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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是党的十六届五中全会做出的重大战略决策,也是当前各级党委、政府的一项重要工作。为了深入了解我县农村工作现状与存在的问题,更好地服务新农村建设。5月10日至5月15日,县物价局组织人员,深入到杨营、马庄、彭营等乡镇,结合物价部门实际,围绕“服务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展开调研活动,现将调研情况报告如下:
一、对新农村建设的认识
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是党中央总揽全局、高瞻远瞩的重大战略决策,是适应潮流深得民心的历史选择,更是加强农业、繁荣农村、富裕农民的重大举措。党的十六届五中全会明确提出了“生产发展、生活宽裕、乡风文明、村容整洁、管理民主”的建设要求,为解决“三农”问题指明了方向。我们认为,要从根本上解决“三农”问题,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关键是发展。正如徐光春书记所说:“当前农村最大的问题是没有从根本上摆脱一穷二白。穷就是缺钱,白就是发展不够。”就我县来说,近年来县委、县政府围绕“三农”问题,调整农业结构,培育特色产业,完善基础建设,全县农村经济得到了较快发展,农民收入稳步提高。但是,当前我县的农业和农村经济仍处于艰难的爬坡阶段,制约农业和农村发展的深层次矛盾尚未清除,农民收入增长缓慢,农村社会事业发展滞后。据我们调查的情况看,大部分村仍是传统的小农经济,没有特色农业或规模较小,支柱产业不明显,农民收入长期上不去。因此新农村建设要取得成功,真正改变“农村太穷、农业太弱、农民太吃亏”的状况,决不能搞“一刀切”,要结合各自实际因地制宜,重点是培育支柱产业,发展特色经济,让农民的腰包鼓起来,如果没有产业支撑,没有后劲,再整齐的乡镇和村庄,再通达的道路也不过是一幅幅漂亮的“躯壳”而已,最终都会失去生命力。
二、当前“三农”工作中存在的突出问题及其对新农村建设的影响
当前,“三农”工作中主要存在以下问题:
1、乡(镇)、村两级债务化解难度较大。调查发现,乡政府和村委会负债是一个十分普遍的现象。20*年,中央1号文件出台,免除了农业税及农业税附加,但乡(镇)、村两级的收入却锐减,干部工资及时发放都难以保证,偿还债务更是无从谈起,这些债务问题都成了乡(镇)、村干部的“心腹大患”。
2、农田水利基本建设缺乏资金来源。近年来,部分乡镇的农田水利设施老化、渠道淤塞,因设备老化、水系不通而制约农业生产的现象总是层出不穷,严重影响了农业的发展。过去农田水利基本建设主要是靠“上面投资,下面投劳”来解决。取消“两工后”,农村社会公益事业建设上面不投资就无法实行。困扰农村的水系渠道、电力排灌等问题始终得不到很好的解决。
3、村组工作运转举步维艰。近两年来,各级政府相继出台政策,严禁对农民负担乱加码、乱收费。乡镇政府自身运转也是日益艰难,无力对村组予以财力上的资助。村级经费靠财政转移支付数额很少,致使村级工作因缺少经费而处于无处落实的被动局面。
4、农民素质依然偏低。劳动者素质的高低,科技的普及程度,直接影响着农业生产的效率和效益。不少农民只具备初中以下的文化水平,甚至还有少量文盲、半文盲,而且他们的后天接受能力不高,对科技知识的掌握相当不够,还停留在“经验挂帅、靠天吃饭”的传统种田模式中,在适应技术和市场方面都有很大的局限性。
由于现阶段农民收入水平不高,政府财力有限,尽管中央已经和正在采取一系列措施逐步增加财政向“三农”的投入,但短期内不可能增加大量投入。上述问题只有靠我们自己艰苦奋斗、自力更生,逐步加以解决。如果这些问题解决不好,不仅直接影响农村的发展和稳定,而且影响全面小康社会建设的进程;不仅影响农民物质文化生活质量的改善,而且关系到民心向背,关系到党的执政基础和社会的长治久安。
三、农民群众反映的主要价费问题
