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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额贷款公司作为农村金融和小企业、微小企业融资的一股力量,在我区刚刚萌生,为了切实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解放思想、深化投融资体制改革。积极探索破解“三农”及小企业融资难题,正确引导、积极规范民间融资,完善*区城乡金融服务体系,更好地支持“三农”,促进区域经济又好又快发展,我们通过对辖区金融机构的调查了解和我区两个小额贷款公司近段时间经营情况的调研,提出以下报告,力求在客观分析对于小额贷款资金供给与需求现状的前提下,继续推动我区小额贷款工作,壮大针对“三农”与小企业、微小企业的资金供给。
一、*区金融机构及小额贷款机构的现状
(一)区域内金融机构现状
通过区金融与相关部门对辖区金融机构基本情况进行了摸底调查,其基本情况为:驻辖区银行金融单位19家,网点布局187个,其中:中国人民银行1个,工商银行31个,建设银行33个,中国银行16个,农业银行6个,国家开发银行1个,交通银行8个,富滇银行19个,农村信用合作联社33个,广东发展银行2个,华夏银行6个,上海浦东发展银行3个,招商银行3个,中信银行3个,光大银行5个,民生银行1个,深圳发展银行2个。中国邮政储蓄银行12个。
(二)区域内小额贷款公司现有数量及放贷情况
“*区小额贷款公司工作领导小组”成立后,区金融办积极主动配合省市部门做好小额贷款公司招标资格预审工作,共审核投标单位9家,最终成立了两家小额贷款公司:*市*区和谐小额贷款公司和*市*区*小额贷款有限公司。两家公司的经营情况如下:
1、*市*区和谐小额贷款公司
该公司注册成立于2009年元月7日,注册资本金1000万元,截至3月31日,共贷出款项12笔,金额1026万元,严格执行国家相关金融方针和政策,在法律、法规规定的范围内开展业务,自主经营、自负盈亏、自担风险。作为常规融资渠道的补充,该公司积极响应国家政策,针对小企业“短、频、急”的特点发放小额贷款,以解小企业发展的燃眉之急,为其提供一个合法、快捷、有效的融资途径,将为*市区域经济的发展提供资金支持。公司开业以来截止5月12日,累计发放贷款1313万,其中涉农贷款12笔,金额813万,占比为61.91%,中小企业贷款3笔,金额300万,占比为22.85%。
2、*市*区*小贷公司
该公司经批准于2009年2月27日成立,注册资本金5200万元,3月3日正式开业,自开业以来,该公司严格遵守相关规定,严格审批和发放贷款,截止5月12日,共累计发放贷款3190.5万元,其中,支农贷款占比为62.79%,中小企业贷款占比为8.20%;累计收回贷款400万元,贷款收息率为100%,不良贷款率为0,各项业务平稳发展,但在近2个月的运行中也遇到了一些问题和团难。
两个小贷公司贷款主要发放方向为农村种植业、养殖业以及小企业贷款,用途主要是种植业方面的树苗采购、养殖业的鱼苗购买,小企业的流动资金周转以及少量的个人贷款,在贷款方式上主要采取私人房产抵押、担保、个人担保和应收账款担保几种方式。利率按照要求都控制在基准利率的0.9倍到4倍之间,主要集中在3.5-4倍之间,从前期已发生的款项分析,支农方面的贷款利率水平相对较低,月利率在4-10‰之间,而小企业贷款和个人贷款则利率水平相对较高,月利率基本为16‰。同时,和普通银行贷款相比较,贷款期限主要集中在3个月以内。
从两个试点小贷公司成立以来的经营情况来看,均能认真执行对贷款发放方向、利率水平的监管要求,也未发生吸收社会存款的现象,至今经营状况正常。
二、*区小企业及涉农企业的基本情况及存在问题
全区个私企业户数近32000户,占全市个私企业户数的13%左右。其中:个体工商户近25000户,私营企业近7000户。
通过相关部门的了解与数据分析,全区中小企业与涉农企业有如下特点:
一是总体发展水平较低,缺乏龙头企业。我区小企业、非公经济虽然近年来取得了较大发展,但与沿海地区,特别是江浙等经济发达地区相比,在经济总量、税收贡献、企业质量等方面仍存在较大差距。并且由于我区非公经济起步晚,基础差,自我积累能力较弱,对技改和新产品开发的投入不足。突出表现为产品科技含量低,名特优拳头产品少,自主名特优品牌少,大企业、大集团少。因而在日益激烈的市场竞争中,竞争力仍不够强。
