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环卫作业市场化,是我区深入实施“中调”战略,增强公共产品和公共服务供给能力,提高城市管理水平的重要举措,也是区第十次党代会、区委十届二次全会提出的主要工作。近年来,我区按照市市容环卫局和区委、区政府的要求,实行环卫作业市场化,是彻底解决环卫各项问题,将市政道路人工清扫保洁作业全面推向社会,既是实现环卫作业市场化、社会化、专业化运作的形势要求,又是规避《劳动合同法》施行后巨大的劳动用工风险的迫切需要和唯一途径。因此,我区按照“确保队伍稳定,确保保洁质量不下降”的总原则,借鉴目前海珠区实施后的成功经验以及我局实行公厕管养服务市场化的成功做法,在今年内完成项目招标发包,落实各项保障措施,从20**年1月1日起,将市政道路人工清扫保洁作业全面推向社会。
一、主要做法和进展情况
1、基本情况:目前,我局在职在岗干部、职工、临工共2227人,退休共1371人。我区市政道路保洁作业按地域划分为六片,分别由我局属下第一至第六管理所负责。六个管理所在职在岗干部、职工、临工共1702人。其中在编干部22人、职工100人,临工1580人。
我区作为中心城区,市政道路人工清扫保洁作业的特点是要求高、管理严、投入大、效果好,长期以来已经形成了一整套长效管理机制和切实可行的作业规范。在此基础上,我局按照区委、区政府的要求,将在年底前建立并有效运行ISO9001质量管理体系,为各项业务工作提供了强有力的保障。
2、实施改革的必要性:《劳动合同法》已于20**年6月29日颁布,于20**年1月1日施行。该法从保护劳动者出发,很多新的规定尤其是在无固定期限合同和经济补偿、赔偿方面的规定,对用人单位极为不利;作为重体力劳动、主要使用青壮年劳动力的环卫行业,所面临的压力更是无以复加。另外,由于该法规范了以前所有劳动法律法规尚未涉及的劳务派遣行为,并作了严格的限制,因而以劳务派遣的用工方式已不能达到规避风险、减轻负担的目的。
①随着无固定期限合同工人的不断增加,一线工人将不断老化,直接导致劳动效率越来越低,作业成本越来越高,“养人”包袱越来越沉重。环卫工人露天作业,劳动强度大,按照市市容环卫局制定的作业标准,一般只有青壮年劳动力才能适应。以往,由于编制外临工到了一定年龄,一般都主动辞职另谋出路,或者在劳动合同期满时,单位主动与其终止劳动关系。因而,劳动效率一直能够保持较高的水平。《劳动合同法》施行之后,由于“连续订立二次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续定劳动合同的”,“应当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必然导致一线工人将不断老化。
队伍老化对环卫作业劳动效率带来双重的影响,一是体力下降导致劳动效率降低;二是因为长期从事重体力劳动、长时间接触垃圾,工作环境相当恶劣,一般男满50岁、女满45岁以后,很多都患有脊椎、关节类的疾病,身体素质比同龄人差得多,进一步降低了劳动效率,甚至要将他们养起来。目前我局一线保洁工人的人均作业面积,老职工为1500M2,临工为2800M2,老职工的劳动效率只有临工的54%,年龄老化对劳动效率的影响非常严重。因此,随着队伍老化,在作业质量保持不变的前提下,所投入的劳动力必然越来越多,作业成本也越来越高,因为政府不仅要“养项目”,还要额外“养人”,而且随着人员不断老化,“养人”的包袱将越来越沉重。
②经济补偿、赔偿负担越来越重。
根据《劳动合同法》,“用人单位应当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的情形共有12种,其中属于新增加的有2种,包括:“劳动合同期满终止”;用人单位“向劳动者提出解除劳动合同并与劳动者协商一致”。实际上,除了因为劳动者原因解除或终止合同的,均要给予经济补偿,“经济补偿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
