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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年来,随着改革开放的深入,新旧体制的转换,经济发展迈入人均GDP由1000美元至3000美元之间。按照国际经验,这既是一个经济高速增长的黄金时期,也是一个社会矛盾凸显时期(“三期、两高”即对敌斗争复杂期、刑事案件高发期、社会矛盾凸显期;经济高增长、稳定高风险)。稍有不当,会给当前经济社会发展带来较为严重影响,特别是与贯彻落实县委十二届五次全委会精神,全面实现璧山“融入*主城区、建设重要功能区”的战略目标不相符。为此,预防和处置当前各种社会矛盾,成为当务之急。
一、基本情况
今年以来,县委、县政府针对我县信访稳定工作存在的突出问题,紧扣着力构建维稳工作五大机制建设目标,采取有力措施,加大工作力度,较好地维护了社会政治稳定,确保了全县社会政治总体平稳的态势。20*年1-10月,我县信访办共受理群众来信来访884件,2538人次,与上年相比件次下降41.3%,人次下降9.94%;初信初访办结率100%,息访率93.5%;转办、交办信访事项794件,收到处理回复意见781件,办结率为98.4%;群众到县集访70批次,849人次,到市集访2批13人次,群众到市县集访与上年相比批次、人次分别下降19.1%、28.76%,无50人以上到市集访;全年无群体性事件发生;进京上访5批5人次,与上年相比批次、人次分别下降50%、54.5%。
二、主要表现
(一)人事劳动医保社保方面。
20*年1-10月,涉及此类问题186件次,705人次,分别占总量的23.1%、29.4%。一是县内退休老干部代表反映我县去年在对待退休干部中未严格执行有关工改调资政策。二是我县原各乡镇清退的“八大员”要求收回落实政策。三是部分清退的民办老师、原松藻人员、原超龄农技员要求落实政策等问题,这些群体涉及面广、数量多,对社会的不稳定因素影响大。四是事业单位人员特别是教师反映十分强烈,要求尽快落实绩效工资待遇问题。五是部分涉军群体要求落实政策,提高补助。六是户口在农村的原农机员要求解决社保问题。
(二)资源开发主要涉及土地征用方面。
20*年1-10月,涉及此类问题156件次,521人次,分别占总量的19.4%、21.8%。反映突出的主要集中在青杠街道、璧城街道、大路镇和丁家镇等四个街道、镇:一是一些被征地拆迁户对异地划地建房安置不服今年到京上访。二是涉及统征的部分群众要求解决重新划地建房安置等问题。三是部分被征地群众不服划地修建住房安置地点和要求提高安置补偿标准、补发超深基础费以及要求对青苗实行据实补偿等问题。四是被征地群众反映征地农民还建房办证问题。
(三)城市建设方面。
20*年1-10月,涉及此类问题75件次,
228人次,分别占总量的9.3%、9.5%。主要涉及:一是拖欠工程款,导致民工工资无法兑现问题。二是开发商挖地基导致其它业主房屋受损,要求修补和赔偿。三是一些小区住户因他人自建房土石方工程爆破作业震动受损,要求再次协调,尽快解决修复。四是部分居民反映房屋间距不够,要求推掉住房后的土坡,留足消防通道及拆除旧房等问题。
(四)企业改制方面。
20*年1-10月,涉及此类问题63件次,196人次,分别占总量的7.8%、8.2%。主要涉及:一是我县部分原国营企业职工要求尽快落实解决伤残退休职工医保、调查公司领导等问题。二是部分下岗职工对2002年改制分流不服。三是部分被企业除名职工要求认定劳动关系成立并发给安置费问题。
(五)“三农”、移民迁建方面。
20*年1-10月,涉及移民迁建类问题57件次,294人次,分别占总量的7.1%、12.3%。主要涉及:一是承包收益纠纷得不到妥善解决而引发的矛盾。二是农业开发项目经费使用不透明。三是安置在江津、铜梁的青杠外迁移民要求享受后期移民扶持政策。四是部分移民反映土地零散、房屋质量差、饮水和生产用水困难等问题。五是部分街道、镇乡移民反映土地零散、房屋质量差、饮水和生产用水困难等问题。
(六)其他方面。
