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卫生局治贿管理调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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卫生局治贿管理调研

医疗机构中存在的价格虚高、收受“红包”、“回扣”、“开单提成”和医疗服务乱收费等不正之风直接影响到广大人民群众的切身利益,一直是社会和群众关注的热点问题。根据县纪委有关文件精神,我们针对全县医疗单位医疗服务工作的现状、存在的主要问题以及如何在医院进一步开展纠正医药购销和医疗服务不正之风工作,进行了认真调研,并做了一些有益的探索和尝试。

一当前我县医疗单位现状我县共有医疗机构15个,一级13个,二级2个。在职人员数1051人,其中医生452人,护士330人。20*及20*年度收入分别为7911万元和9319万元,支出分别为7685万元和9382万元。目前所有医疗单位在职职工都未按20*年套改后工资发放,有的单位职工工资发放标准还较低。

二医药购销领域商业贿赂的类型、表现形式及产生的原因通过调研,医药购销领域商业贿赂的类型有:一是药品开单提成;二是检查开单提成,三是个别基层医院与上级医院之间还存在着医疗协作关系的“回扣”行为,四是财务结算与招标采购中的“回扣”行为。主要表现形式:一是开大处方;二是滥检查。“回扣”存在于生产、流通、消费各个环节。药品市场供大于求的矛盾,直接刺激着“回扣”“开单提成”产生,有些企业为使药品销售出去,不惜采用“回扣”、“开单提成”等手段。其次,医院为了追求经济效益,弥补经费的不足,采用绩效工资的方法刺激医生开大处方、滥检查。存在这些问题直接原因是经济利益的驱使。客观地讲,多年来政府投入不足、财政补偿机制缺失,医院要维持正常运转,要改善就医环境,提高检查检验水平,就势必要投入巨额资金建楼房、买设备、引人才,而所需资金都要由医疗机构自身来筹集,医院只有想方设法扩大业务,调动医务人员的积极性,就采取一些不合理经济手段。尽管在调研中大部分单位不肯承认有开单提成、“回扣”等商业贿赂的现象,但实际上这一情况还在不同程度的存在,而且较为普遍。同时,制度不严密、思想教育不到位也是以上问题存在的重要原因。要从根本上解决这一问题,政府投入是关键,卫生行政部门也要切实加强行风建设,有计划开展思想政治教育,制订严密可行的规定制度,采取一些操作性强的措施来遏制或减少这些问题的发生。

三主要对策和措施为了杜绝“回扣”、开单提成等商业贿赂现象,在工作中我们主要做了以下几项工作:

(一)推进药品集中招标采购,规范药品采购行为,大力纠正医药购销不正之风。一是严格依法执行药品,医疗设备和耗材的集中招标采购,决不允许规避招标或化整为零规避招标。药品集中招标采购挤掉了不规范的生产经营企业,挤掉了部分虚高定价,挤掉了药品购销的中间商环节,挤掉了“回扣”、“好处费”。二是严把进药关,药品折扣放在明处。充分发挥药事委员会作用,集体确定用药品种、数量和进货渠道,集体与设备供应洽谈。药品折扣写在票面上,实行“票面让利、明折明让”,如实开具发票,如实记帐。经办人员2年一换岗,严厉查处个人收受好处费的谋私行为,杜绝科室私自进药、卖药、收费。三是控制药品使用,规范临床用药行为。控制药品收入占医院收入的比例及科室药品收入占科室收入的比例,规定临床医生开具处方的权限;阻止医药代表在工作时间与医务人员直接接触。

(二)加强药品使用监管,推行医疗服务信息公开的“阳光工程”。自觉接受患者和社会监督。一是收费公开。严格执行中标药品价格,门诊处方逐笔划价,提供住院费用清单,实行医疗收费及药品价格公示制和查询制,增加医疗服务和药品收费透明度;二是医护公开。公布医生护士情况,允许病人选医生;三是纪律公开。按照卫生部“八不准”要求,向社会公开承诺不实行药品、检查等开单提成办法,不接受医疗器械、药品等生产厂家的各种经济贿赂、不接受患者及其亲友的“红包”、不巧立明目乱收费等“八不”。四是强化监管,严格责任追究。设立向社会公开的医德医风举报电话和举报信箱,对群众的举报,有诉必查,有责必究。

(三)加强行风建设,提高服务质量,营造良好的医疗服务环境。一是深入开展正面教育,提高职业道德素质。坚持开展政治思想教育、理想宗旨教育和道德法纪教育,通过系统学习医务人员道德规范、医师法、药品管理法、医疗机构管理条例,增强职工的廉洁意识、服务意识,树立“以患者为本”的职业道德观念,从内心世界启发自律机制。二是抓改革,促行业自律。行业作风上出现的问题,反映出在管理体制、机制方面存在问题,必须通过改革和体制创新来解决。医疗机构要引入竞争机制。近几年来,卫生系统推行病人选医疗机构、选医生、深化人事分配制度改革、扩大医疗机构分配和用人的自主权等措施,初步建立了以岗定员,竞争上岗,逐级聘任的运行机制,行业自律得到加强。三是进一步强化医疗机构负责人行风建设责任。要本着谁主管谁负责,管行业必须管行风的原则,把纠风工作纳入党政领导干部廉政建设责任制,纳入单位综合责任目标考核范围,并将责任制延伸到中层科室,同时纳入文明单位考核条件和卫生人员专业技术考核晋升条件,对出现收受“回扣”、开单提成的单位和个人,认真查处;情节严重的,追究领导者责任。

(四)、建立健全制度,规范医疗服务行为,减少和预防不正之风的发生。一是建立药品动态监控和超常预警制度。实行药品集中招标采购,初步解决了药品进入医院的“入口”问题,但如何加强对药品进入医院后的监管,即把好药品的“出口”关,医院应采取合理用药合理检查监督通报制度、大处方大金额病例费用评议通报制度及实施药品动态监控、超常预警制度。二是推行医学检验结果互认和单病种限价制度。所谓医学检验结果互认就是指群众在就医过程中可持经卫生局确认资质的医疗机构或科室出具的医学检验、放射学诊断报告到本县各级医疗机构就诊或复诊,接诊医生在确认病人病情无明显变化和保证医疗安全的情况下,应以此报告作为诊断、治疗疾病的参考依据,避免重复检查。此举不仅减少了有创采血和放射线照射对身体的损害,而且也为病人节约了一笔不小的开支。三是坚决杜绝药剂科为医药代表统计处方、提供信息,使医药代表得不到每位医师准确使用量的信息。从今年5月份起,医生开出的处方必须用药品通用名,由于同通用名、不同商品名的药品很多,统方员不易分清医生处方中究竟是哪一家药企的产品。这就不利于统计处方数量,理所当然地遏制了统方行为,也切断了医务人员和药企之间的利益链,从而有效地遏制了医药购销领域商业贿赂行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