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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政局加强反腐倡廉制度建设调研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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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政局加强反腐倡廉制度建设调研报告

反腐倡廉制度建设是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建设的一项根本性工作,在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建设中处于重要地位,是开展反腐败斗争的冶本之策,是反腐倡廉建设有序进行的坚强保证。近年来,我市坚持把反腐倡廉制度建设放在突出位置,充分发挥制度建设在反腐倡廉工作中的重要作用,从反腐倡廉的现实需要山发,着眼长远、因地制直、统筹规划,积极进行制度创新,健全和完善了一系列反腐倡廉制度,形成了用制度规范从政行为、按制度办事、靠制度管人的有效机制,为全市经济社会发展提供了坚强的制度保证和纪律保证。其中党风廉政建设“第一责任人”向纪委全委会述职述廉制度和《加强领导班子及领导干部监督管理的意见》两项制度的实施,取得了良好效果,在全省引起较大反响。反腐倡廉制度建设是一个需要不断完善与创新。不断探索与实践的过程,从近年来的工作实践来看,在反腐倡廉制度建设中也存在调研不够、落实不够、执行不够等问题,需要不断改进。在今后的工作中,要继续坚持科学、实际、管用的原则,勇于创新、勇于实践,突山抓好“六个着力增强”,不断推进反腐倡廉制度建设迈上新台阶,取得新成效。

一、着力增强制度建设的自觉性

依靠制度惩治和预防腐败,既是我们党对执政规律和反腐倡廉建设规律认识的深化发展,也是坚持依法执政、依法治国的必然要求;既是我们党开展反腐倡廉工作的重要经验,也是从源头上预防和治理腐败的根本举措。制度所具有的特殊性质和功能决定着它在规范权力的运行、防止权力的滥用方面具有极其重要的作用,决定着它在冶腐防腐方面较之于其他反腐败形式更能治本、更为有效。抓好制度建设,加快形成用制度管权、用制度管事、用制度管入的有效机制,是开展反腐倡廉工作的客观需要,从制度上保证坚决惩治和有效预防腐败,成为新形势下开展反腐倡廉建设的一项紧要任务。因此,各级要充分认识加强反腐倡廉制度建设的重要性和必要性,在思想上进一步提高对制度建设的重视程度,把加强反腐倡廉制度建设作为贯彻落实新时期反腐倡廉工作基本要求的客观需要,作为完善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建设的重要途径,作为深入推进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的内在要求,作为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实现经济平稳较快发展的重要保证,从全局和战略的高度,增强加强反腐倡廉制度建设的责任感和紧迫感,努力在反腐倡廉制度建设中取得新突破,真正建立起一套科学、管用的反腐倡廉制度体系。

二、着力增强制度建设的科学性

加强反腐倡廉制度建设,需要重点在增强制度的科学性上下功夫,需要以科学的理念、科学的态度、科学的精神、科学的方法来设计反腐倡廉制度。一要以科学理论为指导,紧紧围绕服务科学发展、保障科学发展、促进科学发展来进行。重点对纪检监察机关如何围绕中心、服务大局,不仅要从指导思想、总体要求上进行规定,更要从制度上进行规范。比如,在严明纪律、确保党委、政府的政令畅通,在服务经济建设、优化经济发展环境等方面,要制定符合科学发展的具体制度。二要坚持从实际山发,在深入调查研究、正确把握实践要求的基础上来进行。制定制度,必须深入基层开展调查研究,在充分掌握基层实际情况的基础上来研究,切忌脱离实际,与现实工作脱节。三要充分尊重人民群众的建议,并注意听取专家的意见,做到既可行又超前。反腐倡廉制度是否管用、是否持久,要走广纳群言、博采众智之路。同时还需要深刻认识、严格遵循制度建设的基本规律,着眼长远,体现超前性,体现制度的防范功能,从而保证反腐倡廉制度具有可行性。

三、着力增强制度建设的针对性

加强反腐倡廉制度建设,要结合实际,突山重点,在增强制度的针对性上下功夫,真正使制度实用、管用、好用。一是围绕树立和落实科学发展观这个重点推进反腐倡廉制度建设。科学发展观是新时期我们冶国安邦的根本指针和行动纲领。推进反腐倡廉制度建设,要坚持以科学发展观为统领,进一步探索在完善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过程中腐败现象发生的特点和规律,及时解决妨碍科学发展的突出问题。当前,要加快建立和完善政绩评价标准、考核制度和奖惩制度,形成正确的政绩导向。二是围绕权力运行这个重点推进反腐倡廉制度建设。反腐败斗争的实践表明,权力运行的重点部位最容易滋生腐败。因此,更应该有一套完善的反腐倡廉制度。结合我们*实际,要围绕“权、钱、人、事”四项重点,深化行政管理体制改革,推进政府职能转变,建立一套明确具体、操作性强、切实管用的规范性制度。当前要针对教育收费、工程招标、土地出让、医药采购等群众关注的热点问题,找准问题发生的原因,有针对性地通过建章立制加以治理和规范。三是围绕维护人民群众切身利益这个重点推进反腐倡廉制度建设。推进反腐倡廉制度建设,要把维护人民群众利益放在首位,通过加强制度建设,坚决纠正一些地方和部门办事不公、以权谋私、损害群众利益的问题。如针对群众反映的上学难、看病贵等问题,要进一步规范收费制度,坚决制止乱收费现象。针对城镇房屋拆迁、土地征用中侵犯群众利益以及拖欠农民工工资等一些带有普遍性的问题,要制定规范措施,加大监督力度,切实维护群众合法权益。

