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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政局完善便民服务调研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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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政局完善便民服务调研报告

取消农业税后,乡镇干部如何转变工作方式,更好地服务农民群众?最近,我到大木厂镇进行了调研。今年3月1日,这个镇在全县率先成立“便民服务中心”,具体履行为群众提供“全天候、无休日、一站式”服务的职责。几个月来,这一便民形式已取得初步成效,在转变干部作风,密切党群关系,促进农村改革发展稳定等方面发挥了积极作用。

一、主要做法

*县大木厂镇由原大木与板桥两个乡镇合并而成,辖13个村、总人口3.2万,镇域面积438.8平方公里,与十堰两区一县及县内7个乡镇毗邻,最远的村离镇政府40多公里。乡镇合并和小村并大村后,随着行政村规模的扩大、区域面积的增加、原板板办事处的撤销,农民群众普遍反映到镇上办事比以前更难了:要么不知到哪里办,找不到门;要么不知找谁办,找不到人;有时为办“一个证”要跑三四趟,远的地方一个来回要跑一天,误工误时又增加开支;农民群众还反映,实行8小时工作制,办事早不得、晚不得,碰上双休日、节假日又办不得。受传统意识和乡镇传统工作方式的影响,在部分镇直机关和干部中还不同程度地存在“门难进、脸难看、话难听、事难办”的问题。针对农民群众的要求,为加快政府职能转变,最大限度地方便群众办事,大木厂镇党委、政府决定成立镇“便民服务中心”,让老百姓少跑一趟路、少跨一扇门、少走一道程序,在最短的时间把想要办的事办好。主要做法是:

1、实行集中办公。在镇政府一楼设立便民服务大厅,将与农民群众生产、生活息息相关的来信来访、优抚民政、计划生育、劳务输出、城镇建设、司法调解等7大类28个服务项目,统一纳入中心,抽调7名工作人员,设立7个便民工作台,变分散办公为集中办公,使群众进一道门办完所要办的事。

2、实施阳光操作。在为群众办事和服务的过程中,服务中心坚持方便群众办事与严格依法行政相统一,对便民服务的内容、程序和标准等统一公布上墙,严格做到服务内容、办事程序、收费标准、政策依据、服务电话、工作人员情况“六公开”,使到中心办事的群众一看就明了、一看就放心。阳光操作,明白交费,群众的许多顾虑打消了。

3、明确办事规范。服务中心制定了“热情周到、高效服务、依法办事、清正廉洁”的服务守则,要求中心工作人员热情接待、耐心解释,坚持以办事方便不方便、公正不公正、群众满意不满意为工作标准。制定了考勤制度、办理登记制度、效绩考核制度、首问负责制度和责任追究制度,要求中心工作人员从受理到办结提供全程服务、规范服务,对受理的每一件事情、办理的每一个证件,都要详细登记备查。

4、延长服务时间。工作日8小时内,7名办事人员集中办公;工作日的中午、双休和重大节假日,7名办事人员轮流值班,实行随到随办或预约办理,确保群众每天到中心都能办事、办成事。

5、领导带班接待群众来访。为了切实加强对便民服务的组织领导,镇成立了以常务副镇长为组长,分管政法工作的副书记为副组长,信访、民政、计生、城建等相关部门负责人为成员的便民服务工作领导小组,明确由1名副书记专门负责中心日常工作。镇领导班子成员每周轮流在中心值班,专门负责来信来访的接待处理工作。镇党委、政府每周召开一次例会,听取中心运行情况汇报,研究解决中心在工作中遇到的疑难问题。

6、切实解决群众反映的问题。对群众到中心反映的问题,能够当场解决的立即解决;需要某个部门调查处理或给予答复的,由带班领导安排分流到相关部门,限期调查处理和答复到位;需提交党委、政府集体研究的,由党委、政府集体作出决定;需调查后拿出具体处理意见的,由党委、政府组织有关人员深入实地调查,并提出处理意见,经过必要的决策程序后及时答复当事人。

二、初步成效

为了深入了解大木厂镇便民服务中心的工作情况和实际成效,我们对随机抽样的36名群众进行了问卷调查。结果表明,便民服务中心已初显成效。具体表现在五个方面:

