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县委政法综治维稳调研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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县委政法综治维稳调研报告

为认真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全力做好全县政法综治维稳工作,紧紧围绕县委"保增长、保民生、保稳定、保生态、保中央、省、市、县委决策部署的贯彻落实"的具体要求,认真总结"平安新平"创建的实践经验,着力争创全省"先进平安县"。按照县委领导的安排,县委政法委、县综治维稳委于2009年5月19日至5月24日牵头组织对全县十二个乡镇和政法各部门进行了专题调研。现将调研情况报告如下:

一、基本情况

近年来,面对各种严峻挑战和考验,我县政法综治维稳工作在县委、政府的正确领导下,在各级各部门的关心支持和积极参与下,始终坚持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以化解社会矛盾为主线,以深化"平安新平"建设为载体,以解放思想、转变执法理念为核心,紧紧围绕中心工作,充分发挥职能作用,突出加强政法机关社会管理能力建设,突出加强政法队伍思想政治建设,突出加强基层综治维稳组织建设,全面推进我县政法工作创新发展,在维护社会稳定、预防打击犯罪、化解矛盾纠纷、保障公平正义和服务改革发展等方面都取得了较好的成效,为我县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创造了和谐稳定的社会环境和公正、高效、权威的法治环境。

(一)领导重视,综治维稳责任得到进一步落实。在县委、政府的高度重视下,各乡镇党委政府和县直各部门主要领导履行"第一责任"的意识进一步增强,把综治维稳工作摆到重要的议事日程,列入年度工作目标,与经济工作同安排、同考评、同奖惩,确保各项综治维稳工作有人抓、有人管,真正把维稳的职能落实到基层,筑牢维护社会稳定的第一道防线。桂山镇作为我县的政治、经济、文化中心,各类案件和矛盾纠纷均在全县占相当大的比重,镇、村(社区)干部的大量精力投入到化解矛盾纠纷中,维稳工作压力相当繁重。在我县实施矛盾纠纷化解奖励制度后,镇党委樊书记当即表态,县上奖多少,镇上给予多少的奖励,以提高基层化解矛盾纠纷的积极性,充分体现了乡镇党委政府对综治维稳工作的重视和履行"第一责任"的自觉性。我们在五桂社区调研中,五桂10组组长沐朝献说:现在的小组长压力大啊,哪里一出现纠纷就要马上去解决,实在解决不了的,要立即报告并配合社区调解主任积极做好工作,镇上和社区都要求矛盾不上交,不准出现非正常上访。这同时也说明桂山镇党委对综治维稳责任进行了层层分解,落实稳定责任工作到位。

(二)基层综治维稳组织建设成效明显,"大综治、大维稳"工作格局初步形成。按照市委、县委关于进一步加强和完善社会治安综合治理维护稳定工作的相关要求,我县进一步规范了县、乡、村(社区)综治维稳机构及人员配置,12个乡镇都配备了挂职的党委副书记兼综治维稳办专职副主任,完善了工作机构设置,者竜乡"综治维稳信访中心"已率先挂牌并正式投入运行。各乡镇和县直各部门高度重视基层治保调解工作,切实加强了治保会、调解会、保安服务组织和单位内部保卫等群防群治组织建设,加强和完善了行政接边地区联防联调工作体系建设,基本形成"横向到边、纵向到底"的基层综治维稳网络体系,基层综治维稳队伍工作能力进一步加强,综治维稳各项基础工作在基层得到全面推进,平安创建各项措施在基层得到全面落实,各种矛盾纠纷和不安定、不安全因素在基层得到及时化解,维护社会治安和社会稳定的长效工作机制在基层得到建立和完善,社会稳定的大局得到巩固和发展,为积极争创全省"先进平安县"奠定了坚实的基础。