20*年1-10月,涉及其他各类问题144件300人次,占总量的17.9%、12.5%。主要表现在洪灾后因建房安置、灾后修复及损失赔偿等等。例如,在灾后重建规划、选址、建房补贴、建房安置、建房质量、生活补贴等方面。
三、发生的主要原因
党员干部同群众之间关系之所以出现各种问题,原因主要有以下几个方面:
(一)客观方面。
因政策体制的局限性(如对年龄、户口要求特别高,有关待遇政策没有明确),政策制定的不配套、不完善造成了历史遗留问题。
(二)主观方面。
1、思想不够重视,责任意识不强,群众的合理诉求得不到解决。一是部分单位领导对信访稳定工作重视不够,在“事要解决”上力度不够。二是调处工作重视不够。有的单位没有制定明确具体措施。三是执行政策不到位引发征地安置补偿等方面的矛盾。四是有关部门在处置化解群体性矛盾时,协调力度不够,还存在拖延、推诿等消极现象。五是部分单位对初信初访不够重视。如洪灾后因建房安置、灾后修复及损失赔偿等。
2、诉求渠道不够通畅,办事效率不高,群众对政府产生了信任危机。目前,我县各街道、镇乡和部门都组建立了专门的信访机构和人员,但从实际运作来看,解决诉求的机制力度不够,缺乏“事事有着落、件件有回音”的工作机制,解决问题带有很大的随意性。从而导致一些地方出现“小闹小解决、大闹大解决、不闹不解决”现象,或要经过领导的层层批示才能得以解决,或是依靠权威新闻媒体曝光才能得以解决等等。这些不正常现象,反映了我们的诉求渠道不够畅通,也从另一方面刺激了群众的上访集访的发生。
3、政策水平不高,业务能力不强,群众对其工作不满意。一是面对群众的正常诉求,部分单位人员对党的政策理解不透,对业务工作不熟悉,从而运用相关的法律、法规、政策解决问题的能力和水平不高,相反认为是群众在故意刁难,很难理喻,便以强制的方式进行解决。二是部分单位官本位思想严重。对出现的新情况、新问题、新特点,没有与时俱进采取相应的方法,研究相应的对策,而是凭经验办事,用行政命令的方式去解决问题,方法简单,态度生硬,引起群众不满。
4、基层组织的作用没有得到充分发挥,与群众联系不紧密。一是基层调解组织在履行职能过程中,面对群众诉求,显得有些力不从心。如部分村民委员会在征地拆迁中,没有认真作好群众的宣传发动工作,将矛盾推向政府。二是基层司法体系的法制宣传、协调处理民间纠纷的功能没有很好到位,主动性、参与性还不够强。三是基层社会治安综合治理能力的发挥有些松散,基层调节职能和力量有待加强。如在农业方面出现的一些土地开发、承包等矛盾和纠纷面前,综治工作的功能没有很好发挥。
5、社会思想道德教育滞后,群众的思想素质有待提高。片面追求经济发展,忽视思想道德的建设,致使“两手抓,两手都要硬”的要求成了一句空话,致使部分群众的思想素质没有得到提高,国家观念、集体观念、大局意识、法制意识淡薄,个人主义、私利观念严重,总想多占便宜,多拿报酬。这也是党群干群关系紧张和矛盾增多特别是群体(集访)事件发生的原因。
四、长效机制的建立
*同志在党的十届三中全会中,要求认真总结组织开展县委书记大接访、重大信访案件领导包案活动的经验,加强制度建设。针对当前出现的问题,结合实际情况,建立健全长效机制,推进制度建设,强化机制创新,巩固和发展领导带头、各负其责、齐抓共管的工作局面,增强解决信访难题、化解社会矛盾的合力,不断提高化解社会矛盾的综合能力和水平。
(一)谋划超前,把握全局,建立和完善源头治理机制。
1、认真落实和完善社会稳定风险评估机制。一是严格按照《关于印发﹤璧山县重大工程建设项目稳定风险预测评估化解报告制度﹥和﹤璧山县重大事项社会稳定风险预测评估化解制度﹥的通知》(璧山委办发〔20*〕118号)精神,切实把社会稳定风险预测评估做为制定政策、实施建设项目、施行改革方案的前置程序和必要条件,做到重大事项出台前有风险分析预测,实施后有稳定责任追究,从源头上减少矛盾,维护社会稳定。二是建立健全信访工作的超前预测机制。要积极通过开展社情民意日志活动;坚持信息排查制度,特别注重对具有苗头性、倾向性的问题进行排查;对可能引发群体性上访的问题,早发现、早介入、早化解,防患于未然。如县运管所在出租车的投放上就严格按照璧山委办发〔20*〕118号的规定,进行了风险评估预测,有效减少了矛盾的发生。
