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优化经济发展环境是我市坚持科学发展观,把发展作为执政兴市的第一要务,认真解决发展不快、环境不优而重点抓的“三件大事”之一。一年过去了,优化环境工作取得了哪些成效,我市经济发展环境有了哪些改善,影响经济发展环境还存在什么问题,仍然是全市人民十分关心的问题。最近,在市人大常委会副主任李国斌的带领下,市人大财经委到市监察局、市纠风办以及有关企业对我市一年来的优化经济发展环境工作情况进行了调查,现将调查情况简要报告如下。
一、优化经济发展环境阶段性成效显著
优良的投资和发展环境,是促进招商引资,加快地方经济发展的重要因素之一。经过一年来的努力,全市投资和经济发展环境得到初步改善,有力地促进了地方经济的发展。今年上半年,全市完成地方生产总值150.5亿元,同比增长11.9%,增幅比年度预期目标高1.9个百分点,是近六年来经济增幅最高的时期;投资、消费、出口、财政收入、城乡居民收入等主要经济指标增幅均创1997年以来的新高。
1、领导重视,认识先行,责任到位,作风转变。新一届市委、市政府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认真贯彻党的十六大和十六届三中全会精神,按照科学发展观的要求,始终坚持以经济建设为中心,针对投资和发展环境不优的突出问题,果断决策,精心部署,将优化环境和深化改革、项目建设一起,作为全市“三件大事”来抓,做到了领导机构、思想认识、工作责任三到位。一是领导机构到位,全面推动优化经济发展环境工作顺利开展。专门召开市委常委会,对全市优化经济发展环境工作进行了全面部署,并迅速成立了以市委书记为组长、市长及其他5位市级领导为副组长、20个关键部门主要领导为成员的市优化经济发展环境工作领导小组。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并设立综合督查、调查处理、企业协调3个小组,明确了各自的工作职责和各个阶段的工作任务,使全市优化环境工作不但在组织机构上得到了保障,也使这项工作得以扎实、顺利开展。二是思想认识到位,强化对优化经济发展环境工作的责任感和使命感。市委、市政府主要领导亲自动员,市优化办制定祥细的宣传方案,以解放思想大讨论为契机,精心组织实施优化经济发展环境宣传发动工作:先后在各种媒体开设宣传专栏6个,刊登各类文章60余篇,组织市直和县(市)区12家行政执法单位,在媒体上开辟“一把手谈环境”专栏,就优化环境谈认识、措施、承诺,为优化环境营造良好的舆论氛围;先后5次召集相关会议,督促各部门认真学习贯彻关于全面优化经济发展软环境的有关规范性文件,开展学习讨论,查找存在问题,提出整改措施,为优化经济发展环境打下坚实的思想基础;重视反面典型的警示作用,先后编发《信息快报》13期、《纠风简报》17期,召开新闻会2次,对服务意识淡薄、组织观念不强、粗暴执法等多起案件进行通报,进一步强化了有关部门及其工作人员的服务意识和组织纪律观念。三是工作责任到位,不断取得优化经济发展环境工作的新进展。市优化办先后代市委、市政府起草了《关于全面优化经济发展软环境的若干意见》、《黄石市对损害经济发展环境行为的处理暂行办法》、《黄石市经济发展环境投诉管理暂行规定》、《黄石市行政机关进入企业履行公务行为管理暂行规定》等文件,形成了一整套职责明确、纪律严明的行为规范,为有关部门履行职责、文明执法提供了制度保障;组织34家行政执法部门和司法机关,就优化经济环境、改进办事作风、提高行政效率、严明行政法纪、投诉监督办法等向社会作出公开承诺;通过试点引导,细化各项制度、措施,进一步强化各部门的责任意识,促进了全市优化经济发展环境工作步步深入,进一步改善了机关工作作风。
2、集中力量,突出重点,严肃查处损害经济发展环境案件。优化经济发展环境,关键在整治损害经济发展的行为,敢于查处违规违纪的人和事。为此,市优化办始终把受理经济环境投诉和查处损害经济环境行为作为一项重要工作来抓。为方便群众投诉,市经济发展环境投诉中心从市委大院迁到市行政服务中心,并安排专人负责受理投诉,开通了经济环境“110”专线投诉电话,设置了网上投诉信箱,建立了一套科学、快捷的投诉件处理程序。在查办案件中,市优化办注重做好“四个结合”:一是重点调查与一般调查相结合,突出重点调查,认真做到三个必须。社会反映强烈的案件必须调查处理。如阳新县技术监督局、公安局对军垦农场长江锰钢厂产品质量问题进行行政执法时,以罚代管,粗暴执法,引起社会强烈不满,分别给予有关责任人党纪政纪处分和组织处理;市规划建设局组织观念淡薄、服务意识不强的问题,查实后给予主要负责人免职处理。紧急突发投诉必须及时处理。