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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政局治安稳定调研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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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政局治安稳定调研报告

近年来,县委、县政府坚持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充分发挥政法、信访部门职能作用,整合社会各方面的有效力量,以“平安县区”建设为总抓手,打、防、稳、调多措并举,最大限度地预防和减少违法犯罪及重大矛盾纠纷事件的发生,保持了全县社会治安大局的持续稳定。但从目前形势看,受国际金融危机和经济社会发展的影响,县域治安稳定状况出现了一些新趋势、新问题,维护稳定工作面临着新的挑战和压力。

一、当前存在的治安不稳定因素

(一)社会治安出现新特点

今年以来,全县共立刑事案件168起、治安案件713起,案发率较去年都有了明显下降。从案件的空间分布来看,外来流动人口、暂住人口增多已成为城区治安管理的重点。在犯罪类型上仍以侵财性案件为主,其中又以盗窃案件为主。1—4月份,全县共发生盗窃案件137起,占总案件的81.55%。在盗窃案件中以盗窃自行车案件和入室盗窃案件最为突出。入室盗窃案件的犯罪多系团伙作案,并且犯罪嫌疑人有专用的作案工具,表现为一定的流窜性。盗窃摩托车、电动车案件多发于乡镇商业场所。

(二)不稳定因素存在于多个方面

1、治安管理问题突出。受经济利益驱使,烟花爆竹非法生产、运输、销售仍没有得到根除;黄、赌等丑恶活动更加隐蔽;重大道路交通、火灾事故仍时有发生,整改不安全隐患的任务仍十分繁重;油田秩序治理亟需进一步强化,小炼化企业、非法收油现象仍应是打击的重点。

2、涉众型经济犯罪活动增多。随着经济的快速发展,许多群众由于经不住犯罪分子虚构的高额回报诱惑而盲目投资,导致了非法吸收公众存款、集资诈骗、传销、非法经营等涉众型经济犯罪案件在我县呈高发趋势。因为涉众型经济犯罪涉及区域广,涉及人员多,涉案金额大,已成为影响经济安全和社会稳定的高危犯罪。20*年7月发案的河南未来农业案件,我县到公安机关报案人数211名,涉案金额876万余元,被骗金额最多者达53万元;20*年11月发案的安徽兴邦科技案件,我县到公安机关报案人数198名,涉案金额1900余万元,被骗金额最多者达61万元。

3、金融危机导致企业经营困难、就业形势紧张。一是企业经营困难引发劳动争议纠纷。受金融危机影响,一些企业停产半停产、轮流放假、解除合同等行为,影响了职工收入,使得职工生活压力加大,容易引发矛盾纠纷,导致职工上访甚至是群体性上访。从目前已经凸现出来的问题看,涉及的问题大多是要求企业对终止、解除合同给予经济赔偿,要求补缴社会保险金、支付拖欠的工资,个别还要求政府给予就业帮助。二是就业难将大批“闲置”劳动力推向社会。困难企业面临困境,很难再增加就业岗位;由于产业结构的升级,部分企业的工作岗位对劳动者的技术水平要求不断提高,而我县劳动力总体技能水平偏低,技能人才缺乏,导致招工难与就业难并存。另外,大量城镇就业者特别是大中专毕业生在家待岗,得不到及时就业;我县外出农民工由于金融危机影响陆续返乡,暂时还没有新的劳务渠道。

4、经济领域的新矛盾带出老问题。当前形势下,经济领域出现的新矛盾带动部分历史遗留问题一并显现。比如原渡运公司等单位职工要求参加保险统筹、享受退休待遇,未参加医疗保险的破产、倒闭企业退休职工要求享受医疗保险待遇,落实遗属生活补助等等,部分原国有、集体企业人员要求取暖补助问题等,都是当前不可忽视的不稳定因素。

5、信访形势仍然不容乐观。主要表现在以下几个方面:一是涉军人员问题。涉军人员人数多、组织性强、所提要求超出政策范围,处理难度大。二是被辞民师及农村幼师问题。因领长期补贴被辞民师生活补助待遇的提高,一次性被辞民师心理更加不平衡,易引发越级集体访;东营职业学院20*、20*级毕业的农村在职幼师,因待遇尚未提高,有可能继续上访要求提高生活待遇,或转为公办教师。三是破产企业遗留问题。部分企业破产改制不规范,有的在破产改制时,资产处置不到位、职工身份变化不到位、企业性质改变不到位,存在不少遗留问题;有的个别企业破产改制实行“金蝉脱壳”,表面上看,破产材料齐全,程序很规范,但企业没有实质改变。近年来该类问题不断暴露,极易引发连锁反应,导致职工出现集体上访。四是农村土地承包纠纷问题。由于个别地方落实第二轮土地延包政策不到位,延续惯例实行“三年一小调、五年一大调”的土政策,有的村干部一上任先调整土地,打破了原承包户的土地承包关系,触及了部分人的利益;个别村存在超标准预留机动地、村干部暗箱操作发包土地问题;村干部以化解村内债务等为借口违反政策多留机动地,或不按法定程序对外发包土地。部分集体土地因没有颁发土地使用证,一旦出现土地纠纷,因证据效力不足,法院难判、国土部门难定等因素,极易引发集体上访。五是涉法涉诉问题。主要表现在法院执行难,个别执法部门执法不规范。新《劳动法》颁布实施后,传统的用工模式被打破,用人单位不依法为职工交纳“三险”以及个别企业向职工违规收取“风险金”、“抵押金”、“安置费”,又不按时返还等问题,易引发矛盾纠纷。