(三)矛盾纠纷排查调处体系基本建立,各类社会矛盾得到积极有效的化解。做好矛盾纠纷排查化解是综合治理工作第一位的任务。各乡镇把排查化解矛盾纠纷作为当前最实际、最及时、最急需的群众工作,逐步建立健全了矛盾纠纷预防、排查、化解工作机制,把人民调解、行政调解、司法调解结合起来,进一步完善了多渠道解决争端的机制。坚持乡(镇)每月集中排查一次,村(社区)每半个月集中排查一次矛盾纠纷,在敏感日、重要节日和重要会议活动期间进行专门排查。对排查出来的问题和隐患及时调处化解,一时难以化解的能够及时向县综治维稳委(办)报告并落实好稳控措施。同时,注重加强接边乡(镇)的联防联调工作,有效维护接边地区农村社会稳定,促进了"平安边界"的建设。今年1-5月,全县共受理各类矛盾纠纷879件,调处成功856件,调处成功率达97.4%;县信访局共受理各类信访件343件,办结312件,办结率为90.96%。

(四)党委书记大接访和党政领导干部大下访活动稳步推进,解决信访维稳问题成效显著。按照中央和省、市、县委的统一部署和要求,各乡镇均成立了"两访"工作领导小组,制定了工作方案,及时组织召开"两访"工作会议,积极部署,落实责任。党政主要领导负总责,亲自接访,深入一线,极大地推动了相关信访突出问题的解决落实,尤其在落实县委周书记在维护稳定座谈会和信访联席会议上的讲话精神方面取得了突破性的进展,附带首办责任通知的信访交办件首期交办90件,已结案69件,办结率达77%。这不是一般意义上的百分比,这些交办件大都是疑难复杂和重信重访、久拖不决的案件,这些案件的办结有力地维护了全县社会政治稳定。这一举措得到了市委政法委、市综治维稳委领导的高度评价和充分肯定。在调研中,我们欣慰地看到,大部分乡镇党委的主要领导亲临一线,实地调查、研究解决信访突出问题。水塘镇多年来是我县社会稳定隐患较多的乡镇,水塘现场办公会后,镇党委、政府一班人统一认识,牢固树立"稳定压倒一切"的思想,分兵把守、分头负责化解信访稳定问题,镇党委书记溥恩武深有感触地说:"为了解决历年积累的信访问题,党委政府领导大量的精力都花费在维护稳定上,只能用相对有限的时间来考虑经济发展工作"。交谈中,溥书记及其分管领导对县信访联席会议的交办件和镇内重大矛盾纠纷的形成过程、争议双方当事人的基本情况、解决的措施及办法讲得头头是道、知根知底。充分体现了乡镇党委、政府主要领导对解决信访突出问题的高度重视和坚定信心。

(五)社会管理工作得到进一步加强,源头治理和治安防范力度加大。在坚持"严打"的同时,政法部门紧紧围绕影响本地社会稳定和人民群众安全感的突出治安问题,坚持严厉打击和综合整治相结合、专项整治与经常性管理相结合的工作方法,切实加大治理力度,狠抓综治各项工作措施的落实,全面加强社会管理工作,重视和加强社会面的控制,合理调整警力部署,加强了集镇、社区和街面治安防控,大大提高了街面见警率和一线防范能力,最大限度地把警力摆上社会面,部署在案件高发、防范薄弱、群众需求的重点地区和重要时段,维护良好的社会治安秩序,不断增强人民群众的安全感。今年1-5月,全县刑事案件破案率为59.1%;与上年同期相比,降幅达45%,破案率下降1%;受理治安案件查处率为92.77%;与上年同期相比,降幅为24%,查处率下降0.81%;全县共发生交通事故17起,死亡8人,受伤8人,造成经济损失140000元。与去年同期相比,起数下降41.38%,死亡人数上升33.34%,受伤人数下降57.8%。有效遏制了群死群伤事故的发生,最大限度地保护了人民群众的生命财产安全。

(六)"综治维稳宣传月"活动力度大,效果明显。按照县委政法委、县综治维稳委的安排部署,各乡镇紧紧围绕"创建平安、构建和谐、维护稳定"这一主题,深化综治宣传理念,创新综治宣传形式,拓展综治宣传领域,着力营造"人人关心平安建设、人人参与平安建设"的社会氛围,精心组织开展了一次大规模的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宣传月活动。此次活动范围广,形式多样,效果明显。各乡镇结合实际,通过广播、电视等宣传媒体,利用平安宣传专栏滚动平安创建信息,悬挂横幅、刷写标语、制作板报、专栏、发放宣传材料、召开专题会、举办文艺晚会等形式,强化社会治安、民族团结、禁毒防艾等重点领域宣传,不断扩大活动的深度和广度,使群众保稳定、创平安意识进一步增强,进一步提升了全社会对综治维稳工作的知晓率、参与率和满意率,促进了综治维稳工作的顺利开展。