2、强化矛盾纠纷排查责任制度。一是建立矛盾纠纷排查的稳定制度,坚持每月一次日常性排查和重大节日重大活动前专项检查,绝不能走过场,敷衍了事。二是在排查中,对一些苗头隐患要引起高度重视,“火眼金睛”,绝不能发生“人不知,鬼不晓”事件。三是对排查出来的事件或问题,要迅速采取有力措施予以化解和排除,决不能把小问题拖成大问题,让小事情酿成大事件。四是对群众反映强烈、社会影响面大的矛盾纠纷和疑难复杂信访案件进行集中梳理,逐案登记建档、逐案分析症结、逐案提出切实可行的解决方案、逐案落实处理责任,强化“五个一”(即一件案子、一名领导、一套班子、一套方案、一包到底,)和“四定五包”(即定领导、定专人、定方案、定时限,包掌握情况、包解决问题、包教育转化、包稳控管理、包依法处置)责任制度,确保问题限期得到解决。
3、加强初访接处机制。一是切实规范接访人员的语言行为,避免不良言行使信访人产生不满。二是认真落实首问、首办责任制,全力抓好初信初访的受理,做到“桩桩有人管”,避免群众前来反映诉求找不到“人”的现象。三是突出抓好初信初访办理,做到“件件有着落”,避免敷衍、推、拖现象的发生。四是强化抓反馈,做到“事事有回音”,坚持在第一时间、第一地点把问题解决到位,矛盾化解到位,以解决绝大多数初信初访问题,有效防止“问题积累、矛盾上行”的现象。
4、建立经常性法制宣传教育机制。各级部门和单位要高度重视法制的宣传教育,做到“执法者要掌握法律,一般干部要熟悉法律,普通群众要了解法律”,营造一个人人学法、知法、守法的良好氛围。
5、建立健全信访信息共享机制。利用互联网、数据库等先进技术手段,促进信访工作的信息化进程。实现信访同公安、交通、劳动、民政、司法等多系统的资源共享。整合资源聚合力、畅通渠道抓信访,构建体系完备、高效有序的大信访格局,促使化解矛盾步入“快车道”。
(二)反应快速,处置有力,建立和完善矛盾化解机制。
1、建立和完善有针对性的应急处置预案机制。要把困难想在前面,工作做到前面,根据预案要求做好各项准备工作。一旦发生群体围堵党政机关和冲击党政机关办公场所的,在党政机关示威、静坐、下跪以及阻断交通干(道)线,影响道路交通安全的,非法阻挠重点工程建设等等扰乱正常信访秩序、社会治安秩序和国家机关正常工作秩序的行为。相关责任单位立即启动应急预案,组织精兵强将立即进行分类处置。
2、建立和完善重信重访治理机制。坚持以“事要解决”为核心,把重信重访治理纳入经常性工作。一是认真及时办理群众来信工作。切实转变“重访轻信”的思想观念,高度重视群众的来信工作。二是认真及时办理群众诉求,凡因政策确实造成群众利益受损的,给予补偿;对确实没有因政策失误给群众带来生活困难的情况下,可考虑转非,办理低保、社保、医保,并积极提供就业机会;对因政策不一致造成的,如征地补偿安置费标准,要耐心细致的做好工作。三是进一步切实加强重信重访专项治理工作。坚持年初对上年群众来信求决类、批评建议类的重复信(以绝对户数为准)统一交办一次,认真督促责任单位进行调查,切实做到“疑点未核实的不放过、政策把握不准的不放过、定性缺乏依据的不放过、事实未查清的不放过、信访人未签字说明情况的不放过”,推动“事要解决”得到真正的落实。
3、强化领导包案机制。一是对疑难复杂信访问题,强化领导包案责任。认真执行“四包”的同时,对一些重复上访的重点信访案件,办包案领导与包案的部门负责人、具体承办人一同带案下访,深入基层组织或当事人家中耐心细致地做思想工作,努力化解矛盾纠纷,全力稳控当事人的思想情绪。二是加大投入力度,采取“公开听证会商”、“邀请群众参与”等方式,公开案情诉求、公开办理过程、公开处理结果,提高处理问题的透明度和公信度,消化一批“骨头案”,从而息诉息访。
4、健全联动处置工作机制。除建立以维稳办为中心的信访工作内部联动机制外,要加强与各镇乡、街道党(工)委、政府(街道办事处)及相关部门的沟通联系,构建外部联动机制,对可能转为极端访、越级访的信访案件,及时发函向所涉单位通报情况,共同研究,商讨对策,相互配合,合力解决信访难题,避免互相推诿现象的发生。
