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停征“两费”后,国家工商总局和*省工商局先后推出了一系列推进工商转型的举措,有力促进了工商转型。但由于思想观念的制约和认知水平的差异,少数基层人员对一些转型基本问题缺乏有效理解,影响了转型效能。如何引导转型,是基层工商部门的现实挑战。
一、基层工商转型,必须准确把握转型内涵。什么是工商转型?基层人员关注颇多、谈论颇多。国家总局相继作出了“四个转变”、“五个转向”的列举式解释。近一年的转型实践表明,效果很好,但仍有不少基层人员对转型内涵认识模糊。要更好地理解工商转型,就要准确把握四个关键:一是“转什么”。即基层工商转型的具体内容。概括而言,主要包括职能目标的转向、工作重心的转移、监管方式的转变、思想意识的转换。基层工商部门必须注重对转型内容的全面梳理,认真理清转型内容和细节,明确要“做什么”。二是“向哪转”。即基层工商转型的发展方向。总体趋向是由“收费监管型”工商向“监管服务型”工商转变、由传统工商向现代工商转变。按照这一原则,要全面分析当前局情和工作现状,认清差距,明确“缺什么”。三是“怎么转”。即转型的实现形式和手段。要用平和的心态对待转型,既不将转型工作“神秘化”、“复杂化”,又不将转型工作“简单化”、“概念化”。基层工商转型缺乏的不是方式和手段,而是不折不扣的落实,必须将上级转型工作要求落实到工作、落实到细节,做到在落实中转型。四是“谁来转”。即转型的组织策划和落实主体。工商系统人员是工商事业发展的实践者和推动者,理应是工商转型的责任主体。基层工商部门和干部职工必须克服靠着上面拿主意、等着别人出经验的消极做法,在各自单位和各自岗位大胆探索工商转型的方法举措,形成加快转型的强大合力。同时,在准确把握工商转型时,基层工商部门还要处理继承、扬弃、完善与创新的关系,对长期以来形成的一系列好机制、好模式、好经验、好传统予以传承,对原来处于弱化地位、但符合转型要求和有利于工商发展的体制机制予以完善,对有碍于转型的工作方式和相关制度予以扬弃,对促进工商事业转型发展的机制体制、工作模式和实现方式予以创新,不断加快转型工作进程。
二、基层工商转型,必须正确定位转型目标。当前,基层工商部门不同程度地存在监管效能不高、业务管理粗放、纪律制度松散、工作痕迹缺失、干部拉动困难等问题,其重要原因是本单位转型目标不清晰、转型措施不到位。基层工商部门转型任务越是繁重,越要结合本层级、本单位、本岗位工作实际,制定切实可行的转型目标。正确定位转型目标,必须综合考虑“三性”:一是目标的具体性。要将宏观的转型目标在本单位细化和分解,转化成具体可行的目标任务和工作措施,使宏观目标由虚到实,让基层干部职工感到转型并不缥缈,可以随时抓在手中、体现在行动中,从而增强转型自信心。二是目标的适度性。对本单位和各岗位的转型目标任务设定要适度,让干部职工认识到努力就可实现目标。基层工商部门特别是基层分局(所),要结合本单位实情合理设定转型工作目标,确保设定一项、完成一项。既要反对基层工商部门不设定目标、走一路算一路或等着上级安排部署的简单做法,又要杜绝贪大求全、超越条件、盲目扩大目标任务的蛮干做法,促进转型工作科学持续。三是目标的差异性。部门之间、分局(所)之间、岗位之间和上下层级之间,要制定个性化的转型目标方案,形成百花齐放的转型工作格局,增强转型目标的针对性。县级局机关要重点研究如何推进系统转型和帮助指导基层转型,在创新中落实转型工作要求,体现机关服务特点;基层分局(所)要在落实县局转型工商部门中,创新转型实现方式和工作举措,体现基层实践特点。要鼓励基层分局大胆创新、大胆探索、大胆试验,形成自身转型的工作特色和典型经验。同一单位内部,如登记服务、巡查监管、执法办案、消费维权等不同岗位之间,转型目标设定不能千篇一律,要体现岗位特色和侧重层面,增强针对性。
三、基层工商转型,必须持续跟进转型举措。转型工作是一项系统工程,不可能一蹴而就。基层工商部门要牢固树立“持续跟进”的理念,坚持“四个注重”:一是注重“先后”。工商转型,基层面临工作很多,哪些在先、哪些在后,先行哪一步、后抓哪个面,必须合理安排,确保张驰有序。切忌求全责备,看起来样样都在抓,但样样没干好。总体而言,干部思想观念、工作重心、行为模式必须提前转型,相关队伍素质、配套制度和体制机制必须紧跟转型,做到先掉头、再规范。二是注重“轻重”。所谓“轻重”,就是有关工作事项对转型发展的影响程度。