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街道统计调查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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街道统计调查报告

为全面了解镇(街)统计工作情况,加强完善街道统计工作,使之更好地为社会发展提供准确的决策资材,我们对镇(街)统计工作进行了深入调研,经过近一个月的工作,我们认为加强镇(街)统计工作势在必行。

一、目前我区镇(街)统计工作的现状及存在的问题

通过调查我们发现,目前镇(街)统计工作是任务重、人员少、困难多,尽管现有的工作人员尽职尽责全力工作,但是完成目前的工作还是有一定困难的,有的工作处于应付状态。

1.统计任务繁重,人员相对不足。全街的23名工作人员要承担上级布置的20多个专业的统计调查,任务相对繁重,这在一定程度上影响了统计调查工作的深入开展。除此之外,还要开展人口普查、经济普查、农业普查等国家大型调查,每一个普查从开始到结束一般都要三年左右的时间。由此出现调查项目相对较多,工作任务相对繁重,业务人员相对不足的状况。统计人员除了负责以上各种调查的组织实施外,还要负责市级有关部门布置的其它报表,人少事多的矛盾十分突出。

2.经费严重短缺,工作待遇较低。镇(街)每年要承担除日常统计报表以外的大量调查,绝大多数调查项目经费严重不足,比如:2005年我们承担的群众生活热点调查,上级下拨的经费仅为000元,限下商贸企业抽样调查的调查经费为000元,利用内资统计的调查经费为000元,劳动力抽样调查的经费为00元,每年调查经费缺口近0万元。同时,镇(街)在争取上级财政支持上也困难重重,镇街业务经费大幅减少,统计工作面临的困难更加突出,只有任务,没有经费。尤其是即将开展的农业普查,调查员的补助和差旅费至今未纳入财政预算。同时,统计人员的待遇相对较低,特别是节假日加班根本没有加班补助,而财政、纪检、信访等部门的工作人员不仅有补助,而且每月还有特殊岗位补贴。镇街从事统计工作的人员待遇相对更差,而且工作十分辛苦。尽管如此,统计人员都具有高度的事业心和责任感,加班加点,尽职尽责地完成了各项任务。

3.统计改革滞后,指标设置过多。首先,各专业统计报表制度的改革严重滞后,不能满足各级领导和当地政府经济社会发展的需要。比如:现有统计报表缺乏民营经济、小康监测、和谐社会建设和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的指标,而服务业的统计几乎处于综合统计的盲区。其次,各专业统计制度有交叉现象,突出表现在综合统计与三峡库区监测统计、两纲监测统计,以及综合统计与全面农业统计中的县卡有交叉重叠现象,多头上报同一个指标、同一个数据的现象十分突出。第三,各专业统计和各种普查、专项调查的指标设置不科学。突出表现在指标设置过多、过杂、过细。如经济普查中规模以下企业要求填报具体的财务指标,这对绝大多数个体经营企业来说相当困难。而工业常规报表中,要求填报的工业产品产量也太多太细,基层工作人员的工作量相对较大,而且很难核实。农产量抽样调查的指标设置也不科学,要求填报的农产品调查卡意义不大。第四,统计核算的方法不科学。如:计算工业发展速度和农业发展速度时,不应采用工业增加值和农业增加值率进行推算,而应采用价格缩减法计算发展速度。

4.统计环境不宽松,调查对象的配合程度有所下降。首先,统计法制不健全。突出表现在《统计法》中如何确保统计调查人员的权利上还很不够,在如何加大对统计违法者的处罚上还相对较软。其次,统计违法案件的查处力度还有待提高(受统计法的限制),群众的配合程度有所下降。有的企业和个体经营户法制观念淡薄,守法意识不强,为了逃避国家税收,增加自己的收入,千方百计地隐满自己的生产情况和经营情况。对统计工作不关心、不支持、不配合,迟报、漏报、瞒报,甚至拒报的现象时有发生。有的行政机关和企事业单位为了少上税,人为瞒报劳动工资、销售收入、利润总额的现象也比较突出。这在2005年全市相处的15件统计违法案件中就有11件是瞒报,2件是虚报,2件是未建统计台帐。第三,统计违法案件的查处困难重重,执法环境并不宽松。我们在查处每一个统计违法案件时,都要遇到来自各方面的干扰和阻挠,统计工作举步维艰。

当然,在统计现代化建设上,我区与国家的要求还有一定距离,主要表现在服务器等硬件设施严重老化,全市没有建立独立的统计信息网。有的基层单位还没有配备专用计算机,办公条件也十分简陋,工作效率相对较低,远不能够适应统计现代化发展的需要。

二、今后工作的建议

针对我们提出的上述问题,提出如下建议:

1.建议国家统计局抓紧对《统计法》进行修改和完善,突出基层统计建设这一重点,镇街统计机构的设立、人员的编制、设备的配置、经费的安排、统计人员的待遇等,从法律上确保统计工作的正常开展。

2.建议国家加大对统计调查制度的改革,进一步理顺各专业统计调查的关系,规范统计调查的指标体系,减少或取消重复指标、过时指标和难以调查的指标,同时增加与当前经济发展有关的“民营经济指标”、“和谐社会指标”、“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指标”,以满足各级领导和社会发展的需要。

3.建议国家在开展各种大型调查与专项调查时,彻底打破分级负担的限制,采取国家直接预算或省级预算的办法,将普查和各种调查经费直接下拨到县(市)级或乡镇级,以彻底缓解县(市)级财政和镇街财政的紧张状况,进一步推动基层统计工作的顺利开展。

4.建议国家或省级统计机构,加大对县(市)级统计调查的投入,尤其是要加大对农调队的业务经费及统计局硬件设施的投入,不断改善县(市)级统计机构的硬件环境,切实提高农调队员的自身待遇,促进统计事业的健康发展。

5.建议国家对县(市)级统计机构进行垂直管理,人、财、物实行单列,减少地方政府对统计工作的干预,维护统计调查的严肃性,提高统计数据的真实性和可靠性。

6.建议国家逐级组建一支统计执法检查队伍,切实加强对《统计法》的宣传和贯彻,不断提高广大被调查户的思想觉悟,严肃查处各种统计违法案件,进一步提高统计数据的质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