四、着力增强制度建设的系统性

反腐倡廉制度建设需要在增强制度的系统性上下功夫,着力编织严密的反腐倡廉制度网络。一方面,要增强制度的协调性。在抓制度建设的过程中,要立足全局,切实加强整体规划和统筹协调,既重视基本的制度,又重视具体实施细则,既重视单项制度的建设,又重视制度的配套与协调,使各项制度彼此衔接。环环相扣,形成整体合力。另一方面,要增强制度的统一性。在抓制度建设的过程中,应特别注意保持制度建设与党和国家的反腐倡廉决策、法规的统一,保持党内反腐倡廉制度与国家反腐倡廉法规制度的协调一致,还应注意保持上下位制度和同位阶制度之间的衔接和协调,既要克服上宽下严、上紧下松等倾向,防止上下位制度之间产生矛盾和冲突,还要力求保持左右横向制度设计思路的基本一致,避免同位阶制度之间出现过大的差距。

五、着力增强制度建设的实用性

制度实施中的最大问题是执行软弱。当前解决这一难题,需要着重在建立健全维护制度权威、保证制度落实的良好机制上下功夫。一是建立健全宣传教育机制。要把反腐倡廉制度的宣传教育纳入反腐倡廉“大宣教”格局之中,采取多种形式在全社会广泛深入开展学习宣传活动,大力拓展制度公开的广度和深度,增加透明度,引导人们了解、熟悉制度,不断增强尊重制度、执行制度的自觉性。二是建立健全督查惩处机制。要切实加强对反腐倡廉制度执行情况的监督检查,加大对违反制度、破坏制度行为的惩处力度,真正做到令行禁止、违者必究。三是建立健全责任追究机制。对发生严重违反反腐倡廉制度的案件和对严重违规案件不及时查处的部门和单位,对落实反腐倡廉制度措施不得力、问题长期得不到有效解决的部门和单位,应根据规定追究有关领导的责任,包括追究疏于教育责任、管理不善责任、督察不力责任、查纠不力责任。要通过落实责任制和实施科追究,确保反腐倡廉制度落到实处,确保制度在反腐倡廉中发挥更有效的作用。

六、着力增强制度建设的创新性

以改革创新精神加强反腐倡廉制度建设,是贯彻反腐败战略方针的内在要求。当前,随着经济体制深刻变革,社会结构深刻变动,利益格局深刻调整,思想观念深刻变化,反腐倡廉工作面临着不少新情况和新问题,特别是腐败行为也在规避查处的过程中呈现新的形式和特点。这就特别需要以创新的精神来抓反腐倡廉制度建设,以加强制度创新来应对新情况、防范新问题。结合我市实际情况,要重点在六个方面推进反腐倡廉制度创新:一是紧紧围绕科学发展观的贯彻落实推进制度创新,着力解决影响和制约科学发展的突出问题,建立和完善保证科学发展的制度机制;二是紧紧围绕腐败问题易发多发的重点领域及关键环节推进制度创新,多谋冶本之策,从源头上堵塞滋生腐败和不正之风的漏洞;三是紧紧围绕更好地发挥市场在资源配置中的基础性作用推进制度创新,倡导公开公平竞争,防止人为干预和“暗箱操作”,最大限度地减少权力寻租的机会和空间;四是紧紧围绕党务、政务、厂务、村务、事务公开推进制度创新,让权力在阳光下运行,接受公众监督;五是紧紧围绕深化行政管理体制改革和规范权力运行机制推进制度创新,保证决策权、执行权、监督权既相互制约又相互协调,防止决策失误、权力失控、行为失范;六是围绕党性党风党纪方面群众反映强烈的突出问题推进制度创新,促进各级领导干部增强党性修养,树立和弘扬优良作风。

当前,全市各级纪检监察机关要按照开展“反腐倡廉制度创新年”活动的要求,积极开展反腐倡廉制度创新,扎实推行“七项制度”。一是进一步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工作报告制度,增强各级领导干部履行反腐倡廉建设职责的意识,强化报告制度的约束力。二是在市级部门和各区县机关继续推行党政主要领导干部向纪委全委会述职述廉制度,扩大范围,精心组织,进一步加强对党政“一把手”的监督,强化纪委全委会的监督职能。三是在各级党委中推行领导班子民主决策表决和责任倒查制度,进一步规范各级领导班子的决策机制,提高责任观念和决策水平。四是在各级各部门推行财务公开和联签会审制度,强化财务收支审批监督制约机制,促进财务收支更加公开透明。五是在村级试点建立村务监督委员会制度,完善基层民主监督机制,加强对农村干部用权行为的监督。六是实行领导干部任前廉政法规考试制度,增强党员干部学习廉政法规知识的白觉性,提高廉洁从政的意识。七是在县以下试行纪检监察领导干部挂牌群众点名接访制度,方便群众投诉举报,把群众反映的突山问题和矛盾及时化解在基层。这“七项制度”的实施,对推动工作创新、促进职能发挥、提高监督效能,具有积极影响和深远意义,各级纪检监察机关要紧密结合实际,完善配套措施,加大工作力度,统筹稳妥实施,扎实推动“反腐倡廉制度建设创新年”活动深入开展,确保取得实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