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党外干部培养选拔机制的思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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党外干部培养选拔机制的思考

中国共产党领导的多党合作和政治协商制度,是我国的一项基本政治制度。积极培养选拔党外干部,充分发挥党外人士参政议政积极性,是巩固和发展这一基本政治制度的基础性工作。现阶段,我国经济社会进入了一个新的发展阶段,既是加快发展的黄金期,又是各种矛盾的凸显期,团结和凝聚包括党外人士在内的广大人民群众的力量,调动各方面的积极因素,集中力量加快经济社会发展,显得尤为迫切,尤为重要。党的历代核心领导人都对党外干部的培养选拔任用工作极为重视并做了重要论述,同志曾说:“党外干部是党和国家干部队伍的重要组成部分……”,“要把培养选拔党外干部纳入干部队伍建设和人才工作的总体规划,统筹考虑,既遵循干部工作的一般规律,又充分考虑党外干部的特殊性,拓宽选拔渠道,优化党外干部结构,改进和完善选拔任用方式,逐步形成有利于优秀党外干部脱颖而出的机制”。建立健全党外干部培养选拔机制,举荐和选拔优秀党外人才,建设一支素质高、能与中共合作共事的党外干部队伍,使党外干部队伍建设可持续地发展,进一步巩固中国共产党领导的多党合作和政治协商制度,是一项十分重要而紧迫的任务,也是我县推进民主政治建设,凝聚人心,激发活力,团结一切可以团结的力量,提高各级领导班子执政能力,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需要。

一、实践与成效

近年来,我县认真贯彻落实中央、省、市委有关统战工作的方针政策,紧紧围绕加强社会主义民主政治建设这一主题,不断加大对党外干部的培养、选拔工作力度,培养选拔党外干部工作取得了显著成效,为完善中国共产党领导的多党合作和政治协商制度提供了有力的组织保证。

一是提高认识,不断增强做好培养选拔党外干部的自觉性。县委领导对培养选拔党外干部工作给予了高度重视,组织领导班子成员及有关部门,反复学习中央和省委关于培养选拔党外干部工作的有关方针政策,切实把思想统一到中央和省委的要求上来,增强做好培养选拔党外干部工作的责任感、紧迫感和主动性,并把培养选拔党外干部作为加强领导班子建设和干部队伍建设的重要内容,常议常抓。针对我县在党外干部培养选拔方面存在的一些突出问题,发挥统战部门联系广泛的优势,建立了组织、统战部门联系会议制度,互通情况,有针对性地研究加强和改进的意见与措施,推动党外干部工作迈出了新步伐,凝聚了党内党外各方面的力量,为实现加快追赶,崛起跨越、构建和谐新xx做出了积极贡献。

二是开阔视野,不断加大对党外干部选拔任用工作的力度。县委对党外干部的使用,坚持唯才是举,及时大胆选拔优秀党外干部。在2009年县乡换届时,为县人大班子配备了1名党外副主任,县政府班子配备了1名党外副县长,县政协班子配备了3名党外副主席。对县直部门班子的调整,在党外干部担任实职上下功夫,先后为县农委、县教体局、县财政局、县卫生局、县计生委、县总工会、县工商联等部门和单位的领导班子配备了党外干部。认真落实党外干部的政治安排,积极推荐各界各层次的优秀党外人士担任各级人大代表、政协委员。目前,全县有1名党外人士担任省人大代表;19名党外人士担任市人大代表;29名党外人士担任县人大代表(其中有6名担任县人大常委会委员);有2名党外人士担任省政协委员;15名党外人士担任市政协委员;123名党外人士担任县政协委员(其中有26名担任县政协常委)。同时创新方法,拓宽视野,广开渠道,2009年公开选拔了3名副科级党外干部,安排了实职岗位。

