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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法服务经济调研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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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法服务经济调研报告

伴随着我国经济社会的飞速发展,政法工作在加强社会管理、维护社会稳定,促进社会和谐等方面发挥着越来越重要的作用。特别是在当前经济危机对我市经济发展带来巨大冲击的大环境下,政法机关深入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立足经济发展变化,不断改进执法方式方法,以服务企业为重点,努力提高服务经济发展的能力和水平则具有更为重大的意义。

一、新形势对政法工作提出的新需求

1、要在服务经济社会发展大局上取得更大成效。要积极为各类市场主体提供司法服务,依法调处经济纠纷,打击经济犯罪,维护良好经济秩序;推动建立社会稳定风险评估机制,抓好矛盾纠纷排查化解、治安问题排查整治,维护良好社会秩序;严格执法、公正司法,不断提高办案质量和效率,维护良好法律秩序。

2、要在维护社会公平正义上取得更大成效。要一手抓思想教育,一手抓司法体制和工作机制改革,在解决办“关系案”、“人情案”、“金钱案”和“诉讼难”、“执行难”等突出问题上,务求取得让人民群众感受得到的实效。要以完善内外部监督制约机制为重点,加快政法机关信息化建设,大力推广网上办案、网上审批、网上监督,注重运用科技手段解决监督不力的问题;加大推进司法民主的力度,除法律规定保密外,办案程序、流程、结果要最大限度地公开,接受公众监督。

3、要在建设过硬政法队伍上取得更大成效。要着力加强政治建设,使政法干警坚定理想信念,自觉践行为民宗旨,恪守良好职业道德,始终坚持党的事业至上、人民利益至上、宪法法律至上;着力加强执法能力建设,严把“进口”,畅通“出口”,加强培训,提高执法素质和水平;着力加强基层基础建设,从政策和体制机制上研究采取措施,使能力强、有经验的政法干警能够稳定在基层第一线,提高基层政法干警执法办案、化解矛盾、做群众工作的本领;着力加强反腐倡廉建设,健全审务、检务、警务、狱(所)务督查工作机制,严肃查处违法违纪案件,坚决清除害群之马。

4、要在创造良好的执法司法环境上取得更大成效。各级党委政府要支持政法机关依法履行职责,排除对执法办案活动的非法干扰;动员组织各方面力量,共同疏导化解矛盾,促进社会和谐;加强法制宣传和舆论引导,促进公正廉洁执法,促进全社会学法守法用法,维护法律尊严和权威。政法机关要健全新闻发言人制度,主动向公众及时准确信息。

二、我市政法工作在服务企业中的主要作法及成效

近年来,全市政法系统紧紧围绕党委、政府中心工作,紧扣服务、打击、防范、监督四个重要环节,不断优化企业发展环境,依法调节经济秩序,最大限度地增加和谐因素,最大限度地减少不和谐因素,为推动我市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创造了良好的社会环境和法治环境。