如去年9月,接到某公司由于法院错误裁决引起社会闲散人员到公司讨债闹事的投诉后,市优化办及时会同公安机关迅速赶到现场,有效制止了事态的恶化。上级领导交办件必须按时完成。如接到市领导关于个别公安人员及其家属强占“零点”娱乐城,迫使外地投资商退出经营的投诉件的调查批示后,迅速组成调查专班,进行立案调查,查清了个别干警违纪问题,使其得到应有惩处,使外地客商得到应有的经济赔偿。二是查处问题与督促整改相结合,突出督促整改。如市三环离合器公司反映市公平交易分局干扰企业经营问题,市优化办会同市工商局调查后,认为市公平交易分局办案人员存在服务意识淡薄、作风粗暴、方法简单问题,三环离合器公司也存在违法经营问题,除对办案人员进行处理外,还责令双方拿出整改意见,及时进行整改。后来,市工商局以此案为例在全系统开展了“假如我是经营者”的大讨论,取得了很好的整改效果。三环离合器公司也针对存在的违法行为组织了整改,并主动接受市工商局的整改验收。三是严肃查处与及时回复相结合,做到取信于民。为了做到投诉举报的问题“件件有着落,事事有回音”,市优化办确定了谁主办谁回复、实名投诉100%回复等项原则,并明确了工作规范和回复要求。据统计,市优化办成立以来,共收到署名投诉142件,已查结130件,回复130件,按时回复率达到100%。四是自办案件与转办督办相结合,突出转办督办,加快了投诉件办理速度,增强了部门和单位对优化环境的责任观念和协调配合意识。截止今年7月,市优化办共受理各类投诉举报203件,办结189件。通过案件查处,全市共清退违规款90余万元,给予党政纪处分和组织处理的7人。
3、强化服务,注重协调,努力为优化经济发展环境排忧解难。企业投诉不仅仅涉及行政违纪违规问题,还有近60%涉及法律法规不完善、管理体制不健全以及企业具体困难等问题,需要有关部门进行协调。这些投诉有的是纯粹的纠纷投诉件,有的是损害经济发展环境行为兼有纠纷协调。在着力整治和查处损害经济发展环境行为的同时,有关部门本着服务企业,切实减轻企业负担,帮助企业解决问题、克服困难的态度,积极稳妥地开展协调工作。市优化办建立协调组织机构,成立企业协调组,不但接受企业投诉,还主动到企业收集意见,做经济发展的“调和剂”;建立协调责任机制,一般协调问题由市优化办协调小组解决,较难协调问题由优化办主任负责组织协调解决;重大协调问题由市领导协调解决。如三九制药厂反映企业不景气,需协调解决与企业经营相关的环境问题,市优化办主任先后与开发区、法院、国土资源、公安等部门多次协调,用一周的时间,圆满解决了5个问题。制定《黄石市优化企业协调工作规范》,建立协调工作操作办法,使协调工作步入规范化、制度化的轨道。严格执行市委、市政府优化环境的有关政策规定,减轻企业负担。据统计,市优化办共审核、控制进入企业一般性执法和各种考核、评比行为80余起,有效维护了企业正常生产经营秩序,减轻了企业不必要的接待和应酬负担。一年来,市优化办主办有关企业协调投诉86件,化解了企业、群众与行政机关、司法机关之间的矛盾,增进了理解,营造了和谐发展的社会氛围。
为了进一步加大对我市经济发展软环境的监督力度,市优化办还从社会各界人士中聘请了10名优化环境监督员,颁发了聘书和《监督员证》,赋予相应职权,扩大了经济环境情况的信息面,畅通了信息渠道。与此同时,对重点建设项目实行“派驻监督联络员制度”,开展优化环境零距离服务,并已向5个重点在建投资项目各派驻了一名监督联络员,长期跟踪服务,直到项目竣工。
4、优化环境工作深入人心,群众反映良好。优化经济发展环境是否取得预期效果,投资和经济发展软环境是否得到改善,群众和企业最有发言权,他们的反映是检验优化环境工作的晴雨表。从去年下半年开展的万人问卷调查来看,回答是肯定的。这次万人问卷,调查范围包括大冶市、阳新县、市直机关和个体私营协会等8家单位;调查对象涵盖机关干部、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国有企业代表、私营企业代表、个体经营者、社区市民等8大群体;调查内容涉及经济发展软环境评价、服务环境评价、政府部门作风评价、执法机关规范执法情况评价和政策环境评价等5大类23小项。共计发出调查问卷10000份,实际回收9557份,回收率达95.57%。其中认为我市投资环境有改善的达到66.76%,知道优化环境工作是市委市政府“三件大事”之一的达到73.88%,认为优化环境工作落到实处的达到70.21%,认为黄石未来经济软环境将有很大改善或将逐步改善的达到91.16%。这充分说明我市优化环境工作已深入人心,人们对我市优化环境工作和未来软环境的改善充满信心。大家普遍反映:政府职能部门的办事效率显著提高了,执法更加公正透明了,服务意识明显增强了,经济发展环境正在朝好的方向发展。