三是注重培养,努力为党外干部的成长创造良好条件。一方面着眼提高党外干部的政治素质,抓理论培训。从2009年至今,有计划地选派基础较好、有发展潜力的党外干部共50人次参加了各级党校和社会主义学院培训班。另一方面着眼提高党外干部的工作能力,抓实践锻炼。今年县委在安排乡镇挂职干部时,有意加大了党外干部培养的力度,13名挂职干部中有2名是党外干部。在抓好理论培训和实践锻炼的同时,加强党外后备干部队伍建设。有目的、有重点地进行培养,适时启用。2009年向市委推荐县处级后备干部20名中,党外的占2名,另外目前我县科级后备干部队伍中,党外的有9名。

四是强化管理,进一步增强党外干部的事业心和责任感。坚持政治上真诚信任。除纯属党务工作外,党外干部与同级中共党员干部政治待遇一样。大力提倡中共党员干部与党外干部交朋友,密切与党外干部的关系。党内主要负责同志积极开展谈心活动和思想政治工作,热情支持党外同志对全局工作或重点工作提出建议和意见,拓宽党外干部参政议政渠道,为党外同志创造宽松和谐的工作环境。工作上大胆启用。根据岗位分工,凡应由党外干部负责处理的事情,一律放手让其处理,做到行政工作上有指挥权,处理问题时有决策权,人事任免上有建议权。在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考核时,对党外干部一视同仁,既考核他们在任职期间履行岗位职责的情况,又考核他们在党外群众中的影响和作用,并将考核结果和考评意见进行反馈,从而激发了党外领导干部进取意识,增强了搞好工作的事业心和责任感。

二、问题及分析

我县在培养选拔党外干部工作中取得了明显的进展,但与中央、省、市和构建和谐社会的要求相比,仍存在一定的差距,从调研的情况看,主要存在以下几个方面的问题

1、安排的数量仍然偏少。目前我县担任县级领导职务的党外干部5名,其中有4人是人大、政协非驻会副职;科级党外领导干部9名,占科级领导干部总数的1.9%,所占比例较低。且我县政府近40个工作部门中仅有5个部门班子中配备了党外干部,远远没有达到(x办发[2009]26号)文件规定在2009年底五分之一、六分之一部门配备党外干部的目标。

2、整体工作还不够平衡。从全县各级领导班子配备情况看,县直好于乡镇,全县15个乡镇政府领导班子中只配备2名挂职党外干部;从行业分布情况看,为数甚少的党外干部主要集中在专业技术性较强的科教文卫系统,其他系统则比较少,司法系统还没有配备党外领导干部。

3、党外后备干部队伍建设仍然比较薄弱。人才总量储备不足,特别是年轻干部不足;工作经历比较单一,知识面宽、经验丰富的党外后备干部不多;县委管理的后备干部建议人选名单远未达到应占后备干部总数10%的要求,党外后备干部队伍建设是十分滞后的。

上述问题的存在,势必会导致将来党外干部交替的断源断层,势必会影响党外人才的工作积极性,势必会削弱党外人士参政议政的制度基础。究其原因,我们认为主要有以下几个方面:

一是思想重视不够。在全县各级党组织中,少数党员领导干部的思想认识不到位,总觉得优秀的同志都入党了,党外干部表现一般化,党内具备条件的人有的是,用不着到党外去找,担心党外干部占了位子挑不起担子。还有的认为班子内有党外干部,召开党组织会议研究工作不方便,特别是如果选拔党外干部担任正职,会造成行政与党组织的冲突。

二是政策要求不清。改革开放以来,中央相继出台了一系列政策文件来指导党外干部培养选拔工作,但中央的要求是比较原则的,需要地方结合实际具体细化,而我县党外干部的培养选拔还缺乏中长期规划和硬性明确的制度保障。比如说在人大、政协的政治安排上,由于上面规定明确,下面操作比较到位,而在实职安排上上面要求弹性较大,下面就有随意性,缺乏系统超前地谋划,在实际工作中存在见子打子的情况,往往是在有需要安排党外干部时才急忙四处找人,有时影响了选拔的质量。