目前,队伍素质、部门作风、能力水平、监管方式、技术装备和文化氛围,是影响基层转型发展的根本因素;服务发展、执法监管和消费维权,是检验基层工商转型效能的三大重心,必须坚持重大事项重点抓,切实做到服务有人办、市场有人巡、商品有人管、违法有人纠、事情有人干,防止在转型大潮中转失方向、在职能工作中转失作为、在党委政府中转失地位、在社会群众中转失形象。三是注重“缓急”。要区分工作的紧急程度,明辨哪些是当务之急、哪些可以暂缓办理。工商“两费”取消后,原有收费为主的人力摆布格局完全打破,基层人员“无事可干”、“不知干何”的局面并未完全消除,迫切需要按照综合室、市场巡查队和经济检查队等“一室两队”模式重新调整布局,做到定机构、定岗位、定人员、定职责和定奖惩,确保人员“动”起来。四是注重“难易”。要认真剖析影响工商转型的疑难问题和风险矛盾,既要先易后难,也要迎难而上。基层工商部门要及时跟进相关的学习制度、考勤制度、责任分工制度和效能评查制度,破解队伍“拉动难”;要赋予基层分局(所)长更多手段、强化基层班子合力、疏导干部不良情绪、化解基层矛盾因素,破解干部“管理难”;要严肃组织纪律、强化班子权威、加大追责力度,破解“执行难”,严防基层转型中散了队伍、失了人心。
四、基层工商转型,必须过程控制转型路径。由于基层工商人员长期以来工作生活在收费监管的模式下,思想上缺乏敏锐性,行动上具有迟缓性,如果沿用以往经验,新瓶装旧酒,继续以收费体制下的标准或以罚款作为目标考核的主要指标,基层转型难免误入“罚款监管型”;相反,如果没有适度的执法目标约束,就会出现违法不究、有案不查、大案小办等不良行为,既会纵容违法,又会助长不正之风,导致基层转型步入“消积监管型”;同时,如果弱化市场巡查监管、坐等上门投诉举报,就会造成职能缺位或工商阵地丢失,形成“被动监管型”。因此,在转型过程中,必须强化过程控制,防止在转型中出现新的偏离,保障转型工作朝着预期目标发展。重点建立“四项机制”:一是建立转型自警机制。经常性开展以促进转型为主题的思想教育和对照检查,引导基层人员进一步解放思想,端正态度,充分认识工商职能转型的积极意义,增强主动融入转型和按照转型要求自我检查、自我调整、自我完善的积极性。二是建立转型约束机制。结合不时期的转型重点工作事项,建立转型包保责任制,出台转型时期干部职工行为规范,明确基层单位和干部职工在工商转型中承担的责任和应尽义务,明令禁止有碍工商转型的各种不良行为,严明转型工作中的各项纪律规定,确保干部行为和基层工作不偏离转型方向。三是建立转型督导机制。县级局机关要强化转型研究工作,出台一些加快基层转型、帮助基层转型的工作举措和长效机制,经常性对基层转型工作开展检查指导,及时提醒转型中应注意的问题和努力方向;基层分局要强化对干部职工和岗位工作的检查督办,及时纠正偏差,绝不放任自流,影响转型大局。四是建立转型惩诫机制。严格转型责任追究,对违反转型工作纪律、有损转型发展成果、破坏转型大局稳定的人和事,坚持一查到底,以强有力的纪律措施保障转型顺利推进。
五、基层工商转型,必须科学评价转型效果。按照改原有非税费收入结账为综合监管指标结账的思路,探索建立新的实绩考核方法,率先设定若干能促进监管到位而又简而易行的关键指标进行考核,充分调动基层人员执法监管的积极性。转型评价要重点强化指标考核、痕迹考核和效果考核三项考核。指标考核重“标”,痕迹考核重“实”,效果考核重“本”。一是指标考核。目的是促进职能到位。要突出主体登记、帮扶解困、消费维权、巡查监管、执法办案等重点职能事项,量化考核标准,建立主体发展户数、无照经营消亡户数、上门巡查户数、联络帮扶户数或解决问题件数、维权案件数、执法办案件数、罚款总额等可度量的指标“数据库”,实行日清月评,以评促转。二是痕迹考核。目的是促进履职监管的精细化和规范化。要建立工作痕迹管理制度和管理档案,强化痕迹记载的及时性、真实性、原始性、完整性和动态性“五性”的检查考核,真实反映基层人员履职情况,加强动态监督,促进管理到位。三是效果考核。目的评价履职后的最终收效。效果评价要从三个方面进行考量。工作提升度:就是单位或个人自身工作到位的程度、进位的幅度和发展的速度,直接反映工商事业发展水平。群众认可度:就是消费群众、经营业主对工商执法监管、质量安全维护、违法行为查处、消费投诉举报处理、服务监管作风等情况的总体认可信赖程度,直接体现工商部门执法监管的根本宗旨。政府满意度:就是党委政府对工商部门在服务发展大局、维护群众利益、优化部门政风行风等方面的总体满意程度,直接展示工商部门的地位和作为。只有既重标本、又重内外的全面考核,才能全面准确反映基层转型的实效;只有时刻同时保持较高的工作提升度、群众认可度、政府满意度,才是工商部门最需要的转型和最成功的转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