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县委书记加强政法发展调研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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县委书记加强政法发展调研报告

当前,全党正在开展深入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活动。这是党的*大作出的战略决策,也是政法机关的重大战略任务。全县政法机关要把开展深入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活动摆在更加突出的位置,充分认识深入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活动的重大意义,切实提高思想认识,解决突出问题,创新机制,用科学发展观武装头脑,指导实践,推动工作。

一、紧紧围绕中心,积极服务大局,努力为经济平稳较快发展提供良好的法律保障和法律服务

(一)要进一步增强为经济发展服务的责任感和使命感。政法各部门要彻底转变重专政轻服务的观念,坚持把政法工作放到经济发展的大局中去谋划,牢固树立为经济发展服务的理念,把服务*经济发展作为政法工作的重要任务和重大责任,找准服务的切入点和着力点,不断推出新的服务举措,主动服务第一要务,认真履行维护稳定第一责任,在职能职权范围内,在具体执法办案过程中,着力为我县经济发展提供良好的法律保障和法律服务。

(二)要进一步为经济发展营造良好的法治环境。公、检、法三部门要形成合力,依法严厉打击金融诈骗、合同诈骗、偷税漏税、职务侵占、商业贿赂、侵吞国有资产等违法犯罪活动,维护市场经济秩序,促进市场繁荣稳定。依法打击强买强卖、强装强卸、强揽工程、聚众闹事等违法犯罪活动,尤其是要严厉打击打砸抢、敲诈勒索、暴力阻碍施工和盗窃施工设备材料等严重犯罪活动,坚决铲除非法插手工程建设的不良势力,努力营造有利于发展的治安环境。检察机关要把查办涉农职务犯罪、危害能源资源犯罪和破坏生态环境犯罪,以及土地管理、城镇建设、重点工程建设中发生的职务犯罪作为重点,依法严肃查办国家工作人员滥用职权、玩忽职守、索贿受贿等职务犯罪,努力营造有利于发展的政务环境。审判机关要依法公正高效审理各类民商事和行政案件,调整相关法律关系,制裁违约行为,依法追究行政机关不作为的法律责任,制止行政机关乱收费、乱罚款、乱摊派以及非法干预企业经营自主权等违法行为,努力营造有利于发展的执法环境。

(三)要进一步为经济发展提供高效便捷的法律服务。政法各部门要坚持把打击犯罪与促进发展统一起来,在依法打击各种犯罪的同时,要善于运用司法手段调节经济关系,及时有效地处理各种经济案件,为企业安心经营、平等竞争营造良好的发展环境。要为企业改革发展提供良好的法律保障服务,尽可能的采取调解和解的办法来处理纠纷。要从有利于促进企业生存发展、有利于保障员工生计、有利于维护社会和谐稳定的高度,依法保护企业的正常生产和经营活动,慎重使用查封、扣押、冻结、罚款、没收、拘留、逮捕等措施,避免地方和部门保护主义的干扰,避免企业生产经营活动和职工生活受到案件查办工作的影响,避免发生重大群体性事件,努力实现法律效果与社会效果、政治效果的有机统一。

二、强化工作措施,充分发挥职能,全力维护我县政治和社会稳定

(一)要加强对敌斗争,全力维护政治稳定。政法有关部门要密切掌握敌对势力动向,加大打击和防范力度,绝不允许危害国家安全和社会稳定的人员形成组织,绝不允许危害国家安全和社会稳定的活动形成气候。要加强情报信息收集研判,切实做到预知预防,提高发现、防范和打击能力。坚决严密防范和打击境内外敌对势力的渗透捣乱破坏活动。坚决防止“”等邪教和有害气功组织活动反弹,严密防范和打击“”等邪教和有害气功组织的各种捣乱破坏活动。要进一步加大“”刑释解教人员及习练者教育转化和巩固工作的力度,深入开展反邪教警示教育和创建“无邪教乡镇、村(社区)”工作,2009年全县“无邪教乡镇、村(社区)”要达标80%。

