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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政局基层基础综治调研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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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政局基层基础综治调研报告

打击违法犯罪活动,是社会治安综合治理的首要环节,是维护良好社会秩序的必要手段,而加强基层基础工作则是预防和减少违法犯罪的治本之策,是维护社会稳定的坚实基础。目前,一些地方基层组织仍不健全,综治人员不能到岗到位,经费难以保障,在一定程度上影响了基层基础工作开展。我们必须坚持打击与防范并举,治标与治本兼顾的工作思想,着力把思想观念、工作重点、经费投入都转移到“预防为主”上来,特别是要把重点放在基层基础上来,达到标本兼治之目的,笔者认为应从以下三个方面下功夫:

一、加强组织队伍建设,在夯实基层基础上下功夫。坚持群众路线是我们党的优良传统,加强基层基础必须继承和发扬走专群结合的优良传统,既要发挥专门机关的职能作用,又要鼓励和引导广大群众积极参与,形成立体式的防控体系。一是进一步加强基层组织建设。首先要加强乡镇综治组织的建设,严格按照省市的要求,各乡镇都要成立综治委和综治办,配齐配强综治专干,与乡镇其他工作脱钩,专门从事综治维稳工作。同时,整合基层派出所、人民法庭、司法所等政法基层组织力量,完善司法调解中心,发挥其在社会综治工作中的宣传、调解等重要作用。其次要大力加强以基层党支部为核心的配套组织建设,党委、政府要对治安问题比较多的村(居)委会加强领导,对软弱涣散、不起作用的领导班子要及时进行整顿,选配好党支部一班人,特别要选好支部书记。要加强治保会、调解会的建设,做到组织、人员、工作、报酬四落实。村(居)委会要建立治安防范组织法制教育队伍,开辟常年的法制教育阵地,形成以基层党组织为核心,基层政权组织为基础,村治保调解主任为骨干,村调委会、调解小组、调解员为主体的多层次、全方位的综治工作网络。二是配强基层综治力量。只有基础工作扎实,治安防范严密,才能扎紧篱笆,严管细防,有效维护一方平安。要配齐配强乡镇综治力量,综治委主任必须由党政一把手担任,综治办主任由分管副职担任,并且要按要求配足综治专干,基层派出所、法庭、司法所的人员都按要求配齐配强,充实基层综治力量,切实解决有人抓的问题。另一方面,应将那些政治觉悟高、工作能力强、热心社会治安工作、在群众中有一定威信的人员充实到村委会、治保会和调解会等基层组织中去,以提高处理问题的整体能力。同时,要以村组为单位组建义务巡逻队等群众自治组织,加强对村庄周边的巡逻,预防和减少违法犯罪的发生。并经常对这些自治组织进行检查督促,弘扬见义勇为精神,激发见义勇为热情,鼓励和引导人民群众积极与违法犯罪作斗争,形成全社会关心支持和参与群防群治工作的良好氛围。要强化对基础综治队伍的培训,不断提高基层综治调解干部的业务水平和法律素质,充分发挥第一防线的作用。三是建立完善保障机制。着力解决基层基础工作中存在的一些突出问题,首先是人员编制问题,党委政府一定要为综治人员定足编、给够人,确保有足够的人员抓治安防范。其次是必备设施问题,要做到有活动阵地,有防卫器材,有台帐管理,有一定的物质设施,最后就是要在经费上予以保障,想完全靠财政解决是不实现的,可以采取“谁出资,谁受益”和“取之于民,用之于民”的办法为他们解决资金,也可以采取办理人身意外险和财产险的方式,为他们解除后顾之忧,调动他们的工作积极性。