三是选拔余地不宽。随着社会的进步,越来越多的党外干部对中国共产党有了更新的认识和全面的了解,加入中国共产党的愿望越来越强烈,加上党外干部选拔使用力度上的原因,一些党外干部也希望通过加入党组织进一步得到党组织的认可,从而使一些党外干部的政治面貌在工作中发生动态变化,导致党外人才可选余地小,进而导致党外后备干部储备不足。我县机关事业单位现有党外人士537名,其中大多数为专业技术人员。

四是素质仍待提高。尽管近几年我县通过各种措施,提高了党外干部的能力素质,也有一批优秀党外干部走上领导岗位并发挥了重要作用,但仍有不少党外干部的理论水平和领导艺术、工作能力与实际工作岗位要求存在一定差距,还不能很好地适应新形势对领导干部的更高要求,他们的参与意识及担任重要岗位、处理复杂问题的能力还需进一步提高。党外干部之间没有相互联系沟通的活动载体,没有组织活动体系,制约了相互交流学习、相互促进提高,难以采取更有效的方式对他们进行引导、培养和教育。

五是职能作用不强。在我县党外干部培养选拔任用的操作程序上,看起来组织部和统战部这两个主管部门都对党外干部的培养、选拔和任用发挥作用,但实际情况是,两个部门的具体权责没有得到具体化和明晰化,协调不够有力,作用发挥不够好,工作起来不仅成本高,而且容易产生矛盾。县委统战部人员编制少、内设机构设置不全,尚未设立党外干部管理的相关科室,没有专人负责党外干部工作,致使对党外干部的情况了解、培养举荐、沟通联系、意见反馈等相关工作开展不力,职能作用发挥不明显。

三、对策和措施

我县培养党外干部工作既有成效的一面,又有差距的一面,但不论是哪个方面,都与工作机制有关联,为此本文试图根据《中共中央关于进一步加强中国共产党领导的多党合作和政治协商制度建设的意见》(中发[2009]5号)、《中共中央关于巩固和扩大新世纪新阶段统一战线的意见》(中发[2009]15号)、《中共xx市委办公室转发市委组织部、市委统战部关于进一步加强培养选拔党外干部的实施意见》(x办发[2009]26号)等文件和全国培养选拔党外干部工作座谈会精神,结合我县实际,就完善党外干部培养选拔工作机制问题,进行一些思考和探索,提出一些意见与建议,主要来说是要建立和完善六个方面的机制:

1、领导协调机制。从全局和战略的高度,进一步深化对培养选拔党外干部工作重要性和紧迫性的认识,切实把培养选拔党外干部工作作为加强领导班子建设的重要内容,列入各级党委(党组)重要议事日程,党委主要领导亲自抓,分管领导具体抓,各职能部门认真抓,真正做到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形成党委重视、有关部门共同做好培养选拔党外干部工作的局面。进一步明确相关部门的职责,统战部门要发挥优势,积极物色,精心培养,认真举荐,热情服务,主动做好党外干部工作,掌握一批党外干部后备名单,及时向党委和组织部门推荐,提出安排建议。组织部门对统战部门推荐的人选要及时研究,会同统战部门做好任职前的考察,呈报党委讨论。对领导班子中党外干部进行届中调整时,统战部门要参与考察。担任政府部门重要领导职务的党外干部,如需变动,组织部门应征求统战部门的意见。纪检、人事等有关部门在各自职责范围内积极支持和参与培养选拔党外干部工作,努力在党外干部的发现、培养、选拔、任用和合作共事、发挥作用等各个环节,做到前后衔接,各负其责,协作配合,形成合力,共同推进党外干部的培养选拔工作。

