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党的十七大报告部署了加快推进以改善民生为重点的社会建设,提出了“学有所教、劳有所得、病有所医、老有所养、住有所居”的目标。报告中要求政府财政部门加大投入、充分发挥职能作用的许多地方都与改善民生直接相关,这不但为今后的财政工作指明了方向,而且给各级财政部门提出了艰巨的任务。通过调研,我市财政部门近年来在发挥财政职能作用、着力改善民生、打造民生财政方面进行了初步尝试,但还存在一些问题和不足,本文结合**市财政工作实际,就全市民生财政的现状及改善民生的对策谈一些肤浅的看法。
一、目前民生发展现状
(一)取得的成绩。随着改革开放的不断深入,全市经济发展和民生改善取得了一定的成绩,财政在促进人民生活水平提高方面做了大量工作。以20*年为例,**市财政收入实现26亿元,比上年增加5.98亿元,增长30%。其中:一般预算收入完成7.49亿元,比上年增加1.68亿元,增长28.8%。财政对“三农”、教育、卫生、社会保障、环境保护、改善民生等重点领域和薄弱环节的投入大幅增加,财政应对宏观环境变化的能力进一步提高,支持经济发展更加主动。
1、关注“三农”,确保惠农政策落实到位。20*年由市级财政安排的支持农业生产发展性资金1235万元,较20*年990万元增长24.75%。在加大市县两级财政支农投入的同时,还积极争取中省财政对我市农业的资金扶持,20*年中省拨给我市农业专项资金1*,377万元。各县区财政支农资金预算也都保持了较高的增幅,均达到或超过《农业法》规定的“支农资金投入的增长要高于财政支出增长速度”的要求。继续加大对农业产业,特别是特色的龙头企业财政资金的扶持力度,重点支持了*、*、*的蚕桑,*、*的优质粮油种植加工,紫阳、平利的茶叶种植加工,*魔芋种植和深加工,旬阳、白河的花卉经济林,镇坪的中药材项目建设。支持科技推广和创新,提高农业科技含量,在项目安排中,确定科技推广资金不得低于项目资金的40%,20*年项目直接用于科技推广资金达500多万元。以项目实施为载体,提高农业生产经营者的科技素质。通过调查摸底,全市确定40个重点蚕桑乡镇,23个重点茶叶乡镇,20个重点畜牧乡镇,实施大户带动战略,加快蚕桑、茶叶、畜牧三大产业发展。大力推进“公司+农户”和“公司+协会+农户”的产业发展模式,确保农民稳定增收。目前巴山丝绢公司、宝业丝绢公司、秦东魔芋有限公司、阳晨养殖厂、女娲茗茶公司等都与各类种植农户签订了相关协议或购销合同,明确最低保护价,确保农户收入。
2、加大教育投入,进一步完善农村义务教育经费保障机制和其他各项科学文化建设。20*年春秋两季我市共支出农村中小学公用经费11445万元,为75.29万人次农村义务教育中小学学生免除学杂费;秋季市财政安排352.22万元,为19977名城市义务教育阶段中小学学生免除学杂费。20*年我市为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家庭经济困难寄宿生生活费补助1501万元,资助36527名家庭经济困难寄宿学生,充分实施了国家提出的公平教育方针政策。20*年支出中小学灾后恢复重建及受灾学校维修加固资金13585万元,改造维修加固中小学校舍面积29万平方米。*年共支出国家奖、助学金1881万元,资助各级各类学校9606名学生。安排1647万元对职业教育学校示范专业、精品专业进行补助。20*年财政对计生家庭奖励扶助共952.8万元,奖励15166人。20*年财政支出520万元对部分县级以上的公益性文化体育设施设备进行维修改造和更新,并安排专项资金125万元对文艺精品创作等文化事业发展项目进行专项补助。20*年市财政安排150万元资金支持我市科技、科研等项目研究发展。