如果单位为了避免队伍老化,在劳动合同期满时,主动与劳动者终止劳动关系,就要多支付1年1个月的工资,而且工资基数是以合同结束前一年的平均工资计算。以目前的广州市最低工资标准780元/月为基数、按每年工资增长7.5%、每个工人平均使用5年测算,20**年起每招收1名工人,5年后终止合同时的经济补偿为6957元,相当于平均每年多增加1391元/人,我局从事道路保洁作业临工共1580人,平均每年增加经费220万元。从另一个角度测算,按照每5年全部轮换一次,平均每年轮换率为20%,第一年额外增加经费6529元/人,合计206万元,而且增加部分按每年7.5%递增。以我局的财力,根本无法承受。
另外,如果单位单方面解除劳动合同,在该法施行之前,除了合同特别约定了赔偿条款外,只需支付每年1个月的经济补偿。该法施行后,应当按“经济补偿标准的二倍向劳动者支付赔偿金”。
由于我区从事市政道路人工清扫保洁作业的临工人数众多(1580人),《劳动合同法》施行后的劳动用工风险巨大,如果采取先试点后铺开的做法,一方面对降低风险的作用不大;另一方面,必然出现工人之间互相攀比的情况,对队伍稳定更为不利。因此,从避免增加政府财政负担考虑,将市政道路保洁作业全面推向社会,已经迫在眉睫。
2、主要做法:从我区公厕管养服务项目发包来看,该项目的招标最高限价为3253万元,实际中标价格为3**3万元,下浮了6.5%。尽管如此,中标单位近几个月的利润率仍然达到8%以上。当时我局无害化管理所也参加了投标,投标价基本上就是招标的最高限价,但按照其投标方案,已经没有任何利润。企业运作与事业单位运作相比,成本下降了14%。在目前市场竞争非常充分的情况下,我区市政道路保洁作业招标发包后的运作成本预计不会大幅度增加。
①、市政道路保洁作业市场化的队伍安排:招标发包后,拟将6个管理所合并为1个管理所,编制约80人,其中20人对全区市容环卫工作实行网格化管理,60人专门负责对全区乱张贴、乱涂画的清理;这80人同时作为应对突发情况的应急队伍。六个管理所在职在岗干部、职工、临工共1702人。其中在编干部22人、职工100人,临工1580人。招标发包后,拟采取以下办法分类安置。
所领导(9人):5人满30年工龄,且年龄较大(男满52岁,女满47岁),拟按穗人发[20**]30号文规定,给予办理提前退休;3人在合并后的管理所安置,1人分流到车队。
干部(13人):5人满30年工龄,且年龄较大,拟按穗人发[20**]30号文规定,给予办理提前退休;5人在合并后的管理所安置,3人分流到车队。
职工(100人):72人在合并后的管理所安置,余下28人根据个人条件分流到车队或办理待岗。
临工(1580人):参照公厕管养服务招标的做法,在保持工人工作岗位相对稳定、福利待遇不变的前提下,由中标承包单位接收解决,并作为参与项目投标的要求。
②、市政道路保洁作业市场化的作业质量保障措施
一是合理制定招标方案和招标文件,确保中标单位具备足够的履约能力。吸取已有的成功经验,合理设置准入条件和评分标准,在保证充分竞争、避免恶性竞争的前提下,吸引行业内实力雄厚、信誉良好、经验丰富的质优企业参与投标。同时,将全区道路划分为6个包,分别由不同企业承包,并且明确,一旦其中一个企业内部出现问题,在紧急情况下,其它中标企业应给予支援,以进一步降低风险。
二是加强指导协助,确保业务工作无缝对接。全区道路人工清扫保洁作业将完全按照区市容环卫局6个管理所负责的范围进行划分,每个管理所划为1个包,以便于准确测算经费、便于工作衔接、便于监督管理,尽量减少发包造成的变动。同时争取在今年11月底前完成招标工作,确定中标单位并签订承包合同。将今年12月作为承包前的交接期,将明年1-2月作为承包后的磨合期,加强与承包企业沟通协调,在业务上给予指导帮助,将各地段的具体情况向企业交底,让其尽快熟悉业务,合理调配资源,以适应我区环卫作业的标准要求。