1、在思想认识上坚持做到合力同心,把服务企业发展作为政法大事抓紧抓实。全市各级政法机关进一步统一思想,把服务企业发展作为一项严肃的政治任务来认识,作为一项事关全市改革发展、事关全市政法队伍甚至党和政府形象的重大问题来认识。一是在“大学习、大讨论”活动中,强化服务企业发展意识。切实抓好党委(组)中心组的专题学习,并带动全体干警大抓学习,统一全体干警的思想,使全市各级政法机关和广大政法干警牢固树立起“人人都是发展环境,个个都是政府形象”的观念,牢固树立起“服务崛起有功、阻碍崛起是过”、“发展为先、企业为重、服务至上”的工作理念。各级政法部门结合工作实际积极开展“——”等专题学习研讨活动——场次,为服务我市经济社会发展进一步坚定信念、明确方向。全市政法系统“大学习、大讨论”专题培训班举办后,各地各部门积极开展“回头看、干得怎么样”活动,查找不足,析根求源,扎实整改。二是在“倾听呼声分析问题”中,理清服务企业发展思路。20年以来,全市政法机关共委派——名(次)干警走访各类企业——家,市直政法部门主要负责人亲自参加企业员工代表大会,及时倾听企业家和企业员工对政法工作的意见和要求,进一步推动思想解放、完善发展思路。全市公安机关针对查摆出的问题,深入调研,广泛问计,对症施策,积极构筑“五为”机制,即:以信息主导为基础,着力提升决策水平;以主动治安为支撑,构筑群防群治网络;以快速反应为核心,着力打造反恐处突尖兵;以精确打击为重点,着力提升严打整治效能;以整合资源为保障,着力构筑协同作战平台。三是在“走进矛盾破解难题”中锤炼工作作风。各地各部门对服务企业发展存在的难题,强化督查,加大破解力度,切实锤炼了政法干警优质高效的工作作风。市委政法委及时出台——,以——条具体意见,把服务经济社会发展,依法调节经济秩序,维护社会稳定作为当前及今后一段时期全市政法部门的一项重大而紧迫的政治任务来抓,以实际行动积极应对金融危机给政法工作带来的新挑战。

2、在工作措施上切实做到倾力而为,为企业发展提供坚强有力的法律服务和法治保障。主动上门服务,不断优化企业内部控制环境。一是在增强企业员工法律意识方面,全市公安机关、司法行政机关专门组织人员到——等企业开办法制讲座,发放法律宣传卡(资料)。市公安局还组织企业内保干部进行培训,召开企业职工座谈会,公安民警兼任企业义务法律顾问。市中级人民法院经常召开企业负责人座谈会、为企业家开展知识产权专题知识讲座、帮助企业强化商标意识,提升品牌价值,推动企业发展。二是在维护企业合法权益方面,公安机关做到了及时赶赴现场,主动办事维权。司法行政部门做到了创新工作方式,主动服务维权。进一步健全企事业单位调委会——个、区域性行业性调委会——个、人民调解员——人,充分发挥企业民调组织作用,在企业深入开展矛盾纠纷排查调处活动。20以来年,共调解涉企矛盾纠纷——起,调解成功——起。与此同时,市司法局明确提出“调解纠纷请找司法,法律援助请拨12348”,并书写标语张贴到各企业;大力开展法律援助进企业活动,积极办理讨薪、合同纠纷等维权案件。三是在维护企业治安秩序确保企业平稳发展方面,公安机关积极协助企业做好大项目的安全保卫工作,建立并完善公安民警驻企联络员制度,继续向重点企业派驻联络员。

3、依法调节保护,有效保证企业生产经营秩序。全市政法部门围绕党委政府中心工作,强化惩罚、保护、调节职能并重的意识,采取一系列切实有效的措施,充分发挥职能作用,积极打击经济犯罪,调节和规范经济关系,有力地促进了地方经济发展。公安机关对一些涉企重大恶性案件和侵犯民营企业法人人身安全的案件,做到快侦快破。检察机关认真履行法律赋予的职责,积极查办和预防职务犯罪,努力为我市经济发展保驾护航。全市两级法院结合审判工作实际,就如何进一步支持和服务全市企业发展提出了具体措施。对涉及公司、企业的经济纠纷案件实行快立、快审、快执。除重大、复杂、疑难案件以外,要求一审案件一般在3个月内审结,二审案件在1个月内审结。积极争取大案要案的管辖权。妥善审理企业破产案件。坚持慎重受理、妥善处理的原则,严格依法审查企业破产申请,防止“假破产、真逃债”和国有资产流失。同时,在审判工作中,注重有针对性地为企业提出司法建议,帮助企业建章立制,堵塞漏洞。