3、积极构建社会保障体系,努力改善民生状况。全年通过积极向省上争取,加大市县财政对社会保障的投入等,全年共筹集各项社保资金8.39亿元,比上年同期4亿元增加110%。其中:城市低保资金6920万元;农村低保资金12192万元;五保户供养资金3456万元;再就业资金14700万元;优抚救灾资金19928万元;新型农村合作医疗20418万元;公共卫生资金2800万元。20*年共征收五项社会保险费5.1亿元,较上年增长45.8%。其中:企业养老基金3.1亿元;医疗保险基金1.52亿元;工伤、生育906万元;失业保险基金4029万元。
20*年就业资金支出1.24亿元,新增城镇就业13890人,3998名下岗失业人员实现再就业。全年免费就业培训24421人,支出就业资金1579万元,免费公共职业介绍2万人,支出218万元,创业培训1616人,支出168万元,社会保险补贴8*1人,支出2380万元,公益性岗位补贴2300人,支出829万元;认真落实税费优惠减免政策,共享受税费减免优惠政策400余人,减免税费100余万元;积极推进小额担保贷款工作,大力支持创业促就业。全年筹集补充担保基金1398万元,为下岗职工、高校毕业生、复转军人和返乡农民工1691人自主创业提供小额信贷担保3989万元,财政贴息66.25万元,创业带动就业1000余人。全年有组织输出33.2万人,输出前培训17.6万人,创劳务收入36亿元,促进了就业和城乡经济的协调发展。
(二)存在的问题
1、保障和改善民生,任重道远。尽管当前经济和财政收入的快速增长,为改善民生提供了有利条件,但是,我们也要清醒地看到,由于民生问题事关亿万民众的切身利益,由于我们有一个庞大的低收入阶层,过去在民生问题上欠账较多,特别是在进入新的发展阶段后,社会结构、利益格局和思想观念发生了深刻变化,这使得我们在劳动就业、社会保障、收入分配、教育卫生、居民住房、安全生产以及社会治安等方面,产生了一些比较突出的民生问题。我国是一个处于社会主义初级阶段的国家,生产力的不发达以及初级阶段的长期性,决定了解决民生问题的长期性、艰巨性。为此,我们需要增强解决民生问题的责任感和紧迫感,把改善民生作为促进社会和谐的根本途径,持续进行艰苦的努力。
2、一些涉及群众利益的突出问题还没有得到妥善解决。城乡最低生活保障标准相对于人均生活水平偏低,保障面偏窄。同时,由于多种原因,部分生活困难群众还未能全部纳入低保范围。五保供养标准偏低,集中供养率不高。全市集中供养率偏低,五保对象的生活保障经费标准偏低;五保对象患病治疗的难度大,困难多;部分敬老院工作人员队伍参差不齐,管理服务意识有待于进一步提高。就业再就业压力持续增大。一方面,受世界金融危机的影响,传统劳动密集型产业受冲击很大,用工需求减少,失业人员增多;另一方面,随着城乡就业一体化的推进,农村富余人员不断增多,再加上每年毕业的大中专学生和复转军人,就业再就业压力空前加大。各项社会保险待遇支付刚性增长。人口老龄化进程加快,对养老保险、医疗保险等社会保障基金支付,产生了巨大压力;社会保险扩面征缴工作难度加大,被征地农民和农民工的社会保障问题迫切需要解决。随着《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的实施,职工维权意识增强,劳动争议纠纷呈急剧上升趋势。对用人单位不参加社会保险、拖欠社会保险费和职工工资、非法收取押金等问题的执法监察力度需要进一步加强。这些问题的存在直接损害群众利益,加重了民众的不公平感,不利于社会稳定。
3、在保障民生的法律制度方面,也存在缺位的问题。国家尚未出台相关的法律制度,这使得公民财产权得不到有效保障,人民群众不能充分、平等地享受改革发展的成果。
二、促进打造“民生财政”的意义
(一)解决民生问题是决定改革成败的关键,是社会稳定的基石。民生问题处理不好,社会矛盾就有可能激化,改革和发展的稳定环境就会受到挑战,经济发展的成果也会有一定程度的损失。
(二)近年来,我国经济虽然保持高速增长,但主要是靠投资和出口,缺乏消费拉动型的经济增长,是不平衡的增长,不利于经济的持续健康发展。财政对民生的大量投入,将给经济注入新的活力,而社会保障的建立和完善,更可以消除民众对消费的担忧,给经济带来急需的消费需求。
