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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的民办教育始于上世纪九十年代初期,经过十几年的发展,已经有了一定的规模,据统计,全市目前高中阶段民办学校45所,在校生已达2.1万人,任课教师1700多人。我市高中阶段民办学校的发展是从市区开始的,在九十年代,民办高中阶段的学校基本集中在市区,只有几所学校办在县里,进入新世纪以后,各县开始兴办民办学校,短短的几年时间,各县如雨后春笋般地办起近30所学校,县城举办的这些学校由于得到当地政府的重视,以及办学者的认真经营,发展势头都还比较好。相反,中心城区的*、*两区的十几所民办学校除少数学校办学效益稍好外,大部分学校陷入举步维艰,进退两难的境地。目前,中心城区的民办学校数占全市三分之一强,而在校生数不到四分之一,20*年底,我市民办学校的总资产已达1亿8千万元,中心城区民办学校总资产不足三千万元,与兄弟市南昌市、新余市以及上饶市相比,形成了鲜明的对照。兄弟市的经验揭示,高中阶段以上的民办学校只有依托城市才能逐步做强做大。难道我市的情况例外?我们通过了大量的调查,听取了多方面的意见后,其结论依然与兄弟市一样:只有中心城区才是民办学校的天然浴场。
一、为什么要在*市中心城区大力发展民办教育?
中心城区,相对于县城来说,人口集中程度、经济发展程度、文化教育的发达程度以及其它条件都比较好,同样地,也最有利于发展民办教育。从另外一个角度讲,我市的民办教育的发展应该以一个城区为阵地,向四周辐射。综合当前各方面的因素,在中心城区大力发展民办教育至少有以下几个方面的积极意义:
一是从我市目前人才培养的角度看,我市每年有7万左右的初中生,至少有三分之一不能升学,这些人缺乏技术,只能从事简单的低水平的工作,这就需要政府为他们提供学习知识和技能的机会,然而政府不可能有钱开办这么多学校给他们上学,这件事情交给民办学校去做再好不过了,这样,对提高全市人民的受教育水平和整体素质,为经济建设培养劳动后备军和中初级专业人才十分有利。
二是从教育发展的角度看,当前,我市教育结构比较单一(基础教育是大头,占了教育总量的百分之九十以上),存在着高等教育增量缓慢,职业教育发展滞后,职业教育与普通教育比例严重失衡的问题。同时,随着高中阶段教育的普及程度不断提高,高中阶段教育的需求量越来越大,如果2010年要普及高中阶段教育,每年将要有6万初中毕业生就读高中,目前,我市只能容纳4万左右的学生升入高中学习,如果由政府出资建学校,那将会是一个很大的数字,让民办学校承担起这个任务,就可以解决这一难题。
三是从城市建设的发展角度看,教育是城市建设的一项重要内容,城市发展离不开教育,多层次、多规格、多形式的教育体现一个城市文明进步开放的程度,尤其是*一类的中小城市,发展教育,可以提升城市的品位。在城市发展过程中,教育人口的比重对城市发展影响很大,新余市市区人口不过20余万,而目前它的民办学校的学生已达到6万多,其对城市的影响很大,实际上,许多大城市从某种程度来说就是教育化的城市,就以南昌市作例子,各类大中专学校在校生数至少在50万人以上,设想除掉学校、除掉学生群体,城市还能如此繁荣吗?所以,在中心城区发展民办教育,对于推动城市建设也具有重要的作用。
四是从现实的经济建设角度看,在中心城区发展民办教育,可以培育出新的经济增长点——形成民办教育的产业,据新余市介绍,6万多学生形成的民办学校学生群体的消费,可以带动国民生产总值达13.7%,足见其影响之大。民办学校的兴起增加了人口总量,提升了消费质量,不仅直接消耗工农业产品,而且带动了交通运输、电信、旅游等行业的发展。*市长期以来,城市发展,经济增长比较缓慢,一个很重要的原因就是人口少,主要是流动人口太少,流动人口多了,就会加速人流、物流、信息流的流转速度,增加消费量,因而也就促进经济增长。学生人口是消费水平比较高的人口群体。因此,兴办民办学校,吸引更多的学生来读书,对当地的经济发展也有重要推动作用。
