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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作医疗作为一种农村居民的健康保障制度,在我国已经几起几落。经过长时间的探索后,一种称为“新型农村合作医疗”(以下简称“新农合”)的制度已在全国逐步推广。*县作为自治区实施“新农合”的试点县,经过一年多的实践,现已取得了阶段性成效。为使“新农合”得以在全市更好地推广和发展,提高全市农村居民的整体健康水平,促进和谐社会建设,市政府经济研究中心、市财政局、市卫生局、市委政策研究室组成联合课题组,通过查阅资料、问卷调查、召开座谈会、深入农村访谈等多种方式对*县“新农合”的实施情况进行了专项调研。
一、我市实施“新农合”的基本情况
1、进展。*县于20*年8月开展筹备工作,今年1月正式启动实施。在筹备和实施过程中,该县逐步健全了各项制度和办法,按时完成了各项预定目标任务。至今年3月15日止,全县参加新农合的农民共4*559人,占农业人口的55.4%,共缴费4*.56万元(其中民政代缴45.31万元);自治区、市、县配套经费分别为151万元、120.6万元、80.4万元,已全部到位,并存入财政社保专用帐户,全年新农合可用资金794.7万元。到今年11月20日止,已为33647人次的参合农民补偿547.9万元。其中,报销医药费386.7万元,大病救助161.2万元;参加新农合的患者发生住院医药总费用为1727.2万元,报销11636人次,报销费用352.9万元,人均303.3元;门诊补偿22011人次,报销费用33.8万元;一次性获得3000元报销的有44人,报销2000元以上的有80人次,1000元至2000元的4*人次。市辖三个区目前正在积极做好实施新农合的筹备工作,力争于20*年在全市全面推开,比国家规定的时限提前三年。
2、措施。该县自开展新农合以来,积极做好宣传、管理、运作和监督等各项工作,确保这项国家制度的全面落实。一是加强领导,落实任务。成立了*县新型农村合作医疗管理委员会,县委书记、县长担任主任,四套班子分管领导担任副主任,成员有卫生、财政、人事、计划、农业、民政等18个部门的主要领导和各乡镇党委书记、乡镇长;成立了由纪检监察、财政、物价、审计等部门领导组成的监委会,监督新农合制度的实施;管委会下设办公室(设在卫生局),负责日常工作;各乡镇成立了由党政一把手负总责的管委会,在卫生院指定2至3人负责具体工作;村委也成立了领导小组,负责落实部分任务,并把任务层层分解落实。二是摸清情况,建章立制。
组织力量对全县23个医疗卫生单位和所有乡镇的基本情况进行调查,抽查4个县直和5个乡镇卫生院的1800多份住院病历,对3200多户农民家庭进行入户调查。出台了《*县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实施方案》和《*县新型农村合作医疗管理办法(试行)》,统一制订了新农合工作职责及就诊、转诊、报销、资金管理等制度,并在实施过程中根据实际不断完善。三是广泛宣传,深入发动。于今年1月10日召开了全县有关单位和乡镇、村近千人参加的动员大会,对实施新农合的工作进行了动员和部署;采取了广播电视、版报专栏、动员会议、发放宣传资料等形式,开展了全方位、多层次的宣传发动工作,把建立新农合制度的目的、意义、要求讲透,把参加新农合的好处讲清,力争让所有的农民都了解、认识。四是严格管理,强化监督。加强了对乡镇新农合办、定点医疗机构管理人员的学习培训,实行卫生系统全员培训和动员;对定点医疗机构进行资格认定,实行动态管理;预拨56万元新农合周转金给各乡镇,保证正常运转和及时兑现;各定点医疗机构建立质量管理监督小组,具体负责协调和工作质量的监督,努力做到按规定进行检查、治疗和用药;县农合办每季度、乡镇农合办每月公布一次费用开支情况;各定点医疗机构设立由院长掌管的投诉箱,接受群众和社会的监督。
