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纺织企业用工管理调研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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纺织企业用工管理调研报告

近年来,*县委、县政府审时度势,依托资源优势,加大招商引资力度,纺织产业迅速成为县域经济的支柱产业之一。纺织产业的建成,对于消化我县的优胜农产品资源和大量的农村剩余劳动力,较大幅度地增加农产品的附加值,延长棉花生产的产业链,保持县域经济又好又快地发展,使县域经济步入健康、可持续发展的良性循环轨道,起到了积极的作用。但是,在企业运行的过程中,一些不容忽视的问题,特别是企业“招工难”、“留人难”的问题,也逐步显露出来,如不引起高度重视,极有可能成为我县纺织企业健康发展的主要障碍。

我县纺织企业用工的现状如何?“招工难”、“留人难”的症结在哪里?怎样缓解这些矛盾?带着这些问题,我们历时一个月,会同县劳动和社会保障局、各乡镇妇联、劳动服务站,进行了深入的调查与研究。

一、基本状况和突出问题

1、齐装满员率低。我县共有纺织企业(含印染企业)14家,可提供就业岗位3686个,根据调查的资料统计,现有员工3*4人,其中女性员工2455人,占员工总数的79.86%。在岗的员工中,合同期限在一年内的高达883人,占员工总数的28.73%,还有很大一部分没有签订劳动合同。年内终止、解除合同的315人,占员工总数的10.25%。由于各方面的原因,尚有612个岗位无人上岗。

2、工资水平不高、拖欠、克扣工资的现象严重。14家企业年度应支付工资总额为3810.8万元,实际支付3123.4万元,年度累计拖欠工资687.4万元。14家企业员工月平均工资1033元,从绝对值来看,不算太低,但这是员工在延长劳动时间后的报酬,如果按每月劳动29天、每天8.5小时计算,每小时的工资为4.19元,换算成国家法定的工作时间(167.36小时),员工的月工资仅为702元。挡车工的平均工资约800元,换算后仅543元。企业滥用职权、依据土政策罚款、克扣员工工资的现象屡见不鲜。

3、违法延长工作时间和取消法定节假日较为普遍。从14家企业正常劳动时间的调查统计可以看出,普通员工月工作日一般为26—30天,大部分为28天以上。日工作时间为8—12小时,如遇加班,时间可能还会延长,个别企业甚至达14小时。员工在节假日上班和加班后,还基本上得不到法定标准的工作报酬。

4、工作环境欠优。相对于其他行业而言,纺织行业的劳动条件一般较为恶劣,特别是在技术含量不高、设备较为落后的条件下尤为突出。我县的纺织企业,在噪音、粉尘超标和不符合规定的工作场所工作的员工的比例很大,少数企业甚至高达80%。工伤事故发生频繁,年内工伤高达2617人次,平均每三个多小时就有一个人发生工伤。

5、社会保障福利情况令人担忧。根据调查的数据统计,全县纺织企业员工的各种社会保险(包括国家规定的强制保险)甚至是一片未开垦的处女地。收取押金和扣压证件的事情时有发生。

6、劳动力资源得不到有效的开发。调查资料统计,20*年三季度我县有剩余劳动力15295人,其中女性劳动力7470人,这些劳动力恰恰是纺织企业所急需的。但根据问卷调查,绝大多数人不愿到本地就业,特别不愿到纺织企业就业。这样,就形成了一边有大量的剩余劳动力,一边又找不到合适劳动者的怪圈。

二、主要原因分析

企业员工是企业发展的最宝贵资源,对于我县来说,熟练纺织工可能欠缺,但决不会招不到一般员工。造成纺织企业“招工难”、“留人难”的主要原因在于:

1、企业先天不足。自古就有“男不进矿、女不进纺”的说法,说明纺织行业是一个比较辛苦的行业。我县的大部分纺织企业技术含量不高,技术装备较差,资金不足导致劳动保护的措施跟不上,个别企业甚至为了追求高额利润不采取措施,使得劳动条件得不到有效的改善,让很多人望而生畏。特别是年轻女性,在劳动力流动频繁的今天,到哪个行业都可以找到一份工作,更不想涉足纺织行业。

2、行业竞争无序。随着本地纺织企业的迅速扩张,企业对市场和熟练工人等的竞争越发激烈。比抬工价、争夺熟练工的行为不断升温,员工在企业间无序流动,导致企业招工更加困难。由于企业用工本身缺口大,加之熟练工的攀比心态,经常出现工人今天来、明天走的局面,老板无所适从,也使企业不能按计划正常安排生产。