(二)要加强源头治理,切实防止矛盾积聚、风险叠加、局面失控。2009年,事关稳定的敏感节点多,影响我县社会稳定的各种因素依然客观存在。对此,我们千万不能掉以轻心。各乡镇党委、政府要切实履行第一责任,确保辖区社会政治稳定。政法各部门要坚持专门机关与群众路线相结合,根据不同时段、不同节点,突出重点,把握节奏,有针对性地作出具体部署。要在矛盾纠纷排查调处上下功夫,不仅要坚持每月一次的矛盾纠纷排查制度,而且要切实落实调处化解,力求取得实效。要全力推进人民调解、行政调解、司法调解、行政仲裁的衔接,形成“矛盾合力排查,问题一线化解”的工作格局。要在解决重点突出问题上下功夫,要继续做好部分企业军转干部,尤其是要做好对越自卫反击战退役人员的落实政策和帮扶解困工作,坚持及时解决其合理的要求,逐步解决条件暂不成熟的要求,教育规劝放弃不合理的要求,切实做好稳定工作,防止出现进京赴省到市上访。要在包保稳控和依法处理上下功夫,要一手抓解决问题,一手抓教育疏导。对有意制造影响、危害社会稳定的极少数上访人员及拒不听从劝告的组织者、幕后策划者,要依法严肃处理。要坚持政法机关领导干部接访制度,继续做好领导包案、带案下访和督查督办等项工作。最近,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转发的《关于领导干部定期接待群众来访的意见》、《关于中央和国家机关定期组织干部下访的意见》和《关于把矛盾纠纷排查化解工作制度化的意见》,要求各级、各部门及时解决群众反映的问题,切实维护群众的合法权益,最大限度地把各种不和谐因素消除在萌芽状态,把各种矛盾和问题解决在基层和当地。对此,政法各部门都要认真贯彻落实,高度负责地做好工作,加强源头治理,进一步加大涉法涉诉信访问题的核查力度、群众合理诉求的解决力度、案件处理的督察督办力度以及对信访中违法行为的惩治力度,切实解决涉法涉诉信访重点、难点问题。

要建立社会稳定风险评估机制,统筹考虑改革、发展、稳定的关系,在做出重大决策之前,要进行社会稳定风险评估,防止因决策、项目、改革的失误引发不稳定事端。要切实发挥维稳、综治成员单位的作用,加强联调联处,合力做好稳定工作。各乡镇党委、政府和政法等有关部门要依法妥善处理群体性事件,进一步完善工作预案,加强值班备勤,提高快速反应和现场处置水平。在处置群体性事件中,既要加强法制教育又要加强情绪疏导,既要慎用警力又要善用警力,既要避免暴力冲突又要快速有效地控制局面、平息事态。对藐视法律尊严、挑战法治底线、动辄打砸抢烧的犯罪行为,以及插手群体性事件涉嫌犯罪的人员,要坚决依法查处,严厉打击,切实维护法律的尊严和政法机关的权威。要坚决落实维稳工作责任制和责任追究制,对因思想不重视、措施不落实或处置不当,导致发生危害国家安全和社会稳定的重大政治事件、大规模群体性事件的,坚决追究地方、单位领导和责任人的责任。

(三)要加强综合治理,保持社会治安大局健康平稳。要坚持“严打”方针,始终保持对黑恶势力犯罪、严重暴力犯罪以及抢劫、抢夺、盗窃等多发性侵财犯罪的高压态势,保持社会治安大局持续稳定,提高人民群众的安全感。要加强社会治安防控体系建设,进一步提升人防、物防、技防水平。要进一步整合乡镇综治、维稳、信访、司法、民政、武装等部门力量,加强规范综治维稳工作中心建设,切实解决人员、经费和集中办公场所,使其真正发挥作用。大力推进社会治安科技防范工程建设,今年要在去年推广试点的基础上,技防工作要在全县全面铺开,各乡镇都要建立视频监控系统,全面开展“技防标准乡镇、标准村”创建活动,提高视频监控的覆盖率和信息应用水平,真正发挥应有作用,让人民群众切实感受到技防带来的好处。要继续拓宽平安建设的覆盖面,全县平安乡镇要达到90%,平安基层单位要达到80%。要继续深入排查整治矿区周边、企业周边、学校周边、铁路沿线和农村等社会治安突出问题,适时开展专项打击,迅速改变个别部位治安混乱状况。强化以流动人口服务管理为重点的社会管理,及时整治治安管理隐患。要加强对出租房屋的管理和治安检查,认真解决出租房屋漏管失控、藏污纳垢和存在重大安全隐患等突出问题。要加强刑释解教人员帮教安置和社区矫正工作,力争每乡镇建立一个帮教基地,构建帮教和社区矫正平台,以提高工作质量和效果。要加强青少年违法犯罪预防和权益保护,促进青少年健康成长。要加强对洗浴、歌厅、网吧等休闲娱乐场所的管理,继续开展“扫黄打非”、禁毒、禁赌等专项斗争,确保文化市场健康发展,净化社会风气和治安环境。要加强对社会组织的规范管理,落实各项管理措施。要把政法基层基础建设纳入民生工程,大力开展“基层基础工作推进年”活动,切实把人力、物力、财力、注意力向基层基础倾斜,打牢维护社会稳定、促进社会和谐的根基。要切实发挥乡镇综治维稳办(中心)、工作站和信访维稳综治信息调解员的作用,筑牢第一道防线。