二、存在的主要问题和原因分析

(一)治安防范网络建设仍然薄弱,技防建设相对滞后。今年1-5月,各类案件立案和受理数虽然下降明显,但案件的结构和分布没有变,近90%的案件为侵财案件,70%以上的案件仍然集中在桂山、戛洒、扬武、漠沙四个镇,其中中心城区占35%。入室盗窃的增多,让广大干部群众安全感降低。究其原因,破案率偏低,警力整合不够,治安巡逻防范不到位仍然是个老问题,巡逻警察大队和社区巡防队在巡逻防范的时空、地域的掌控和警力的布局上仍然存在较大缺陷。首先是职责不够明确,责任落实不到位。由于警力不足,社区一般只有1-2名民警,桂山派出所聘用的大部分社区巡防队员逐步转变了职能,成了社区的协警员,基本上放弃了巡逻防范的职能。加之双方协调不够,很多区域的防范成了空白区,导致案件频发,群众不满。难怪五桂社区的干部群众议论:不如把养联防队员的钱增加给他们的小组长,让小组长们分班巡逻,效果肯定更好;其次是治安巡逻威慑力不足。负责治安巡逻任务的干警和巡防队员,在日常巡逻防范中盘查不够或基本放弃了盘查,履职不到位,缺乏威慑力;三是单位、小区内部防范工作不到位。很多单位内保工作由一些"40、50人员"代替,聘用专职保安人员的少,职责不明确,奖惩不到位。住宅小区物业管理滞后,收费较低,也只管管环境卫生,防范漏洞较多;四是城市报警和监控系统建设滞后。随着城市功能的逐步完善,城区面积增加了数倍,城郊结合部外延扩大,中心城区整体技防措施跟不上,除金融系统外,重点单位、重点部位均未建立健全技防措施,大多采用人防,不应用科技强警措施,不加强城区的治安防范辅助力量,难予从根本上改变巡逻民警被动防范、疲于奔命而效果不佳的局面。

(二)各类社会矛盾纠纷和信访问题呈现"双增"态势,形势依然严峻。今年1-5月,全县共发生各类矛盾纠纷879件,调处856件,调处成功率为97.4%。与上年同期相比,增加126件,增幅达17%;县信访局共受理各类信访件343件,办结312件,办结率为90.96%。与上年同期相比,增加94件批次,增幅达38%。矛盾纠纷和信访件的总量上升幅度较大,主要原因是上年矛盾纠纷由于统计截止时间早,接转100多件,加之今年口头调解的数据统计在内;信访方面主要是开展网络信访后,市长热线转办和网络信访案件增加。对受理总量的增加,虽然存在客观上的一些原因,但形势仍然不容乐观:首先是历史遗留信访问题较多,解决难度较大,导致越级上访和引发群体性事件的可能性较大。目前,全县未结信访案件中,属历史遗留信访问题的就有2件,一时基本无法解决;其次是上访由于成本低、效率高,越来越成为群众要求解决诉求的首选。部分信访问题由于根本就难予满足信访人的诉求,导致重信重访;本来很简单的一些邻里纠纷、家庭纠纷由于基层解决不及时,也开始出现上访。相关职能部门处理信访工作的压力加大,占用了大量的人力资源。三是择机信访现象突出。选择国家重大活动和重要节假日期间,已成为信访敏感期和群众信访高发期;部分人错误地认为"大闹大解决,少闹小解决,不闹不解决",想当然地要求特殊化,通过施压以获取"超值"利益。