5、着力构建“大调解”工作机制。把人民调解、司法调解、行政调解相结合,形成解决问题、化解矛盾的强大合力。形成“五位一体”群众工作站模式,将综治、信访、公安、司法、安监等单位人员联合办公,各司其职、相互配合,着力构建人民调解、司法调解、行政调解相结合的“大调解”工作体系,综合运用多种手段、更多采用调解方法化解社会利益矛盾
(三)以人为本,持续改进,建立和完善沟通反馈机制。
1、始终坚持以人为本,做到爱民、亲民、为民。要把保障和改善民生放在更加突出的位置,落实和完善各项惠民利民政策,解决好人民群众最关心最直接最现实的利益问题。一是贯彻落实党和国家的各项方针政策时,要不折不扣地执行,绝不能半途而废或按“人际亲疏”施以不同政策。如在工程建设中,相关部门应当按规定收取保证金,绝不能因人因事少收或不收。二是提高工作效率。特别是对涉及民生的相关问题要加紧时间研究解决,把相关帮扶政策落到实处。如把农村医保、社保、救灾救济、扶贫金等相关惠民政策及时落到实处,让群众第一时间感受到党和政府的关怀,共享改革开放的成果。
2、建立民意调查机制。一是建立健全“民情记录薄”、事关群众切身利益的各项记录薄,适时关注困难群体的生产和生活。二是建立民意满意度调查机制。要对息诉息访人员进行满意度的调查,及时反馈他们对信访工作的感受,查找工作中的不足,便于更好的改进工作方式方法。三是建立“走访制”。将走访活动纳入政府的一项重要工作来抓,督促相关单位和人员经常深入基层、深入群众,查实情、办实事、解难题。对征地农民、下岗工人、低保户、困难群众、低收入家庭等要多从工作、生活上给予帮助和照顾。
3、严格落实督查督办制度。县委、县政府要进一步加大督导力度,同时,将督查督办列入部门和街道、镇乡的年度考核。一是县委、县政府以定期召开县级领导包案落实情况的专题汇报会,加强对县级领导解决信访问题的督查督办。二是由县督查组(县纪委[监察局]、督查室、信访办)采用明察暗访的方式,加大对各街道、镇乡和各部门的信访稳定工作督查督办力度。三是各单位也要将对本级信访案件的办理进行督查。四是对在信访工作中,经三次以上督办仍没有结果的,或因推诿扯皮、作风漂浮、工作不细造成重大信访事件的,要根据《解释》和《规定》严格责任追究。
4、健全考核机制。一是强化一岗双责机制。继续强化信访稳定工作“一岗双责”制。按照“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明确“一把手”负总责,分管领导具体抓,坚持分管业务工作与信访稳定工作同布置、同检查、同考核。形成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的信访稳定工作体系。二是严格责任追究及奖励制度。严格按照“属地管理、分级负责”和“谁主管谁负责、谁经营谁负责”的原则,严格执行信访工作责任制和责任追究制,加大问责力度,实行“一票否决”。
五、应把握的几个问题
建立长效机制应把握好三个方面的问题。一是加强组织领导,高度重视信访工作是建立长效机制的根本前提。各级各部门主要负责同志要切实承担起维护社会稳定、确保一方平安的政治任务,正确处理改革发展稳定的关系,把我们的政治优势、组织优势转化为预防和化解社会矛盾的强大力量,在社会和谐稳定中实现又好又快发展。二是规范信访秩序,营造良好信访环境是建立长效机制的基本条件。各级各部门既要依法按政策及时解决信访群体反映的问题,也要教育引导群众以理性合法的方式表达诉求。首先要规范信访场所。各级各部门应加大信访基础设施建设,改善办公条件,增配办公设施,建立健全工作保障机制。特别是必要的经费保障应纳入本级财政预算。其次加大对别有用心者处理力度。最后,要高度警惕和坚决防范各种敌对势力插手利用信访问题进行渗透捣乱破坏活动。三是抓好队伍建设,提高信访工作人员素质是建立长效机制的重要保证。基层信访部门人手少,任务重,条件艰苦,而且法律法规、政策水平参差不齐,不能在信访工作中很好的发挥参谋助手,桥梁纽带和协调指导的重要作用。因此,加强信访干部队伍建设刻不容缓。既要加大信访干部的培养、教育、使用和交流力度,又要进一步探索建立后备干部和新提拔干部到信访部门锻炼的制度。对在信访岗位上锻炼的后备干部在同等备件下将优先提拔,确保信访工作有人干、愿意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