2、目标增长机制。将培养选拔党外干部工作纳入全县干部队伍建设总体规划,通盘研究,努力达到党内党外干部同步规划、同步培养、同步使用和同步管理。依据总体规划和省市委有关党外干部选配的结构性要求,统战部门要会同组织部门制定分阶段、分部门党外领导干部配备目标。当前,要着重考虑建立本届任期内党外领导干部配备目标,并优先在教育、科技、监察、司法、劳动和社会保障、建设、农业、水利、文化、卫生、计生、审计、环保、安全生产监管、国有资产监督等行政执法监督、与群众利益密切相关、联系知识分子和专业技术性强的政府工作部门以及“两院”、人口在3万人以上的乡镇政府领导班子中配备党外干部。为了保证目标的实现,一是要年度有计划,近期有安排,逐年有推进,对一时班子职数已满的,要先进后出,一时难以配备党外干部的,要保留空缺职数,待有合适人选时再行选配;二是要有意识、有目的地把一批有代表性的优秀干部保留在党外,防止因政治面貌的变化而导致党外干部的断源断层,在党外后备干部名单确定或被提拔到领导岗位后,要求加入中共党员的,有关党组织要向统战部门报告,统战部门会同有关党组织按照中央的有关规定,做好党外干部的思想工作,在不强迫的前提下,让其心情愉快地留在党外为人民服务。已经提交入党申请材料的,有关党组织要在申请材料上签署意见,说明其符合入党培养的条件,但宜留在党外工作的有关情况;三是要加大党的干部政策和党外干部典型的宣传,确保县、乡政府领导班子被安排的党外候选人依法顺利地当选;四是要加强工作检查,每半年或一年将培养选拔党外干部工作开展情况向县委常委会分析总结汇报一次,掌握工作进度,查找不足,并切实加以解决。

3、培养锻炼机制。任何一个干部的成长,离不开个人的主观努力,也离不开组织上的培养,党内干部如此,党外干部包括党外领导干部、后备干部、一般干部亦是如此。必须更加注意党外干部的培养锻炼工作。对干部的培养无非是理论培训和实践锻炼两种途径,一方面要有计划、有步骤地安排党外干部到各级党校、行政学院、社会主义学院学习培训,并自主地办好党外干部理论培训班和专题学习班等,让他们掌握基本的特色理论、市场经济、领导科学、现代科技、法律法规等方面的知识,在政治理论素养方面有明显的提高。另一方面有计划地安排党外干部进行轮岗交流或挂职锻炼,把基本素质好、有发展前途的优秀党外干部,放到基层单位或一定层次的领导岗位上压担子,对比较优秀的党外后备干部,采取小步快走、多岗位锻炼的方法,积累领导经验,提高实际工作和处理复杂问题的能力。培养锻炼党外干部关键要注重实效,既要注意系统性更要注意针对性,按照缺什么补什么,什么薄弱就强化什么的原则,有针对性地进行培养,比如举办党外干部理论培训班,就要有精心的调查分析和筹划准备,有鲜明的时代主题和丰富的知识内涵,达到办一期就能够收获一期,不能就培训而培训,切忌枯燥空洞应付,那种形式主义、草草过场的培训,既浪费成本,又达不到预期的目的。再如实践锻炼,要按培养使用的方向,选择好人选,掌握好时机,安排好去向,决不可滥竽充数。要建立并实施系统内、部门间定期交流轮岗制度和重大中心工作阶段、特定艰苦复杂环境以及上下顺逆双向互动的挂职锻炼制度,拓宽视野,增长才干,增强实效。针对党外干部及其他人士学习交流无平台,组织活动无体系的现状,要尽快成立无党派人士学习联络组,通过定期或不定期活动,组织无党派人士学习党的统一战线理论和方针政策,围绕县委、县政府中心工作和群众关心的问题,开展调研,组织无党派人士在政治协商、参政议政和民主监督中发挥作用,当好党委、政府联系各界无党派人士的桥梁和纽带。

