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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县委统一部署,我委在开展深入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活动中,组织人员就“贯彻十七届三中全会精神,进一步加快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这一专题进行了调研,现将调研情况报告如下。
一、主要做法
我县深入贯彻落实中央、省、市关于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的重大战略决策,按照“生产发展、生活宽裕、村容整洁、乡风文明、管理民主”的总体要求,坚持“实事求是、因地制宜、分类指导、量力而行”的原则,强力推动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成效显著。
(一)与生产发展相结合。大力开展“一村一品”、“一乡一业”,特色产业不断发展壮大。贾岗村黄壩牌大麻花远销全国各地,全村有800多户、1200多台专卖小货车常年在外从事麻花食品经营,产品远销中俄、中缅等边境,户均年收入3-5万元,人均纯收入8600多元。积极推进品种结构调整。建成“绿色食品”和“无公害农产品”标准化生产基地23万亩、优质农产品基地150万亩,初步形成了粮食、畜牧、速生林、水产和蔬菜五大农产品基地。
(二)与节约土地、村庄整治相结合。规划后村庄布点由现有的3519个减少为1601个,1601个布点共占地15761公顷,规划实施后可节约土地13126公顷。自新农村建设工作启动以来,我县全面开展了以“五改”、“四清”、“三拆”为主要内容的村容整治和旧村庄改造试点工作,每乡镇选择1-2个整治村逐步推进,成效显著。
(三)与农村社会化服务体系相结合。一是解决农村的道路问题。从*年开始每年县财政投入1500万元,用于农村公路“村村通”工程配套;二是解决内涝水患问题。从2005年开始,县财政每年拿出500万元,用于水利设施配套,结合国家淮、颍河治理重点工程建设,加大对内涝区的治理;三是加大对农村教育的投入。从*年开始,每年招聘300名以上大中专毕业生到农村教育第一线任教。加大中小学校舍危房改造力度,仅2008年县财政配套300万元,改造D类危房4700平方米。县财政配套568万元,在全市最先开展远程教育;四是解决农民看病难、看病贵的问题。在全市率先开展农村合作医疗,参合农民127万人,参合率达90%以上。五是加大其他社会事业的投入。广播电视“村村通”工程正在全面实施,并恢复了农村广播。先后建成30个乡镇卫生院、145个村级卫生室、67所养老院,100个村文化室、图书室及村党支部的活动室。
(四)与循环农业建设相结合。着力打造七个农业循环经济区,每个乡镇一个循环经济示范点。全县已建成户用沼气3870余口,30m3以上沼气池15个,其中300m3、600m3各一座;利用秸秆和牛粪建双孢菇大棚1000亩、4万平方米;年产10万吨的秸秆综合利用加工厂已经投产;农业“九节一减”各项工作成效明显。
二、主要经验
(一)把发展生产、增加农民收入作为核心。一是大力发展农村生产力。淮北大堤加固、沙颍河治理、沿淮三段保庄圩加固完成投资1.5亿元,农田水利建设完成土石方330万立方米,新增和改善有效灌溉面积3.2万亩、旱涝保收面积2.2万亩,完成成片造林0.6万亩,新建、补建农田林网25万亩,农业抗灾能力进一步提高。二是出台优惠政策,实行以奖代补,支持、扶持建设现代农业发展。2008年县财政拿出1000余万元用于农业产业化、畜牧养殖小区建设、无公害农产品及绿色食品基地建设以奖代补。三是积极培植和壮大农民专业合作组织,构建农业和农村经济发展的桥梁和纽带,目前全县共有专业协会、农民经济合作组织38个。四是大力实施“凤还巢”工程。鼓励外出务工人员返乡创业,反哺家乡经济发展。五是抓好新型农民培训,提高农民素质,为新农村建设提供人才支撑。从*年开始县财政每年出100万元用于农民培训。55家职业培训学校累计培训农民30多万人,使外出务工的20—40岁农民在技能上进一步提高。六是建立县六套班子领导联系示范村镇和县直单位结对帮扶制度,每年帮助联系点选准一个项目,围绕项目进行资金和技术帮扶,促进地方经济发展。七是通过示范村镇动态管理,引导各地把发展生产和农民增收作为工作的重心。2008年实现农林牧渔业总产值485706万元,同比增长9.3%。
(二)科学规划,监管到位。村庄规划是新农村建设的前提。按照“县指导、乡为主、村配合”的原则进行科学合理地规划。至*年10月中旬,除56个行政村(居委会)纳入集镇建设外,290个中心村、1311个居民点“三图一书”规划成果已全部完成,并顺利通过市级验收。规划后村庄布点由现有的3519个减少为1601个,1601个布点共占地15761公顷,规划实施后可节约土地13126公顷。
(三)坚持以人为本,依法办事,构建和谐新农村。按照有关法律法规编制完成村庄规划后,县新农村建设工作领导小组先后转发了省新农办《关于严禁借新农村建设之名非法占地搞房地产开发的通知》和市新农村工作领导小组《关于在新农村规划建设中严禁乱占滥用耕地的通知》等有关文件。多次组织县新农办会同县国土局、县城建局开展专项执法检查,并对涉及新农村建设的相关举报认真调查,对侵害农民利益的事件坚决查处,严肃处理。
