就业率和就业质量等方面标准要求都不太明确,致使学校间差距太大。政策要统一,无论国办民办还是企业办学都应统一规范标准,鼓励社会力量办学,决不能把降低办学标准作为政策。如:目前明确规定高职院校不能升本科院校,却又批准了多所民办高职升为本科。其中有的学校办学条件达不到本科标准。
另外,在高职招生计划的分配上,没有按照办学规模、师资力量、办学条件、毕业生就业率和就业质量综合考量,而是依据建校长短和其它因素,致使一些办学条件差的学校仍大量招收学生,造成教学质量滑坡。
(三)职业教育自身存在的问题
1、职业教育理念和教育观念树立不牢。职业教育是就业教育,培养目标是有实际操作技能和创业能力的技能型人才。而目前,有不少职业院校这种理念树立不牢,热衷于追求专升本。教学观念陈旧,教学模式仍沿袭学科式,以课堂教学为主,以灌输为主。“双师型”教师,尤其是实习指导教师紧缺,实训条件不足,实习教学经验缺乏等问题普遍存在,培养的学生操作技能普遍较差,达不到国家职业技能标准,不被社会和企业认可。
2、职业教育改革迈不开步伐,跟不上经济社会发展需求。我们提出学习德国“双元制”的模式已多年,但由于从事职业教育研究开发的力量分散,政策不一,力度不够,至今形不成适应我国国情的职业教育模式。一体化教学改革也提出来几年了,但在专业设置、课程设计、教材开发、一体化教学场地、一体化师资建设方面迟迟迈不开步伐。
3、校企合作、工学结合停留在口号和表层,还没认识到这是职业教育的必经之路。不少职业院校仍是关门办学,设置专业和教学内容和企业、和生产实际严重脱节,即使学到一定技能,也与企业生产实际存在很大差距。许多高职院校也和普遍高等学校一样,不重视校企合作、订单培养,不考虑学生的就业问题,毕业生一律推向社会自谋职业,给社会和各级政府带来就业压力。近两年国家拿出大笔资金对中职生实行生活补贴,但不少中职学校因和企业生产脱节,不重视学生就业工作,学生学不到对口技能,毕业即失业,对国家资金和学生的青春都是极大浪费。
4、没有统一的人才培养规格,职业教育教学处于自由王国阶段。职业教育的培养目标是技能人才。但各级技能人才的培养规格至今不太明确。高职、中职教育分别要使学生达到什么技术等级标准没有明确的规定,学生到时间就可毕业。这就影响了职业院校的教学大纲和教学规范的制定,影响教学质量。各职业院校教学模式各种各样,选用教材五花八门,学习时间长短不一,同级同类学校培养的学生质量差异很大。如有的高职院校数控专业毕业生从未摸过数控机床,连中级工技术水平也达不到。再如有的省建有技师学院,其实技师是技术等级称号,就像工程师一样,在学校是不能直接培养出技师的。
5、职业院校自身发展理念存在偏差。有的地方和职业院校只重视外延建设,热衷于圈地盖楼,热衷于各种达标升级,做表面文章,而不把端正教学理念、加强教学管理、加强学生思想教育、加快师资队伍建设、深化教育教学改革、加强校企合作等内涵建设作为重点,缺乏真正的办学实力,更缺乏持续发展能力。
二、关于我国职业教育今后发展的几点建议
(一)切实落实科学发展观,明确提出“建立职业教育强国”
*提出“优先发展教育,建立人力资源强国”。我理解人力资源包括各个层次,而根据我国国情和当前工业化进程需要量最大的应是生产一线的技能型人才。所以在“建立人力资源强国”方面落实科学发展观,就必须按照*“大力发展职业教育”的要求,把职业教育摆到更加突出更加重要的位置,在《规划纲要》中明确提出“建立职业教育强国”。
(二)明确要求各级政府和各级教育行政主管部门加大对职业教育的支持力度
中央财政已拿出大量资金对中职在校生给予了生活补贴,体现了党中央、国务院对职业教育的高度重视。《规划纲要》中应明确要求地方财政务必保证职业院校的正常办学经费,全额返还高、中职院校上交财政的学费收入,不得以统筹的名义挪作他用。应以立法的形式,明确要求各级地方政府必须全额拨付高、中职院校教师工资,以解除广大教师的后顾之忧,充分调动他们的积极性。
(三)彻底打破人才壁垒,建立畅通的人才立交桥,营造有利于技能人才成长的社会环境
我国的人才政策要从根本上改革,必须彻底打破干部、工人的界限,清除人才壁垒。只要是人才就要重用,不能只看学历、不看能力。要真正把人才互通的立交桥全部打通,技能人才同样可以有各种发展空间,才能在全社会营造起有利于技能人才成长的良好社会氛围和环境,真正促进我国职业教育的发展,从根本上解决我国高技能人才匮乏的问题。建议《规划纲要》明确提出这个问题。
(四)打破部门界限和多头管理的现状,建立全国统一的职业教育管理体制
