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质监局特种设备监管思考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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质监局特种设备监管思考市

特种设备指涉及生命安全、危险性较大的承压、载人和吊运设备、包括锅炉、压力管道、电梯、起重机械、客运索道、大型游乐设施、场(厂)内机动车辆等8大类。近些年来,随着社会经济的不断发展,特种设备的使用领域越来越广。以我市为例,*年我市特种设备不足3000台,目前已发展到8000余台,且每年以20-30%的速度在不断增长。特种设备是一把双刃剑,依法使用、科学使用,可以大大提高生产效率,对社会经济发展发挥极其重要的促进作用;但违规使用,小则酿成安全事故,大则造成灾难性祸患,如前不久辽宁铁岭某冶炼厂因特种设备使用不当,酿成的特大型安全事故,就是一个惨痛的教训。加强特种设备监管和执法,服务好经济建设,保障好生产生活秩序的正常运转和人民生命财产的安全,成为摆在质监人面前一项光荣而艰巨的任务。

一、从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战略高度来认识加强特种设备监管执法工作的重要性

执政为民是国家公务员性质的根本体现。质监部门作为服务政府、服务经济发展、服务人民群众根本利益的重要部门,在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伟大实践中,是一支不可忽视的生力军、突击队。而特种设备的安全与否直接关系着人民群众生命财产的安全与否,关系着人民群众生产、生活秩序正常与否,关系着社会和谐与否,可以说它的安全与否是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一个不可忽视的重要因素。近年来,虽然各级质监部门对特种设备的监管执法力度在不断的加大,但特种设备的监管执法工作仍面临着许多新情况、新问题:一是少数企业从单纯追求经济利润的角度出发,对特种设备违规使用的危害性认识不足,在使用过程中重使用轻管理,甚至有的企业存有侥幸心理,在特种设备的使用、保养、维护等过程中能省就省,能不花钱就不花钱;二是一些小企业,小作坊大多存在于居民区,城中村等城乡结合部,查找难,对该类企业(作坊)的监管很难到位,甚至是一个盲区,如我省惠州市*年发生的土锅炉爆炸事故;三是部分地区地方保护主义仍有一定程度的存在,对监管执法工作不理解、不支持;四是随着特种设备数量、种类的不断增多,特种设备监管、执法人员的能力素质与形势的发展仍有较大差距。这些都说明,目前我们的特种设备监管执法形势依然严峻,监管执法工作任重道远。作为质监工作的行政执法人员,必须充分认识特种设备安全的重要性,要切实加强能力素质建设,不断增强执法人员的使命意识,不断增强执法人员履行职责的自觉性,不断加强特种设备相关知识和相关法律、法规的学习。肩负重大责任,一丝不苟监管,不殉私情执法。

二、融合多方力量,形成立体联动执法机制

特种设备使用直接关系着人民群众生命财产的安全,关系社会的和谐。在对特种设备的监管执法中,执法人员必须牢固树立“责任重于泰山”的使命意识,依法办事,严肃执法,对违规、违法使用特种设备的行为,绝不能心慈手软,发现一起就要查处一起,规范一起,绝对不能让安全事故隐患在自己手中溜走,绝对不能让安全事故在自己管辖范围发生。

要牢固树立立体联动执法的观念。特种设备安全监管执法包含:制造、安装、检验、检测、维修、保养、使用等环节,环节多,专业性强,如果仅凭稽查执法部门一己之力、单打独斗很难开展好这项工作。在执法中必须注重加强资源的整合、整体效率的发挥,不断加强与特种设备检测机构、行政监察部门的沟通和协作。一方面,执法部门要主动积极地向特种设备检测机构、行政监察部门了解情况,掌握信息,经常性地参加监察部门的安全监察工作,及时了解掌握特种设备的分布和使用情况;另一方面,检测机构对在检测过程发现的安全隐患及违法违规行为要及时向监察部门反馈,监察部门对检测机构反馈的和监察中发现的问题现场及时发出指令书,并搞好跟踪,对逾期不整改的及时移送稽查执法部门立案查处。稽查部门对移送过来的案件,或执法中发现的违法行为,严格依照法律法规进行查处。实现检测、监察、执法环环相扣,避免因工作环节脱节使某些设备处于脱控状态。在执法过程中,稽查执法部门应请求检测、监察部门派人参加执法,遇到有疑难共同分析研究,遇有专业问题及时请教,使执法人员及时在现场掌握特种设备的安全状况,及时对现场情况进行处置,使各类安全隐患消除在萌芽状态。

要注重加强与政府相关部门的沟通协调,积极主动的向政府汇报,与相关部门沟通,向他们宣传特种设备安全工作的重要性,使他们认识、了解、理解、支持特种设备的执法工作,为执法工作的开展创造良好的社会氛围。如某县是我市县域经济发展较快的一个地区,但受各种因素的影响,特种设备监管一直比较滞后,为了彻底扭转这一局面,我局主动向当地政府进行专题汇报沟通,并联合当地政府,召集特种设备使用管理较混乱的64家企业召开了特种设备形势会,向大家讲明问题、要求,在此基础上开展专项整治执法行动,一举扭转了被动局面。整个整治行动中共立案查处各类违法使用特种设备企业20家,查封设备115台。

在近几年特种设备的执法工作中,我局稽查部门牢固树立了立体、联动执法的观念,注重了资源的整合和整体效益的发挥,使特种设备执法案源有了较大的拓展,立案数有了较大幅度的增长。据统计*年共立案65宗,查封各类设备470余台,同比*年分别增长了73%和150%,较好地杜绝了各类特种设备事故和隐患的发生,取得了较好的社会效益。

三、注重证据收集和证据链的统一,增强行政执法的说服性和权威性

特种设备的违法行为大致可分为:一是委托无资质单位安装或者私自安装;二是未经检验合格交付用户使用;三是未按规定进行注册登记;四是未按规定申请定期检验;五是作业人员无证上岗操作等五大类。这些违法行为看似明显,容易判断,但如不注意证据的收集,就会使整个执法活动因证据的脱节而使整个证据链衔接不上来,不能形成统一的证据链,会使违法行为得不到应有的制止,违法者受不到应有的惩处。因此,在执法中必须把证据的收集和证据链的统一作为案件查处的首要前提。一是要尽可能对具有证明力的证据予以收集,特别是对证明力强的原始证据、直接证据如设备的有关资料、技术参数、合同、票据等进行收集。在执法现场尽量做到现场取证,及时制作现场记录,进行现场调查,对一些违法违规物品该扣押的要扣押,该登记的要登记;尤其对那些可能灭失或事后难以取得的证据,要及时采取摄影、录象等进行了固定保存。二是注重取证多样性,不仅要收集第一手材料的原始证据,还要收集第二手资料;不仅收集当事人陈述类的言语证据,还要收集书证、物证类的实物证据;不仅收集现场检查记录类的直接证据,还要收集鉴定结论类的间接证据,使证据在内容上更全面、更充实。

*年6月,我局稽查部门对市区某超市使用非法改装电梯一案的查处中,为了使证据更加充实,证据链更加统一,执法人员除在现场对有关资料、购销合同、安装交付合同、电梯铭牌、技术参数等进行了查阅,还先后对超市负责人,安装单位负责人和到制造单位*某制造公司进行调查,使该案相对人涉嫌将已改装但未经监督检验合格电梯出厂销售交付用户使用的大量证据得以收集,证据链得以构成,各类违法事实得以查清,使案件得以顺利的查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