4、强化巡逻防范,严密控制企业周边治安秩序。全市公安机关集中整合专业巡防队、村居巡逻队、厂企护卫队等多种力量,布警于案件高发、防范薄弱的重点时段和部位上,有针对性地进行巡逻盘查,提高防范效果。在重点企业和复杂场所以警务室为依托,辐射周边,由责任区民警带领并指导警务区治安巡逻队开展工作。在重点厂矿、企业周围安装治安视频监控系统,开展警企互动、企业联保活动,挖掘社会资源,共同搞好治安防范。

5、改进执法方式,规范执法行为,不断提高政法机关公信力。全市政法机关进一步改进执法方式,办理涉及企业的案件真正做到“五不”“一防止”,即不轻易传唤、拘留企业法定代表人,不轻易冻结企业账户和资金,不轻易对涉及企业的案件曝光,不因办案间断企业正常的生产经营,不因办案给企业造成负面影响,防止发生查办一起案件影响企业声誉、损害企业利益,甚至搞垮一个企业的问题。在严格规范公正执法的前提下,努力实现法律效果与社会效果的统一。在严格规范执法行为方面,全市政法干警严格做到“五个不准”,即不准以服务为名接受企业吃请或到娱乐场所消费,不准占用企业的车辆和通讯工具,不准在企业报销各类开支费用,不准为亲属在企业谋取不正当利益,不准巧立名目侵害企业利益。

6、在源头治理上始终做到以人为本,不断健全完善优化企业发展环境的长效机制。针对项目大批落户、征地拆迁大力推进、城市建设快速发展、各种社会矛盾凸显的实际情况,全市政法部门按照以人为本的要求,立足源头维护稳定,完善“三个机制”:一是完善矛盾纠纷排查调处机制。完善了“大接访、大排查、大调处”工作机制,制定了“县(市、区)委书记和县级领导大接访”实施方案。认真开展“大接访”,变上访为下访,变堵访为领访,采取上门拜访、预约接访、多部门联合接访等方式畅通企业和员工诉求渠道;坚持开展“大排查”,做到涉企重信重访问题、重点疑难矛盾、长期积累矛盾“三摸清”;扎实做好“大调处”,实行一个问题、一名领导、一套班子、一个方案、一抓到底,实现“零积案”。在“大接访”活动中,全市共接访涉企矛盾纠纷240余批次,全部得到及时妥善化解,做到了“将矛盾化解在源头,把问题解决在基层”。二是完善重大社会稳定风险评估机制。为从源头上防止因预测不科学和决策不当而引发不稳定事件,市维稳办制定并以市委、市政府两办名义印发了《xx市重大事项社会稳定风险评估暂行办法》,规定凡涉及群众切实利益、可能带来矛盾冲突的重大政策、重大工程项目、重大改革措施等事项,必须由地方党委、政府负责组织,由主管部门通过采取召开听证会、征求群众意见等方式初评后,上报维稳、纪委等相关部门进行风险评估,评估合格后方能组织实施。在重点项目“——项目”征地拆迁中,由于涉及拆迁范围大,被征地群众多,市维稳办、市拆迁办、市项目办联合开展了“李宁工业园项目征地拆迁工作社会稳定风险评估”,对不稳定因素进行了先期预测和研判,制定详细措施,认真解决遗留问题,实现该拆迁项目“无一人上访、无一例事故”。三是完善群体性事件快速处置联动机制。对项目建设中发生的案件做到“四优先”,即公安机关优先出警、司法机关优先调处、检察机关优先查办、审判机关优先审结,确保整体联动;制订了应对突发事件的处置预案和工作流程图,实行限时处置制度;对导致矛盾纠纷激化升级、引发重大群体性事件或重大恶劣影响事件的实行问责,一律追究相关部门及责任人的责任。