职业教育是整个大教育的一个类型,有自己的特点和规律,在客观上是独成体系的。要大力发展职业教育,建立职业教育强国,必须建立全国统一的职业教育管理体制。当前我国职业教育中存在的不少问题正是因为多头管理、政出多门造成的。总理早在*年11月7日召开的全国职业教育工作会议上就明确提出,“要整合现有职业教育资源,改变职业院校条块分割、多头管理的状况”。现在确实到了解决的时候了。建国初期的五十年代,我国大力发展高等教育,曾专门设立高等教育部。当前我国急需大力发展职业教育,完全应该建立一个专门管理全国职业教育的机构。建议《规划纲要》明确提出设立职业教育部或职业教育总局。把分属教育、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及其他系统的职业教育资源整合起来,把初等、中等、高等职业教育统一管起来。按照我国经济发展、产业结构调整和区域经济特色,对全国职业教育的方针政策、规划布局、院校设置、专业设置、办学标准、技能人才等级规格、教学模式、教材研发、教师培训、教师技术职称等进行统一管理。只有这样才能做到全国一盘棋,统筹兼顾,使全国的职业教育事业全面协调可持续发展。
(五)合理布局,规范管理,建立严格的职业院校设置标准,确保学校质量
要按照我国经济社会发展规划和人口增长结构变化趋势,合理确定高、中职院校总体数量和比例,不能无限制建立新校,而应注重学院质量建设。建议《规划纲要》明确提出,要按照职业教育的特点重新制定统一的高、中职院校设置标准。对现有的职业院校进行全面整顿、优化组合。无论是教育系统学校还是劳动系统学校,无论是民办还是行业企业办,全部按照设置标准统一进行规范。达不到高职设置标准的,确定为中等职业学校;达不到中职设置标准的,停止招生限期整改。经过整顿达标的授予规范化院校。
(六)建立完整的职业教育体系、人才培养规格和职业资格证书制度
建立初、中、高相互衔接的梯次结构。高职教育是高等教育的一种类型,不是一个层次,所以也应分设专科、本科、研究生三个层次,从而形成完整的体系,和普通高等教育相通,从而培养大批高学历、高技能的“双高”人才。每个层次的人才培养都要有明确的规格,每个层次的毕业生必须达到什么样的技能要求,要有统一规定。所有职业院校学生必须通过职业技能鉴定,达到规定要求的方可毕业,毕业生必须持毕业证和规定的职业资格等级证“双证”才准许上岗。建议《规划纲要》在这几个方面作出明确的规定。
(七)集中力量加快攻关,尽快建立我国特色的职业教育新模式
把隶属各部委的职业教育研究机构和教材研发机构整合为一体,把全国各省市职业教育教学改革的成功经验集中提炼,把教育、技工两大系统的职业教育模式相互融合、优势互补,集全国职业教育行业之力,加快攻关,尽快建立起适合我国国情的职业教育新模式。这个教学模式遵循的基本原则应是“以教师为指导,以学生为主体,以能力为本位,以校企合作为平台,以工学结合为方法,以实现理论实践教学一体化为方向,以培养高素质、高技能的‘双高’人才为目的”。建议用这种模式统一规范各级各类职业院校的教学实践,使我国职业教育实现质的飞跃。
(八)牢固树立校企合作的办学思想,紧密结合经济社会的实际需求办好职业教育
上至国家级职业教育主管部门,下至基层职业院校,都要明确“职业教育就是就业教育,只有和企业搞好合作,才能办好职业教育”的办学指导思想。建议《规划纲要》明确要求,国家主管部门设置高、中职专业要和国家批准的职业种类紧密结合,各省市主管部门和各院校申报和批复专业必须结合当地经济社会发展的需求和区域特色确定,对没有就业前景的所谓热门专业要坚决撤掉,对社会急需而招生困难的专业要制定鼓励政策。各职业院校要主动和企业建立各种形式的校企合作组织,真正实现订单培养、工学结合和顶岗实习。各级政府要制订鼓励企业开展企校合作的优惠政策,各教育主管部门要对校企合作办学先进学校进行表彰奖励。从而使校企合作成为职业教育全系统和企业的共识,有力地促进职业教育的发展。
(九)建立统一的职业院校评价体系,鼓励优秀职业院校脱颖而出
要对不同层次各类职业院校进行综合办学水平评价。评价的主要指标要和普通高等学院、普通高中有明显区别。重点要放在一体化教学模式、“双师型”教师队伍、实习实验教学设施、校企合作形式、毕业生职业资格鉴定通过率、毕业生当年就业率和就业质量等方面。根据评价结果,中等职业学校可分为国家级、省级、市级规范化学校,高等职业院校可分为国家重点、省重点建设学校。评价结果实行动态管理,适时调整,以引导职业院校的发展方向。对国家级、省级重点学校相应给予奖励和重点支持,在高职招生计划上要给予倾斜。对优秀的高等职业院校可进行高职本科、高职研究生的试点,进行探索,创建一流职业大学。
(十)进一步制定促进职业教育发展的政策
一是要通过立法的形式,使各级政府把职业教育发展放在更加重要的位置,特别是教师工资和办学经费要列入当地财政预算,并随财政收入增长同步增长。在两项教育附加费上要明确切块用于职业教育,对收支两条线管理的学费收入,各级财政要全额返还原校,不得以统筹名义挪作他用。二是要扩大办学自主权,在选聘教师、绩效工资、选拔校内干部等方面要给学校以充分的自主权。高职院校招生在全国统一报考的前提下,实行指导性计划,由学校自主招生。三是要在基层有实践经验的教学管理人员中选拔人才充实各级职业教育行政部门,以使职业教育管理工作更加切合实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