三、坚持正确方向,精心组织实施,积极稳妥推进司法体制和工作机制改革

最近,中央转发了《中央政法委员会关于深化司法体制和工作机制改革若干问题的意见》(中发[*]19号),从人民群众的司法需求出发,以维护人民利益为根本,以促进社会和谐为主线,以解决影响司法公正、制约司法能力的突出问题为重点,从优化司法职权配置、落实宽严相济刑事政策、加强政法队伍建设、加强政法经费保障等4个方面,提出了29条60项改革措施。这是2009年和今后一个时期政法机关的重要任务。因此,政法各部门一是要把思想认识统一到中央的决策和部署上来,按照中央的统一部署和总体规划,坚持正确方向,精心组织,依法积极稳妥推进。二是司法改革要致力于强化监督制约、致力于提高打击能力、致力于减少社会对抗、致力于提高政法经费保障水平。三是要把改革的重点放在建立健全和完善司法工作机制上,强化内外监督制约,着力保障司法公正。

四、加强党的领导,强化队伍建设,为政法事业科学发展提供坚强的组织保证

第一,要切实加强党对政法工作的领导。一是要把加强党对政法工作的领导贯彻始终落到实处。政法各部门及其业务部门的党组织要在加强政治、思想、组织领导的同时,强化对执法办案等业务工作的领导和监督,牢牢把握政法机关的思想动向、改革导向和办案方向。二是要大力优化执法环境。各级党委、政府和领导干部要支持政法机关依法履行职责,帮助政法机关坚决抵制和克服地方保护主义、部门保护主义对司法活动的干扰和影响,为执法办案创造良好的外部环境。三是要加强政法机关党建工作。政法各部门要健全党的组织,完善以基本执法单元设置党组织的体制,逐步扩大党组织的覆盖面。四是政法各部门要增强党性观念。县委政法委要切实履行县委领导管理政法工作的职能部门作用。政法各部门必须认真贯彻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及重大工作部署,坚持重大事项请示汇报制度,及时主动地向县委及县委政法委请示汇报工作中的重要情况和重大问题,确保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国家法律在政法机关得到贯彻执行。

第二,要切实加强政法队伍建设。一要加强队伍思想建设。要紧密结合深入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和“大学习、大讨论”活动,继续深化社会主义法治理念教育,强化思想政治教育,使广大政法干警始终坚持党的事业至上、人民利益至上、宪法法律至上。二要加强政法班子建设。要增强班子的凝聚力、号召力和战斗力。三要加强执法能力建设。要建立健全政法干警每年定期集中培训制度,年内要将干警轮训一遍。同时要大力开展岗位练兵和各种形式的业务竞赛活动,努力提高政法干警的理论素养、业务素质和职业技能。四要加强职业道德建设。政法各部门要高度重视职业道德建设,加强职业道德教育,完善职业道德规范,引导广大政法干警特别是领导干部严格按照职业道德的要求,从日常生活细节做起,做到一身正气、清正廉洁,自觉维护社会公平正义。五要坚持从严治警和从优待警。政法干警长期处在同各种犯罪斗争的第一线,不仅任务艰巨繁重,而且时刻面临着腐蚀与反腐蚀的严峻考验。政法各部门要从队伍建设的全局着眼,从关心爱护干警的角度出发,切实加强对干警的教育管理和监督。同时,政法各部门要把以人为本的理念贯穿到政法队伍建设之中,完善对困难干警的帮扶和关爱机制,努力改善政法干警的工作、生活条件,特别是对于因公牺牲、负伤、先进模范人物以及生活困难的干警家庭,要给予格外的照顾。要关心爱护干警的身心健康,落实定期休假、体检制度。要关心干警的成长进步,加强培养和锻炼,大胆提拔重用优秀干警。要积极向县委汇报、与组织部门沟通,努力解决干警的职级待遇问题。

第三,要切实加强县委政法委建设。县委政法委要在县委的领导下,不断加强自身建设,充分发挥职能作用,确保党对政法工作的领导真正落到实处。一要进一步加强对政法机关的支持与服务。县委政法委要经常听取政法部门的汇报,定期分析政法形势,及时就事关全局的重大问题作出安排部署,协调解决政法机关开展工作中遇到的实际困难和问题,为政法机关更好地履行职责提供有力的支持和保障。二要履行好干部协管职责。要认真落实《中共中央关于加强和改进党对政法工作领导的意见》,找准定位、履行职责、健全机制、完善程序,认真负责地协助县委及组织部门管理好政法系统领导班子和干部队伍。三要加强执法监督工作。加强执法监督的规范化、制度化建设,进一步完善执法监督机制。坚持政法工作年度考评制度,促进政法工作开展。四要切实加强政法委自身建设。充分发挥政法委员会集体领导作用,建立健全各项规章制度,提高政法委机关工作规范化、制度化程度,进一步改进工作作风,提高领导协调和服务水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