1、提高了办事效率,方便了群众办事。便民服务中心自3月份开办以来,已提供各类办证服务373人次,接待群众反映生活困难等问题620人次,介绍劳务输出6批次135人,设计城镇规划2份。实践表明,采取“一个窗口办理,天天服务群众”的办事方式,群众再也没有以前那种只能定时办、分散办、节假日办不了的苦恼事了。大木村群众江龙说:“过去办个证,到这儿批,去那儿审,腿都跑细了,几个月也办不下来。现在,到乡镇便民服务中心办事,只要手续齐全,一会儿就能办妥,既省心又节约开支。”在问卷调查对象中,认为成立便民服务中心比以前办事更方便的有34人,占94.4%。

2、化解了矛盾纠纷,维护了社会稳定。便民服务中心在开办以来的3个多月时间内,共接待群众来访38人次,已调解终结32人次,正在办理6人次。尤其是通过实行领导带班接待信访和推行首问负责制,先后将3起多年缠纺和1起集体访成功予以化解,有力维护了全镇社会大局稳定。元至5月,该镇刑事发案和治安发案分别同比下降75%和90%,没有出现重大刑事案件、治安案件、群体性事件和安全生产事故。

3、优化了发展环境,促进了招商引资。设立便民服务中心后,不仅使全镇干部进一步明确了自己的职责,而且也让普通群众都知道每个干部身上的责任,从而促进了部门之间协作和工作人员之间的配合,有效地防止了推诿扯皮现象。89%的问卷调查对象表示愿意到便民服务中心办事、愿意到便民服务中心反映问题。办事环境的改善和办事效率的提高,进一步优化了发展环境,有力促进了招商引资。元至5月,该镇已引进外商8家,协议引资额2000多万元。在招商引资的推动下,新增商业铺面32家,新增个体工商户32家,镇域经济迈出了新步伐。

4、规范了办事程序,推进了廉政建设。通过公开办事程序和收费标准,把各项事务的办理置于群众的监督之下,杜绝了暗箱操作,避免了违规操作,防止了吃、拿、卡、要现象,推进了源头治腐工作。问卷调查对象普遍认为在便民服务中心办事,收费标准清楚,过去的“三乱”问题得到了有效遏制。

5、密切了干群关系,改善了党委政府形象。长期以来,由于办事不公开、不公正、不方便,加之“门难进,脸难看,话难听,事难办”问题的存在,群众意见很大。成立便民服务中心后,从根本上改变了过去各自为战和惟我独知、惟我独办、惟我独揽的状况,有效地改善了干群关系,进一步树立了党委、政府的良好形象。调查显示,群众对便民服务的满意率达到99%。

三、几点启示

成立便民服务中心,既是农村税费改革后加快乡镇政府职能转变的客观要求,也是广大人民群众的强烈愿望。大木厂镇的积极探索,给我们以深刻的启示:

1、乡镇政府职能转变必须立足于“便民”。只有“便民”,才能使乡镇政府更好地履行为民服务的职能。设立乡镇便民服务中心,创新了服务群众的方法和手段,是乡镇政府职能转变的有益探索。便民服务中心的服务模式以方便人民群众办事为前提,将与群众服务相关的一些分散的、互为独立的职能集中起来,集中一个口子为群众办事,实行了办事权的统一,防止和克服了乡镇工作“机关化”。

2、乡镇干部工作重点转移必须围绕“为民”。只有为民,才能使乡镇干部把“三个代表”重要思想落实到行动中。成立便民服务中心后,乡镇干部的工作重心真正转移到了为民服务上。同时,日常事务性工作由便民服务中心办理后,其他干部可以集中更多的时间和精力深入基层了解情况、思考问题、化解予盾,这既促进了乡镇干部为民服务能力的提高,也促进了乡镇党委、政府为民服务水平的提高。

3、乡镇便民服务中心的一切工作必须做到“利民”。只有“利民”,才能体现便民服务中心的价值,便民服务中心也才有生命力。乡镇便民服务中心要坚持“以民为本”的工作理念,把“让农民群众满意”作为各项工作的出发点和落脚点。这样,既有效维护了农民群众的根本利益,又可以提高群众对党委、政府的信任度和满意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