4、备用结合机制。加快党外人才的储备,加大党外干部选拔任用力度,做到用而有备,备而有用,备用结合,是党外干部长效增长、实现目标的重要保证。首先要加强党外后备干部队伍建设,定期更新党外干部后备队伍名单,并保持其在整个后备干部队伍中10%以上的比例。组织部门在进行领导班子考察时,同时组织后备干部民主推荐和考察,在总体比例要求指导下,根据党外干部的分布情况,灵活把握各级各部门党外干部的推举比例,还可由统战部门专门组织党外后备干部推荐考察,与组织部门工作成果相互补充运用,最终按干部管理权限由党委(党组)研究确定具体后备干部队伍名单,建立定期更新的后备干部档案。推荐、考察的结果要及时反馈到党外后备干部所在单位党组织和本人,以便党组织帮助他们发扬优点,克服缺点,激励本人扬长避短,明确努力和改进的方向。其次要大胆启用,成熟一个选拔一个。选拔任用党外领导干部既要严格《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规定的条件,不能放松标准,降格以求,同时也要考虑党外干部的特殊性,不能求全责备,要看主流,只要其本质是好的,能坚决拥护党的基本路线,对其存在的某些缺点,给予他们以改正的机会,大胆地选拔到领导岗位上来,直至正职领导岗位上来。

5、公开竞争机制。针对我县公务员或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缺编以及党外干部选拔余地不宽的现实问题,要及时公平、公正、公开地招收录用。一般情况来讲,由于对新招录对象要求年纪轻,而他们社会实践的经历也比较短,大多是无党派人员,扩充公务员或工作人员队伍,可以同时增加一批党外干部,从而扩大党外干部的培养选拔余地。同样地,在后备干部队伍建设和领导干部选拔任用过程中,也要大力引入和应用公开竞争机制,作为后备干部和领导干部近期推举式任用的有益补充,进而作为长期竞选式任用的根本方向,让大批的党外干部人才脱颖而出。这样做的好处是有利于摒弃选人用人在党内找的习惯势力的影响,有利于克服说起来重要,做起来不重要,人到用时把党外干部束之高阁、放之一隅的现象。实践证明,我县在历次的公开选拔领导干部工作中,党外干部频频命中,而且在实际领导工作中均能胜任本职。比如在1997年和2009年的全县两次公开选拔中,各招考8名科级领导干部,其中就分别有2名、3名党外干部走上领导岗位,比例相当可观。为了进一步加大党外干部的选拔力度,甚至可以采取一些非常的措施,组织专门的党外干部公开选拔工作,充实到有关部门的领导岗位上去。市委今年拟在全市专门选拔一批党外干部、女干部和少数民族干部,这是改变全市领导干部队伍结构的一大创举,我县应积极借鉴和参照实践,以补上历史的欠帐,并为建立今后党外干部梯次成长机制打下坚实的基础。

6、职能保障机制。统战部是党委主管统一战线的职能部门,是被誉为包括党外干部在内的统战成员的“娘家人”,能不能为党外干部的成长创造良好的条件和环境,反映到统战职能作用发挥的好坏。常言道:有为才能有位,有位更能有为。统战部门只有把党和人民赋予的事业做好了,才能得到组织和社会的肯定,在人们的心目中才有地位。伯乐相好马,慧眼识真人,我县党外干部工作虽然有一定差距,但党外人才不乏其人,统战部门必须加强自身建设,切实提高自身素质,善于与党外人士交朋友,善于培养举荐党外人才,当好党委的参谋和助手,配合组织部门共同搞好党外干部的选拔任用工作。反过来,党委要支持统战部门,为统战部门正常开展工作创造必要的基础条件。现实的情况是,在党委的各部委办中,统战部被社会认为是个“冷门”,在统战部门工作好像是个“闲差”,地位低下,作用不大。同是党委的工作部门,无论是在办公条件还是在机构设置、人员编制上,统战部门相对差得多,相对于统战部门团结、联合、凝聚15类统战成员的神圣职责和艰巨任务来说,很不相称。因此,党委应重视统战部门的建设,在办公条件、机构设置、人员编制上给予适当宽松的余地,匹配于当前的形势和任务,保障统战部门包括党外干部工作在内的职能作用更好地发挥。