(三)部分地方党群、干群关系不是很和谐。党员领导干部公信力下降成了社会稳定问题的"堰塞湖",领导重视,"说起来容易做起来难"。一些乡镇领导过多地把注意力放在了经济发展上,关注民生不够,处理问题不及时,对群众的利益诉求重视不够,造成群众只能寄希望于上访。特别是有的乡镇党委、政府及村"两委"和相关职能部门对与群众利益密切相关的信访问题重视不到位,对信访案件,不是及时深入实际调查情况,主动帮助群众解决困难和问题,而是采取推诿的态度,甚至对群众反映的问题不管不问,久拖不决,致使小事拖大,大事拖炸,群众怨气较大,甚至不信任当地党委、政府。引发群体性事件和越级上访的主要原因之一,是群众诉求渠道不畅,一些合理的利益诉求遭遇体制性迟钝的冷处理,以致于干群矛盾、商民矛盾持续积累。说到底是我们的一些干部宗旨意识不够强,作风不够务实,对群众的感情不够真挚。普通百姓若非万不得已,不会来找县长、书记。他们不厌其烦地跑到县里要见书记、县长,就是因为一些问题在基层长期得不到妥善解决,他们纯朴地寄希望于’包青天’式的领导批示。如有的乡镇因地质灾害需要安排村民的搬迁点,但由于平时对群众其他方面的工作不到位,群众对当地党委、政府的工作有怨气、不满意,导致新安排搬迁点的当地群众不同意搬入,引发搬迁群众与当地群众的矛盾纠纷,以致集体越级上访,当地群众说,我们不是针对搬迁来的群众,是整给领导瞧。原因很简单,说是镇上领导说话不算数,答应给他们解决的问题什么都没有解决,要为难一下政府。我们在走访中,搬迁点的村民非常直接而委屈地谩骂当地党委、政府,说不管老百姓死活的党委、政府不是他们心中亲爱的党,他们不承认这样的党委、政府,他们忍耐的时间太长了,要求县上在雨季来临之前帮他们解决,否则要到县委、政府草坪上静坐。后经多方做工作,重新协调安排了新的搬迁地点,才使事态得到平息。

(四)基层综治维稳信访力量薄弱,难予保障工作正常运转。专干不专的问题是长期以来困扰乡镇综治维稳工作的老问题,全县除桂山镇外,其它乡镇的综治维稳专干、信访专干基本上是身兼多职,甚至有的干其他工作的时间要更多一些,部分乡镇连基本报表都不能按时上报,更不用说有时间去调查研究、化解纠纷了,综治维稳办形同虚设,检查指导督促工作成了一句空话。到县上要检查考核了,就加班加点地编材料、建档案。如戛洒镇的综治维稳专干刀挺,身兼镇劳保所的所长、镇政府的驾驶员,且出车频率很高;平甸乡的综治维稳专干刘光平,身兼企业站站长、安监站站长,基本上没有时间来研究综治维稳信访工作。县委下派乡镇挂职的副书记兼综治维稳办专职副主任,一部分居然就成了综治维稳专干,要写简报,要报情况,要下基层检查指导,又要安排工作,忙得不亦乐乎。在乡镇成立综治维稳信访中心的初衷是整合基层综治维稳资源,形成各自合力,有效化解基层矛盾纠纷,维护基层社会稳定,做到矛盾不上交,不给上级添麻烦。但由于基层专干不专的问题,整合资源不能真正落到实处,影响了辖区综治维稳工作的有效开展。

在村级,问题更为突出,村(社区)综治维稳办主任由党总支(支部)书记担任,副主任由村(社区)主任担任,作为村(社区)的主要领导,毫无疑问是维护稳定的第一责任人,问题在于支书、主任大部分时间仅能忙于应付面上工作,根本没有时间来管综治维稳信访工作,烟区尤甚。而村级调解、治保主任一般需经过村民委员会的换届选举产生,干得好的不一定下一届还能干,相当一部分基层干部存在当老好人"混过三年"的思想,不利于工作开展;加之对村调解、治保主任的培训力度不够,大多业务水平偏低,难予制作规范的调解协议,影响协议的效率和执行。同时,也很难领到调解社会矛盾纠纷的奖励资金,导致待遇偏低,影响工作积极性。