三是发挥经济调节作用,提高承包企业自我约束的自觉性。以市、区的管理作业规范、质量标准为依据,要求承包企业订立相应的作业质量监管制度。在此基础上,订立我局对企业的日常检查考核制度,包括对作业质量和承包单位自身制度落实情况的检查,至少每周暗检一次,每月明检一次;考核评分与承包经费挂钩,在承包合同中明确国家、省、市、区各级检查评分扣罚标准,明确日常检查考核的取证、反馈、督查、扣罚的具体程序和办法。
四是实行网格化管理,确保监管到位。按照ISO9001质量管理要求,区市容环卫局市容科、环卫科、环境卫生监督管理所、管理所质检人员按照层级分工责任和网格化管理要求,落实层级责任,加强对全区道路保洁作业质量的监管,及时发现、纠正承包单位的违规行为。
五是充分利用社会各类监控资源,进一步提高监管效能。与有关部门协调,借助遍布全区的治安视频监控探头和逐步建立的视频信息系统,采取派员参与值班的方式,充分发挥“天网”、“地网”的即时监控功能,提高对道路保洁作业质量的监管效率。借鉴杭州等一些城市的经验,参照我区公厕的做法,在道路两侧合适位置设置公示牌,公布路段名称、长度、面积、保洁时间以及负责该路段保洁的企业名称、投入的保洁人数、投诉电话等,发挥群众监督的作用。
六是成立一支机动力量,应对各种突发情况。以管理所的在编人员为主要力量,组成一支应急队伍。一旦承包单位出现问题,影响清扫保洁作业的正常进行,或发生承包单位难以处理的其它突发情况,这支队伍将作为应急力量,全力支援道路清扫保洁工作。
3进展情况:目前在我区在各项环卫外包作业中,20**年2月12日,我区公厕实行免费开放,根据张广宁市长的“保洁队伍要实行投标承包制”批示要求,我区将全区172座公厕的管养服务分为东、西两片公开招标发包,从20**年5月起实行市场化运作,分别由隧成、惠康两家公司承包经营。从20**年1月1日起,我区市政道路保洁参照公厕管养和其他区市政道路保洁的做法,分为6片,通过招标,分别由万家美、惠康、标准、万胜、丰润、安永信6家公司承包经营。公厕管养服务已经在今年5月推向社会;垃圾运输、机械化清扫、洒水等与车队有关的所有作业,在目前的政府投资体制下,为了避免国有资产流失,只能收归我局直接管理,不适宜走市场化道路;市政道路人工清扫保洁作业,属于重体力简单劳动,一线外来临工达1580人,占全局临工数量的85%,是《劳动合同法》施行后劳动用工风险最大最集中的一个工种,因而社会化、市场化工作也最为迫切。在实行市场化的前期,由于队伍一度出现波动,环卫作业质量相对有所下降。经过一段时间的磨合,目前环卫作业基本走上正轨,作业质量与发包前水平大致相当。
政府成本方面,发包前的20**年,全区市政道路保洁投入为3752.17万元;发包后,按照原承包合同(中标价),合同年总经费3560.22万元,减少191.95万元。由于政策性调整用人成本增加等因素,20**年实际投入4050万元。如果不发包由我局属下单位运作,撇开管理成本,以投入一线工人按20**年平均数16**人不变计算,20**年的一线工人成本4017万元。
在成本效益方面存在的困难和问题,主要是公司运作额外增加的税费问题。按照有关规定,我局事业单位运作,不必缴纳营业税,但企业运作必须缴纳营业税。按5.63%计算,市政道路保洁项目发包后每年的税费共200多万元。这是市场化改革后必须由政府增加或由企业内部消化的成本。
二、启示和思考
我区实施“政府购买公共服务”的探索,积累了宝贵经验,在环卫服务外包方面改革实践,也引发很多的启示与思考。
1、解放思想、树立新理念是实施“政府购买公共服务”的前提。长久以来,公共事业主要由政府直接举办,不仅要投入大量的人力、物力、财力,还导致政府职能“越位”与“缺位”并存,机构重复建设,造成财政资金的低效率和浪费。在当前落实科学发展观、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大背景下,政府对公共服务职能的履行有多种实现方式,购买服务是一种具有生命力的创新方式。目前在国际上,无论是成熟的市场经济国家,还是转轨国家,均有实践的经验。国内沿海地区一些大城市如深圳、上海都较早予以试行。据了解,本市民政系统已在养老领域购买公共服务方面有所探索。通州市环卫系统近期也在制定方案,拟采取购买服务的方式使城市保洁运作市场化。