五是从人民群众对教育的需求看,在中心城区发展民办教育很有必要。随着人民生活水平的提高,群众对教育的需求也多样化,要求也是越来越高了,如今,人们读高中,总想往县城跑,乡下的高中没人去读,所以,大部分农村高中停办了,对于大多数不愿读普通高中而愿读职业学校的农村孩子来说,在本县读职校不如去外地读,这是一种普遍的心理,正如江西许多学生不愿读江西本省的大学一样。既然群众有这么一种愿望,我们就可以兴办一些高起点、高质量的民办学校,让那些农村的孩子留在*读书,也可以吸引外市学生来这里学习,让民办教育成为我市的一个新的经济增长点。
从客观条件来看,在*市中心城区发展民办教育,有许多有利条件:首先是学生生源丰富,据保守估计,我市每年在新余、南昌等地读书的初中毕业生超过1万,这些学生并非一定要在那儿读书,实在是*很难提供办学的场所;其次是具有区位优势,与广东、福建、江浙沿海一带毗邻,毕业生到那找工作很方便,尤其是现在交通发达,到广东、江浙就是10个小时的火车,非常便利;第三是我市民办教育成本相对较低,外市一般需要4000元/年的学费,我市2000多元,农村大多数家庭可以负担得起。这些客观条件为我市中心城区民办教育的发展提供了保证。
二、中心城区发展民办教育的对策。
首先,必须确立在中心城区发展民办教育的重点,根据我市经济社会发展的现状以及教育发展的实际,市教育局对于全市发展民办教育,确立了这么一个原则,概括为四个重点:即在义务教育和非义务教育的选择上,以非义务教育为重点;在非义务教育阶段的选择上,以高中阶段为重点;在普通教育和职业教育的选择上,以职业教育为重点;在区域的选择上,以发展中心城区的民办教育为重点。确立这么一个原则,这是对我市教育经过全面调查,反思我市十几年来民办教育发展的经验教训的深刻总结。在我市,当前确实要大力扶持发展民办教育,但是,应该有序的发展,不能无序发展。从整个大教育的观念出发,民办教育资源也是公共教育资源,为避免重复建设,避免教育投资的浪费,必须有一个指导方向,为办学者指明目标和方向,就可以使我市中心城区的民办教育的发展不走或少走弯路,能够一开始就走上快步稳健的发展轨道。同时,在这个原则的指导下,我们就可以引导投资者向我市教育的薄弱环节但却又发展前景广阔的领域投资办学,不断扩大我市的教育资源,扩张教育总量。近几年来,市教育局在规划全市的民办教育和审批民办学校都遵循这个原则。应该说,确立中心城区以高中阶段尤其是以民办职业教育为发展重点是符合创建和谐社会的正确选择。
确立了民办教育的发展重点以后,还要选择一种民办教育的发展模式,以促进其健康发展。既然我们已经确立发展高中阶段及以上的民办学校为重点,根据这一类型学校的特点,应以建立民办教育园区的模式为宜。理由有四:一是从教育资源的有效利用上看,民办学校集中办学有利于节约建设用地,节省配套设施建设费用,避免重复建设,实现资源共享,提高资源利用的效益;二是从对民办学校的管理上看,集中办学较之于分散办学更好,即便于上级有关部门检查指导工作,又便于学校之间互通情况,相互了解沟通和相互监督,也便于推进规范化管理和提高教育教学质量。并且大大节约了行政管理的成本,提高了管理的效能;三是从城市建设上看,集中办学,不仅便于城市建设的合理规划,节约城市用地,节省公共设施建设,又扩张了城市建设,增强了城市的文化氛围。此外,在公共交通的安排等等方面,都有利于城市功能更好地发挥;四是有利于民办学校的招生。民办教育有一种规模和集约的效应,从目前民办学校招生情况来看,凡是民办学校集中的地方,学生就会慕名而来,因而,新余、南昌等地能吸引不少学生到民办学校,集中在一块办学,规模就会显得非常大,家长和学生一看,就觉得这是一个读书的地方。
确立了发展重点,明确了发展模式,这仅仅是第一步,民办教育的发展,还必须有政策的扶持作保障。政府在引导扶持某一产业发展时,都会相应地出台相关产业的扶持政策。民办教育也如此,在发展阶段,一定得要政策给予支持,否则,民办教育发展不了,当然,过去我们市里出台过几个文件,比如2002年市政府颁发的《关于支持和鼓励社会力量办学的若干意见》和20*年出台的《关于科技兴吉和人才强市的意见》中都作了明确的政策规定。但是,这些规定都还比较原则,具体执行和落实起来都比较困难,不具有可操作性。所以,我们政策扶持主要解决操作难的问题,第一要解决部门责任划分问题,某件事情该由哪个部门处理就应归其负责处理,推也推不掉。第二要解决量化指标,执行幅度问题,使具体单位和具体经办人员有一个执行标准,能够准确地贯彻执行。