目前,农资价格、教育收费、医疗收费、建房收费、农机服务收费、计划生育收费仍然是农村居民家庭支出的重要组成部分。近年来,各级物价部门高度重视农村价格管理,不断创新管理手段,加大管理力度,切实维护了广大农民的价格权益,取得了较好的效果。然而,受农村经济底子薄、财政收不抵支、机构臃肿和人员超编的制约,有些单位将已明令取消的行政事业性收费转为经营服务性收费继续收取;有些行政机关分解职能,变无偿服务为有偿服务,利用收费打白条等行为来回避《收费许可证》的管理,变换名目乱收费的情况依然存在。根据我们调查的情况看,农民群众反映的价费问题集中体现在以下几个方面:
1、教育收费。中小学教育收费向来都是农民群众关注的焦点问题之一。随着我省农村中小学“一费制”及农村贫困地区“两免一补”政策的落实,这一问题得到了较好地解决。但是,仍有部分学校存在着乱收费现象,收取政策以外的费用,如停车费、考务费等。“一费制”和“两免一补”政策,虽然有效缓解了农村家庭的经济压力,但高中和大学期间高昂的学习和生活费用依然是每个家庭的沉重负担。农民对此反映强烈。
3、农资价格。近年来,国家对农业的扶持力度进一步加大,减免农业税和落实粮食直补后,种粮收益提高,农民的种粮积极性调动起来了。但是,居高不下的农资市场价格却使农民在喜悦之余有了些许忧虑。20*年以来,种子、农药、农膜等农资价格涨幅较大,农民群众的生产性费用支出明显增加。据统计部门资料显示,20*年我县小麦价格为0.5元/斤,按平均亩产650斤计算,每亩小麦收入325元,种植小麦每亩地投入的农资成本在90元左右,扣除成本纯收入235元/亩。20*年小麦价格为0.69元/斤,每亩收入449元,农资成本在170元左右,扣除成本纯收入279元/亩。这说明,国家政策带给农民的实惠,一部分已经被农资涨价所抵消。
3、医药价格。近年来,农村医疗价格增长幅度大大高于农村居民人均收入增长幅度。部分乡(镇)医院乱收费的现象依然存在,药价虚高没能得到有效控制,农村“看病难、药费贵”的现象得不到彻底根治,甚至出现“一人得病,全家反贫”的情况。若一个农民得一场大病,平均花费4000元,基本相当于一个普通家庭一年的全部收入,需要几年才能翻过身来。
四、规范涉农价格和收费的对策
农业是国民经济的基础,农村是社会结构的基层,农民是工农联盟的基石,只有把“三农”问题真正解决好了,才能实现国家富强、民族复兴的目标。我们认为,对于物价部门来说,规范涉农价格和收费,服务新农村建设应该着重做好以下几个方面的工作:
1、加强对农资价格的成本监测和价格监管。完善农资价格成本监测体系,加大价格监管力度,防止价格过快上涨,避免本应由农民得到的实惠,由涨价的“黑手”掏了去。
2、从严审批涉农收费项目和标准。慎重审批涉农收费,不符合收费条件的,坚决取消收费项目;不是收费主体的,坚决取消收费资格,把中央有关减轻农民负担的各项政策措施落到实处。
3、深入推行涉农收费公示制度。乡(镇)、村两级要向农民公开收费项目和标准,使涉农收费政策做到家喻户晓。同时,要加强对公示内容的审查,根据收费政策变化情况,及时调整公示内容,确保收费公示的时效性。
4、对涉及新农村建设的各项收费进行清理,该降低的降低,该取消的取消,有浮动幅度的执行最低标准,并对清理后的各项收费项目标准向社会公布出去,增加收费政策透明度,象保护重点企业一样保护新农村示范点建设。
5、建立一个快捷有效的县乡村三级价格监督网络。以县级价格主管部门为依托,在乡级建立物价管理所或物价监督站,在村级聘请物价监督员,调动农民群众参与物价监督管理的积极性,发挥“12358”举报电话的作用,鼓励农民群众监督举报涉农乱收费行为。
6、继续加大对涉农价格和收费的监督检查力度。进一步突出重点,有针对性地开展涉农价格和收费专项检查,加大对各种价格违法行为的处罚力度,对农民群众举报的乱收费、乱涨价问题,及时查处,做到件件有落实、事事有回音,切实维护广大农民群众的合法权益。充分发挥新闻舆论的作用,对典型案件要予以公开曝光,并提请有关部门对相关人员实行责任追究。
由于新农村建设是一个系统工程,有其长期性和艰巨性,加之现阶段机制体制等因素的制约。因此,我们必须站在全局的高度,把新农村建设作为事关镇平经济社会发展的重大历史使命,进一步转变观念,倾注精力,积极探索,完善措施,通过自己的辛勤努力,建设一个符合镇平实际的新农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