二是行业分布和产业结构不够合理。*区的非公有制经济由于受地理位置、可用土地的制约,一直以来都以传统的商贸业、餐饮业为主,虽然区划调整后地域面积扩大,但商贸业仍然在全区的非公经济总量中占据了绝对的主导地位。全区非公经济过于集中于批发、零售、餐饮行业,而从事农业产业化与农产品加工、高新技术和高附加值的生产型企业较少,产业结构的比例不够合理。中心城区与城郊乡镇之间发展不平衡的情况较突出。
三是发展资金不足、融资渠道不畅。资金短缺是制约广大中小企业、非公经济发展的主要问题之一,虽然党的十五大、十六大以后,中央明确指出要鼓励和支持非公有制经济的发展,对非公有制企业要一视同仁。但由于国有银行加快向商业银行转变,加强对不良资产和金融风险的防范,而个体私营企业又难觅资产雄厚的担保者。尽管近年*区也成立了融资担保公司,但由于僧多粥少,并且担保条件过高,远远不能满足企业的需要。因此真正能够得到银行贷款支持的企业并不多。在资本市场融资方面,更是步履艰难。资金短缺使一些市场前景好,科技含量高的项目不能及时上马,影响了企业的进一步发展和壮大。
四是非公企业自身存在一定的缺陷和局限性。从总体上说,我区非公有制经济普遍存在着规模小、水平低、科技含量不高;企业经营决策水平低,盲目发展,急功进利,在宏观调控和激烈的市场竞争中容易陷于困境;同时,由于一些非公有制企业内部管理,企业理念、诚信的规范化、制度化尚不健全。这就难于对企业做出一个相对公平、合理的评估,给政策的有效执行也带来了一定的难度。
三、小额贷款资金供给与需求现状分析
对于小企业和涉农企业而言,由于基层金融格局的失衡,造成了贷款资金的需求一直与各类金融机构所能提供的资金供给存在较大矛盾。
(一)网点分布上的失衡。四大国有银行先后逐渐淡出了农村市场,而市场上的股份制银行考虑到管理能力、风险控制和成本因素,往往在城郊结合部设置少量的点做零售业务,不涉足对公贷款,农村则不在考虑范围之内。而许许多多的小企业考虑业务性质和成本因素,特别是涉农企业的经营场所基本上座落在城郊结合部甚至农村,这样的现实造成了企业与银行在服务对接上的极度不对称。
(二)资金需求与供给上的失衡。近年来,随着金融管理的进一步规范,各大商业银行出于规避风险,提高利润和降低不良资产率的需要,在从事贷款业务方面对于贷款对象、贷款项目往往“嫌贫爱富”,“重大轻小”,从贷款结构上看,又主要集中于中长期项目贷款,对于企业流动资金贷款增量较小,造成在城郊结合部、农村区域资金供给无法满足现实需要。
(三)涉农贷款管理较难。各大商业银行作为金融支持主体,主要集中在城市基础设施建设项目上,涉及农村的,主要是一些小型农田水利工程。在实际工作中,支农中存在诸多困难,制约了支农工作的正常开展,作为农村金融的主力军农信社多年来的实践经验,其难点主要集中在贷前调查实施、贷款风险规避、贷款担保落实、贷款责任承担、贷后管理、贷款催收、收贷效果几个方面。
四、两家小额贷款公司面临的困难
目前,两家小额贷款公司经营状况正常,但据其反映,面临许多自身难以克服的困难。
(一)税负较重收益偏低。尽管小额贷款公司从事金融服务业,但性质上并不属于金融机构,必须按照工商企业来纳税。这就是说,小额贷款公司要负担5.56%的营业税及附加,25%的企业所得税。如以一家注册资本规模为5000万元、可融资规模为2500万元的公司为例,如果能保持全年85%的资金使用率,按照平均15%的利率,全年利息收入为956万元,需缴纳53万元的营业税及附加,再去除120万元的人员成本、130万元的房租等,另有2500万元融资的年利息,需133万元。不仅如此,小额贷款公司还需提取1%至3%的坏账准备金,如按1%提取即68万元。照此计算,这家小额贷款公司可得利润为452万元,再扣除25%的所得税113万元,企业最终的净利润仅有339万元,资金年收益率为6.78%。就算按照资金100%的使用率计算,收益率也只有7.8%左右,比传统的制造业还低。”因此按照目前的情况分析,小额贷款公司在未来1-3年难以产生很好的经济效益,
(二)只贷不存难引“活水”。融资难、成本高。“只贷不存”,造成小额贷款公司资金来源紧张,流动性也大打折扣。根据规定,小额贷款公司可以向两家以下金融机构融入不超过注册资本50%的资金。但事实是,受限于“非金融机构”的身份,他们融资不能享受银行间同业拆借利率,相反,只能依照企业贷款利率,从大银行“批发”贷款额度进行“零售”,从中赚取“利差”。这样一来,小额贷款公司融资的显性和隐性成本均偏高,转而增加“三农”和中小企业的融资成本。而目前从我们掌握的情况看,*尚未有哪家银行出台关于小贷公司贷款的政策,小贷公司若需要贷款同样面临提供担保或抵押的难题,小额贷款公司向银行融资渠道的不通畅,将直接影响到融资规模和应有效能的发挥。