(五)乡镇司法所任务繁重,任务与人力不相匹配,职能与能力不相适应。乡镇司法所一般有3个编制,但目前基本上只有1名所长和1名工作人员,甚至有个别所仅有1名所长,而其所担负的工作任务日益繁重,以前所担负的主要职能是:法制宣传教育、依法治理、人民调解组织建设、社会矛盾纠纷排查化解、刑释解教人员安置帮教、提供法律服务等,现在增加了社区戒毒(康复)、社区矫正工作职能,仅社区矫正对象全县就有140多人,难予履职到位。一是工作力量严重不足。原来更多时候是借重于法律服务所的工作人员解燃眉之急,但由于没有一分钱的报酬,留不住人,人员从最多时的14人减少到现在的7人;二是工作条件限制。一个基层司法所每年可用的办公经费,原来只有800元左右,从20*年开始稍好,也仅有3000元左右,加之一直没有解决交通工具,难予保障工作正常运转;三是自身能力无法满足工作需要。基层司法所工作人员大多从社会上招聘非法律专业人员从事此项工作,很多是走入工作岗位后才自学法律知识、摸索工作方法,更多的时候是凭经验办事。对涉毒人员根本无法检验识别,对纳入社区矫正的"五种人",目前从法律上还没有授予其执法权,加之经费欠缺、人力严重不足、又无交通工具,工作难予到位,责任难予承担。140多名社区矫正对象和近500名的刑释解教人员将面临漏管失控的危险,后果及社会危害是难以估计的。

三、对策及建议

(一)坚持"严打"方针,进一步加强治安防范网络建设。一是坚持"严打"不动摇,提高专案侦察的能力和质量。打击是社会治安综合治理的首要环节,是落实综合治理其他措施的前提条件。除了少数胆大妄为的暴力犯罪和突发性的过失犯罪以外,绝大部分罪案的犯罪嫌疑人都存在侥幸心理。促使其敢以身试法的侥幸心理从何而来呢?就是犯罪的成本较低,风险不大。及时破获案件永远是预防犯罪最有效的办法。据实立案、提高破案率,必然增大犯罪风险,如果我们真正做到80%的案件都能够破获的话,必将极大地震慑犯罪,打消大部分心存侥幸的犯罪嫌疑人的犯罪念头,从而减少犯罪;二是创新机制,整合中心城区警力。全面落实重点防控和街面巡逻防范责任和措施,切实加强对中心城区社会面的管控力度;三是加强内保工作。进一步落实单位、小区的治安保卫防范责任,建立严格的考核奖惩制度,促使其"看好自己的门,守好自己的屋";四是提高技防能力。积极推进中心城区电子报警监控系统建设工程,进一步提高对违法犯罪的现场抓获和处置能力,震慑犯罪;五是加强学习,转变作风。巡逻警察大队民警要认真学习《公安机关人民警察盘查规范》,切实改变被动式的巡逻,在日常巡逻防范工作中,要坚持主动合理盘查,看到不良少年或行为诡异、神色紧张的人就应该积极主动进行盘查,通过主动盘查,造成高压态势,有效地预防违法犯罪的发生;六是继续探索推广治安承包责任制。警力有限,民力无穷,我县警力在全市排名倒数第一,高配应该还要增加100人以上的警力,但增加公安编制一时难于做到,可以考虑治安防范市场化运作,拿养1个警察的钱基本可以养10个农村巡防人员,那么我们拿养20个警察的钱养200个巡防人员在中心城区,必将可以极大地缓解警力不足的问题,只要严格落实治安承包责任,必定能有效地最大限度地预防和减少各类可防性案件的发生。