3、效果。新农合制度的实施有效地缓解了病人家庭的经济压力,在一定程度上遏制了因病返贫、因病致贫现象,促进了农村卫生事业的发展,促进了农民就医观念的改变,同时也提升了党和政府为民办事的形象。我们在*、*、*等镇对部分参合农民分别进行了问卷调查,在收回的112张问卷中,对参加新农合是否出于自愿、新农合制度是否对农民带来了好处、明年是否将继续参加新农合三个问题全部作了肯定的回答,对乡镇医院的服务质量、新农合医疗报销的满意率达到了七成。*镇大江村一名黄姓村民的经历和想法很有代表性。他在群众座谈会上说,参加之前他对新农合持观望怀疑态度,是随大流参加的,今年初他得病住院花去了4600元,获得合作医疗报销1600元,最近媳妇分娩又获报销100元,大大减轻了家庭负担。他表示一定要现身说法,动员邻里和亲朋好友参合,并希望政府把合作医疗长期办下去。调查结果表明,新农合作为一项为民办实事的好政策,已初步得到了广大农民群众的普遍认可,农民的参合积极性正在逐步提高,许多未参合的农民表示要在明年参合。*县新农合制度的有效实施为全市全面推行积累了成功经验,也为该县全面建设小康社会创造了条件。
二、存在的问题和困难
1、认识不够到位,农民参合率仍然偏低。*县农民参加新农合人数只占农业总人口的55.4%,在全国、全区各试点县中是比较低的。其原因主要有三点:一是部分基层干部的工作积极性不高。部分村干部甚至个别乡镇干部对推行新农合的目的、意义缺乏了解,对开展工作信心不足、热情不高。二是许多农民对新农合不信任。这些农民对新农合制度能否长久执行下去,各项政策能否真正兑现,经费会不会被截流、挪用、贪污或私分,实施过程中有没有凭关系、走后门,在报销范围和额度上是否因人而异等都有顾虑,采取观望、等待的态度而不参合。三是一些农民自我保健和互助共济意识不强。他们认为合作医疗保障水平低,参加的意义不大,或认为全家人身体都好,交了钱也不会花在自己身上,只是白作贡献。
2、补偿规定不尽切合实际,服务质量欠佳。目前正在执行的新农合制度中,一些补偿标准还不尽合理,主要是自费药品过多,起付线偏高,致使统筹资金沉淀过多,受益患者得到补偿的金额有限,与广大农民的期望相差较大。到今年11月20日止,为参合农民报销医药费的比例为21.3%。住院医药总费用的报销比例为20.4%,低于全国24%的平均水平,门诊补偿报销的比例为38.7%。调查问卷显示:49%的农民首选在个体诊所处看病,只有34%的农民首选在乡镇医院看病,而首选县级以上医院的只占17%。农民宁可在个体诊所处看病而不愿去大医院(指乡镇以上医院,下同)治病的原因:一是所获得的补偿与支出相差太大。普通小病,在个体诊所那里一般只需几元至十几元钱,而到大医院则要花费数十元,甚至一百几十元,还要来回车费,扣除报销补偿外自己所花的钱仍然要比在个体诊所看病多得多。一些比较常见的小病,到大医院治疗常被医生要求做各种检查、化验,小病当大病看。二是个别医生开药不负责任。个别医生对开自费药的规定不熟悉或解释不到位,不告知农民能否报销,有的甚至不负责地把一些不能报销的药都说成能报销。三是不住院得不到报销。一些慢性病或“小病”患者,需要经常服药治疗、开销大,在门诊治疗就可以了,并不需要住院治疗,若要获得较高比例的报销就必须住院,但住院花费又太大,也很麻烦。四是部分医院或医生的服务态度不够好。一些文化水平不高的农民在问医时难免词不达意,个别医生表现得很不耐烦,有的甚至还很粗暴,比起个体诊所医生的服务态度来相差很远。
3、程序不够简便,转诊制度烦琐。在调查中了解到,农民群众对两项报销规定反映相当强烈。一是所有报销只限于户口所在地的乡镇合管办办理。如果不是在本乡镇卫生院看病,必须在看病医院和乡镇合管办来回跑好几趟,报销得到的钱还不够来回的路费。*县是农村劳动力输出大县,外出经商务工农民异地住院治疗,办理报销比较困难。二是转院治疗困难。一些病人希望到条件较好和医疗水平较高的上级医院治疗,但转诊手续很难办理。许多农民为了不延误病情,只好自费转诊治疗。转诊规定缺乏灵活性,加重了患者家庭的经济负担。
4、县级财政负担重,管理运作难度大。参加新农合是自愿的,但就全县而言必须要达到50%以上的参合人数后才能实施新农合制度。*县为了发动农民参加新农合,保证有足够比例的参合人数,分别组织了2300多人的县、镇、村三级工作队,分片包干负责,花费了大量的人力、物力和财力。县财政对参保对象要承担补助资金和县、乡镇两级合作医疗工作机构的运转经费,等于县财政多了一项巨额支出,而且这项支出是刚性的。该县财政本来就非常困难,随着新农合的推行和发展,财政的压力将会越来越大。目前,该县财政仅拨付了9.55万元的配套启动资金,县、乡镇农合办的办公经费不足,条件简陋,没有工作用车,特别是没有实行计算机联网,大大增加了管理工作的难度,降低了工作效率;乡镇一级合管办机构的编制和经费没有落实,各项任务全部由乡镇卫生院负责,负担加重。