三、改进政法各机关执法方式方法的对策及建议

如何深入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转变作风、服务发展已成为当前摆在我们面前一个必须认真思考和解决的问题。当前,在我市政法机关执法活动中存在的问题可以概括为以下几类:一是宗旨观念不牢固,人权意识淡薄。如“冷横硬推”及部分干警存在特权思想等;二是执法不严,执法不公。在执法活动中存在办理人情案、关系案的现象;三是重实体、轻程序。在办案过程中,程序意识模糊,导致一些案件质量不高;四是法制观念淡薄,执法犯法。如超越职权办案、以罚代刑、滥用强制措施、变相体罚等。纠其原因,主要是因为少数干警综合素质低,宗旨意识和法制观念淡薄,没有牢固树立社会主义法治理念。在执法活动中,执法监督不力,在查处干警违法违纪案件上的力度不够。现就政法机关“如何落实科学发展观改进执法方式方法,服务经济发展”提出如下建议。

1、落实科学发展观,进一步增强服务发展的责任感和使命感。科学发展观是与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一脉相承而又与时俱进的科学理论,是我们党执政理念的飞跃,是指导发展的世界观和方法论的集中体现,也是做好新时期政法工作的根本指导方针。因此,在工作实践中,我们必须紧密结合实际,深刻理解和准确把握科学发展观的精神实质、科学内涵和基本要求,使科学发展观在每个干警思想深处扎下根,始终坚持以科学发展观为统领,自觉把科学发展观的要求贯彻到政法工作始终,落实到各项工作和各个环节之中。要树立和落实“三观”即:一是树立和落实科学的执法观。就是要在执法中坚持做到“立警为公、执法为民”,以“为公”和“为民”作为执法的着眼点,以服务党的中心工作作为政法工作的出发点,全面履行职责,为科学发展提供有力的法制保障。二是树立和落实公正的司法观。公正对待每一位当事人,公正办理每一起案件,公正处理每一项诉求,在实体、程序和效率上确保司法公正,不断提升司法的公信力。三是树立和落实正确的政绩观。在执法活动中,不仅要看执法活动的法律效果,还要看执法活动的社会效果,实现工作的力度与水平、办案的数量与质量、执法的效率与效果的统一,既要着眼于显绩,又要着眼于潜绩,不能为了“表面风光”而搞“政绩工程”;既注重当前,又注重长远,不能追求“短平快”的政绩,急功近利。强化“五种意识”是:强化执法为民意识,着力解决脱离群众、漠视民生问题;强化组织纪律意识,着力解决政令不畅、执行不力问题;强化科学发展意识,着力解决服务发展、保障不力问题;强化求真务实意识,着力解决工作飘浮,作风不实问题;强化服务发展意识,着力解决履职不力,效能不高问题;

要坚持理论和实际相结合。要将科学发展观体现在工作思路、工作计划、工作方法和工作作风上,落实到公、检、法、司、民各部门的具体工作要求上,贯穿到政法队伍建设、业务工作和全面履行职责中,真正使科学发展观成为指导政法工作的指南,剖解难题的锐器,开拓创新的航标,服务大局的罗盘;要充分认识服务发展的重要性,为发展服务是政法机关的重大政治责任和重要历史使命,切实增强服务发展的责任感和使命感。自觉地服从和服务于发展,完善和落实各种服务措施,改进执法方式,优化发展环境,为我市经济的发展创造一个稳定、公平、规范、有序的法治环境。

2、切实转变作风,不断提升服务发展的质量和水平.