二、完善调解工作机制,在调处化解矛盾上下功夫。加强治安隐患和矛盾纠纷的排查和调处,既可以减少治安工作成本,又能收到事半功倍的效果,也是加强基层基础工作的重要环节。笔者认为应该在工作机制、工作方法和责任落实上下功夫:一是完善工作机制,构筑纵横交错的工作网络。从县到乡镇到村,层层都要有矛盾排查纠纷调处组,实行专人专职,定岗定责,构巩县、乡镇、村三道防线,形成纵到底,横到边,责任到人,层层负责的工作网络,在此基础上制定责任制度、报告制度、奖惩制度等一系列规章制度,做到工作有章可循。同时,可以将收集的基本法律法规汇编成册,发放给基层工作人员,做到调处工作有法可依。在排查调处过程中,要把集中排查调处和经常性排查调处有机结合起来,既要对一个地区一个时期的突出问题进行调处,又要对各村、各乡镇、各单位定期排查调处,形成一套完整的排查体系。二是要注意工作方法,增加工作主动性和针对性。坚持抓早、抓小、抓了的原则,形成整合联动的机制,对一般性民间矛盾纠纷要经常性排查,随时调处,保证小事不出村,大事不出乡镇,把纠纷消灭在萌芽状态;对多发性民间纠纷则要细致梳理,登记造册,实行台帐管理;而对重点、难点、热点问题要采取集中时间集中排查的方式,掌握隐患苗头,要充分发挥司法调解中心作用,以自调为主,调防结合,经调解不能解决问题的要及时引导进入司法诉讼程序,以免激化矛盾。三是落实责任。只开会不落实,只布置工作,不检查,是无法落实工作责任的,所以,对每个排查出来的矛盾纠纷都必须确定责任人和责任领导。要把乡镇“一把手”列为第一责任人,联系该乡镇的领导列为责任领导,对矛盾纠纷要严格按照“五个一”的工作制度,限时解决,定期报告,对工作不力和失职渎职造成严重后果的党政一把手、直接责任人要严肃处理。

三、加强宣传教育管理,在安全防范工作上下功夫。按照依法治国和以德治国相结合的要求,加强普法工作,加强对重点人口的经常性管理,是搞好综治基层基础工作的战略性措施。一要深入开展全民的普法教育。运用群众喜闻乐见的形式加强对一些基本法律法规的宣传,通过学法的不断深入,推动用法的不断强化。既要抓好各级领导干部、司法行政人员的法制教育,又要充分发挥大众传媒的作用,进行社会化宣传,促进群众学法的开展,提高广大人民群众的民主法制意识。要建立街、镇法律服务机构,开展社会公德、家庭美德、职业道德教育,提高群众的道德水平,特别是要加强青少年的思想政治教育和法制道德教育,要把家庭教育、学校教育和社会教育紧密结合起来,建立健全相互协作配合的工作机制,消除黄赌毒等社会丑恶现象对青少年的不良影响。二要加强对综治工作的宣传。要采取多种方式宣传综治工作的方针、原则和任务,宣传综治工作的先进典型,推广基层单位的先进经验,宣传公民参与综治工作的义务,宣传、表彰见义勇为的英雄模范人物,调动广大群众参与综治工作的积极性,以形成良好的法制氛围,夯实社会治安防范基础。三要加强对流动人口的管理。要加强对暂住人口和出租房屋的管理,做好对无合法证件、无正当职业、无固定住所人员的管理工作,对身份不明、形迹可疑的人员,要及时向流出地发函调查,对受到依法处理的外来人员的情况要向流出地的公安机关通报,公安机关要掌握重点人口的去向,及时将有关情况向流入公安机关通报,反馈函调材料,并积极配合民政部门做好遣返人员的安置工作,预防减少犯罪的发生。四要做好刑释解教人员的安置帮教工作。要加强对刑满释放、解除劳教人员的就业指导,帮助他们拓宽就业渠道,尽可能的多创办一些过渡性的安置基地,以提高安置率,为他们解决就业难的问题。另一方面,要健全基层帮教组织,动员社会各界人士关心、支持和参与安置、帮教工作,调动他们的内在积极因素,减少外界对他们的消极影响,消除社会治安隐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