(二)进一步加强大排查、大调解工作体系建设。实践证明,建立矛盾纠纷"大调解"工作体系,是妥善处理新时期人民内部矛盾的有效方式,是及时解决群众利益诉求的成功举措。要树立"防止一起案件的发生比破获几起案件更有价值"的意识,以有效化解社会矛盾为主线,以推动科学发展、保障服务民生、促进社会和谐稳定为重点,切实抓好矛盾纠纷大调解体系建设,有效化解人民内部矛盾,维护社会政治稳定。一是整合资源,整体联动。"大调解"工作的核心在于有效整合社会资源,实现全社会整体联动。要充分发挥社会治安综合治理齐抓共管的优势,着眼于预防,本着整合资源、整体联动、便民利民的原则,有效整合基层信访、维稳、综治、民政、司法和工会、共青团、妇联等工作资源,积极调动全社会各方面力量,捏成拳头,形成合力,共同排查调处矛盾纠纷。建议针对关系民生的突出矛盾和问题,建立和发展涉及劳资纠纷、环境保护、城市拆迁、医疗卫生等方面的专业调解组织,吸纳专业技术人员从事调解工作,切实帮助群众解决困难和问题,增强"大调解"工作的针对性和实效性。对各种调解组织、调处方法和调处手段进行有效整合,使人民调解、行政调解、司法调解有机衔接,综合运用政治、经济、行政、法律、文化、教育等多种手段,实现全员调处、联调联动。二是进一步健全组织网络,搭建工作平台。"大调解"工作要取得明显成效,关键在于从县到村要有比较健全的组织网络和工作平台,并且这些网络和平台能够在基层真正发挥作用。要大力发展行业性人民调解组织,广泛建立大型集贸市场和企事业单位、车间调解组织,广泛建立人民调解员、综治协管员、调解信息员等队伍,把工作触角延伸到社会的各个角落。依托社会治安综合治理维护稳定委员会,进一步健全完善县矛盾纠纷调处中心和乡镇综治维稳信访中心工作职责任务,规范运行,对矛盾纠纷采取"一站式"受理、"一条龙"调处,努力把各类矛盾纠纷解决在基层、解决在萌芽状态。把矛盾纠纷排查调处作为各级综治办最重要的基础性工作,作为乡镇综治维稳信访中心的首要任务,抓实抓好,抓出成效。三是进一步加强制度建设,建立长效机制。加强制度建设,建立长效机制,是确保"大调解"工作体系有序运行的可靠保证。重点建立排查预警、零报告、受理登记、分流移交、办结报告、挂牌督办、协调会办、听证认证、公示公告、督查回访等制度,从矛盾纠纷的预防、排查、受理、接待、调解、分流、督办到群体性事件的处置等各个环节,建立一整套规章制度,确保工作规范、有章可循。在创新机制上下功夫,继续推行效果明显的县信访联席会议分流指派和首办责任问责制度,不断建立和完善矛盾纠纷排查调处机制,建立和完善多元化的矛盾纠纷解决机制、社会管理和教育机制、绩效考核和奖惩激励机制、法律和经费保障机制,做到对矛盾纠纷实行统一受理、集中梳理、归口管理、限期办理、巩固治理,使每项工作和每个环节有人抓、有人管、有人负责到底,使各种矛盾纠纷尽量解决在基层,解决在萌芽状态。四是注重源头预防。相对于解决和处理信访问题,防止信访事项发生的成本和难度要小得多。注重在初信初访上下功夫,着眼于抓早抓小,切实做好排查工作,从苗头上发现问题,从源头上解决问题。重点是落实好《*县社会稳定情况分析预测制度》,尽快出台《*县关于建立维护社会稳定预警工作机制的规定》和《*县重大事项社会稳定风险评估制度》,强化源头预防,提高各级各部门科学、民主、依法决策的自觉性,从源头上预防和减少影响稳定的社会矛盾,减少因决策失误导致矛盾冲突的发生。特别是对涉及稳定的重大隐患和苗头性、倾向性问题,加强预警工作,继续落实分级分类领导包案制,做到及早预警,妥善化解,切实把问题解决在基层、把矛盾化解在内部、把隐患解决在萌芽状态。