近年来,我市政法机关按照市委的部署,先后开展了“规范执法行为、促进执法公正”、社会主义法治理念教育和“落实科学发展观、转变作风、服务发展”主题教育活动等,政法机关的作风有了很大的转变,机关效能明显提高。但有的机关和干警在作风上仍存在一些问题。因此,政法机关落实科学发展、转变作风,应从以下几个方面做起:一要从教育入手,端正广大政法干警的思想作风。要坚持政治建警,进一步加强对政法干警进行思想政治教育,树立正确的人生观、世界观和价值观,自觉抵御各种腐朽落后观念的侵蚀,养成实事求是,求真务实,真抓实干的思想作风,始终保持忠于事实,忠于法律、忠于祖国、忠于人民的政治本色。二要从转变领导作风抓起,带动政法机关作风的进一步好转。要把加强领导作风建设作为重中之重,按照总书记倡导的树立“八个方面良好风气”的要求,从转变领导作风抓起,通过领导作风的转变带动政法机关整体作风的转变。三要从转变执法和工作作风做起,树立良好的执法和工作作风。要从政法机关特殊性要求,着力打造认真负责、严谨细致、雷厉风行、令行禁止、纪律严明、特别能吃苦、特别能战斗的工作作风。要从有利于发展、服务于发展着眼,改进执法和工作作风,着力提升服务发展的质量和水平。四要建立健全队伍管理监督的长效机制,把队伍作风建设放到突出位置,常抓不懈。严肃查处违法违纪的人和事,加强对干警八小时以外的监督管理。通过狠抓管理,从严治警,实现政法机关作风的进一步好转。

3、发挥政法职能,为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提供有力的法制保障一是认真履行打击、预防刑事犯罪的职能,努力创造安定有序的治安环境。安定有序的治安环境是社会稳定的具体体现,是经济社会发展的重要保障。政法机关要坚持“严打”方针,充分发挥刑事侦查、批捕起诉、刑事审判和定纷止争等项职能,依法严惩敌对势力和邪教组织的破坏活动,严厉打击破坏社会治安秩序的严重暴力犯罪,促进社会治安进一步好转。要认真执行宽严相济的刑事司法政策,对严重危害社会治安的刑事犯罪和治安案件要快侦、快捕、快诉、快判,对主观恶性较小、社会违害轻微的犯罪,果断采取轻缓的刑事政策。要积极开展各种集中专项整治和社会治安防控体系建设,加强社会治安管控,稳妥开展社区矫正工作,全面落实社会治安综合治理措施,深入推进平安创建活动开展。二是认真履行惩治和预防职务犯罪的职能,努力创造廉洁高效的政务环境。重点查办发生在党政机关和领导干部中的职务犯罪,徇私舞弊导致国有资产严重流失的犯罪,渎职失职造成严重工程质量事故的犯罪,以及负有市场监管、维护市场秩序的行政执法人员滥用职权、玩忽职守的犯罪。要坚决查办征收征用土地、城镇房屋拆迁、企业重组改制和破产中损害群众切身利益的贪污贿赂、侵权渎职犯罪。建立健全教育、制度、监督并重的惩治和预防职务犯罪体系,广泛开展普法活动,加强勤政廉政宣传,增强国家工作人员依法办事、廉洁从政的自觉性。三是认真履行诉讼监督职能,努力创造公平正义的法治环境。各级检察机关要进一步增强法律监督意识,强化监督措施,增强监督实效,要针对有案不立、有罪不究、执法不严、司法不公等群众反映强烈的问题,加强刑事立案监督、侦查活动监督、刑事审判监督、刑罚执行监督,保障刑法、刑事诉讼法的统一正确实施。要加大民事审判和行政诉讼监督力度,认真受理审查公民、法人民事行政诉讼,对确有错误的民事行政判决、裁定,特别是因地方和部门保护主义或司法腐败,影响发展,致使国家和社会公共利益遭受重大损失的案件,坚决依法抗诉。要坚持把查办职务犯罪与诉讼监督有机结合起来,把查办司法人员职务犯罪作为推动诉讼监督工件的重要手段,坚决查办执法和司法不公背后的腐败案件,增强诉讼监督效能,促进司法公正和社会公平正义。四是依法保护各类市场主体的合法权益,努力创造公平竞争的市场环境。政法机关必须大力破除地方保护、部门保护、地域歧视、身份歧视等狭隘观念,依法支持和保护各类市场主体平等参与市场竞争,平等保护各类市场主体的合法权益,努力营造有利于吸引投资、吸引技术、吸引人才的良好氛围,依法调整各类经济关系,为努力营造良好的发展环境作出应有的贡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