前言:本站为你精心整理了统计局基层监管调研报告范文,希望能为你的创作提供参考价值,我们的客服老师可以帮助你提供个性化的参考范文,欢迎咨询。
基层监管统计信息部门自设置以来,银行业监管统计从无到有,逐渐规范,为银行监管工作提供了较好的数据支持,在提高监管工作效率方面起到了一定作用,但在监管统计特别是银监分局监管统计开展过程中,如何进一步充分发挥监管统计信息的作用,以准确、及时、全面的统计信息服务监管工作仍值得我们思考和探索。
一、目前统计信息工作中存在的问题和难点
(一)“统计”与“监管”结合不紧密。在基层银监分局,统计工作与监管工作分属不同部门,两者之间缺乏联系制度。表现在:一是非现场监管和监管统计孤立运行。监管部门按监管对象设置,非现场监管、现场检查及行政管理工作由同一部门甚至同一监管人员承担,非现场监管容易从监管对象获取所需数据与信息。而统计信息对监管部门的工作开展有多大的作用,监管部门对统计信息的需求有哪些等问题很少有人关心,也没有很好的解决,“统计”与“监管”两张皮的现象不同程度的存在。二是现场检查与监管统计完全分割,现场检查后对被查单位有关数据的调整不能及时通知监管统计部门,现场检查结果在监管统计数据中得不到有效反映。三是信息交流不充分。制约了统计信息作用的发挥,降低了统计信息的使用效率,同时也使监管工作的有效性受到影响;信息交流的不充分,必将导致监管部门对有关情况的掌握不全面,使监管工作失去了针对性,监管有效性将大打折扣;监管部门为了完成监管任务,达到监管目标,将会采取其他措施获得所需要的统计信息,这样就造成了重复劳动,浪费了监管资源。
(二)统计制度制定不完善。统计制度是统计工作的基础和数据质量的保证,明确的工作职责和严密规范的统计制度是提高监管统计质效的前提。随着银监会监管统计体系的不断完善,监管信息系统有关模块的不断推出,以及分局对统计信息部门新要求的不断提出,分局统计部门、岗位职责的调整与补充是必要的。银监分局限于工作职责、人员素质以及工作层次等因素,不可能自己制定完善的统计制度,目前上级下发统计制度的内容也仅限于对统计报表的要求,对统计分析、统计评价和统计预警没有具体要求,难免造成分局统计工作只是汇总统计报表的偏面性认识。就统计报表本身而言,分支机构数据通过银监分局转报又有重复劳动之嫌,随着银行业机构扁平化、业务垂直化改革进程加快和网络技术的普遍运用,地市以下分支机构数据一般存放于省级分行甚至总行,从相关数据库直接取数更能提高监管统计报表的准确性和及时性。
(三)统计成果运用不充分。现行分局监管统计的作用还偏向于统计调查,满足于对银行业数据的收集和汇总,在日常统计工作中存在重报表、轻分析,重数据搜集、轻成果运用的倾向。大部分统计人员的最终成果只是形成厚厚的统计表,日复一日,简单重复,不愿从数字中去挖掘其所代表的内涵,报表一成,万事大吉。统计分析人员偏向于对银行业运行的分析,对监管数据的分析不深入,对风险监管的支持力度不够。没有建立规范的统计评价模型和方法,不能利用统计结果对经济金融运行情况和风险状况进行综合判断,做出科学评价。没有建立科学有效的统计预警指标体系,对未来运行趋势和潜在风险不能准确进行统计预警。监管统计与非现场监管脱节,监管统计不能发挥对监管工作的参照、校正、改进功能,对监管工作的指导作用不明显。
(四)统计信息部门人员的高素质要求与现有统计人员低配备不对称。监管统计作为一项专业统计工作,同样包含统计调查、统计分析、统计评价和统计预警四个方面内容,做好监管统计工作,要求统计人员至少具备三方面素质:一是掌握较系统的统计理论,具备较强的统计分析能力,二是掌握较全面的金融监管理论,熟悉基层银行监管业务,三是能够熟练运用计算机等统计工具。从现状看,一是分局成立时,人行统计人员没有跟随划转;二是受编制所限统计人员数量不足,不能满足工作需要;三是分局监管工作任务繁重,现有优秀人才的配备主要向监管部门倾斜,其结果就是分局监管统计人员力量不足,年龄偏大,可塑性差。分局监管统计人员数量与素质得不到保证,致使统计人员疲命于应付统计报表,统计分析无法深入,统计评价和统计预警基本空白,统计信息不能及时反映,统计管理创新更是无暇顾及。
