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困难群众的生活保障问题是最基本的民生问题。社会救助是解决困难群众基本生活问题的主要途径,是各级政府本已之责,事关社会大局稳定。党的*大报告提出:“要加快建立覆盖城乡居民的社会保障体系,保障人民基本生活。”民生与科学发展观直接相关,只有解决好民生问题才能落实好科学发展观。我们必须从科学发展观的角度,从稳定社会大局的角度去看待社会救助工作。近年来,区委、区政府高度重视社会救助工作,健全涵盖生活、医疗、教育、住房等多位一体的社会救助本质,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不断提高社会救助工作的水平,为缓解困难群众基本生活、维护社会大局稳定发挥了重要的作用。
一、我区社会救助工作取得的成效
(一)低保工作基本实现动态管理下的应保尽保。自*年建立最低生活保障制度以来,我区低保线经过多次的调整,尤其近几年,调整的幅度比较大。*年农村低保线从原来的150元/人.月提高到170元/人.月,*年农村低保线又提高至200元/人.月,*年再提高至230元/人.月,并实现了城乡一体化;*年1月,城乡低保线又再一次调整,提高至现时仍在执行的每人每月280元的标准。截至2009年4月,我区纳入最低生活保障的家庭有2950户7603人,人平救助金110元,区镇两级每月约需支出低保金90万元左右。为了减轻物价上涨给低保家庭带来的影响,我区从*年10月份开始,先后2次对低保家庭发放了临时补贴共29万元。*年1月起,按每人每月15元的标准发放临时生活补贴,从8月份起,按上级文件要求,按每人每月30元的标准发放临时生活补贴,截至8月份,累计发放临时生活补贴近100万元。2009年2月,我区又建立起基本生活费用价格指数上涨与低收入居民临时生活补助联动机制。这些基本的低保制度有效解决了困难居民的温饱问题。
(二)医疗救助效果明显。我区早在*年和*年就先后建立起城乡低保家庭基本医疗费报销制度,城镇低保家庭凭票每人每月限额报销28元,农村低保家庭每人每月报销18元,报销的额度随低保线的调整而调整。从*年三水开始实施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制度之后,对低保五保对象个人缴费部分由镇级财政负责,减轻了他们参加居民医疗保险的负担。自*年1月区慈善会成立以后,在实施基本医疗费报销的基础上,还为困难家庭建立起危重病医疗费救助制度。*至*年慈善会共支出医疗救助金200多万元,累计救助500多人次。*年6月,我区出台了城乡居民医疗救助暂行办法,对低保、五保和特殊困难人员实施住院医疗救助。*年和*年区财政支出医疗救助金共231.4万元。其中*年对低保对象共发放门诊医疗救助金62万元,3万多人次受惠,为103名患危重病的困难群众发放医疗救助金42万元,较大地减轻了贫困家庭的医疗负担,在生活极度困境下,感受到社会的温暖,体会到政府的关心。
(三)农村五保供养工作不断规范。农村五保供养工作是一项传统的社会救助工作。一直以来,我们都将五保供养工作作为一项重中之重来抓。早在20世纪80年代,我区就实现了镇镇有敬老院。近几年,我区各级不断加大敬老院的改造力度,完善配套设施,新建了区福利中心,乐平镇敬老院等。目前,全区在册五保供养对象1166人,其中集中在福利机构供养795人,占68%,人平集中供养标准约800元/人.月,每月需支出供养经费约63.6万元。可以说,集中供养五保对象正在安享晚年。而对分散五保供养对象,近几年我区也根据物价指数以及农村居民的生活水平变化,适当调整供养标准,以确保分散五保对象的基本生活。*年1月,分散五保供养标准从原来的200元/人.月提高至310元/人.月。2009年1月起,分散五保供养标准又提高至每人每月400元,其中白坭镇提高至450元/人.月。
(四)教育救助基本实现全程资助。自*年区慈善会成立以来,我区开始对贫困家庭学生实施多种形式的助学。从*年开始,低保家庭学生助学由佛山市统一组织实施,资助范围覆盖小学至大学,助学标准为:中专和职高中、中小学生每人每年可以得到600元至3000元的助学金,大学生入学当年可以得到4500元至6000元的助学金,从去年秋季开始,在幼儿园就读的低保家庭儿童也得到每月250元的资助。
在低保家庭学生助学问题得到基本解决后,*年开始,区政府出台临界低保家庭学生扶贫助学实施办法,对在处于低保标准边缘的困难家庭,根据区慈善会筹集资金情况给予适当救助。*年至*年,区慈善会共筹集资金228.5万元,资助困难学生2692人。去年我区慈善会拨出51万元,资助人平收入在280元至400元之间的低收入家庭小学至中专学生1006名。
(五)住房救助基本实现制度化。三水区较早地将住房救助纳入社会救助范围,*年起探索建立住房救助政策。从*年起,住房救助正式作为一项救助制度被确定下来:“凡被纳入低保的贫困家庭,其住房属于危房的,都要给予改造”。从*年起3年内,紧随低保调标扩面逐步对农村低保家庭残、危土坯房、泥砖混合结构房,进行分批“加固改造”或“重建”。危房改造所需资金由区镇(街道)财政两级各负担50%,每年年底前完成当年危房改造任务。*年至*年,全区累计投入资金646多万元,为困难家庭重建维修住房343间,较好地解决了农村困难群众的“住房难”问题。