三、加快推进“新农合”的对策建议
1、提高认识,加快推进。新农合是涉及千家万户、维系亿万农民的民心工程,是加快实现全面建设小康社会、建设和谐社会的有效途径。必须充分认识新农合的重要意义,把加快实施新农合制度列入全市各级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十一五”规划,确定推进的进度和目标,切实加强组织领导,狠抓落实,使全市广大农民群众尽快享受到新农合政策的惠顾,提高广大农民的健康水平。
2、强化宣传,优化服务。要继续加大宣传力度,改进宣传方法,提高宣传效果。以多种方式宣传先进地区的成功经验和做法;报道农民受益事例;组织受益农民现身说法。要通过多种方式对农民进行传统美德和思想道德的教育和渗透,提高农民的自我保健意识和互助共济意识,提高农民参加新农合的自觉性和主动性。要坚持按期公布收支账目,增加透明度,提高农民对新农合的信任度。要改进筹资方法,降低筹资成本。要加强对管理人员和医务工作人员的教育培训,提高业务水平和工作效率,改善服务态度,向参加新农合的农民提供便利、快捷、周到的服务。
3、明确职责,扎实工作。第一,要把推进新农合制度实施、改善农村基本卫生条件、提高农民健康水平、减少本地区因病致贫和因病返贫人数、保证农村卫生支出经费等列为职能部门岗位目标责任制管理,作为党政领导干部政绩考核的重要内容。第二,各级党委政府要加强对有关部门的组织协调,做好新农合制度的实施、推进和监督工作;宣传、财政、人事、计划、农业、民政、科技、药监、扶贫以及纪检监察、物价、审计等有关部门要各司其职,共同推动工作的开展。第三,卫生行政部门要充分发挥主管部门职能作用,加快职能转变,不但要成为出色的管理者,还要成为有水平的服务者。在推动新农合制度实施的过程中,要主动按照国家相关政策和当地实际,调节和平衡好各方的利益,不断完善各项实施制度、操作措施和服务体系,不断规范医疗行为,确保广大农民群众真正看得上病,看得起病,看得好病,使他们真正感受到新农合制度带来的好处。第四,动员各种社会力量支持新农合制度,争取企业家、致富能手的捐赠,充分发挥社会力量的作用。
4、加强研究,完善制度。在实施新农合制度的过程中,要及时了解上级的新政策、新规定,搜集各种新情况、新信息;及时掌握和分析农民群众的疑虑,采纳合理的要求和意见建议,不断地深入总结经验,完善相关制度。第一,要及时调整补偿标准。以“以收定支、量入为出、逐步调整、保障适度”为基本原则,及时调整补偿标准。针对目前统筹资金沉淀过多的情况,应适当提高补偿比例,降低起报线,提高封顶线,减少自费药品及其比例,使更多的农户受益、得到更多的补偿,提高制度的吸引力。第二,要扩大救助范围。除患精神病、结核病可增加门诊报销额外,胃溃疡、心脏病、高血压等常见慢性病也应提高门诊报销额;要适当增加救助受益面,着力提高对弱势群体的医疗救助力度,切实缓解弱势群体看不起病的困难,建议把贫困救助与新农合结合起来,把一些在城镇居住的低保户、五保户、残疾家庭等生活特别困难又无自救能力的弱势群体列入可参加的对象。第三,要简化报销程序。要简化报销手续,允许在就医的定点医院报销,并尽可能在看病交费的同时就能报销,这样既可降低成本,也可减少人为因素的干扰。第四,要完善转诊制度。建议简化逐级转诊制度。允许参加新农合的农民根据自己的意愿和需要,可以在全市范围内自主选择定点医疗机构就医;尽可能简化在市外医院就医的报销程序,提高在外地工作生活或需要经常外出的农民参加合作医疗的积极性。第五,提高乡镇卫生院就医报销比例和医疗水平。用高比例报销和优质服务吸引农民到乡镇卫生院就医,减轻农民到上级医院就诊的负担。
5、增加投入,规范管理。各级政府要根据国家财政部、国家计委、卫生部《关于卫生事业补助政策的意见》“原则上政府对卫生事业的投入不低于财政支出的增长幅度”的要求,扩大对卫生事业的投入比例,增加对新农合的投入,确保资金的足额按时到位。要积极争取国债资金、国家卫生基金及自治区医疗保障经费等对我市实施新农合的投入。要健全管理监督组织,建立完善资金封闭运行体系,实行筹钱、管钱、用钱的分离和有效监督。要建立健全各级经办机构,选好用好培训好管理人员,并要加强制度建设,规范管理;要解决好经办机构的人员、编制和经费,改善经办机构的办公条件,配置好电脑并开发管理软件,实现计算机联网管理,提高工作效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