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随着社会经济的迅猛发展,消防警力严重不足已成为制约全国消防工作发展的突出问题之一。因此,如何借助社会力量来共同搞好消防安全工作已经成为消防工作的重点,特别是搞好广大农村、社区的消防工作。本人就如何将消防工作融入社区和农村警务战略提出了几点建议和意见。
一、推动派出所消防监督工作与社区和农村警务战略有机融入的难点
一是重视不够是制约社区和农村警务战略的关键所在。思想是行动的先导,没有认识的高度,就没有工作的力度。由于这项工作是一项长期性的基础工作,一时难以见到成效,再加上需要投入一定的人、财、物等,而各地经费也有一定的困难。所以,少数地方特别是领导同志未能政治性、全局性的战略高度来认识,导致全市总体发展不平衡,进展缓慢,个别地方仍然有两种不良倾向:一是主官缺位。没有实行“一把手”工程,社区和农村警务战略没有纳入全局的重要议事日程,致使投入不足,工作不到位。
二是主官畏难。实施社区和农村警务战略,既有工作理念的冲突,又有人财物的不足,可谓困难重重,需要主要领导迎难而上,创新办法,推进工作,否则就容易出现观望等待,束手无策,应付了事。二是警力不足和资源配置不合理是制约社区和农村警务战略的瓶颈卡点。按照社会管理学的资源配置观点,资源配置是否优化决定了管理是否科学。基层是公安机关的前沿阵地和桥头堡,是各项工作依靠的基础,更是社区和农村警务战略实施的平台,理应成为警力布置的重点,警务资源配置无疑应向基层倾斜。但实际情况相差甚远,到目前为止,仍然有部分地方存在机关“三多一好”:机构多、人员多、无效劳动多、工作条件好;基层“三少一差”:警力少、经费少、装备少、工作条件差。警力的严重不足和资源不合理是当前实施社区和农村警务战略工作需要大力攻克的难点。
三是警务保障不足是制约社区和农村警务战略的客观因素。由于我国尚处于社会主义初级阶段,地区经济发展不平衡,地区差异、部门差异十分严重。客观讲,没有经费保障的社区和农村警务就是华而不实,容易造成基层办案不依法,基础不愿抓,群众反映差的怪现象。警务保障的改善是一个长期、动态的过程,要坚持从本地实际出发,按照与本地经济发展水平相适应的原则,尽力而为,量力而行,讲究实用,务求实效。要按照“必需必配,急需急配”的要求,分清轻重缓急,把有限的资金用在刀刃上,用在关键环节、重点部位上,使有限的资源能够发挥出最大的效益。
四是基层警力的任务过于繁重、工作考评机制偏差是制约社区和农村警务战略的错误导向。上面千条线,下面一颗针,所有工作的落实最终都要归结到基层。基层一方面是警力不足,另一方面是要落实上级机关若干职能部门分配的任务和应付大量的活动,还要维持业务工作的正常运转,导致社区(驻村)民警每天疲于奔命,没有精力来专心做好本职工作,民警在警务室的时间难以保证,在群众最需要民警的时段、地点见不到民警,民警的工作浮于面上,许多工作难以落到实处。加之,考核激励机制不合理,在片面的绩效考核导向下,真正常年扎根社区和农村工作的民警工作绩效得不到应有的肯定,极大地挫伤了社区(驻村)民警抓基础工作的积极性,致使社区(驻村)民警静不下心来,“眼睛朝上,脚跟不稳”,从而荒废了社区和农村警务这块“责任田”。
二、实现派出所消防监督工作与社区和农村警务战略有机融入的破解对策一是准确把握社区和农村警务战略的内涵。
一是为民服务是实施社区和农村警务战略的根本点。公安工作的出发点和落脚点就是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这是宗旨。社区和农村警务工作最主要的方面就是要体现宗旨精神、服务职能。而且,社区和农村警务只有根植于社区、农村群众中才有生命力。要取得人民群众的配合和支持,在工作中就必须为群众办好事、办实事。如果靠建设几个警务室搞所谓的“形象”工程,不会取得预期的效果。二是整合农村和社会资源是社区和农村警务战略的切入点。警力有限,民力无穷。维护社会稳定光靠公安单打鼓、独划船,过去不行,今后也不行。