当前,有必要进一步思想解放,确立以下三方面的新理念:一是为社会提供高质量的公共服务是政府必须履行的职责。政府部门要根据经济社会发展状况,通过制定公共政策、确定公共服务标准、评估标准执行情况、推动社会组织健康有序发展等措施,不断提高公共服务质量,满足人民群众的物质文化需要。二是政府部门提供公共服务的工作重心必须转变。要着力纠正一种倾向,即一说要加强政府的公共服务职能,就一定要政府全过程包办,直接生产、提供,而忽视了政府在其中所应起的关键作用。要逐步实现公共服务由“政府直接提供、直接管理”变为“政府购买公共服务,实施监管”,将政府部门的工作重心转移到制定发展规划、确定服务标准、加强监督管理、了解群众需求等方面。三是政府提供公共服务必须重视支出效益。要使政府投入逐步从消耗性投入转向效益性投入,优化支出结构,使政府能为人民群众提供数量更多、质量更优的公共服务。
2、因事制宜,确定方案体系是实施“政府购买公共服务”的关键。一要明确政府必需提供的公共服务项目。按照建设服务型政府的要求,明晰本级政府从事公共管理的责任和权利,合理界定本级政府提供公共服务的范围,切实解决政府在公共事务管理中“缺位”和“越位”的问题。二要确定提供公共服务的财力支撑力度。依据事权合理确定支出规模,在此基础上制定相应的财政收支方案,确保公共服务的有效供给。三要细分制定相关项目的方案。如在培训方面,对职业(执业)资格培训、社区居民教育、普法教育、法制培训,就业技能培训等,可以由政府部门向公办、民办培训学校购买服务;对政府部门确有需要,但因条件限制而未能开展的工作,如调研、统计、评估、勘察、鉴定等,可以由政府向相关中介组织购买服务;对部分专业性或技术性极强的工作,如技术指标或规范的制定、规划论证、政府部门信息系统维护等,可以由政府向相关行业协会、民间组织购买服务;对其他社会急需发展、投入有限的社区教育、卫生、文化、科技、体育等社会事业,可通过政府购买服务等有效措施予以资助、补贴。此举反过来还能吸收更多社会力量举办公益性、服务性民间组织,对整个社会的公共服务将起到扩大规模、提高效率之目的。
3、多方配套,提供条件支撑是实施“政府购买公共服务”的基础。主要的配套条件:一是资金(财力)配套。政府财政部门要根据财力状况和年度预算计划统筹安排资金。二是要建立供方资源库。既要保证供方的资质和能力,又要保持一定数量的供方资源,以形成一定范围内的有序竞争,逐步形成充分竞争的选择机制。三是要建立评估专家库。通过专家评估和群众评议,对相关购买服务项目实行定期考核、评价,保持和提高项目运行的质量,进一步提高公共服务的效率。
4、统筹协调,有序推进是实施“政府购买公共服务”的保证。为确保改革取得成效,可以选择在条件成熟的领域进行试点,在此基础上及时总结经验,完善操作办法,逐步扩大购买服务的范围。在具体实施中,必须对相关部门落实责任,对全过程强化监管。可由各行业管理部门负责制定本行业或领域政府购买公共服务的实施意见或方案,并作为购买服务的具体承办者,积极组织实施。财政部门要积极指导。各部门的实施意见或方案需报市政府或政府指定的牵头部门。政府购买服务的经费要全部纳入预算管理。财政部门要根据财力状况统筹安排资金,进一步强化预算的约束力。政府购买公共服务是转变政府职能的重要举措,必须与事业单位改革相结合,与费随事转的管理体制改革相结合,与国库集中支付、“收支两条线管理”等财政体制改革相结合。市有关部门要及时了解、掌握实施情况,协调处理实施中的问题,调整完善政府购买服务的相关制度和政策。
5、敢为也需慎行。在许多社会组织都为政府公共服务外包行为击节赞赏时,虽然发端于上世纪90年代的公共服务领域民营化改革是大势所趋,但作为政治体制改革的一个突破口,这一改革目前依然难以断定是否走上了阳光大道,在具体的实践中,可能会面临种种矛盾和争议。针对公共服务外包的质疑焦点之一,就是哪些公共服务可以放开,哪些必须牢牢掌握在政府手中,并做好相关保障措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