二、原因分析

(一)基层基础工作相对薄弱。在部分单位和社区,安全防范重视程度不够,专职保卫力量少,防控手段和措施还靠传统的人防为主,没有在物防、制防、技防上下功夫。在农村,由于客观经济条件的限制和心理上的侥幸,防盗意识较差,对牲畜、家禽及大量现金和贵重物品保管不善,让违法犯罪分子极易得手。

(二)法制宣传教育不够深入。尽管每年都在开展法制宣传教育,但引不起群众的重视,很多时候仍然流于形式,大多数群众的的法制意识仍相当淡薄,盲目唯利,轻信他人,导致上当受骗。同时,部分群众既不懂用法律规范自己的行为,也不善于用法律保护自己的合法权益,一旦遇到纠纷就付诸武力,野蛮解决,以至扰乱社会治安秩序。

(三)执法力量明显不足。基层警力与日趋繁重的社会治安形势任务不相适应,警力的紧张不但会影响警务工作的质量,而且使执法人员很难集中精力投入到具体的治安工作中去,加之装备落后,常因人为原因造成处理不及时,致使打击不力,不能有效震慑犯罪。

(四)基层组织职能弱化。随着社会转型,农村原有的社会运作机制处于弱化状态,农民对集体的信赖度和集体对农民的约束力减弱。一些农村基层组织职能处于半瘫痪状态,对一些民间纠纷调解不力、估计不足、任其发展。再就是部分农村基层干部工作方法简单,作风粗暴,在处理农民群众的问题上不讲究方式方法,工作不公开、不彻底,留有后遗症。特别是计划生育、土地承包和征用、低保政策落实等政策性强、工作难度大的工作,稍有不慎就会伤害干群之间的感情和关系,导致群众的逆反抵触情绪增强。

(五)专项治理和重点区域打击存在薄弱环节。因为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工作中存在专项整治不够彻底、重点打击不够到位问题,给了一些不法分子可乘之机。在即得利益驱使下,网吧等娱乐活动场所不法经营、非法涉油及黄赌等现象便会出现反弹,进而影响社会治安秩序。

(六)社会矛盾和社会热点引发群体性上访。由于土地征用、房屋拆迁、“三农”问题、以及各类纠纷等社会热点、难点问题,引发了诸多社会矛盾,造成集体上访人员增多,处置难度增大。

三、应对措施及建议

(一)强化基层基础建设。强化基层政法综治队伍建设。建立信访、司法与综治合署办公,整合维稳力量,适应基层政法综治工作新形势的“大综治”格局。以探索集村(社区)警务、治安联防、流动人口管理、预防青少年违法犯罪、社区矫正以及情报信息收集等职能于一体的社区警民联防创新机制为切入点,突出抓好治安联防队伍、村(居)巡逻队伍、基层信息员队伍建设,逐步完善所有村居、单位、要害部位均有专人职守并及时传报信息的巡防控制网络。加强对基层综治工作人员的管理和业务培训。规范对基层综治工作人员的管理,在确保“货币化”报酬落实的同时,全面推行目标量化考核机制,充分调动其工作积极性;采取多种形式,对工作在维稳第一线的综治信息员和人民调解员进行法律、法规知识及工作技能专门培训,提高他们做好群众调解工作的技巧和能力。

(二)推行社区警务,夯实防控基础。建立健全社区警务工作制度,细化、量化工作内容,明确工作方式和工作标准,加强监督、科学考核,充分调动警务室民警工作积极性和主动性。强化群防群治工作机制建设,完善警务室巡防制度,加强人防,巩固物防,推广技防,多管齐下,有效防范和遏制盗抢等可防性案件的发生。大力加强群防群治网络,形成以警务室为依托,治保组织、社会组织广泛参与的群防群治工作机制。开展防范宣传教育,普及防范常识,强化参与意识,提高群众的防范能力。尤其在出租房屋与流动人口管理方面,创新工作思路,努力形成全社会齐抓共管的良好格局。