3、报酬水平过低。由于纺织行业竞争激烈,且利润率不高,企业要想生存发展,必须千方百计降低生产成本。物化成本受市场制约,企业只能从管理成本和人力成本上想办法。纺织企业属劳动密集型企业,降低人力成本往往是企业的首选对象。一旦这个“度”把握不好,就会形成“待遇过低—开工不足—效益低下—降低工资水平”的恶性循环。

4、劳动执法不严。执法不严的直接后果是企业和劳动者双方的合法权益都得不到保障。就企业而言,企业对劳动力缺乏有效的宏观调控。就员工而言,由于企业不能提供有效的社会保障,雇佣思想十分明显,做一天算一天,和企业总是离心离德,难以和企业捆在一起。从而,加大了劳动力的流动性。

5、管理机制欠缺。纺织加工企业的性质,决定了员工的作息时间难以把握。因此,如果没有较完善的奖励机制,是不能有效调动员工积极性的。调查中我们发现,许多企业对如何应对加班和空闲,如何调动员工的工作积极性,办法简单,吸引力不够。另外,一些企业在后勤和安全保障方面缺乏考虑,员工的食宿难以统一管理。而从事纺织工作的员工又多是一些年轻女性,安全保障跟不上势必会影响她们安心工作。

6、劳动力的心理原因。由于我县的工业起步较迟,剩余劳动力从80年代初期就开始到广东沿海发达地区打工,外出打工致富的家庭比比皆是。多年来,大量外出务工人员已较为适应外面的环境,随着广东沿海地区劳动保障体系的完善,待遇的进一步改善,大都不愿再回乡务工;而新增劳动力受此影响,也认为外面的世界很“精彩”,因此不太愿意到本地打工,更愿意到外面世界去闯一闯。

三、思考与建议

1、进一步加大宣教力度。首先,提高企业老板和员工的法律意识,引导企业经营者从依法办企业的高度,认识落实劳动保障法律法规的重要性。依法办企业,就必须切实保障员工的合法权益,否则就是违法经营。引导企业经营者用长远的眼光来经营企业,与员工建立互惠、互赢、和谐的劳动关系,以此来增强企业的凝聚力和吸引力。其次,要引导员工知法、懂法、用法、守法,时刻用法律武器来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教育员工树立遵守劳动合同的意识,切实履行劳动合同规定的义务,不能把企业当菜园子,想进就进,想出就出。第三,要通过基层党政组织和群团组织做深入细致的工作,引导广大农村剩余劳动力和城镇下岗职工从县域经济的大局和长远考虑,投身纺织行业,以解企业用工不足的燃眉之急。

2、进一步加大执法力度。无论是外资还是内资企业,都必须在法律的框架内活动。真正的企业家,是不会在法律法规上玩火的。要加大劳动执法的力度,促进企业自觉遵守劳动法律法规,对违反劳动法律法规、侵害企业和企业职工合法权益的人和事,要依法进行严肃查处。要通过严格执法,使企业的劳动合同、工作时间和休息休假、工资报酬、劳动安全卫生、社会保障逐步规范到法制的轨道。

3、进一步加大投入力度。一方面,要引导企业挖掘内部潜力,加大企业劳动卫生设施的投入力度,使劳动卫生设施尽快符合国家规定,为员工创造安全、舒适的工作环境。另一方面,企业要根据经济发展、企业效益、物价上涨等因素,逐步提高职工的工资待遇。政府也要加大劳动力培训的投入,把短缺、急需的人才培训纳入社会经济发展的规划,制定相关的政策。鼓励和支持有条件的企业、社会团体和个人进行各种形式的职业培训,直接为县域企业输送专业人才。

4、进一步加大维权力度。切实加强对企业和工人合法权益的保护,不能因为需要吸引外资而忽视维护工人的合法权益,也不能因为是本地工人而随意敲诈企业;要特别注重维护职工的合理工资待遇,督促企业与员工签订用工合同,帮助调解企业与员工的劳资纠纷,注意保障员工人身安全。在规模较大的企业,要尽快建立党的基层组织和职代会、工会、共青团、妇联等群团组织,加大政治思想工作力度,教育员工爱家乡、爱企业,稳定本地职工队伍。

5、进一步加大协调力度。尽快建立全县纺织行业协会,加强行业协会的工作,协调好企业之间的关系,避免行业内的无序竞争和相互拆台。把政府不该管又难以管好的事交出去,让政府从繁杂的事务中跳出来,集中精力抓好宏观调控,使我县的纺织企业竞争良性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