二、几点建议
(一)贴近监管,才能服务监管。统计信息部门应与监管部门实现良性互动。首先,统计人员要积极参与监管工作,如:现场检查,非现场监管等,掌握监管对象的有关情况,及时了解监管工作对统计信息的需求,根据监管需求来设置统计指标体系,提供统计信息服务。其次,监管部门的日常监管和现场检查信息要及时反馈给统计部门,了解监管工作的进程,及时调整统计工作的方向。只有双方互动,才能真正使统计贴近监管,而且这种互动的形式应该在内部管理等规章制度中固定下来,如:规定监管部门的现场检查和非现场监管分析必须邀请统计部门人员参加;规定统计报表、现场检查报告、专题调研、动态信息等必须在完成之后的规定时限内相互提供等。实现了良性互动,统计工作才能做到有的放矢,才能服务好监管工作,才能有效提高统计信息的使用效率,从而促进监管工作效率的提高。
(三)灵活掌握统计制度。一是适当整合统计信息。目前银监会统一设置的统计报表基本形成了比较完善的体系。这种体系讲究的是大而全,适应全国各个地区的各种复杂情况,而具体到某一个地区,有些报表可能暂时用不上;有些监管工作需要的统计信息可能在报表上找不到,需要临时收集;每个报表上只有一两个数据使用频率较高等情况。统计信息部门应该根据辖区的具体实际和监管部门的需要适度地制定辖区特色报表,在征求监管部门的意见后,从收集的各类报表加以提炼,把使用频率相对较高的数据用一览表的形式提供给监管部门,便于监管部门的查找和掌握。二是主动适应目前的监管方式。目前统计信息部门提供监管部门的信息主要是所有机构的汇总信息,各类报表都是汇总报表,这与目前的分机构监管方式,每个被监管部门都有一个专职监管员的情况不相适应,统计部门应该着重提供分机构报表,满足各专职监管员的监管需要。
(四)建立良好的信息交流机制。良好的信息交流机制是使监管工作更加有效的前提,信息交流机制的建立要从多方面入手、各部门协调才能完成的系统工程,监管部门与统计部门要增强信息交流的积极性与主动性。一方面,除统计部门每月提供统计报表与统计分析以外,监管部门应该把现场检查材料、季度监管报告提供给统计部门,同时还要各把一些专题调研和动态信息与监管部门共享,加强平常工作的交流,才能使信息交流充分,达到相互促进的目标,有利于监管目标的实现;另一方面,统计部门应该集成各类报表成一个统计系统,利用网络技术手段,在各监管部门设置系统客户端口,便于监管部门随时查询和访问,提高监管效率的同时,减轻统计部门对临时查询数据的工作量。
(五)创新风险识别方法,创建风险预警载体,建立统计服务监管的长效机制。统计部门除了在统计分析中提出需要关注的问题以外,应创新风险识别的方法和风险预警、提示的载体。一是设置指标浮动的警戒值,创新风险识别的方法。目前,对于某一统计指标的浮动幅度是否应该引起重视,全凭非现场监管人员的经验和对数字的敏感度。如果非现场监管人员的经验不足或者对数字变化不敏感,就很容易使一些应该引起重视的数字变动被忽略,使一些可能存在重大风险隐患的情况被遗漏。为解决这个问题,统计部门和监管部门应该共同研究,对每一个具体指标设置一个警戒值,当期的指标变动只要超过警戒值,就应该及时采取措施,对于统计指标的异动就一目了然,提高了非现场监管的效率,同时也解决了忽视重大情况的问题。二是采用“监管建议书”,创新风险预警的载体。统计部门应就具体的每一个重要情况以“监管建议书”的形式提示监管部门关注,重要情况主要包括:单个统计指标的大幅度波动;经济中可能对银行业产生风险的重大事件;宏观经济政策可能给银行业带来的问题等等;监管部门收到“监管建议书”以后,要在一定的时限内,采取措施,到现场检查、了解问题产生的原因,对被监管单位提出改进意见,并反馈给统计部门;对于重大问题两个部门之间要共同研究,以采取进一步持续监管和跟踪的措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