目前,制约我市中心城区民办教育的发展的因素很多,突出的问题主要表现为四个方面:首先是土地问题,毫不夸张地说,民办学校建设用地问题一直是困扰我市民办学校发展的最大障碍,许多民办学校办了几年甚至十几年批不到土地,无法建设自己的校园,都面临着关闭的境运。可以断言,如果土地问题在一两年内还不能解决的话,中心城区将有三分之二以上的民办学校不得不关闭。解决土地问题需要落实两件事情,一是应作好城市建设规划,统一划出一块地方作为民办学校建设用地;二是土地购置费不宜过高,要充分考虑我市民办学校的实际情况(全国也大体如此),大都是依靠办学积累滚动发展起来的,真正能一次性投资上千万元的毕竟很少,办一所符合标准的学校,需要100亩土地,假设购买地费为6万元/亩,即使有1千万元的投资规模,就要花掉600万元,如果地价为10万元/亩,那就无法再进行基本建设了。所以,地价太高了,投资者望而却步,也使我们现有的民办学校难以发展,降低一点门槛,让他们能购地建校办学,发展起来以后,许多问题也就好解决了。
其次是应切实帮助民办学校解决资金短缺的问题。目前,我市多数民办学校办学资金十分紧张,他们自己购买土地、自己建设的校园,不能抵押贷款,据说银行系统有规定,其实制定这些规定的时候,民办学校并没有发展起来,这些规定都是针对公办学校制定的,公办学校土地是划拨的,校舍是国家投资建设的,校长当然不能拿国家的东西作抵押了,而民办学校是办学者自己的财产,怎么不能作抵押?真是荒唐!如果政府能出面解决资金问题,许多民办学校的发展可能更顺利一些。
第三是税收以及城市建设配套费的收取问题。有些地方和税务部门要求民办学校象企业那样完税,这种行为没有法律依据,因为,税种和税率都是由国家规定的,对于民办学校如何完税,在国务院还没有出台具体规定之前,任何一级地方税务部门都不能擅自收税。至于民办学校建设缴的各种规费,也应按照《民办教育促进法》的规定与公办学校一样给予减免,毕竟投资办学属于公益事业,理应得到政府及其有关部门的扶持。
此外,民办学校的收费也应得到政策扶持。目前,我市民办学校的收费标准全省最低,执行的是1998年的标准,民办高中一年的学费1400元,加上其它收费一年的总收费2000来元,不如市区的重点高中的普通学生收费高。民办学校办学带有很大的市场倾向,其收费应由市场调节决定,有关部门应该放宽政策,学校能收多少就应该批准收多少,适当的放宽收费标准,对于民办学校增加办学积累,改善办学条件,促进其发展有利。
对于中国的大多数行业来说,其发展与否完全由政策调控决定,民办教育也如此,如果没有政策的允许和支持,就没有民办教育的今天,同样,如果不继续加大民办学校的政策扶持力度,那么也许就不会有民办学校的明天。
在我们市里,尤其在中心城区发展民办教育,必然会遇到很多问题,牵涉到的有关部门很多,这方方面面的工作不是一个两个部门能解决的,因此,市政府成立一个由分管副市长牵头,教育、劳动和社会保障、财政、国土、物价、公安、城建、工商、民政等有关部门为成员的民办教育工作领导小组,定期召开会议,商议解决民办教育的有关问题。这样就能保证在市政府的统一领导下,各部门各司其职,各负其责,落实解决工作中的困难和问题,共同促进中心城区民办教育发展。
发展中心城区的民办教育,应该成为我市各级领导干部的共识,发展教育本来就是政府应该承担的责任,不断提高公民的受教育程度,也是法律规定各级政府的义务,到2010年我市实现普及高中阶段教育,道虽不远,任却很重。对于我市大多数群众来说,如果政府能拿出足够的资金办教育,让他们的子女能享受廉价教育,则再好不过了,如果进不了公办学校,有好一点的民办学校也行,在家庭财政能够负担的情况下,为了子女前途,多数家长愿意花钱让孩子读书。俗话说“团箕晒谷、教子读书”,*有这样深厚的传统。万一*本地连民办学校也提供不了,那么,他们也就只好舍近求远去南昌或新余,只不过多要一点路费和学费罢了。既然群众有这种要求,那么,作为市政府,也就应该顺势而为,做好这篇有利于教育发展、有利于人民群众、有利于我市城市建设的好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