(三)征信缺位风险难控。由于小额贷款公司争取的多是一些银行不愿做的客户,通过信用担保、房产再抵押等创新的方式进行交易,潜在的坏账风险要高得多。加之征信体系的缺位,小额贷款公司在规避风险上自身也有着“先天不足”,由于不属于金融机构,还未加入人民银行企业征信系统,小额贷款公司无法获得申请贷款的企业以往的诚信记录。因此每做一笔业务,小额贷款公司都要多花很多精力,对客户的社会背景等详加调查。这在很大程度上加大了公司风险控制的难度。
(四)业务创新受政策条件制约。小额贷款公司为拓展市场力图在业务创新方面做积极尝试,但在办理业务中我们遇到这样的情况:一是如对采矿权开采抵押的问题,据了解未在*省国土资源局备过案的银行一律不得办理抵押登记,若要通过备案必须具有采矿资质的认证。很多银行尚未取得该项资格,小贷公司就更不易了。二是小额贷款公司在办理抵押物抵押登记时需要做二次公证、手续麻烦、延误时间降低效率。三是小额贷款公司的本金和利息的回收受到基本结算账户的制约,对其客户的贷款项目派生的存款,以及同城票据交换等条件尚未解决,也制约其业务发展与创新。四是受跨区和超限业务额度的限制,也制约着小额贷款公司的发展。
五、*区小额贷款公司发展规划的建议和意见
从区域内金融机构的数量、前期已成立的小额贷款公司经营情况和区域内中小企业、涉农企业的特点来看,中小企业与涉农企业发展所带来的融资需求与现有金融体系的资金供给矛盾分析上来看,我们提出以下区域内小贷公司发展规划方面的建议和意见:
(一)增加小额贷款公司数量。由于商业银行融资服务的政策性限制,短期内希望有较大政策突破和依靠金融产品创新解决问题是不现实的,在小企业、涉农企业的资信评估、授信、抵押担保、发放周期上较难实现突破,因此,适当增加小额贷款公司数量,可以从一定程度上缓解相关方面的供求矛盾,进一步完善农村金融服务体系,同时,小额贷款公司数量的增加,可以在小贷公司之间、小贷公司与银行之间形成竞争,一方面提升小贷公司的服务质量与管理水平,另一方为银行融资提供借鉴。因此,我们提出:在未来几年内继续争取上级部门的支持,新增多家小额贷款公司。
(二)扩大小额贷款公司的规模。由于小贷公司只贷不存,资金来源成为其规模扩大和可持续发展的最关键问题,同时,其资本金规模也相应限制了其服务能力的规模。因此,一方面,对于新成立小贷公司,我们应该优先考虑注册资本金大的企业参与;另一方面,对于已成立的小贷公司,我们要鼓励他们增资扩股,不断扩大资金本规模。
(三)小额贷款公司的主要服务对象与规模问题。按照《*省小额贷款公司管理办法(试行)》的要求,对小额贷款公司的经营范围和主要服务对象都作了明确规定,比如“贷款的投向主要用于支持农民、农业和农村经济发展,面向‘三农’发放的贷款不得低于贷款总额的50%”,“为广大农户和小企业提供短期小额贷款服务”等等,因此,就其服务对象而言,已确定为:小企业和农户,而两者中涉农企业与农户发放贷款必须要过半。
针对上述问题,我们认为,小额贷款公司对于经营范围与服务对象上的考虑主要问题集中在支持的方式和程序上,即:采取什么样的方式介入到农村生产生活;如何创新产品有效填补银行在支农方面的不足;如何降低经营风险的同时灵活经营,拓宽放款渠道、简便贷款程序;小贷公司如何与农户、小企业进行有效沟通,政府相关部门其中的定位与作用等等。
我们的建议是:
一是通过与小额贷款公司的积极对接,提供相关信息,把中小企业、农村投资需求及时反馈给公司,通过经贸、工商联、就业、农业、林业、水务等相关部门的配合与探索,找准需求,发现小贷公司的经营切入点,这样,公司的服务对象、贷款规模才能有较好的拓展。
二是积极向省市反映,争取给予政策扶持。结合小贷公司实际困难,积极向省市反映如下情况:
1、一方面政府应结合小额贷款公司予以更多政策扶持,并促使其经营模式尽快成熟,降低金融风险;另一方面,在严格监管、控制风险的前提下,适当提高小额贷款公司资金杠杆率,并协调银行对一些资质好的公司给予同业拆借优惠利率。
2、小额贷款公司纳税可参照银行业金融机构,符合条件的公司能加入人民银行征信系统,并鼓励银行和保险公司与其加强业务合作。
3、对一些经营状况较好、服务三农和小企业成绩显著,需要补充资本的小额贷款公司经区县政府预审并报金融办同意可优先提前进行增资扩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