十多年来,我国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工作取得丰硕成果,为实施社区和农村警务战略提供了有力的法律政策保障。同时,人民群众对安全的需要为整合社区、农村资源提供了内在动力。当前,实施社区和农村警务战略已具备坚实的法律基础和现实基础,这就需要基层警力积极摸索如何适应新形势,搞好社会资源整合工作方式和落实人防、物防、技防办法,充分发挥“三支队伍”的作用,达到警民互动的最大有效值。三是社区(驻村)民警是社区和农村警务工作的支撑点。社区(驻村)民警是社区和农村警务的主体,是带动社区和农村警务工作的龙头。社区和农村警务工作实质就是在社区、农村如何开展群众工作,社区(驻村)民警在社区、村屯基层组织的协助下,义不容辞地发挥工作领导作用。通过宣传群众、组织群众、服务群众,不断激活社会资源为巡逻守护、社会帮教等工作服务。社区和农村警务的各项活动都需要社区(驻村)民警去精心组织和推动,这是公安机关的职责所在。
二是提高对社区和农村警务战略重要性的认识,实行“一把手”工程。少数领导对社区和农村警务战略重要性的认识还不高,重视程度还不够,没有下功夫精心研究,不掌握实际情况,导致一些措施不力,致使社区和农村警务建设不能很好地打开局面。有的职能部门为领导当参谋的作用发挥得不好,没有做到尽心、尽力、尽职、尽责,不能及时发现问题、反映问题、解决问题,影响了社区和农村警务工作的有效开展。要把这项工作抓好,关键在于领导干部,特别是“一把手”的认识高度、重视程度和工作态度,直接影响着此项工作的质量,决定着采取的措施是否得力。因此,各级公安机关要把这项工作摆上重要议事日程,切实加强组织领导,落实“一把手”负责制,一把手亲自抓、亲自管,对事关社区和农村警务战略的重大问题,亲自调查研究,亲自沟通协调,亲自检查督促,亲自解决问题;分管领导要具体抓,各级治安部门要直接抓,形成一级对一级的工作格局。
三是科学设置警务室,不断夯实社区和农村警务工作的平台。要充分考虑基层所队和基层民警的承受能力,设身处地体谅基层所队和基层民警的意见、建议,着力提高政策措施、目标规范的科学化水平;在推动工作、明确要求时,要注意把一般号召与个别指导有机结合起来,尤其是要把目标任务的着力点放在如何充分调动和发挥基层所队和基层民警工作的积极性、主动性和创造性上来,给基层所队和基层民警留下创造性开展工作的空间,通过明责、减负、降压,增强基层实力,激发基层活力,提高基层效率,提升基层战斗力”。在警务室的设置上,要本着需要和可能的原则,根据各地实际,科学划分警务区,合理设置警务室,不搞一刀切。因此,要按照“统筹规划、合理布局、先易后难、先重点、后一般”的原则,指导派出所综合考虑辖区面积大小、人口多少和警力等因素,科学划分警务区,科学选点,并积极协调有关部门尽快落实办公地点。为了节约资金和方便工作,如没有条件单独设立的地方,可以依托村委会、学校、企业等设立。
四是强化社区(驻村)民警的工作效能,不断提升社区和农村警务工作的龙头作用。社区、驻村民警作为社区和农村警务的第一主体,如何发挥这支队伍的工作效能至关重要。主要抓好四个环节:一是合理布兵,解决好社区(驻村)民警办公前移、工作下沉的问题。二是完善警务工作机制,提高工作效率。要进一步细化、量化社区、农村警务区民警的职责任务,科学设岗定责,形成制度规范。三是组织培训,解决社区、驻村民警的工作方法问题。社区和农村警务工作实际上就是一个如何做好群众工作的问题。许多民警对如何做群众工作既不愿做,也不会做。所以,要采取多种培训形式,提高民警的群众工作能力和水平。四是提高社区和驻村民警的待遇。采取切实有力的措施,提高社区和驻村民警的政治、经济待遇,进一步把民警吸引、稳定在社区和农村。要全面落实社区和驻村民警休假制度和定期体检制度,落实基层民警因公负伤快速救治制度、医疗保险制度和大病救治保障机制。对工作成效突出、群众满意的警务室和社(责任)区民警,要按照有关规定给予大力表彰。想方设法妥善解决好社区(驻村)民警的后顾之忧,为他们扎根社区、农村,联系群众、服务群众,维护一方平安,实现自身价值创造良好的发展环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