(四)坚持实事求是,因地制宜,分类指导,量力而行的原则。在推进新农村建设工作中,力求积极稳妥,坚持“四不”,即不搞一刀切,不强迫命令,不加重农民负担,不增加乡村债务。
(五)增强服务意识。一是坚持把财政增长的资金绝大部分向“三农”倾斜,把加大投入作为新农村建设的一项重要政策长期坚持下去。按照“多予、少取、放活”的要求,重点在“多予”上下功夫,扩大公共财政在农村的覆盖范围。近三年来,全县共投入近3亿元资金实施25项民生工程,其中用于农业发展、农村基础设施建设、社会公益事业建设等涉及农民切身利益的有10多项。二是加大新农村建设宣传力度,并大力开展文明创建,乡风文明程度提高。几年来,全县上下广泛开展了以“文明家庭”、“致富家庭”和“好媳妇”等评比为主要内容的农村精神文明创建活动。各地利用广播、电视、宣传车等多种渠道广泛宣传、大造声势,倡导讲文明、讲科学、讲卫生、树新风,以实际行动践行总书记提出的“八荣八耻”。三是结对帮扶助推动发展。*年,我县制定了县直单位结对帮扶工作制度,县委办公室印发了《关于确定县委、县政府领导联系新农村建设示范点和县直单位开展结对帮扶的通知》。帮扶单位按照文件要求带项目、帮资金、送技术。
三、工作难点和存在问题
我县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虽取得一定成绩,但仍然存在一些难以解决的问题:
(一)村庄规划实施难度大。全县290个中心村、1311个居民点,共1601个布点全部有“三图一书”,且都按照要求经过了乡镇政府审批,审批后的规划具有法律效力。但目前的问题是规划难以付诸实施,原因有三:一是通过村级区划调整和规划合并取消了一些自然庄,并到新的居民点,势必会扩大建房用地,这样就与土地部门的要求相悖,且新一轮土地利用规划尚未完成,导致村庄规划难以实施。二是村民的宅基地很难调整和置换,按照《农村土地承包法》规定,农民承包地30年不变,使用权属于农民自己,只要有一户不同意,乡村干部都没有办法,宅基地置换乏力。三是相关管理部门执法手段软弱。一些农民不按规划私自在耕地建房,乡镇国土所闻讯后前去制止,并送达停建通知书,农户采取“你来我停,你去我建”的办法,国土所又无权强制拆除,而交法院申请强制执行,周期至少半年。
(二)新农村建设宣传氛围不够浓。目前工业化、城镇化都有具体的考核奖惩措施,作为经济发展的硬指标落在实处,宣传力度大,氛围浓。而新农村建设只是停留在示范村镇开展示范,面上工作开展得不尽如人意。即使个别乡村工作有些进展,也只是有新房无新村,有新村而无新貌,缺乏有力而且有效地宣传引导。导致基层干群认识模糊,认为新农村建设是国家出钱搞建设,有等、靠、要和观望的现象。
(三)新农村建设投入不足。我县20个省级示范村每年国家投入490万元,县财政基本没有投入,近年来随着我县财力的不断增强,25项民生工程虽然已投入大量资金,但新农村建设仍显资金严重不足,尤其是农村基础设施和公益事业建设严重滞后,导致旧村庄内无人愿意建房,而纷纷沿路建房,路延伸到哪,房屋建到哪。
(四)部分示范村缺乏主导产业支撑。建设新农村生产发展,生活宽裕是第一位的。在新农村建设过程中,既要有新房、新村、新貌,更要有上规模、上档次的主导产业去支撑,然而我县多数村镇没有形成上规模、上档次、高效益的产业链,到今年仅有一家企业进入省级龙头企业。尤其是缺乏知名品牌,势必影响农民增收和新农村建设步伐。
(五)建设主体力量薄弱。建设新农村的主体是农民,而我县由于历史的经济的原因,青壮年劳力多数出外打工,常年外出务工农民42万以上,居留人群以老弱妇孺居多。在文化水平、科技知识、劳动力水平等多方面与建设新农村的要求明显差距。
四、几点建议
(一)加大扶持力度,努力培育农业主导产业。在推进新农村建设中生产发展是第一要务,要把培育和发展农业主导产业上,增加农民收入作为工作的重中之重,进一步出台扶持政策,采取以奖代补等手段,鼓励引导群众因地制宜调整产业结构,发展一村一品,做大做强主导产业和农业龙头企业,夯实农村经济基础。
(二)加大监管力度,调整基本农田保护区。结合第二轮土地修编,将全县各地已经复耕或即将完成复耕的土地纳入耕地或基本农田保护区,将村庄规划需要占用的土地调整为非耕地,以利于规划的顺利实施,缓解农村急需建房与审批难的矛盾;加大农村宅基地的管理和土地整治的投入,实现耕地总量的动态平衡;加强土地管理和城建管理力度和手段,确保新农村建设规划的落实。
(三)建立新农村建设专项资金,涉农资金打捆集中使用。目前,国家虽然不断加大新农村建设的投入,然而在涉农项目和资金安排上仍然沿用过去的渠道和途径,真正投入农村建设的项目和资金没有明显增加,这与新农村建设需要大量投入的系统工程的要求明显不相适应。尤其是省里确定的示范村镇,目前仅靠县自身筹资建设,一些条件相对较差的地方示范村镇建设起色不大。建议在投入方面应更多地向新农村建设倾斜,更多地对新农村建设示范村镇和面上工作给予支持和补贴奖励,尽快建立新农村建设专项资金。建议民政、交通、水利、卫生等涉农资金打捆集中使用,重点向示范村镇及市级示范区倾斜,充分发挥其示范带动作用。
(四)适当提高“一事一议”筹资标准。取消除抗洪、抢险、抗旱特殊情况以外的筹劳规定,根据目前农民收入情况和农村公益事业建设实际,可考虑将“一事一议”筹资标准适当提高,并对“一事一议”实行以奖代补,以增强新农村建设的实力。研究制定切实可行的农村公益事业投资投劳制度,建立农业和农村公益事业基础设施养护办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