(六)临时救济及时有效。对有劳动能力,暂时无收入或有一定收入,但因病、因残、因灾等突发原因,在享受了最低生活保障、五保供养、优抚及其它特殊政策救济待遇后,基本生活仍有困难的居民,实行临时救济。*年、*年,区财政每年安排10万元临时救济费,2009年安排20万元临时救济费,镇级财政也适当安排经费,及时缓解了部分困难群众因天灾人祸造成的燃眉之急,确保了社会的和谐稳定。
二、社会救助工作中存在不足
(一)救助制度相互之间衔接不够,覆盖范围有待向其他低收入家庭延伸。目前,救助资源分散于众多的部门,民政、卫生、教育、建设、劳动以及群团组织都拥有一定的救助资源,工作力量和资金缺乏有效的整合,往往是各自为政,政出多门。这样的状况直接造成两方面的问题:一是信息未能共享,部门之间协调难度大,重复做调查摸底工作,影响了救助经费绩效。二是救助资源较多叠加于低保家庭,多数专项救助都未能向低保之外的其他低收入家庭延伸。纳入低保后,往往是得到全方位的救助,一旦退出低保,就什么救助也得不到,造成了“重复救助”和“遗漏救助”,也加大了低保退出工作的难度。
(二)个别救助制度的救助标准偏低,力度不够。例如低收入家庭的教育救助,由于资金不足,只能给予数百元的一次性补助,效果不明显;对低保家庭大学生,只给予一次性补助,造成个别大二以上学生仍存在读不起书的情况。
(三)救助资金筹集渠道比较单一,个别项目救助经费不足。按照现时的救助标准,我区一年的救助资金需求十分大,约4000万元,其中低保1400万元,五保供养1000万元,教育救助600万元,医疗救助300万元,残疾人康复救助300万元,老年人救助100万元,农村住房救助150万元,临时救济50万元,其他100万元。这庞大的救助经费筹集存在三方面的问题,一是来源单一。基本上是区镇两级财政供给,只有少量的教育救助和医疗救助经费来源于区慈善会、区光彩事业促进会等社会团体;二是分担结构不尽合理。如五保供养经费全部由镇一级负担,镇级压力比较大;低保、医疗救助、住房救助等经费,不论各镇的经济发展水平,一律都是实行区镇两级各50%的分担比例,财政转移支付制度在救助工作方面未能充分体现。三是个别专项救助经费不足。如教育救助,如果按照实际需要,每年约缺口200万元。农村住房救助每年缺口50万元,临时救济每年约缺口30万元,医疗救助每年缺口100万元。
(四)救助工作人力、机构配备未能适应规范和动态管理的要求。社会救助工作量大,涉及资金规模大,社会高度关注。而目前我们区、镇、村三级都没有低保工作或社会救助专干,更没有建立起专门的低保工作、救助工作机构,只是由一至二名民政干部(或文书)兼管该项工作,从而影响了救助工作的全面落实。
三、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推动我区社会救助工作
(一)建立社会救助工作“一口上下”机制,提高社会救助效能。当前,我区年救助资金支出已高达4000万元,但由于社会救助资源分散在多个部门,造成重复救助和遗漏救助问题,既降低救助效率,又十分不利于群众及时方便地申请救助。鉴于此,建议区级建立社会救助工作的联席会议制度,而镇(街道)建立镇级综合救助中心,整合镇级民政、组织、工会、团委、妇联等救助资源,以综合救助中心为载体,对各项社会救助工作实行“一口对上对下”,实现社会救助在镇级的统筹。
(二)发挥民间力量,推动社会救助的多元化。目前我区的各项社会救助资源和力量基本上以区镇两级财政资金为主,民间力量开展社会救助的渠道和力度与我市其他区相比明显不足,目前,顺德、南海、禅城、高明慈善会的慈善资金分别有1.5亿元、4000万元、3000万元和2000万元,而我区慈善会资金不足100万元。但事实上,我区慈善资源亦十分丰富,缺的是有效整合和挖掘。因此,要充分发挥民间的力量,发挥企事业单位和社会各届热心人士的作用,引导他们踊跃捐款捐物,充分运用民间救助资源,发挥民间救助力量,推动社会救助的多元化,努力提高我区的社会救助水平。
(三)加强基层救助工作力量,为社会救助工作提供必需的条件。要加强基层社会救助工作力量的配备,要按照三府〔*〕19号文件要求:“原则上各镇(街道)应按照每150户低保户配备1名工作人员,或户籍人口每2万人配备1名工作人员的比例,加强低保工作的人员配备”。同时,每年应至少举办一至二次的业务培训,提高基层民政的工作力量和工作人员的业务素质,努力实现救助工作的专职化和专业化,为实现救助工作的规范化提供基本条件。
(四)加大对薄弱项目的投入,对教育、医疗、住房、五保供养等要着力加大投入力度。当前,尤其要加大区级对五保供养工作的投入,如敬老院建设方面。由于我区大多数镇级敬老院始建于上世纪八十年代,房屋陈旧,配套设施不完善,床位数不能满足五保老人入住敬老院的要求,也不能更好地开展社会养老托老工作。建议加大投入,出台区级财政资金补助镇级敬老院改造方案,督促各镇(街道)加大敬老院改造力度,努力提高镇级敬老院的硬件设施建设水平和服务质量,完善我区长寿之乡品牌的基础性建设工作,力争用3到4年的时间,使我区五保供养对象集中供养率从现时的68%提高到80%以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