二、存在的问题与困难
通过一年的机关作风建设,我市经济发展软环境明显改善,但影响经济发展环境的问题与困难依然存在。
1、改善经济发展软环境仍须继续努力。一年来,我市在优化经济发展环境工作中取得了很大成绩,投资和经济发展环境有了较大改善,但与人民群众要求还有一定的差距。今年3月,在市委统战部、市工商联会同市统计局、市工商局等23个部门和6个县(市)区以及开发区对全市民营经济进行的问卷调查中,在回答“你认为2003年黄石投资环境比一年前情况如何”时,48.18%回答有所改善,8%回答有较大改善,合计56.18%;在回答“你对当地政府承诺事情的落实情况如何”时,基本满意占43.09%,满意占21.09%,合计64.18%。从以上数据中,反映出我市经济发展的环境还有不尽人意的地方,还有一些企业和群众不太满意。这也说明我们前一段优化环境工作是在采取高压态势的情况下取得的,还没有变为执法部门及其工作人员的自觉行动,在推动和促进经济发展的工作中,我们的一些执法部门还存在服务不优、执法行为不规范等问题,我们的工作还有待进一步改善。
2、企业负担仍然较重。企业和群众反映行政执法部门多头执法、多层执法、多次执法以及管理就是收费、罚款就是服务的现象仍然存在。如一家装饰公司在开业时,就有很多行政执法部门前来管理和收费,有区城建部门收取质量安全监督管理费、市城市执法部门收取的占道费和道路挖掘修复费、市消防部门收取培训费、市装饰管理部门收取室内装饰管理费以及城管部门以其违反《黄石市城市规划管理办法》为由进行罚款等等。所有这些,执法管理部门都有执法和收费依据,往往是店面未开张,店主就要交纳各种管理费几千元,企业前脚送走了这一家执法部门,后脚又要接待另一家执法单位,企业不堪重负。
3、执法部门经费不足、苦乐不均问题有待解决。财政差额拨款、单位经费不足,是全市各级政府职能部门普遍存在的问题。为解决经费困难,一些部门超范围、超标准罚款、没收,阻碍了经济环境的改善。如全市公安机关除开发区公安分局由财政按人平5万元足额拨款外,其他城区和县(市)全年人平财政拨款都有或多或少的缺口。为弥补资金缺口,其主要途径就是靠罚没所得“创收”。又如有些行政执法部门,其经费来源主要靠收费、罚款返还,收的费、罚的款越多,省局返还的就越多,因大中企业自我保护意识较强,所以他们只有加大对中小企业的执收执罚力度,才能保证部门的利益。
三、进一步改善和优化发展环境的意见与建议
优化环境绝非一日之功。尽管通过一年多的努力,我市经济发展软环境较过去有了较大的改善,但客观上讲,这在很大程度上是由于当前的高压态势维持的,如果稍有放松就可能出现反弹。因此必须继续加大力度,并逐步形成自觉维护经济发展环境的长效机制。
1、继续认真贯彻执行市委、市政府关于优化经济发展环境的一系列文件精神,规范执法行为,提高服务质量。为优化经济发展环境,市委、市政府分别下发了《关于全面优化经济发展软环境的若干意见》(黄发[2003]9号)、《黄石市对损害经济发展环境行为的处理暂行办法》(黄发[2003]10号)等规范性文件,为优化全市经济发展环境提供了制度保证。全市各行政执法单位必须认真贯彻执行,要采取“回头看”的办法,检查这些制度、办法是否得到全面落实,行政办事效率是否有了提高,机关作风是否有了转变,全市经济软环境是否真正得到优化。
2、在全市行政执法单位实行优化经济发展环境目标责任制考核。为推进全市行政执法部门依法行政,服从服务于经济建设,着力解决环境不优的问题,建议在全市行政执法部门实施优化经济发展环境工作目标责任制考核,从依法行政、服务经济建设、遵守市委、市政府关于优化经济发展环境一系列规定等方面定性、定量检查优化经济发展环境责任落实情况,促进经济发展环境进一步改善。
3、积极创造条件,认真解决行政执法部门经费不能到位的问题。要从源头上解决为钱执法带来的环境不优的问题,各级政府在财力紧张的情况下,要采取有效措施,从财务管理、收支标准,认真解决执法部门经费不足、苦乐不均等问题,千方百计保证基本经费的需要。同时,要通过不断提高执法人员的素质,切实完善“收支两条线”的管理,加强执法监督,坚决制止“三乱”行为的发生。
4、进一步加大查处力度,保证优化经济发展环境的各项规定执行到位。要完善优化环境工作领导体制,进一步健全办事机构,明确工作职责。要继续加大对破坏经济发展环境行为的查处力度,健全投诉处理制度,疏通投诉渠道,始终保持高压态势。对影响经济发展环境的行为,要做到有告必查;对情节严重的,要进行公开处理,坚决杜绝破坏经济发展环境的行为发生。对于重点工程项目周边环境不尽人意的问题,有关地方和部门要态度明确,坚决打击和查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