(三)进一步落实综治维稳信访工作领导主体责任。严格执行综治维稳工作"一票否决"权制和行政问责制,把抓综治维稳工作的实绩纳入干部绩效考核内容,切实加强对综治维稳工作的组织领导,加大督促检查和考核奖惩力度。努力促使综治维稳各项基础工作在基层得到全面推进,平安创建各项措施在基层得到全面落实,各种矛盾纠纷和不安定、不安全因素在基层得到及时化解,维护社会治安和社会稳定的长效工作机制在基层得到建立和完善,社会稳定的大局得到巩固和发展。继续坚持领导干部接访、下访活动,就地化解信访问题。当前的社会矛盾和民生诉求,相当一部分是通过信访渠道反映出来的。遇到棘手的问题,千万不能采取拖延战术或高压手段,这样只会激化矛盾,这时领导干部更应该亲自上。党政领导主动接访、下访,最重要的价值在于回应老百姓寄希望于"包青天"式领导批示的这种心态,而且,党政领导接访确实可以改变可能存在的领导干部脱离群众的倾向。各级领导干部尤其是乡镇党政领导要在矛盾的萌芽状态就开始进行"感情投资",而不是等问题成了堆或酿成群体性事件,才手忙脚乱地去"灭火"。费劲吃力地信访,对于许多百姓来说并非一件容易的事。作为一个以民为本的政府,即使信访群众的要求可能没有多少道理,也不能粗暴地将他们拒之门外,要带着责任和感情耐心听取来访群众的诉求,用"有理推定"的理念真诚接待信访人员。这可能只是改进了一下信访方式,却会带来不一样的效果。如果让信访问题在基层就可以得到解决,就会大大降低信访成本,让信访者失去越级信访的内心"赌博"心理。党政领导尤其是党政主要领导亲自接访还有一个优势,就是在依照法律、政策处理问题的同时,还可以解决涉及群众民生的衍生问题,比如,为困难的信访群众提供救助等。如果能做到不让普通百姓去一个个"衙门"烧香叩头,群众不为领导的一句话一个签字跑断腿,信访问题就不会成为群众、政府、社会的负担。如果我们把办理低保、解决就业、帮助子女入学、救助病人、困难帮扶等方面的事情,作为解决群众信访问题的配套工程,"打包"解决与群众生产生活息息相关的疑难和矛盾,必将让很多信访群众从激进式的信访变为更加理智地反映诉求。当然,工作中要注意讲究方式方法。很多矛盾纠纷属历史遗留问题,有的属于原则性问题,处理起来难度很大,领导当面表态如果不注意全面考虑,往往会适得其反,尤其是部分信访群众对信访的错误"经验"所折射出的超预期心理期待问题,处理更要依据法律政策办理,否则其他信访群众会产生从众心理。

(四)进一步加强基层综治维稳信访队伍建设,筑牢基层综治维稳防线。真正树立"稳定压倒一切"的思想,进一步规范和理顺基层综治维稳组织的设置,配齐配强人员,让综治维稳专干和信访专干名副其实地履行本职工作职责,整合其他方面的力量,真正形成工作合力。要按照省公安厅、司法厅关于治保会、调解会规范化建设的有关要求,依法明确村级治保会、调解会的职责、任务,规范工作程序,落实工作责任,同时,注重加强对基层综治维稳信访工作人员的经常性政治思想教育和业务培训,提高队伍整体素质,增强做好新形势下维稳工作的能力和水平。为真正加强源头预防工作,把各类社会矛盾纠纷解决在基层,消除在萌芽状态,进一步加强村级综治维稳办的领导和提高办事效率,建议在村(社区)增设一名副支书,作为村综治维稳办专职副主任,专抓村(社区)内的综治维稳信访工作,兼治保会、调解会主任,既解决工作连续性的问题,又有效避免村级换届对综治维稳信访工作的影响。这样,县财政每年只需要增加支出20余万元,而对广大农村基层的稳定却具有决定性的意义,基层综治维稳组织保一方平安的作用也才能真正发挥出来。

(五)加强基层司法力量,促进充分履职。司法行政编制现尚有8个空编,应尽快招录相关法律专业的大中专毕业生充实,当前,最要紧的是充分利用好基层法律服务所的在职人员,建议给予参照协警员纳入财政供养,每个乡镇至少配备一名,作为社区矫正工作的辅助力量,既利用了其作为法律工作者的优势,又临时解决工作力量严重不足的突出问题。同时,建议落实司法公用经费保障,逐步给司法所配备公务用车,有效解决矛盾纠纷调解效率不高、源头预防不到位和社区矫正对象及刑释解教人员漏管失控的问题,切实保障各项司法行政工作的正常开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