(三)财政将更多的收入用于发展社会事业,提高民生待遇,也能够起到抑制行政成本过度增长的作用,这对于建立一个高效、低耗、廉洁的政府机关将起到积极作用。民生问题的解决,从根本上讲,要依赖于经济发展。财政政策支持经济发展,这是解决一切问题的关键,也是打造民生财政、构建和谐社会的基石,是解决民生问题最主要的途径之一。但是,如果经济发展了而社会事业拖了后腿,民生问题就不可能得到有效的解决。改革开放以来,我国经济发展突飞猛进,取得了举世瞩目的成就。但与之对应的是社会事业发展滞后,严重制约了民生质量的提升。财政应该承担起提供基本公共产品和公共服务、公共卫生、环境保护、社会保障、农村的义务教育和促进充分就业的责任和义务,从而促进经济社会的协调发展。
三、发挥财政改善民生作用的建议
财政政策是解决民生问题最有效的手段。为了切实改善和有效解决民生问题,促进社会和谐发展,财政部门应进一步优化支出结构,从以下几个方面加大财政政策的扶持力度。
(一)逐步加大教育事业投入力度。教育是经济社会发展的基础,教育公平是重要的社会公平。财政对教育投入的增长要高于财政收入的增长,应逐步提高财政性教育投入占GDP的比重,重点向基础教育、职业教育和贫困生倾斜,建立健全国家奖学金、助学金制度和落实国家助学贷款政策,重点资助贫困生教育,逐步形成人人都能享受教育的良好环境。
(二)实施有利于促进就业的财税政策。目前,我国仍面临较大的就业压力,尤其是残疾人员、下岗失业人员、退役军人、高校毕业生、农民工等群体的就业问题,需要引起高度重视,并切实采取包括财税政策在内的各项保险措施。要继续实行和完善鼓励就业的税收政策。同时,贯彻落实积极的财政政策,加大财政就业的支持力度,特别是就业培训工作,政府要大力资助,以满足经济结构调整对各类专职人员和熟练劳动力的需求。
(三)加快社会保障体系建设。完善社会保障体系,关注弱势群体的基本生活是打造民生财政的重要任务。社会保障体系主要包括社会保险、社会救助和社会福利等。在构建和谐社会进程中,建立和完善社会保障体系必须着手解决以下几个方面的问题:①进一步扩大社会保险覆盖面,以人为本,将城镇各类符合条件的劳动者全部纳入社会保险覆盖范围。②全面推进养老金社会化发放工作,从体制上杜绝拖欠养老金现象的发生。③积极稳妥地推进国有企业下岗职工基本生活保障向失业保险并轨。④逐步将城市家庭人均收入低于当地最低生活保障标准的居民,全部纳入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范围。⑤积极研究探索农村养老、医疗和最低生活保障的有效途径,妥善解决失地农民和农民工社会保障问题。
(四)确定合理的分配原则,建立公正、公平、共享的分配机制。合理的收入分配政策是促进社会和谐和改善民生的政策基础,应尽快确立合理、公平、共享的收入分配原则,并按照这一原则尽快从初次分配、再分配与第三次分配三个层次上理顺整个收入分配关系。同时,分配要兼顾效率和公平,要尽快提高劳动者收入在GDP中的比重,促使初次分配趋向合理化,在效率原则下实现合理分配。
(五)大力加强民主法制建设。民生财政的实质不在于民生本身,而在于民主;只有民主财政才能保障民生财政。要逐步完善民主监督机制,在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的新形势下,调整优化支出结构,解决好与人民群众基本生活相关的实际问题。要结合政务公开工作的开展,对重大公共财政支出项目,公开办事程序,让群众有知情评议权、有监督权。特别是在每年办理人大代表议案和政协委员提案的过程中,要抓住机会,充分发挥人大代表和政协委员的监督作用,以公开促公正,以公开促民主,促进民生财政建设的步伐。
“民生财政”是公共财政的本质特征,是促进社会公平、构建和谐社会的基本要求。关注民生,着力解决人民群众最关心、最直接、最现实的利益问题,就要充分发挥财政在改善民生中的积极作用,使民众共享改革发展成果。民生安则社会稳,只要坚持科学发展,加快推进以改善民生为重点的社会建设,“民生财政”就会充分发挥职能作用,为推进社会公平、构建和谐社会做出应有的贡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