(三)强化打击现行犯罪,有效震慑不法行为。根据全县刑事犯罪案发特点,将主要警力投放到高发案时段,强化有针对性的打击和防范工作。要根据犯罪活动地区的变化,对巡逻区域和警力进行动态调整。在巡逻布局上,实行巡警与各警种有机结合,公开巡逻与秘密布控有机结合,治安防范与打击现行有机结合,着力提高巡逻的质量与效率。在巡逻力量上,形成以派出所民警和巡警大队为主,各警种部门积极配合,群众性治安组织广泛参与的多元化巡逻防控网络。在巡逻方式上,坚持常态巡逻控制模式和动态巡逻控制模式相结合。通过在发案高峰时段和部位的重点布防,以及定期不定期的全警集中巡逻防控,降低现行犯罪作案机率。通过提高抓获现行犯罪率,对“两抢一盗”等多发性犯罪和团伙犯罪实施精确打击和予以强有力震慑。

(四)进一步构建和谐警民关系。结合政法系统开展的“帮千企走千村访万户,服务‘三保’任务”主题实践活动,组织政法干警深入群众、深入基层、访民意、察民情,从人民群众最关心的“小事”做起,化解矛盾纠纷,整治治安隐患,提升人民群众的安全感和满意度;进一步改进政法工作,改善服务态度,优化服务质量,提高服务效率,把政法工作的成果最大限度的体现在保障民生、改善民生上,积极构建和谐的警民关系。

(五)消除和化解不稳定因素。一是抓好矛盾纠纷排查调处工作,把社会治安隐患消灭在萌芽、初始状态。坚持长期将矛盾排查调处工作抓在手上,牢牢把握工作的主动权。把排查的重点放在班子薄弱的村庄、居委会,着力排查被辞民师、涉军人员、破产改制企业、困难群众等特殊人群,切实做到底子清、情况明。实行分类指导,逐一建立台帐,逐一落实调处稳控责任人,落实领导包案责任制,制定切实可行的措施,加大调处力度,确保问题得到妥善解决。特别是对共性群体中可能组织串联集体上访的组织者、挑头者,严加看管,加大管控力度,坚决防止发生影响社会稳定的群体性事件。二是创新模式,继续深入开展县委书记大接访活动。结合领导干部带案下访、周一领导同志公开接访及“五长”联合接访活动,深入开展县委书记大接访活动,倾力打造“信访直通车”,解决好基层群众“见领导难”的问题,力争将问题解决在基层,减少重复信访问题的发生。三是优化企业发展环境,稳定就业岗位。结合走访帮扶活动,积极为企业发展献计献策,发挥各方面优势,为企业解决实际困难,帮助企业科学应对金融危机造成的不良影响。

同时,将重点企业和重点行业纳入监测范围,及时掌握企业用工情况变化,防止出现失业人员大幅增加的情况。对已出现或可能出现企业破产、停产、裁员情况实施动态跟踪;对出现不稳定苗头或不稳定情况的,及时上报,及时解决,妥善把问题化解在萌芽状态。引导企业承担社会责任,确保全县就业岗位总体稳定。四是多措并举促进农民工就业。对返乡农民工做好统计,了解他们的用工需求与技能水平,对在外面掌握了先进技术的农民工积极帮助他们牵线搭桥,就地安置到当地企业;对有技术需求的农民工根据他们的特点和需求方向开展免费培训,突出培训的针对性和实用性,并做好培训的后续服务,帮助他们二次就业。充分发挥返乡务工者的资金、技术和信息优势,鼓励指导他们自主创业,并积极帮助他们在项目审批、人才招聘、税收优惠等方面享受优惠,推动打工经济向创业经济转变。三是大力发展劳务经济。加强与劳务输入地的协作,开展有组织的劳务输出,引导农民工有序流动。五是加强社会保险费征缴,强化劳动争议工作。对生产经营正常的企业,加强监察稽核力度,依法督促其全员参加社会保险并及时足额缴费;对生产确实困难企业,可按照上级政策规定,在确保社会保险待遇按时足额支付、社会保险基金不出现缺口的前提下,允许在一定期限内缓缴社会保险费和阶段性降低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失业保险、工伤保险、生育保险缴费费率。政策执行过程中,严格界定困难企业,摸清底数,严格报批程序,加强监督检查,确保政策效果。建设企业内部调解和仲裁调解相结合的调解工作体系,尽量使劳动争议案件在和平气氛下协商解决。

劳动仲裁案件的审理要本着“规范、快办、办好”的原则进行,争取按期结案率达到100%。六是强化法律法规宣传,完善四项工作机制。通过加强法律法规宣传、律师参与接访、“五长”联合接访等形式,加强对集资人员进行疏导和宣传引导,依法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牢固树立发展是第一要务、稳定是第一责任的意识,紧紧抓住“和谐稳定”这个纲,健全完善信访工作四项机制,即首问负责的化解机制、基层建设的调解机制、“一岗双责”的接访机制和行之有效的督查机制。加强管理和调度,确保信访问题及时妥善处理,牢牢把握工作主动权,为保持全县社会持续和谐稳定作出积极的贡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